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通訊軟體、社群網站近期流傳訊息【我對Facebook的聲明】,指出:「我不同意Facebook使用本人的照片,我的發文信息及我的出版物...」。、
這則訊息有不同的變形版本,有的訊息宣稱:「別忘了,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在那裡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不要忘記今天的截止日期!!! 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對你提起訴訟...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Facebook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新信息。」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指出「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在那裏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是否屬實?
(一)Facebook曾發布正式聲明指出:
「您可能曾經看過一則貼文,內容是請您複製並貼上通知,以保有您在 Facebook 上分享內容的控制權。千萬不要照做。我們的條款詳細內容如下: 您擁有您在 Facebook 發佈的所有內容和資料,您可透過隱私和應用程式設定管理您的分享內容方式。管理分享內容的方式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從未變過。」
因此,Facebook並無「新」的規則。
(二)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就已同意Facebook的使用條款和資料政策。
在Facebook建立帳號頁面指出:「點擊『註冊』即表示你同意我們的使用條款、資料政策和Cookie政策。你可能會收到我們的簡訊通知,而且可以隨時停止接收。」
(三)依據Facebook的〈資料政策〉,Facebook確實會收集使用者的張貼內容、查看內容、人際網絡、互動行為、交易資訊,以及其他用戶分享使用者的訊息等。Facebook也收集裝置資料和Cookie資料。
Facebook指稱,Facebook使用這些資料以提供個人化商品資訊、提供廣告主服務、促進網路安全、與用戶交流、提供社會公益研究等。
爭議點二、此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律師周宇修表示:
周宇修說,使用者在註冊任何社群平台時,它都會有服務條款等使用者協議,只要使用者勾選,這個協議就成為合約,使用者等於同意自己的資料給社群平台。如果之後要收回自己的資料,必須是使用者和社群平台雙方都同意變更合約內容,才能改變原來的約定。所以在這個情況下,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
不過,周宇修也指出,社群平台的使用者條款是定型化契約,它是否能在個別狀況中達到對雙方都公平,實務上都必須由法院判定。若牴觸相關法律規定,比如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
等,就可能無效。
(二)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價值拓展中心主任廖淑君指出:
廖淑君說,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等於同意Facebook的相關服務條款、資料政策。如果使用者要求企業變更對個人資料的使用方式,應該要根據其服務條款中訂定的意見反應管道去表達主張,而不是在個人動態牆上貼出聲明。
廖淑君說,個人在Facebook動態牆貼出聲明,僅是單方面地做出宣示,並未把意見直接傳達給Facebook。
(三)對Facebook隱私權有疑慮的申訴管道
針對Facebook的隱私政策有疑慮,可以透過TrustArc,進行線上申訴,或郵寄紙本到以下地址。
爭議點三、使用社群平台時,使用者可以如何保護自己的「隱私」?
(一)英國開放知識基金會台灣代表徐子涵表示:
徐子涵說,要保護自己的網路隱私,首先要「認識風險」--在社群平台越活躍,隱私越不存在,暴露個人資訊的風險也越高。其次,使用者可以做的是切斷社群平台帳號和真實身分的連結,也就是「不要讓社群平台很清楚地追蹤到這個帳號就是你」。在實務上,使用者可以不要用真名申請帳號,不要把自己過去的學經歷、朋友關係、聯絡方式提供給社群平台,因為這就是把自己的社會關係複製一份數位版給社群平台。
在技術上,徐子涵建議使用社群平台時可以盡量用電腦瀏覽器,不要用手機App,因為手機可以知道使用者的位置、聯絡人關係以及每天的作息,而傳統的電腦及瀏覽器比較難知道使用者的位置。使用瀏覽器的「無痕模式」也可以減少被追蹤的程度。
徐子涵提醒,即使沒有社群平台的帳號,也還是會被追蹤,因為使用者拜訪的網站都會嵌入社群平台的留言功能,例如看購物網站時,社群平台都會描繪這個使用者的人格並蒐集資料。
(二)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案經理何明諠表示:
何明諠說,使用者點入Facebook的「設定」,可以看到廣告、應用程式和網站等個別項目,可以一一點入這些欄位,可以看到自己資料是否公開給廣告主,知道自己的資料跟哪些企業分享,透過重新設定開放權限,可在一定程度保障自己的隱私。
(三)廖淑君提醒,在資訊科技的時代,使用者在註冊任何網站帳號、使用任何資訊服務時,應該要詳閱服務條款,知道使用此服務後,企業會蒐集自己哪些資料、運用在哪些地方,並且意識到社群平台就是半公開的環境。有了這些認知後,才能在自我揭露前保護自己的隱私。
爭議點四、使用社群平台時,使用者可以如何保障自己的「資訊安全」?
何明諠認為,保障資安的第一步,是使用者在註冊帳號時,要確認自己提供了哪些資訊給社群平台。第二步是使用者要去看平台的資料政策,知道平台會蒐集自己哪些資料及其用途,並修改關於隱私、個資分享、廣告偏好等設定。這是安全使用社群平台的必要步驟。
何明諠也建議使用者要開啟「雙重驗證」,也就是在登入Facebook時,除了輸入帳號密碼,設定第二項「驗證因素」,通常傳送驗證碼到手機或應用程式來進行驗證,可以避免作為密碼被破解後,所有個資馬上遺失的情況。
不過,簡訊驗證是「雙重驗證」中相對不安全的方式,因為電信業者在傳送簡訊時,傳輸過程沒有加密,如果有心人士攔截到訊號,仍可以讀到簡訊傳送的號碼。因此,何明諠建議用驗證應用程式產生驗證碼,它不需透過其他訊號傳輸,直接在手機裡產生雙重驗證碼,比簡訊安全。、
要設定Facebook的雙重驗證,可以在「設定」找到「帳號安全和登入」,選擇雙重驗證的項目。
結論
一、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即同意Facebook的相關服務條款、資料政策。
二、專家認為,使用者在個人動態牆上張貼聲明,並不等於對Facebook發出聲明。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不過,若社群平台的服務和隱私條款牴觸法律,經法院判決,也可能失效。
三、專家建議,若使用者對社群平台使用資料的方式有不同意見,應透過其服務條款中訂定的管道去表達主張,或是由使用者與社群平台業者雙方對服務條款內容達到新的共識,做出新的協議。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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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無痕模式 在 Vivian卓卉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背景
通訊軟體、社群網站近期流傳訊息【我對Facebook的聲明】,指出:「我不同意Facebook使用本人的照片,我的發文信息及我的出版物...」。、
這則訊息有不同的變形版本,有的訊息宣稱:「別忘了,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在那裡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不要忘記今天的截止日期!!! 它可以在法庭案件中使用,對你提起訴訟...如果你不發布聲明至少一次,你就等同默許Facebook可以使用你的照片,以及包含在配置文件的狀態更新信息。」
《查核》
爭議點一、傳言指出「明天開始新的Facebook規則,在那裏他們可以使用你的照片」,是否屬實?
(一)Facebook曾發布正式聲明指出:
「您可能曾經看過一則貼文,內容是請您複製並貼上通知,以保有您在 Facebook 上分享內容的控制權。千萬不要照做。我們的條款詳細內容如下: 您擁有您在 Facebook 發佈的所有內容和資料,您可透過隱私和應用程式設定管理您的分享內容方式。管理分享內容的方式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從未變過。」
因此,Facebook並無「新」的規則。
(二)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就已同意Facebook的使用條款和資料政策。
在Facebook建立帳號頁面指出:「點擊『註冊』即表示你同意我們的使用條款、資料政策和Cookie政策。你可能會收到我們的簡訊通知,而且可以隨時停止接收。」
(三)依據Facebook的〈資料政策〉,Facebook確實會收集使用者的張貼內容、查看內容、人際網絡、互動行為、交易資訊,以及其他用戶分享使用者的訊息等。Facebook也收集裝置資料和Cookie資料。
Facebook指稱,Facebook使用這些資料以提供個人化商品資訊、提供廣告主服務、促進網路安全、與用戶交流、提供社會公益研究等。
爭議點二、此聲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律師周宇修表示:
周宇修說,使用者在註冊任何社群平台時,它都會有服務條款等使用者協議,只要使用者勾選,這個協議就成為合約,使用者等於同意自己的資料給社群平台。如果之後要收回自己的資料,必須是使用者和社群平台雙方都同意變更合約內容,才能改變原來的約定。所以在這個情況下,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
不過,周宇修也指出,社群平台的使用者條款是定型化契約,它是否能在個別狀況中達到對雙方都公平,實務上都必須由法院判定。若牴觸相關法律規定,比如台灣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
等,就可能無效。
(二)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研究所價值拓展中心主任廖淑君指出:
廖淑君說,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等於同意Facebook的相關服務條款、資料政策。如果使用者要求企業變更對個人資料的使用方式,應該要根據其服務條款中訂定的意見反應管道去表達主張,而不是在個人動態牆上貼出聲明。
廖淑君說,個人在Facebook動態牆貼出聲明,僅是單方面地做出宣示,並未把意見直接傳達給Facebook。
(三)對Facebook隱私權有疑慮的申訴管道
針對Facebook的隱私政策有疑慮,可以透過TrustArc,進行線上申訴,或郵寄紙本到以下地址。
爭議點三、使用社群平台時,使用者可以如何保護自己的「隱私」?
(一)英國開放知識基金會台灣代表徐子涵表示:
徐子涵說,要保護自己的網路隱私,首先要「認識風險」--在社群平台越活躍,隱私越不存在,暴露個人資訊的風險也越高。其次,使用者可以做的是切斷社群平台帳號和真實身分的連結,也就是「不要讓社群平台很清楚地追蹤到這個帳號就是你」。在實務上,使用者可以不要用真名申請帳號,不要把自己過去的學經歷、朋友關係、聯絡方式提供給社群平台,因為這就是把自己的社會關係複製一份數位版給社群平台。
在技術上,徐子涵建議使用社群平台時可以盡量用電腦瀏覽器,不要用手機App,因為手機可以知道使用者的位置、聯絡人關係以及每天的作息,而傳統的電腦及瀏覽器比較難知道使用者的位置。使用瀏覽器的「無痕模式」也可以減少被追蹤的程度。
徐子涵提醒,即使沒有社群平台的帳號,也還是會被追蹤,因為使用者拜訪的網站都會嵌入社群平台的留言功能,例如看購物網站時,社群平台都會描繪這個使用者的人格並蒐集資料。
(二)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案經理何明諠表示:
何明諠說,使用者點入Facebook的「設定」,可以看到廣告、應用程式和網站等個別項目,可以一一點入這些欄位,可以看到自己資料是否公開給廣告主,知道自己的資料跟哪些企業分享,透過重新設定開放權限,可在一定程度保障自己的隱私。
(三)廖淑君提醒,在資訊科技的時代,使用者在註冊任何網站帳號、使用任何資訊服務時,應該要詳閱服務條款,知道使用此服務後,企業會蒐集自己哪些資料、運用在哪些地方,並且意識到社群平台就是半公開的環境。有了這些認知後,才能在自我揭露前保護自己的隱私。
爭議點四、使用社群平台時,使用者可以如何保障自己的「資訊安全」?
何明諠認為,保障資安的第一步,是使用者在註冊帳號時,要確認自己提供了哪些資訊給社群平台。第二步是使用者要去看平台的資料政策,知道平台會蒐集自己哪些資料及其用途,並修改關於隱私、個資分享、廣告偏好等設定。這是安全使用社群平台的必要步驟。
何明諠也建議使用者要開啟「雙重驗證」,也就是在登入Facebook時,除了輸入帳號密碼,設定第二項「驗證因素」,通常傳送驗證碼到手機或應用程式來進行驗證,可以避免作為密碼被破解後,所有個資馬上遺失的情況。
不過,簡訊驗證是「雙重驗證」中相對不安全的方式,因為電信業者在傳送簡訊時,傳輸過程沒有加密,如果有心人士攔截到訊號,仍可以讀到簡訊傳送的號碼。因此,何明諠建議用驗證應用程式產生驗證碼,它不需透過其他訊號傳輸,直接在手機裡產生雙重驗證碼,比簡訊安全。、
要設定Facebook的雙重驗證,可以在「設定」找到「帳號安全和登入」,選擇雙重驗證的項目。
結論
一、當使用者註冊帳號時,即同意Facebook的相關服務條款、資料政策。
二、專家認為,使用者在個人動態牆上張貼聲明,並不等於對Facebook發出聲明。單方面的聲明不具備法律效力。不過,若社群平台的服務和隱私條款牴觸法律,經法院判決,也可能失效。
三、專家建議,若使用者對社群平台使用資料的方式有不同意見,應透過其服務條款中訂定的管道去表達主張,或是由使用者與社群平台業者雙方對服務條款內容達到新的共識,做出新的協議。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677
破解無痕模式 在 東講西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沈旭暉隨緣家書】這一篇整理了一些觀察,雖然又是相當長,但下篇未完全完成,還在構想中。高手在民間,真心誠徵意見,希望大家對這十點的對策分別思考,可以集思廣益
警惕林鄭月娥「散水辦」十條戰線:光復香港,下一步,怎辦?(上)
2019年6月之後,我們已經活在另一個香港,雖然「五大訴求」未成功,香港人犧牲慘重,但總算也有不少勝仗,例如區議會選舉變天(根據政府文宣,這正是對「止暴制亂」的公投,反映後者不得民心);主流民意持續一面倒(並未對和勇合一割席);美國極速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每一宗警暴都激起民憤……,這些,都是士氣持續的原因。然而踏入12月,更多群眾明白到「五大訴求」不容易短期內達成這現實,但又覺得可以做的都做過,開始擔心運動失焦;新一代本來期望Endgame瞬間出現,現在要轉型持久戰,一時感到迷茫,心境始終要調節;而出現了區選民意、美國法案的制約,「激進建制路線」也有所收斂,即時壓力放鬆了,運動也到了思考的時候,各種一直被掩蓋的矛盾,逐步浮現,令人憂慮。苟延殘喘的林鄭政府在這機會,卻開始了新一輪瓦解運動的部署。雖然,我認為這些部署不會成功,但畢竟防微杜漸,總得知己知彼,才進行相關部署。
林鄭月娥新一輪瓦解運動的十條戰線
1. 制度線:區議會選舉結果,雖然令人鼓舞,但也令北京高度警惕。此刻在民間製造了「立法會選舉也會大勝」的懸念,建制派也刻意營造危機感,但其實,這裏明顯存在期望落差。這次建制派畢竟得到41%選票,總票數也有增長數十萬(有關部門其實是交到功課的,並暫時以此保住烏紗),在2020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只要保住過半數議席,就可以宣傳「民意逆轉」、「一切復原」、「止暴制亂成功」。有功能組別這樣的制度暴力,加上這次被警醒下更積極進行的「你懂的」選舉操作,假如未來局勢相對平靜,沒有了區選那批首投族、海外回流族的投票意欲,建制派對議席過半,他們暗裏是樂觀的。然後是2022年特首選舉,假如北京明顯欽點的候選人再次當選,即使是找到一個形象稍好的候選人,五大訴求的雙普選更不可能,此後「全面管治權」變成既定現實,輕舟已過萬重山。但在目前制度,非建制派要在選委會1200席中,得到超過50%的議席極難。既然北京定性為「政權爭奪戰」,如何保住兩個選舉,選舉前冷操作、選舉後拖散民氣,已成了未來三年的總路線圖,其他一切手段,都以配合這劇本為依歸。
2. 和理非線:民陣舉辦的遊行,無論大家是否喜歡,客觀上會被演繹為「民意還有多支持運動」的指標;但某程度上,人數卻是政府可以通過警察的行為影響,並扭曲來做文章的。由於今後的遊行,無論有沒有不反對通知書,警察佈防都會十分嚴密,必然有隨時使用催淚彈或任何武力的風險,也會不斷作出「今天將會很混亂」一類警告,令再出現扶老攜幼、一家大小遊行的可能性大大減少。缺少了上下兩代,加上因此要留家照顧長幼的成年人,遊行人數比全盛時減少2/3,並不奇怪。基於上述原因,12月8日出現的80萬人遊行,已是意料之外的數字:不要忘記2003年的七一遊行,五十萬人就被認為是奇蹟,製造了當時的政治海嘯,令廿三條胎死腹中、葉劉淑儀辭職、董建華不久「被下台」。但政府現在卻老是和200萬人這數字相比,總之要證明民情已改變、人數已減少、運動已衰亡,手法自欺欺人,但誤導慢慢就變成真理,對拖散民氣的影響不能低估。
3. 勇武線:政府對「止暴制亂成功」的KPI,一方面是大搜補,特別是理大圍城一役,令不少前線或被捕、或被記名,由此而發掘整個抗爭網絡,製造白色恐怖;另一方面是同時增加對連儂牆「衝突」一類小規模拘捕,減少鏡頭下的血腥,手法更pre-emptive,但也更具欺騙性。而踏入考試期,政府相信年輕勇武必然要分心,衝突少了,就可以宣傳一切終結。這是不少和理非忽略的層面:以上手法給予前線的精神壓力,可能比單純的警暴更大,卻在鏡頭前不見血;當交通燈都恢復正常,和理非群眾慢慢淡忘,就是勇武最擔心成為condom之時。減少了後援backup,這也是政府逼使前線勇武激進化、地下化的「陽謀」;假如他們感到絕望,在主流民意未ready的情況下急速升級,令和理不得不分家,政府繼而高調鎮壓,終結整場運動,這是一個可能;但要是不升級,勇武同樣找不到下一步目標,結果同樣可以是連串悲劇。勇武也是香港公民,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本應想辦法解決這些危機,但現有操作卻只是當作敵人去拘捕、打壓,其心可誅。
4. 社區線:區議會掌握不少地區資源,昔日被建制派壟斷,變天後,政府恐怕不會願意讓新一批區議員從此壟斷社區,必然通過其他建制、乃至境內外「你懂的」資源(像前特首梁振英Facebook說的「錢,好商量」),扶植種種地區網絡。通過民政事務局大舉委任建制派到各級委員會已廣被報導,但只是冰山一角,其他親政府團體、企業接收落敗建制區議員,更是無色無痕。勒令大小富豪投放資源到同鄉會、建制公會、社區聯會,作為「影子區議會」,鞏固社區基本局面,也是政府操作另一可能。有實無名的「建制影子地區網絡」,可以無視法定區議會運作,存在目的除了繼續做從前做的蛇齋餅粽,就是為了突顯新一批區議員不懂民生,不時作出滋擾,或又是像前特首梁先生Facebook指示,「打游擊戰」。須知中聯辦港九新界協調部都需要KPI,總需要工作表現;現在有了明確打擊對象,這反而是建制派暗渡陳倉、滲透社區的契機。
5. 教育線:北京官方對反送中運動Root Cause的解讀,始終是外國勢力、土地問題、房屋問題……,還有教育問題;而眾多子虛烏有的「問題」當中,教育,已是特區政府夕陽政權最容易打壓的,相信會成為來年重災區。這次大學、中學成為運動前線核心,不少後援教師也捲入其中;通過文革式批鬥校長(例如中大段校長)、老師作為突破口,不斷施壓教育界要改變(例如取消通識教育),強逼師生之間割蓆,明顯是未來戰線。政府其實也心裏明白,不可能通過打壓改變意識形態,只會越打壓、越堅定,但起碼表面上的官樣文章,可以令部份心領神會的「模範校長」(例如理大藤校長)、老師就範,校園慢慢出現白色恐佈,把任何自由意見表述的行為歸類為「政治運動」、「支持暴徒」。不配合的老師,政府會宣傳後果自負:畢竟教師是最擔心飯碗的行業之一,而以內地教師與香港教師進行資格互認,本來就是既定策略。一旦缺乏了校長、老師對學生享有各種表達意見自由的贊同和諒解,學校恐怕會逐步變成工廠;學生築人鏈、叫口號、唱《願榮光歸香港》、乃至純粹「和理lunch」,也會有越來越大壓力。只要視線範圍內的學生和平抗爭減少,傳遞上去的報告,又會是「一切如常,形勢大好」。
6. 經濟線:運動至今六個月,香港股市、樓市沒有絲毫影響,IPO數字居然還創新高,對北京而言,利用香港作為集資、洗錢、金融避險、貿易戰暗道等經濟功能,因為港人「攬炒團隊」並未認真進行經濟戰和金融戰,可謂絲毫無犯。但與此同時,特區政府卻會不斷宣傳,運動對大小企業的毀滅性經濟影響,無視這是政府責任的事實,希望任何近月收入、財富有影響的人,都會遷怒於運動,讓群眾鬥群眾——製造民怨、拖散運動、以物質主義回應「後物質年代」,這正是2014年傘運後期的劇本。因此,政府所謂的紓解民困舉措,成效、效率固然遠遠及不上李嘉誠基金會,連派錢的出發點,怎樣派、誰能派,似乎也是以製造群眾矛盾為目的,總之一有機會,就要宣傳「是這場運動連累你每月賺少幾皮嘢」這樣的論述。施政報告托市,讓中產借錢上樓,也是政府企圖綑綁「非自願盟友」的策略之一。至於針對成形中的「黃色經濟圈」,被標籤的黃店總會承受風險,政府怎樣給予食環署、消防處一類執行單位,各自的所謂「止暴制亂」指令(例如天天查牌、捉老鼠),也是不少深藍陣營提及的事:溫馨提示,前任公務員事務局長鄧國威在佔中後被免職,據說原因之一,就是與動用公權力打壓佔中不力有關。
7. 對內文宣線:由於知道解決不了結構性問題,特區政府的策略,已經不再祈求解決問題,變成希望解決提出問題的人,一切都以分化為目的,希望當運動缺乏明確焦點,配合政府的小動作,分裂自然出現。
(1) 第一類分裂,是和、勇對策略的不同理解,例如政府會逐步推出不同的「非獨立調查」和「獨立檢討」,頂多是對個別案例的非脈落性調查(見上週《明報》筆陣文章),策略是剝洋蔥,希望支持運動的和理非民意慢慢接受「袋住先」,製造另一方的不滿。
(2) 第二類是各種運動到了中期的典型問題,「可以共患難、不能共富貴」,有了一定momentum,那些財務問題、籌款爭議、位置之爭、人氣高低,很容易構成衝突;政府只要這時候加把勁,進行拉攏收編,事半功倍。
(3) 第三類是互聯網時代獨有的現象:在點擊率經濟結構,虛擬的點擊率可以直接轉化成實質收入,任何主流人和事,都有其「10%效應」:小眾網台、KOL只要堅守運動主流的對台戲,得到主流的10%注視,已經比進行正面論述得到的100%全部注視,更有票房,這已經是一個固化模式。當運動缺乏明確議題時,這類本來無傷大雅的「抽水式存在主義」,卻容易成為討論焦點,於是每一個小議題,都會硬生生的不斷製造運動內部的二元對立。這還是假定政府不做任何推波助瀾的暗黑工作,但假如有某方資助的「網軍」加入參戰,分化後果不堪設想。事實上,不少運動不是敗在對家,而是敗於內鬥,令同路人逐步心灰意冷,這也是2014年的先例。
8. 對外文宣線:特區政府明白,耿爽式對外「文宣」只是笑柄,但也正用回香港的方式重整旗鼓,打國際輿論戰,只是通過的中介人,變成是立場淺藍的傳統精英、或內地海歸精英。這些人是國際媒體最樂意訪問的對象,也知道怎樣掏空「普世價值」內容、而偷用同一名詞的遊戲規則,對逐步污名化香港運動,起著關鍵作用。根據最新劇本,這些代言人對國際媒體談話時,多強調香港這場運動有以下罪名,可見建制陣營也是有進化的:
(1)運動暴力程度甚高、而傷及無辜,進行「無差別襲擊」,破壞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
(2)運動散播香港人Vs內地人的「薩拉熱窩式族群仇恨」,屬狹隘民族主義、乃至和法西斯主義相連,而不是以崇優的香港核心價值主導;
(3)運動參與者自私自利,以為全世界都欠了他們,身在福中不知福,其實沒有國際視野,只是在小地方縱壞了的孩子(spoiled kids)。
這類批評,避免了觸及教條式的政治、主權等硬綁綁問題,訴諸中產眼中祈求穩定、和「診症式中立」的社會常態,在西方有一定市場;當運動找不到焦點,這類維穩文宣,更容易走進國際主流,反客為主,偷換概念。
9. 內交線:林鄭政府雖然已成跛腳鴨,香港內部的爭議法案都不容易再推,但涉及「留島不留人」思維的結構性政策,同樣會繼續。也就是當一切膠著,其實結構也依然慢慢改變,時間並不在抗爭者這一邊。一方面,特區政府會加速令40%的藍絲人口以大灣區為腹地,以鄰近的平價樓為利誘,同時收回若干對港經濟政策,讓他們感受到「一國」的威逼利誘;另一方面,輸入內地專才的中央政策,也會遍及香港核心位置,特別是那些簽署了資格互認的職業,內地專才可以隨時候命,取代被「DQ」的各行各業香港人。這和大灣區本來應有的設計:內地使用香港金融中心服務,換取香港進一步鞏固與內地的防火牆,以強化香港的國際制度優勢,各取所需而互不干涉,可謂背道而馳,變成9+2的雙輸局面。整個格局,就是通過北京要「懲罰」香港,讓香港的淺藍、中間、淺黃專業人士感受到切身壓力,回到國家整合的大計劃。
10. 外交線:美國通過《人權與民主法案》的最大影響,正如我們不斷解釋,都是策略性的,例如制約了北京不會在香港製造極端鎮壓,促進世界各國討論類似法案,令香港問題進入國際化視野,建構國際社會的香港人身份認同等。但國際關係在香港並非顯學,各國外交、政府人員的真實思維,畢竟不是一般人容易接觸,令不少人容易誤解國際牌的用途,例如不斷問「美軍何時出現」,或相信特朗普會為「香港2020雙普選」而與北京立刻攤牌,所以「今年成功在望」云云。作為口號沒有問題,但假如真心有上述期盼,最終又失望而回,對群眾士氣,或足以構成毀滅性打擊,這還不用說過程中對其他策略的質疑。而且,一旦對外國支援不夠感到失望,針對的矛頭,又可能變成一直支持香港的外國友好,無論是通過法案的美國國會、支持BNO平權的英國議員、暗中幫助了不少港人的台灣民進黨政府、乃至兩次挑選香港抗爭為2019年封面(但以瑞典環保少女為年度風雲人物)的《時代雜誌》,近日都面對同路人這種「支持不夠」的質疑。須知國際關係自有其潛規則,欲速不達,而自亂陣腳,這正是政府樂於看見的。特區政府正調整文宣,宣傳國際線counter-productive,就是期待出現對國際線的民意逆轉,從而證明前中央政策組顧問劉兆佳教授所言,「某些人想讓香港再成為西方一部分的想法只能是幻想」這立論。那時候,北京才會進一步宣傳「外國勢力論」,當社會看不見國際支援的「電腦遊戲式過關功效」,有了expectation mismanagement,一洩氣,就會開始對耿爽的文宣麻木。
面對以上十條戰線,雖然簡單,但正正是六個月前,不少人「認命」的論述:
(1)和平遊行示威沒有用,
(2)打架反正不夠打,
(3)投票改不了制度暴力,
(4)外國評論香港,只是為了自己利益和抽水,
(5)持續落去,會出現經濟大蕭條,影響民生,
(6)發展始終要依靠祖國,
(7)學校這樣下去,會令學生失去競爭力,
(8)反對派不懂建設社區,支持也是浪費資源,
(9)運動已變質,被政客騎劫,領袖都是為了私利,不要愚蠢地為人抬橋;
(10)不懂見好就,就是不負責任。
這是宿命主義,香港人不能掉以輕心,此刻正是運動能否變成持久戰的關鍵時期。但怎樣反客為主,破解特區政府「散水辦」的陰謀,達到「光復香港」到「真一國兩制」初心、逼使北京放棄全面管治權的目的?拋磚引玉,希望同路人和而不同,在每條戰線逐一思考。下一篇,假如有思考進展,會分享個人對如何回應這十條戰線、整合背後宏觀論述的淺見。
星期日明報,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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