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通過的紓困4.0即將上路,防疫紓困預算總額高達8,400億元,各行各業都受到疫情衝擊,民眾最關心的即是,自身是否符合這波紓困對象,以及紓困相關措施。
昨日政院公布布紓困4.0的具體内容,時代力量檢視目前所公布的紓困方案,補助對象涵蓋個人如中低收入戶、自營工作者、農漁民生活補貼、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等,以及企業紓困貸款等產業薪資補助,但其實仍有許多受到疫情波及的民眾與產業,正等待政府提供即時的援助。時代力量針對行政院紓困預算方案的缺失提出以下補強措施,希望在下週立法院召開臨時會時,能併入審查處理,儘速完善紓困措施,盼望紓困及時雨能落在每一位需要幫助的民眾手中,讓全民都能安穩度過疫情。
一、#紓困顧全民
📍#租屋族房租補貼
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租屋人口超過三百萬,弱勢租屋族在疫情之下成為最受衝擊的族群之一,但目前的紓困方案完全未見房租補貼。時代力量呼籲政府應正視租屋族權益,若台灣疫情無法在短期內緩解,除了發放一次性的現金補貼外,相關部會應超前部署、研議調整法規和政策,協助租屋族度過難關。
📍#居家夏季電價減免
目前全國防疫警戒皆為三級,且至少持續到6月14日,企業與民眾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採居家辦公或受疫情影響在放無薪假時,居家用電量增加,加上6月起夏季電價上路,隨之而來的便是電費有感增加。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在防疫警戒升級期間,區分家戶用電和工業用電。調降家戶用電的夏季電價計算方式或計算時間,讓人民可以安心居家防疫;而工廠則維持夏季電價計算。
二、#一起挺父母
📍#幼兒園減免退費
目前教育部針對幼兒園的紓困方案為:若幼兒園業者欲申請紓困,條件是須讓家長免繳代辦費、同時應正常支付教職員工全額薪資。
目前的補貼方案受到許多家長反彈,因為對家長而言,雖然免繳代辦費、但仍需繳納學費裡比重最重的學雜費,目前孩童家庭防疫津貼僅一萬元,根本無法填補,無助於減輕幼兒家長的經濟重擔,甚至反而讓家長考慮藉退學來免除學雜費繳納。政府應思考疫情時間拖長時,該如何協助家長。
在業者部分,收不到學費的幼兒園業者面臨著營運困難,但仍需支付教職員工全額薪資。業者在進行成本評估時,若申請到的紓困補助金額低於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所節省的支出,反而會讓業者決定不申請紓困補助,教育部的政策一樣無法支援到這些被迫放無薪假的教職員工。因此,時力黨團呼籲教育部應提出合理的幼兒園收退費機制,並更審慎評估請領補助政策。
📍#改善特教生遠距學習困境
特殊教育生部分,在目前停課不停學的政策下,遠距教學無法協助中重度、無口語或認知功能缺損較嚴重的特教學生進行學習,停課期間也沒有特教助理員進行專業的協助,使這些學生在停課期間無法獲得日常的學習效果。時代力量呼籲政府應研擬相關措施,包括特教助理員的即時協助機制,以及對特教學生所需之遠距教學輔具進行盤點及支援。
📍#留意停課學生心理健康
在高風險、高關懷學生部分,目前的心理輔導的措施及配套措施不夠清楚,雖然有電話訪視與關懷,卻無法如面對面輔導一樣給予適時協助。時代力量呼籲政府應盤點並支應相關的硬體設備並確保資訊安全,讓各級學校的輔導系統有所依循,並能透過通訊方式提供學生心理支持。
📍#照顧長輩納入家庭防疫補貼
在家庭防疫補貼部分,則應擴大補助範圍至長者與身心障礙者的照顧人。在三級措施之下,除了停課外,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服務,也因疫情而暫停服務,因此在時力黨團的爭取下,防疫照顧假除了孩童的照顧外,也納入了長者的照顧。但目前行政院規劃的一萬元補貼,對象僅限國小以下孩童或國、高中特教學生的家庭,時代力量再次呼籲,家庭防疫補貼應納入長者與身心障礙者以符合公平性,也為照顧長者以及身心障礙者而請假的人民提供適時的補助,協助人民撐過這段辛苦的時間。
三、#產業要救急
📍#政府公有租金減免與產業租金補助
由於此波疫情主要衝擊內需型的服務業,如KTV、網咖、K書中心、社教機構、日間照護中心、小吃店等商家,相較去年受影響的產業,整體資本額更小,現金流也更緊,對於經濟衝擊的容受力更低。
因此,除了現行針對企業的紓困外,協助降低或減免租金負擔,會是最重要的協助。時代力量主張,如果是因應政府要求停業的行業,政府公有租金部分應該在停業期間全面減免租金,而民間的租賃契約部分,也應該在停業期間給予全額補助。
針對受防疫升級政策影響的行業,如受全面禁止內用或禁止人流而受到衝擊的餐飲業,則政府公有租金也應提供遠高於現在只有2成的租金減免,同時針對民間部分,政府也該給予相同成數的補助。
此外,由於大多商家並沒有租賃公證合約,因此在申請程序上,時代力量也建議不強制要求有公證合約才能申請,以實際幫助到店家。
📍#審慎思考政策的實際效益並參考其他國家作法
目前紓困措施採「一次性發放,以及以正職員工為乘數的規模」,時代力量建議,經濟部應該研議更能實際幫助店家持續經營的紓困措施,或者參考新加坡去年封城時「封城期間的餐飲人員薪資補助 75%,封城結束後以下調比例的方式延續補助」的做法,用比較長期支持的措施來給予人民信心。
📍#紓困措施應多與業者進行討論
以餐飲業為例,員工有很多是半工半讀者或兼任多份臨時工者,但此次經濟部的措施主要聚焦在全職員工作為給付的基準。因此,如何實質認定並真正照顧到實際從事工作的人,以及追蹤後續的執行情況,將會是時代力量未來處理紓困預算時考量的重點。
四、#更要顧弱勢
📍#領補助企業不得解雇勞工
時代力量強調,紓困預算是人民的血汗錢,為了共度難關,應該是國家挺企業,企業挺勞工,企業不應一邊請領政府紓困補助,又一手解雇勞工。然而,在此次經濟部的紓困補助方案中,卻出現企業可依據其規模,有一定的離職額度的規定。時代力量將就這部分提案探討,避免政策本末倒置,違反政府欲安穩勞工就業的目的。
📍#放寬勞工生活補貼資格門檻
去年「家戶」定義是以「實際共同生活」認定,今年卻改採取「同一戶籍」為標準,將壓縮到有實際紓困需求的民眾。若限制一戶一人申請,並僅給予單一額度一萬至三萬元的補助,忽略了家戶人數及收入的差異性,恐出現一戶 8 口和一戶 1 口皆補助三萬元的現象。
時代力量認為,衛福部應調整擴大急難紓困方案,就家戶認定及給付額度進行通盤檢討,補助金額應分級,按戶數人口給與適當補償,以協助真正需要幫忙的弱勢家庭。
📍#改善擴大急難紓困審查流程與標準
以去年文化部的紓困為例,規定申請紓困時須附上「自然人受委託或邀請參與藝文活動證明書」,且證明書上又需要取消演出的委託負責人簽章才能請領補助。但因為現在全國已進入三級警戒,要找到負責人親簽並不容易,因此,時代力量呼籲文化部應簡化程序及開放電子簽章,使藝文工作者能夠快速得到紓困補助。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國家語言發展法》自2019年總統公布施行,今年是施行後第一階段要交初步成績單相當重要的一年。上個月總質詢教育及文化組,我向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文化部李永得部長、教育部潘文忠部長質詢相關法規進度。而今天我來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向教育部潘部長深入了解有關教育部部屬社教機構本土語言多元化以及本土語言課綱書...
社教機構定義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國家語言發展法》自2019年總統公布施行,今年是施行後第一階段要交初步成績單相當重要的一年。上個月總質詢教育及文化組,我向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文化部李永得部長、教育部潘文忠部長質詢相關法規進度。而今天我來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向教育部潘部長深入了解有關教育部部屬社教機構本土語言多元化以及本土語言課綱書面語名稱。
#本土語言多元化友善環境
去年暑假期間辦公室接到民眾陳情,表示教育部部屬機構部分展覽僅只提供華語服務,專業用語部分也無法全然使用台語解說。為了解實際情形,辦公室隨即發便簽向教育部了解情況。據教育部回覆的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大多數場館主要以華語、英語、日語,以及縱使有提有供台語,但卻不見有民眾預約。
我希望教育部能主動調查了解,若有設置這類的服務,當然要好好宣傳讓大眾知道有提供本土語言導覽,若真的沒有設置此類服務,那就著手補強。並且,有機會提供資源後,我希望在「品質」上能有所要求,期望未來導覽因地制宜可以逐步做到全台語、全客語、全原住民語。專業領域用語在以前是沒有機會被創造,不是沒有詞彙,這就是所謂語言「現代化、專業化」,期望語言發展的路上持續與時俱進研究和發展。
#讓台語成為台語
此外,我在今年 3 月 23 日總質詢時間有限,沒有機會來得及向潘部長追蹤去年 10 月在委員會質詢有關「台語不是閩南語」,那時部長回應表示各部會名字要一致。今年 1 月文化部表態擬規劃 #書面語 為「台灣台語、台灣客語、台灣原住民語」,因此這次就本土語課綱和母語教材課本的書面語使用,來跟部長做討論。
在此我想給語教育部潘部長肯定,感謝部長正向表態,當國家語言發展報告針對語言種類定義公告之後,教育部相關本土語言書面名稱一定會讓它一致化。
《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兩年,但我們在中央部會相關網站和課本,還是會看到過去中國國民黨政府打壓台灣母語的用詞遺毒,把台灣母語稱之為「方言」,實在非常可惜。希望今年在語言名稱書面語定義公告出來,逐一對名稱用語盤點並修正。
台灣本土語言相關議題我會繼續追蹤及關心,期望中央部會上下確立實踐的決心,共同打造台灣本土語言的友善環境。
所以,這次我特別要求教育部:
1. 中央先行示範規劃多語言友善環境,帶動地方社教場館,培養全台語、全客語、全原住民語之導覽內容
2. 部屬場館機構本土語言多元語言友善空間「常態化」,並多加積極宣傳。
3. 教育部為《國家語言發展法》教育主管機關,應積極改正「閩南語」及「方言」一詞。
4. 十二年國教111學年度上路前,本土語文課綱教材課本積極處理「書面語」,不再使用閩南語稱呼。
社教機構定義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民間辦學是罪?】
//回到根本,其實規範辦學的原意是甚麼?保障學生安全?確保教學質素?還是監管民間知識生產的手段?在法律成為政治手段的社會,這些猜想絕不無道理。//
全民教育局特約文章:【民間辦學是罪?】
林芷筠@本土研究社
「香港民間學院」是本土研究社策劃的計劃,嘗試在大學體制以外實踐知識自主,推動民間知識生產及傳播,凝聚本土知識社群,介入社會關鍵議題。過去兩年間,涉獵過的課題廣泛,例如政治、哲學、城市研究、農業、世界史、金融史等。至於授課形式,除了較靜態的講課和討論,我們亦曾舉辦工作坊和田野考察的體驗式課程,讓學員對相關議題有更深刻的體會。
「無牌」和「辦學」
可是,本年三月底,忽然有教育局人員來「放蛇」,觀察我們其中一堂課,最後更發出警告信,說我們無牌辦學。根據《教育條例》條例,「學校」的定義是「一間院校、組織和機構,於任何一天向20人或以上,或同一時間向8人或以上提供幼稚園、中小學或專上教育課程,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其他教育課程,包括以專人或郵遞服務交付的函授方式」。
先不談人數限制,首要更值得商榷的,是到底何謂「教育課程」?三年前,同僚特意參加教育局的講座。當時,教育局提及只要課程不屬於中、小學課程的話,或屬興趣班的性質,主辦者無須註冊成為學校也可舉辦。三年後,同樣是教育局,卻說我們的課程有「學術成分」,屬教育條例監管的課程。當日被警告的課堂是《否想數學》,所談的是數學的文化意義,相比大學課堂,課程更接近興趣班。我們問對方,這些內容與條例有何關係,對方卻說內容與大學課程重疊。我們問他是否真的在大學聽過這些內容,對方又迴避繼而扯開話題。對方打比喻說,教琴是教「技巧」,那不當是「學術」;但若談及「樂理」,就有「學術成分」。但學過樂器的都知,你能完全不學樂理嗎?難度老師一談到音樂理論、作曲原理就即當「課程」要領牌嗎?最後對方又說,就算今天不警告,下次若由另一個職員到訪,也有機會認為我們是「辦學」而發警告信。那不是直接承認,條文內容沒有清晰定義,執法可以是因人而異嗎?
更有趣是,那名教育局職員提議我們,以後的活動「圍圈坐」,看來不似有一位導師在授課而是互相傾偈,那就不太似「上課」。這樣子邏輯又轉了,顯然不是消防安全的考慮。原來討論同樣的「學術內容」和牽涉同樣的人數下,只要換換模式,就可以不用受教育條例規管,不是太兒戲吧?不,再看看條例中的「學校」定義,還有「任何形式」這個魔鬼細節,一個組織在網上發佈有「學術成分」的片段,又算不算是無牌辦學?
條例不清晰 刀原來早在頸上
手握不清晰的定義,向民間發警告信,顯然產生寒蟬效應。民間學院的事件爆出後,收到不少友好團體詢問,他們疑惑自己機構舉辦的各式各樣課程,到底只是興趣班,還是受教育條例規管的課程,擔心突然被「放蛇」。但我們可以如何釐清定義?有立法會議員入信,要求當局回應,得到的回覆又是重覆條例的文字,沒有正面回答。要麼就繼續辦下去,直到教育局再「放蛇」然後直接檢控,就由法庭定斷。上法庭解決,就要預備大筆官司費,這樣根本不容民間小規模的辦學團體生存。
有朋友說,既然如此,就乖乖申領辦學牌吧。若果這是清晰的要求,那我們當然別無他法。但對於各個民間知識生產者,若想以教學維生、小本經營,領牌無疑成為一度頗高的門檻,逼使你必先有一定的資金成立公司,再找固定和合資格的場地經營。回到根本,其實規範辦學的原意是甚麼?保障學生安全?確保教學質素?還是監管民間知識生產的手段?在法律成為政治手段的社會,這些猜想絕不無道理。
#辦學難 #香港民間學院 #本土研究社 #教育條例 #HKEd4All
社教機構定義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國家語言發展法》自2019年總統公布施行,今年是施行後第一階段要交初步成績單相當重要的一年。上個月總質詢教育及文化組,我向行政院蘇貞昌院長、文化部李永得部長、教育部潘文忠部長質詢相關法規進度。而今天我來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向教育部潘部長深入了解有關教育部部屬社教機構本土語言多元化以及本土語言課綱書面語名稱。
本土語言多元化友善環境
去年暑假期間辦公室接到民眾陳情,表示教育部部屬機構部分展覽僅只提供華語服務,專業用語部分也無法全然使用台語解說。為了解實際情形,辦公室隨即發便簽向教育部了解情況。據教育部回覆的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大多數場館主要以華語、英語、日語,以及縱使有提有供台語,但卻不見有民眾預約。
我希望教育部能主動調查了解,若有設置這類的服務,當然要好好宣傳讓大眾知道有提供本土語言導覽,若真的沒有設置此類服務,那就著手補強。並且,有機會提供資源後,我希望在「品質」上能有所要求,期望未來導覽因地制宜可以逐步做到全台語、全客語、全原住民語。專業領域用語在以前是沒有機會被創造,不是沒有詞彙,這就是所謂語言「現代化、專業化」,期望語言發展的路上持續與時俱進研究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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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在今年 3 月 23 日總質詢時間有限,沒有機會來得及向潘部長追蹤去年 10 月在委員會質詢有關「台語不是閩南語」,那時部長回應表示各部會名字要一致。今年 1 月文化部表態擬規劃書面語 為「台灣台語、台灣客語、台灣原住民語」,因此這次就本土語課綱和母語教材課本的書面語使用,來跟部長做討論。
在此我想給語教育部潘部長肯定,感謝部長正向表態,當國家語言發展報告針對語言種類定義公告之後,教育部相關本土語言書面名稱一定會讓它一致化。
《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兩年,但我們在中央部會相關網站和課本,還是會看到過去中國國民黨政府打壓台灣母語的用詞遺毒,把台灣母語稱之為「方言」,實在非常可惜。希望今年在語言名稱書面語定義公告出來,逐一對名稱用語盤點並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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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教育部 潘文忠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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