♦️學生及家長請留意❗
【保障消費權益 詳閱補習服務契約】
行政院教育部今年3月修正《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除增加契約審閱期間至少5日、不得將試聽課程列為正式課程,更明定業者應善盡消費借貸契約告知義務。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呼籲民眾簽約前詳細審閱補習班契約書,保障消費權益。
法制局說明,新知識浪潮來襲,各類補習班應運而生,民眾常因補習終止或解約與業者發生消費爭議。台中市去年受理的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補習班類糾紛有297件。今年1至3月,受理該類申訴案49件,有20件是因分期付款衍生的退費爭議,其中涉及消費貸款有13件。
針對涉及貸款分期付款,新修正規定提到,消費者若選擇由短期補習班提供消費者跟第三人(即金融機構或融資公司等貸款機構)簽訂消費借貸契約分期付款時,應該告知消費者消費借貸契約利息計算方式、有無信用保險等,讓消費者充分知道貸款機構名稱,貸款經核准後7日內更可不附理由以書面通知補習業者、貸款機構解除或終止消費借貸契約。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前面所述規定明文賦予消費者貸款償還的「抗辯機制」,若業者有歇業、停業等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等情形時,消費者可檢附證明業者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文件,以終止消費借貸契約,並向貸款機構申請止付貸款餘額;消費者也可選擇適用履約保障機制,保障自身權益,當雙方終止或解除補習契約,借貸契約也會同時終止或解除。
李局長提醒,若消費者有辦理信用貸款作為分期付款的需求,請盡量選擇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有信譽」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對象,不論貸款對象為何人,務必要詳閱消費借貸契約,充分瞭解辦理消費者信用貸款所需要遵守的約定,避免日後有消費糾紛或爭議時,影響到個人信用貸款聲譽。
法制局強調,短期補習班業者契約內容若違反規定,市府將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的話,主管機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予以處罰;如有任何消費問題,歡迎消費者在平日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上午8至12時、下午1至5時)撥打全國性付費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04-22289111分機23800洽詢,也可親至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現場諮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的網紅張秀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質詢教育處蕭處長有關學童營養午餐,並以北園國小為例,建議教育處不定期定時抽查,才能確保學童營養午餐品質,另外對於嘉義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建議市府明訂收費標準、退費標準、退費期限、未成年簽約、服務契約書、保證班規定等項目,才不會造成消費糾紛,進而影響消費者權利。...
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 在 張秀華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服務處在兩年前召開記者會,是有關民眾陳情學承電腦短期補習班有詐騙之疑,詳如以下報導:
〈中部〉補習班解約遭催款 議員要修法管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72990
世新新聞 補習退費屢爆糾紛 議員籲簽約前停看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DH8JxX9EYA
最近服務處接到類似案例,雖然補習班不同,但手法類似,皆是鼓吹報名,沒有契約審閱期限,對於收退費及課程無詳細說明,甚至根本沒有給受害民眾契約書,民眾感到怪異便前來服務處反應,而後經過協調順利解約退費,在此提醒大家簽約前所必須注意的事項:
一、如何選擇合法立案之補習班
(一)選擇經當地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合法立案的補習班
經合法立案補習班,應將立案證書懸掛於辦公室明顯處,消費者有權查看立案證書,無立案證書就是不合法補習班。
消費者可至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http://bsb.edu.tw/)查詢相關資料,確認立案證書及班名與招生名稱是否相同,上課地點與所載資料是否一致。
(二)檢視補習班週邊環境之公共安全
請補習班出示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設備申報合格證明或安全檢查紀錄表(安檢須每年重檢)。
二、報名補習班課程之前的注意事項
(一)確認課程符合需求
補習班應提供師資、教學科目、進度等資料,以符合學生的需求,補習班上述開班資料,並應作為合約的附件。建議消費者於報名繳費前,多比較補習班師資、口碑、教學科目、進度等,並請詳細閱讀契約條款,以保障自身權益。
對於欲報名之班別(或課程)的期待應客觀、實際,課程內容及期間應具體記載於服務契約書。另外,消費者亦須注意,業者提供的課程「保證內容」是否於法有據,勿落入美麗陷阱,避免退費時求償無門。
(二)簽訂定型化契約
簽訂補習服務契約書時,業者必須給予5日的契約審閱期,消費者未確認前不要輕易簽名或繳費(詳請參考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在此呼籲消費者切勿盲目簽約,應詳讀契約各條規定,如有問題應與補習班溝通,未確認前不要輕易繳費。
三、確定報名後,有關補習班收、退費事項可參考哪些規定
(一)收費
1.報名時,補習班應於定型化契約明列繳費總金額,並註明繳費細目,包括學費、雜費、講義費、代辦費及其他(例:保險費)等,其個別內容與金額皆應明列。繳費項目未明列者,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收取費用後,業者應開立正式收據,消費者應妥為收執。
2.收費收據應登載退費規定:收據應登載課程起迄時間、科目、收費內容與金額、開立收據單位、退費規定等,並請注意是否與補習班承諾及服務契約內容一致。
(二)退費
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4條規定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法規等相關規定辦理,原則上係以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依消費者申請退費時間點不同來計算。
(三)分期貸款
如消費者與補習班雙方同意以信用貸款分期繳納學費,消費者於簽約時應注意「分期繳納」 係由補習班本身提供,或係由消費者先向金融公司借貸後分期攤還。請消費者多加留意「分期付款」或「刷卡繳費」增加之利息支出、手續費、解約規定是否合理,並詳細閱讀相關文件後再簽約。一旦簽名,契約就已生效,不能片面解除。建議簽約前多考慮並詳細審閱契約內容,以免將來倘提前離班申請退費時,需另賠付金融公司貸款手續費或違約金。
資料來源:嘉義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消費者保護專區
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 在 新竹市議員 施乃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近日服務處接到多起學承及威爾斯美語倒閉受害民眾收到催繳的狀況
上上週特地向消保官了解相關的案情進度
特別提醒
1.有關催繳的部分如105年5月20日前如果碰到資融公司的催款電話或催款文件,不要驚慌這是一般債權行使通知,不具強制效力,也不影響個人信用。但若是接到法院發出的公文,務必要詳細閱讀,如有不清楚請去電法院公文書上聯絡電話,也可以找消保官尋求協助。(新竹市消保官辦公室專線03-5249264)
2.提醒使用信用卡繳付學費的消費者,根據國際信用卡組織的規定,爭議款項請求時間為業者停止服務日後120天內須向發卡銀行提出。學承及威爾斯美語爭議款項申請截止日,分別為105年5月8日、5月20日及5月31日,記得把握上述期間向發卡銀行提出申請列為爭議款項。以保障自身權益。
3.另外也提醒大家在簽訂契約書購買課程時,一定要將契約書帶回仔細審閱,像是短期補習班是有5日的審閱期喔,各式定型化契約審閱期也可以上行政院消保會查詢
短期補習班服務契約書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質詢教育處蕭處長有關學童營養午餐,並以北園國小為例,建議教育處不定期定時抽查,才能確保學童營養午餐品質,另外對於嘉義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建議市府明訂收費標準、退費標準、退費期限、未成年簽約、服務契約書、保證班規定等項目,才不會造成消費糾紛,進而影響消費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