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疫情報告
#公私協力共同作業完成BNT疫苗簽約
台積電、鴻海暨永齡基金會今天宣布,各完成500萬劑BNT162b2疫苗採購,並捐贈予行政院衛福部疾管署作為防疫使用,特別強調本次疫苗捐贈專案秉持「原廠製造」、「原廠標籤」、「直送台灣」的三大原則處理。
總統蔡英文肯定行政院、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政府法律團隊,在談判過程中日以繼夜努力,依照防疫計畫,全力協助捐贈單位,迅速完備複雜繁瑣的法律程序。並感謝各方的努力,讓相關專案能夠順利推動,並期盼大家共同努力,讓後續工作順利推進。
#疫苗預約平台日明日開始收到簡訊進行預約
關於疫苗施打順序第九、十類,今日下午五點疫苗預約平台先做第一輪的結算,7/12以前有在平台上有勾AZ疫苗的人會進入收到簡訊的資格裡面,後續7/13開始收到1922簡訊提醒您來預約,最快於7/16進行接種。
指揮中心公布截至下午1點約有272萬完成登記意願,只選莫德納為最多占60.84%約166萬人,莫德納及AZ都勾選為36.47%約100萬人,只選AZ的為約7萬人。
#疫苗接種不雙標少口水_嚴以律己繼續拚防疫
國際疫苗進口卡關 侯市長:疫苗進口要快、夠、好
新北疫苗接種效率不佳 侯市長:求好求穩不求快
中央宣布三級警戒適度鬆綁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侯市長:「中央應勇於承擔,大家看法與中央完全不同」
宇恩:新北市場應統一管理策略防堵疫情破口
侯市長:「各地市場條件不宜,宜因地制宜」
侯市長的雙標持續進行,但我們還是希望,至少在疫苗接種上,市府可以更嚴以律己,包含我們仍陸續接獲 #市場攤商 、#社工 等部分資格符合但未被納入接種名單的問題,若第一階段造冊配發數量有發現不足,就應繼續加速造冊,按造冊人數持續爭取疫苗。宇恩也要提醒,提供給67歲和65歲以上因為 #區域分配不均導致沒有預約完的疫苗,應考慮 #盡速分攤至有需要的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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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2)日公布國內新增23例本土COVID-19確定病例,境外移入1例。確診個案中新增1例死亡。個案分布以新北市10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9例,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及台中市各1例
#新北累積確診6638例
今日淡水、八里、三芝及石門無新增個案。
累積確診淡水138例、八里34例、三芝7例、石門4例。
社工個案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真相,從來有如打不開的門。門的另一端,總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復⼯不久的社⼯收到新個案,探訪懷疑不慎誤按家中平安鐘的獨居老人。當她看見應門的老伯臉有瘀傷,隨即認定發生潛在虐⽼個案。社工鍥而不捨希望了解老伯的所有,老伯卻毫不領情把她趕⾛。連串離奇事件隨之而來,不斷挑戰社工的既有想法。究竟眼見才是真,還是眼不見方為實?在晦暗的虛實遊走,尋到的還是看不見的答案。
所屬放映節目:
04 同城異夢
放映時間:
13/6 7:35 pm 本地導演將出席與觀眾見面
20/6 5:20 pm 本地導演將出席與觀眾見面
22/6 7:30 pm 本地導演將出席與觀眾見面
導演:李海華
編劇:張詠琛
攝影:汪習堯
監製:曾惠⽂
演員:廖子妤、吳耀漢、朱栢謙
參展年份:2021
香港 | 2021 | 21 分鐘
粵語 | 中英文字幕
社工個案英文 在 百工裡的人類學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田野工作」是人類學重要的工作方式外,其實其他人文社會科學學門都有屬於自己的田野調查方法,且也都有屬於自身的目標與側重點。那麼這些不同學門之間的田野工作之間,有什麼樣的關聯性呢?
這篇來自【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上轉載自《中國地理學會會刊》(在台北)的文章,帶我們看到不同學科之間的「田野互補性」,也帶我們進一步思考如何跨學科地使用田野能力來完成真實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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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田野發現不同學科間的「田野互補性」
自從我整理菲律賓的社區到國家歷史地理背景後,我以為這些資料僅能使用於人文地理學之中。然而,當我再次踏入菲律賓時,透過跟菲律賓家扶中心的互動,發現田野具有跨學科互補的性質。
2020年2月,我前往位於曼達盧永市(Mandaluyong City,以下以英文稱之)的菲律賓家扶中心。Mandaluyong City中,有一個著名的貧窮社區──Addition Hills,因為鄰近精神病院而長期備受歧視的社區。該社區是Mandaluyong City人口數最高的社區,約有十萬人口,占Mandaluyong City有25%的人口數。然而,該社區平均收入卻是最低的。因此,菲律賓家扶中心選定了這個區域,協助Addition Hills貧窮社區,例如孩童的認養、社區供餐系統與社區安全網。然而,菲律賓家扶中心僅擁有四位菲律賓籍與兩名台灣專員進行社區協助。面對人力有限的條件下,菲律賓家扶中心必須透過足夠的田野才能對症下藥。
我跟著菲律賓家扶中心專員走入社區家庭,以了解他們如何建立關係、設定扶助目標。在家訪的過程,看到有些家庭訴說自己貧困的處境、有些則是無力養育四、五個孩子。專員們透過實地走入現場,藉由面對面建立關係,從中理出如何協助社區的藍圖。而我從社工的田野場域之中,從微觀、個人生命經驗到家庭現況,理解貧窮的樣貌為何。
回到菲律賓家扶中心之後,我與從事社區工作的專員們出現對話的契機。由於他們想要更宏觀的認識馬尼拉這座城市,於是我將我的田野經驗分享給菲律賓家扶中心,提供了社區工作者,對於這座城市政治經濟的解釋。藉由人文地理學的視角,能夠讓社工師們理解社區如何形成貧窮。例如,藉由縱軸的史觀與空間歷程,說明當今馬尼拉是如何產生貧富差距。此時,從人文地理的視角理解貧窮的由來與發展歷程,有助於菲律賓社區工作者認識社區的背景、評估個案的條件。
因此,田野不僅是具有跨學科性質,也能讓不同學科在足夠的溝通之下,能達到「田野互補性」。菲律賓家扶中心的社工師、專員們,透過田野理解案主的情況,也藉由人文地理學的視角,認識案主如何在這座城市之中持續性地維持貧窮。
(以上引用網頁原文)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7555?utm_campaign=sharebtn&utm_medium=facebook&utm_source=social2017&fbclid=IwAR2fenbRIUkVh1gKE2dYtu9Ez_wJIFLK6a2_Xg1V24tuGPb2yvb1yKqsXLQ
社工個案英文 在 每天簡單學社工- 個案工作常見專有名詞(上) ㄧ、案主 ... 的推薦與評價
個案 工作常見專有名詞(上) ㄧ、案主(client ) 1.個案工作中所講的案主,通常指服務對象而言。 2.可以指個人、家庭、小團體、社區、組織等。 3. ... <看更多>
社工個案英文 在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 精華區SW_Job 的推薦與評價
各位板大,雖然我自社工系畢業很久,但最近才投入社工界
現在在身心障礙領域,最近遇到一事實在不解,所以上來請教各位
最近我們老闆說,因為法規的修改,以後不能再有個案、案主等字眼出現
一率改為「服務使用者」,像是個案研討會,要改為服務使用者研討會,
所打的紀錄內容也都是要修改,只要有相關字眼,就要修正,
內部的同事接感到不可思議,但老闆就說現在就是這樣規定,不照作評鑑就不會過,
所以必須接受。這名詞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是服務生喔~相當無法接受
所以特來請教各位,現在真的都改成這樣嗎?亦或是只有身障領域,還是特殊狀況?
上網查過,但查不太到相關資料,所以希望各位板大能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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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54.36
> -------------------------------------------------------------------------- <
作者: afanlu (我不說我愛你)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Thu Jan 1 16:26:45 2009
※ 引述《lovemd (換一顆有錢人的腦袋)》之銘言:
: 各位板大,雖然我自社工系畢業很久,但最近才投入社工界
: 現在在身心障礙領域,最近遇到一事實在不解,所以上來請教各位
: 最近我們老闆說,因為法規的修改,以後不能再有個案、案主等字眼出現
: 一率改為「服務使用者」,像是個案研討會,要改為服務使用者研討會,
: 所打的紀錄內容也都是要修改,只要有相關字眼,就要修正,
: 內部的同事接感到不可思議,但老闆就說現在就是這樣規定,不照作評鑑就不會過,
: 所以必須接受。這名詞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是服務生喔~相當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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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特來請教各位,現在真的都改成這樣嗎?亦或是只有身障領域,還是特殊狀況?
: 上網查過,但查不太到相關資料,所以希望各位板大能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我想請問 你不能接受的是哪一點呢?
是不能接受變成服務生?還是不能接受稱呼的轉變?
我覺得稱呼的轉變跟是不是身障領域沒有關係
重點是能不能瞭解你「你現在的角色是什麼」?
機構就是提供服務的地方,以往所謂的「個案」就是服務使用者
稱呼的轉變
主要是因為現在社會福利服務潮流的走向開始轉為「自主」、「尊重」、「支持」
接受服務者和我們都是平等的
「服務使用者」有權選擇自己希望被服務的方式,有權利參與服務計畫的擬定
機構內的教保員、社工將來都可能不再使用「老師」的稱呼
我們雖然有專業
但卻不能使用我們的專業強迫案主接受我們替他們擬定的計畫
而是要尊重他們選擇的意願
另外
「老師」與「個案」的稱呼,在華人的社會代表的是地位的高低
換句話說也就是「強勢」與「弱勢」的分別
既然要尊重服務使用者,平等看待他們
除了實質上行動的作為
稱呼的改變代表的是觀念上的革新
我想那不是法律規定不規定的問題
而是你們機構的觀念有沒有跟上時代
我也不喜歡用「個案」稱呼人
如果可以的話我更喜歡用他們的名字稱呼他們自己
我並不覺得當社工、就服員是有多了不起的事
只是因為他們剛好需要協助連結資源,那恰巧又是我負責的服務
如此而已
就算把我看成服務生那又怎樣
服務生也是很了不起的一個職位阿,
難道你去吃飯、用餐都不需要人家服務,不希望人家提供你想要的服務嗎?
當服務生,比當社工更難,更需要客人的尊重
所以,設身處地的想想
你不能接受的原因應該不是稱呼,而是你心中那個放不下的地位高低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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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9.20.57
> -------------------------------------------------------------------------- <
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Thu Jan 1 20:26:21 2009
我覺得這是沽名釣譽式的無聊
目前是否有任何Evidence-Base的研究或文獻
顯示出這樣的轉變有助於服務品質的提升?
個案一詞是從英文client/case出來的
service user也不是沒出現過,只是通常是在政策體材的論文用以敘述
接受服務的群體,或是在文章中以client的同義字交互使用
老是在歸因於和工作者和個案之間的權力地位關係
那到底有沒有證據嘛?還是只是不碰實務的老師寫慣政策論文
自我感覺良好之後,受聘為評鑑委員然後說改就改?
幸好精神科目前還沒遭受這種鳥事
只是和外單位交流資訊時我通常還是會寫cl
因為曾經被問過:請問p't是什麼意思啊Orz
以後個案管理要改成"服務使用者管理"嗎?
好像要帶警棍吼
結案要改成"結束使用者"嗎...
老王,這個"服務使用者"可以把他結掉嚕
聽起來要扛五零機槍出去掃射的感覺...
所以要這樣改,證據在哪裡?同學們可以去問問老師啊
叫老師拿文獻出來讓我們這些沒唸書的實務工作者欣賞欣賞
※ 引述《afanlu (我不說我愛你)》之銘言:
: ※ 引述《lovemd (換一顆有錢人的腦袋)》之銘言:
: : 各位板大,雖然我自社工系畢業很久,但最近才投入社工界
: : 現在在身心障礙領域,最近遇到一事實在不解,所以上來請教各位
: : 最近我們老闆說,因為法規的修改,以後不能再有個案、案主等字眼出現
: : 一率改為「服務使用者」,像是個案研討會,要改為服務使用者研討會,
: : 所打的紀錄內容也都是要修改,只要有相關字眼,就要修正,
: : 內部的同事接感到不可思議,但老闆就說現在就是這樣規定,不照作評鑑就不會過,
: : 所以必須接受。這名詞讓我覺得自己好像是服務生喔~相當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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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以特來請教各位,現在真的都改成這樣嗎?亦或是只有身障領域,還是特殊狀況?
: : 上網查過,但查不太到相關資料,所以希望各位板大能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 我想請問 你不能接受的是哪一點呢?
: 是不能接受變成服務生?還是不能接受稱呼的轉變?
: 我覺得稱呼的轉變跟是不是身障領域沒有關係
: 重點是能不能瞭解你「你現在的角色是什麼」?
: 機構就是提供服務的地方,以往所謂的「個案」就是服務使用者
: 稱呼的轉變
: 主要是因為現在社會福利服務潮流的走向開始轉為「自主」、「尊重」、「支持」
: 接受服務者和我們都是平等的
: 「服務使用者」有權選擇自己希望被服務的方式,有權利參與服務計畫的擬定
: 機構內的教保員、社工將來都可能不再使用「老師」的稱呼
: 我們雖然有專業
: 但卻不能使用我們的專業強迫案主接受我們替他們擬定的計畫
: 而是要尊重他們選擇的意願
: 另外
: 「老師」與「個案」的稱呼,在華人的社會代表的是地位的高低
: 換句話說也就是「強勢」與「弱勢」的分別
: 既然要尊重服務使用者,平等看待他們
: 除了實質上行動的作為
: 稱呼的改變代表的是觀念上的革新
: 我想那不是法律規定不規定的問題
: 而是你們機構的觀念有沒有跟上時代
: 我也不喜歡用「個案」稱呼人
: 如果可以的話我更喜歡用他們的名字稱呼他們自己
: 我並不覺得當社工、就服員是有多了不起的事
: 只是因為他們剛好需要協助連結資源,那恰巧又是我負責的服務
: 如此而已
: 就算把我看成服務生那又怎樣
: 服務生也是很了不起的一個職位阿,
: 難道你去吃飯、用餐都不需要人家服務,不希望人家提供你想要的服務嗎?
: 當服務生,比當社工更難,更需要客人的尊重
: 所以,設身處地的想想
: 你不能接受的原因應該不是稱呼,而是你心中那個放不下的地位高低吧
--
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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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9.48.2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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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gon (Com-ba-d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Fri Jan 9 21:27:48 2009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個案一詞是從英文client/case出來的
: service user也不是沒出現過,只是通常是在政策體材的論文用以敘述
: 接受服務的群體,或是在文章中以client的同義字交互使用
可是別忘了, client也在英語使用環境中,各行各業中都有用到。
法律、零售商....不勝枚數。
也就是說,在英語環境中,
Client在資本主義邏輯下,是指具有"有購買能力的主動之自由人"
且能夠"依自由意願與服務提供者簽訂契約"。
雖然我們仍可以爭辯這種狀況下的client是否仍擁有完整的agency,
可是,這個字所指的"人"具有agency卻是無庸置疑的。
但是,作為client的中文翻譯,"個案",卻不一定如此。
在台灣的中文語境中,個案通常具有負面的意涵:
如果你是個案,那你大概因為不是有這個便是有那個問題。
而我作為社工,就是要來糾正或改變你(的問題)。
而作為"個案",他的自主性也就這樣不見了。
在台灣的其他行業,client可是翻譯為"業'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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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5.43.132.78
> -------------------------------------------------------------------------- <
作者: sigon (Com-ba-d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at Jan 10 01:50:21 2009
:
: 在台灣的中文語境中,個案通常具有負面的意涵:
:
: 如果你是個案,那你大概因為不是有這個便是有那個問題。
:
: 而我作為社工,就是要來糾正或改變你(的問題)。
:
: 而作為"個案",他的自主性也就這樣不見了。
:
: 在台灣的其他行業,client可是翻譯為"業'主'"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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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75.43.132.78
: 推 Rainman0612:單純覺得莞爾...督導:「您的業主 結業了嬤?」 囧... 01/09 22:19
: 推 aweasel:沒有問題就不會是個案了阿!無聊的學說 01/09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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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點不知道該如何閱讀你這一句話。
無聊的學說?
你是指我上面拉哩啦雜的東西,如果可以被稱為學說的話,很無聊?
還是你意有他指?
其實你說的,也正是我要說的。
"沒有問題就不會是個案了" -- 所以我們認定"個案"是有"問題"的。
而作為社工的我們,
相對於個案,我們站在一個權威的位置,
告訴他: 你這不對你那不對你這有問題你那有問題你該作這你該作那。
可是,我們的"個案"呢?
他到底有沒有權力大聲跟你拍桌子: 你別對我指指點點?
你設計出來的東西我不喜歡我不愛我不想接受?
當他覺得他只是你這個社工手中上的一個該處理個案時,
或
當他覺得他是一個服務使用者 -- 他有權力使用或不使用你所提供的服務,
你覺得事情會不會不一樣??
----
我必須說,
我們對於語言的使用必須非常小心。
或許整體的權力結構很難因為只因語言使用之改變而轉換,
但語言,絕對是"構成"這整體權力結構的重要部分。
語言不只作為供我們表達的載具,
更參予了我們的思考與感受 -- 很簡單,
只要看到有版友覺得"服務提供者"讓他覺得自己像個餐廳服務生,
就知道語言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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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5.43.1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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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weasel (瘋狂的豬)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at Jan 10 13:25:23 2009
我是沒唸過什麼書啦
不過在處理實務的時候我是都不會直接稱呼對方為個案啦!
都會叫XX先生 XX小姐 親屬的話都會直接稱呼XX的爸爸、媽媽、阿姨、姑姑
如果要去強調社工和個案之間不對等關係是需要被修正的
應該是從一個社工的基礎觀念開始教育起而不是只是去改一個所謂的「名稱」
除非你的評估報告要給當事人過目?跟他親自討論處遇計畫?
那不如直接寫成 X小姐 X先生 不是更好?當事人XXX、OOO不是也OK?
從「案主」改成「服務使用者」不過就是從一個意義變成另外一個意義而已
也是賦予這個稱呼一個意義阿!
對實務工作並沒有什麼差別吧!就是報告上要多打很多字
服務使用者、服務使用者之母、服務使用者之同居人之子 <===諸如此類
還有,有些案件即使他拍桌子還是恐嚇要殺全家的還是會強制介入處理
並不會因為他的不滿意就會更改服務計畫
要推動也很好阿!去修正一些觀念,但是對我個人來說是還頗沒意義的
對我來說社工和案主就是一同成長、一起討論、一起解決問題的專業朋友關係
一些有的沒的因為我沒念什麼書,所以我還真的沒想到過捏!
而且現在保護性個案越來越難做,問題越來越多元化
臺灣的社福政策和資源已經快不和所需了
兒童少年安置機構全臺灣本島都滿床了
一些有特殊狀況的小孩沒有機構要收
所以請原諒我這個實務工作者實在沒時間去思考種種
不如就交給學術界吧!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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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weasel 來自: 210.69.40.253 (01/10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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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len2899 (allen2899)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00:00:12 2009
先舉個例子
有時候我們在新聞上可以看到XX銀行或是公司
因為某件事的疏忽 或是處理不好 bababa之類的
這時該銀行或是公司的發言人通常會出來說
這只是個"個案" 我們會特別注意 或是有其他特別處理 bababa之類的
請問 看到這篇新聞的時候大家會怎麼想
會把發言人所指稱的個案做為一個負面的字眼嗎?
以此為例 我認為
個案這個詞 本身並沒有什麼正面或負面
就看個人怎麼想 怎麼去詮釋而已
只是現在專家認為這詞有負面意義
而專家又有很大的影響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61.169
> -------------------------------------------------------------------------- <
作者: lighthearted (隨遇)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02:09:41 2009
※ 引述《allen2899 (allen2899)》之銘言:
: 先舉個例子
: 有時候我們在新聞上可以看到XX銀行或是公司
: 因為某件事的疏忽 或是處理不好 bababa之類的
: 這時該銀行或是公司的發言人通常會出來說
: 這只是個"個案" 我們會特別注意 或是有其他特別處理 bababa之類的
: 請問 看到這篇新聞的時候大家會怎麼想
: 會把發言人所指稱的個案做為一個負面的字眼嗎?
: 以此為例 我認為
: 個案這個詞 本身並沒有什麼正面或負面
: 就看個人怎麼想 怎麼去詮釋而已
: 只是現在專家認為這詞有負面意義
: 而專家又有很大的影響力....
看了這一串的討論文下來
有一點開始被點出來,就是對「個案」一詞的意涵理解不同
然而是否隱含權力不平等或者問題取向,解釋是由學者?實務工作者?服務對象?
從client到consumer的轉變,似乎是國外的討論
或者是本詞源起所帶有的偏見,可是我想要說的是回到當下的社會文化來看
個案一詞在台灣是否還具有那樣的偏見?可能案主/服務使用者不清楚
甚至實務工作者認為這詞是一個中性的,那麼在缺乏共識的概念認知下
更改的最大意義,也只剩下對這詞有不滿的學者而已了..
那「弱勢」是不是也算不好的詞呢?可以再討論(不過先別在這佔版面了= =)
名詞的轉變絕非毫無意義,但也要有相應的觀念、概念的轉變(具有足夠正當性)
不然就是是字詞上的賣弄而已,
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從「殘障」到「身心障礙」
以上,歡迎討論
ps.其實我們早把個案等同於服務使用者了吧..
--
意圖連結社工在網路上的支持網絡,創造以部落格為基礎的高度互動平台。
我的部落格,歡迎參觀 ^^ https://lighthearted.pixnet.net/bl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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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10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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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10:47:51 2009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 個案一詞是從英文client/case出來的
: : service user也不是沒出現過,只是通常是在政策體材的論文用以敘述
: : 接受服務的群體,或是在文章中以client的同義字交互使用
: 可是別忘了, client也在英語使用環境中,各行各業中都有用到。
: 法律、零售商....不勝枚數。
: 也就是說,在英語環境中,
: Client在資本主義邏輯下,是指具有"有購買能力的主動之自由人"
: 且能夠"依自由意願與服務提供者簽訂契約"。
: 雖然我們仍可以爭辯這種狀況下的client是否仍擁有完整的agency,
: 可是,這個字所指的"人"具有agency卻是無庸置疑的。
: 但是,作為client的中文翻譯,"個案",卻不一定如此。
: 在台灣的中文語境中,個案通常具有負面的意涵:
: 如果你是個案,那你大概因為不是有這個便是有那個問題。
: 而我作為社工,就是要來糾正或改變你(的問題)。
: 而作為"個案",他的自主性也就這樣不見了。
: 在台灣的其他行業,client可是翻譯為"業'主'"呢!
世上有很多靶,不止資本主義一個,可這個靶就做可憐
因為打下去通常得到的歡呼聲最多,自我感覺最為良好,聖光系咒語
大概用了會跟che一樣帥吧,只是頭上有星星的不只他,Keroro也是
個案一詞各行各業都用的到,自然有各種不同的含意
不同的含意有不同的價值觀,甚至沒有價值觀
有大家一人一票,來感覺一下,這個字詞是正面的或是負面的?
版主辦個投票啊,限定投票資格為實務工作者,瞭解一下民意
用了個案一詞自主性會不見?現在在演哈力波特嗎?
咒語念下去個案會不能動?會吐實吐真嗎?
是就好了,這樣我做治療也不用這麼辛苦繞來繞去的
要改可以,那提出Evidence-base的文獻及證據
不要那種訪問三四個人,剪貼逐字稿加心得的"探索性研究"喔
本人學問素養不高,對於這種論文一概以小說欣賞之
通常只有什麼的才會重視什麼,實務工作要忙得事情還很多,作文不是唯一
再這樣搞下去我要用英文寫記錄了,我是無所謂,我不確定繼任看不看的懂
--
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9.48.248.190
※ 編輯: Luftschiffe 來自: 89.48.248.190 (01/11 10:51)
> -------------------------------------------------------------------------- <
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11:08:21 2009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我有點不知道該如何閱讀你這一句話。
: 無聊的學說?
: 你是指我上面拉哩啦雜的東西,如果可以被稱為學說的話,很無聊?
: 還是你意有他指?
: 其實你說的,也正是我要說的。
: "沒有問題就不會是個案了" -- 所以我們認定"個案"是有"問題"的。
: 而作為社工的我們,
: 相對於個案,我們站在一個權威的位置,
: 告訴他: 你這不對你那不對你這有問題你那有問題你該作這你該作那。
: 可是,我們的"個案"呢?
: 他到底有沒有權力大聲跟你拍桌子: 你別對我指指點點?
: 你設計出來的東西我不喜歡我不愛我不想接受?
: 當他覺得他只是你這個社工手中上的一個該處理個案時,
: 或
: 當他覺得他是一個服務使用者 -- 他有權力使用或不使用你所提供的服務,
: 你覺得事情會不會不一樣??
: ----
: 我必須說,
: 我們對於語言的使用必須非常小心。
: 或許整體的權力結構很難因為只因語言使用之改變而轉換,
: 但語言,絕對是"構成"這整體權力結構的重要部分。
: 語言不只作為供我們表達的載具,
: 更參予了我們的思考與感受 -- 很簡單,
: 只要看到有版友覺得"服務提供者"讓他覺得自己像個餐廳服務生,
: 就知道語言的力量。
個案當然是有問題的,客氣一點可以說"有某些狀況"
上餐館吃飯當然是肚子餓,難道是因為長痔瘡嗎?
個案有問題,跟工作者是不是要持指導的態度,是香蕉跟蘋果有多像的問題
學問不能這樣做,不夠嚴謹...
個案當然可以拍社工桌子,他想拍誰的桌子都可以,通常只要不嚇到人家或把
桌子拍壞,一般不會有什麼問題
個案當然也可以不鳥我的offer,有時間就討論新的,沒時間再看看
沒辦法就沒辦法,不愛隨你,命是個案自己的,不是社工的
打高空的人喜歡做誅心之論,斧鉞之義,我等濁濁小人,言談之間能瞭解即可
社會學討論到的communication型態有幾種?
畢竟我等不是在PTT上接案
--
喔,個案在某些場合拍我桌子的,會被外面警察上手銬帶走就是了
--
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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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89.48.248.190
> -------------------------------------------------------------------------- <
作者: sigon (Com-ba-d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12:47:48 2009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版主辦個投票啊,限定投票資格為實務工作者,瞭解一下民意
我突然覺得,我反而在這版的位置有點怪。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又剛好在這議題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詞。
(可是我們卻都還未討論到細膩的操作層次)
我卻發現我被打成罪惡那一邊: 不識實務的學者。
原來學者在這邊是原罪。
不問理由,學者發言就該死。
可是,妙的是,
我在台灣時曾經作過六年的實務工作。
來美後,我繼續跟台灣的實務工作保持聯繫。
甚至,我還是某種程度參與台灣的實務工作(替機構寫案子)。
社工是專門職業。
學術和實務本來就不大可能截然二分。
那請問我們現在這邊正在做得是甚麼?
我竟然得提出自己曾經或者現在仍在實務界
作為"證明我不是學者而是實務工作者"的身分標示牌。
似乎只有這麼作,
我才得以還己身清白。
真諷刺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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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5.43.132.78
> -------------------------------------------------------------------------- <
作者: regent2 (展翅飛騰 )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14:29:55 2009
沒有很仔細看更名為"服務使用者"的緣由
不過想到自己曾經就醫的經驗
聽到醫護人員彼此在討論我這個"個案"時,不是用"病人"一詞
而是用"患者"怎樣怎麼....
的確比較舒服一點~~
身為"有病在身的人"(不諱言,沒病幹嘛來看醫生?!)
如果真得被稱呼"病人",當下只是自怨自艾一些
生病的人情緒通常低落一些,相對於那些有權勢的醫護人員,感覺自己矮小,
沒有選擇地被需接受隱私一覽無遺接露在他們面前...
"病人"vs."患者"原意均為一樣,不過當我們社會常出現"你有病啊... "得罵人辭語時,,
"病人"一詞在語言上似乎負面的感覺多了一些
"患者"相對上就中性一些~~
想到法界實務中常用的"原告","被告"
"被告",也是有類似令人感到負面,"未審先被定罪"的感覺
也許不久的將來
法界也開始檢討這個用詞的適當性
譬如原告叫 "訴訟提出者"
被告叫 "非自願出庭者"?
呵呵~~
會不會又被樓上的罵,來自學界的無病呻吟?!
Happy Holidays!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 版主辦個投票啊,限定投票資格為實務工作者,瞭解一下民意
: 我突然覺得,我反而在這版的位置有點怪。
: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 又剛好在這議題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詞。
: (可是我們卻都還未討論到細膩的操作層次)
: 我卻發現我被打成罪惡那一邊: 不識實務的學者。
: 原來學者在這邊是原罪。
: 不問理由,學者發言就該死。
: 可是,妙的是,
: 我在台灣時曾經作過六年的實務工作。
: 來美後,我繼續跟台灣的實務工作保持聯繫。
: 甚至,我還是某種程度參與台灣的實務工作(替機構寫案子)。
: 社工是專門職業。
: 學術和實務本來就不大可能截然二分。
: 那請問我們現在這邊正在做得是甚麼?
: 我竟然得提出自己曾經或者現在仍在實務界
: 作為"證明我不是學者而是實務工作者"的身分標示牌。
: 似乎只有這麼作,
: 我才得以還己身清白。
: 真諷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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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6.171.30.11
> -------------------------------------------------------------------------- <
作者: jdcbest ( 風雅諸 )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14:52:26 2009
那提供服務的人是不是也該一起跟著改?
接受服務的人在稱呼服務提供者時是不是也要改, 例如:
娼妓 也要改叫性服務員
社工師 也要改名社服員
心理師 也要改名心服員
醫師 也要改名醫療服務員
教師 也要改名叫教學服務員
律師 也要改名叫法律服務員
理財專員 也要改名叫理財服務員
生父母 也要改名叫生育員
養父母 也要改名叫養育服務員
以此類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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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1.22
> -------------------------------------------------------------------------- <
作者: yalover (turtl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Sun Jan 11 22:03:17 2009
他們本來就是服務使用者
而社工~是服務提供者
改變稱呼~其實在直接服務上沒有很大的影響吧!
而且~那也是對人的一種尊重
他們是有需求的 也需要被尊重
如果可以 他們也不希望能因為某些原因被服務
是吧?!
※ 引述《jdcbest ( 風雅諸 )》之銘言:
: 那提供服務的人是不是也該一起跟著改?
: 接受服務的人在稱呼服務提供者時是不是也要改, 例如:
: 娼妓 也要改叫性服務員
: 社工師 也要改名社服員
: 心理師 也要改名心服員
: 醫師 也要改名醫療服務員
: 教師 也要改名叫教學服務員
: 律師 也要改名叫法律服務員
: 理財專員 也要改名叫理財服務員
: 生父母 也要改名叫生育員
: 養父母 也要改名叫養育服務員
: 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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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16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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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weasel (瘋狂的豬)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Mon Jan 12 00:09:47 2009
實務工作也分很多種
保護性和福利性?而且還會再去區分領域和服務類型
真的很建議學者先進們多參考不同領域的社工員的意見和看法
機構也很多類型吧?老人?小孩?養護?
機構是做外展的?經扶?還是養護或寄養?還是倡議?
做兒少保護和做急難救助的社工員看法也不見的一樣,工作模式也不一樣
醫院社工和經扶社工看法也不一樣阿
當然累積的經驗和知識也不同囉
所以案主還是服務使用者這個詞對每個領域的社工的意義當然也不一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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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37.120
> -------------------------------------------------------------------------- <
作者: tieniu (鐵牛哥哥)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Mon Jan 12 01:17:27 2009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 版主辦個投票啊,限定投票資格為實務工作者,瞭解一下民意
: 我突然覺得,我反而在這版的位置有點怪。
: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 又剛好在這議題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詞。
: (可是我們卻都還未討論到細膩的操作層次)
: 我卻發現我被打成罪惡那一邊: 不識實務的學者。
: 原來學者在這邊是原罪。
: 不問理由,學者發言就該死。
實務經驗是尚方寶劍嗎?
小弟之前在的那家機構在爭取國品獎的時候,
評審的委員只有一位是醫療方面的專家,其它委員則以財經跟管理見長。
經過一番參訪後,其中一個委員就問了一個實務工作者會覺得是笑話的問題,
她問說為什麼你們一直在講個案個案的,感覺上好像是他們犯了什麼錯,
有案在身的樣子。
從一個完全外行的人的眼中居然跟學術界的人看到一樣的事情,
是不是學術界都跟外行人一樣?
是學術界只看到自己還是實務界只看到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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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3.168.102
> -------------------------------------------------------------------------- <
作者: regent2 (展翅飛騰 )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Mon Jan 12 14:11:18 2009
我看一下原 Po這個議題的文章
只是說某法規修訂規定要把"案主"改為"服務使用者"
並沒有說是實務界或是學界的點子
雖然說 各種委員會或是幕僚單位的意見來源可能以學界居多
但也不能排除有實務界想法參與其中
不過現在似乎大家的討論又轉向為"實務界"與"學界"之爭
孰高孰低,孰不時食人間煙火?孰欠缺初衷的理想性?!
我個人在法界混沌過幾年,對此專業雖也有微詞之處,不過自認為有一點值得我們
社工專業追求之處在於:
法界的實務界(律師,法官,檢察官)與學界基本上還蠻旗鼓相當
在社會地位上,在言論被尊重程度上,與專業的肯定上 (薪資就不用說了...差很多)
一個委員會,不會只有大學法律系的老師,法官律師檢察官實務經驗的意見同等受到重視
一個法律意見,呈現出來也不會只有法學界怎麼認為,實務界怎麼看,怎麼判也是很重要
在國家考試時,實務界與學界的見解都很重要
相對於社工界
我們希望建構出怎麼樣的合作模式?
如同前面有篇說的,我們的目標都是一致,為了提供案主或服務使用者更好的服務
很希望社工的實務界受到同等重視 不要一味膜拜學界的老師
學界老師也能多做一些直接有益於服務輸送與提供的研究
多了解實務界的困境,
運用其影響力與資源去創造更有利實務界與案主(服務使用者)的大環境
畢竟"出一張嘴比較容易" (知易行難啦!)
很多學界老師沒經歷過政府單位的科層體制
並不知道很多理想性的建言不是實務界不做
而是制度的問題 或是官僚的問題
我知道實務界其實對學界欠缺實務經驗是很嗤之以鼻
可是在面對出題老師或是所謂的評鑑等來自學界時
還是很難抵擋所謂的"權威"人士的光環或是標準答案
該怎麼呢?我不知道~~大家覺得呢?
美國這邊
我已經看到有實務界與學界共同出書掛名的例子 (是大型研究案,不是小paper!)
很是感動
最高興得應該會是我們的案主或是服務使用者吧!
這兩群關注她們的專業人士終於可以合作無間了!!
p.s.醫學院也是很多教授兼XX主治醫師
兩邊賺當然也是
但是顯示學界與實務是不分尊卑的~~
※ 引述《tieniu (鐵牛哥哥)》之銘言:
: ※ 引述《sigon (Com-ba-de!!)》之銘言:
: : 我突然覺得,我反而在這版的位置有點怪。
: : 似乎目前我在念博士班,
: : 又剛好在這議題上某程度上同意改詞。
: : (可是我們卻都還未討論到細膩的操作層次)
: : 我卻發現我被打成罪惡那一邊: 不識實務的學者。
: : 原來學者在這邊是原罪。
: : 不問理由,學者發言就該死。
: 實務經驗是尚方寶劍嗎?
: 小弟之前在的那家機構在爭取國品獎的時候,
: 評審的委員只有一位是醫療方面的專家,其它委員則以財經跟管理見長。
: 經過一番參訪後,其中一個委員就問了一個實務工作者會覺得是笑話的問題,
: 她問說為什麼你們一直在講個案個案的,感覺上好像是他們犯了什麼錯,
: 有案在身的樣子。
: 從一個完全外行的人的眼中居然跟學術界的人看到一樣的事情,
: 是不是學術界都跟外行人一樣?
: 是學術界只看到自己還是實務界只看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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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6.171.30.11
※ 編輯: regent2 來自: 216.171.30.11 (01/12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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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ghthearted (隨遇)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問題] 個案改名為服務使用者?
時間: Tue May 26 23:22:29 2009
雖然..這個討論串有點久了,還是挖出來..
因為覺得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是一件很糟的事,
在英國的障礙福利政策中,他們真的是服務使用者,
而不是單單是意識形態或態度上的意義,
政府會發給障礙者一筆錢,讓障礙者去購買自己需要的輔具、想要的服務,
而不是像台灣一樣,政府訂了幾種補助方式,社工來評估要給障礙者哪些服務,
服務類型是很有限制,並可能根本不符障礙者需求的,沒有顧慮到障礙的多樣性,
像是對某些類別的障礙無用的居家服務..卻對重度障礙者聊勝於無..
細節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政策概念是這個樣子..
這樣的話,其實用服務使用者(消費者)很名符其實..
就和商業不會去爭論稱自己手上有幾個case,
還是該說幾個客戶是一樣的道理..只是個人習慣的問題..
這樣一來,服務和障礙者的關係也改變了,
不是給予的關係,而是供需的關係..服務使用者也可以算雇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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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與生活 lighthearted 既然來了,有空順便留個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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