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課綱去中國化,那應該是說這句話的人腦袋空洞化】
吳淡如提到國一歷史課去中國化,說她很驚訝女兒和同學不知道孫中山是誰
那個不是課綱的問題,可能是課本還沒上到那裏的問題,也有可能是吳淡如自己女兒和同學程度低落的問題,我個人偏向解釋為前者。
以國中社會課綱來說,目前的教材應該是跑到學習內容指標的A~F,也就是台灣史的部分。在台灣史的部分,指標E日本帝國時期的台灣接下來就是指標F大項當代台灣,這部分的確跳過了中華民國建立史,因此國一學生不認識國父孫中山是非常正常的。
所以我們看後面的指標,國中社會歷史部分的指標在H~M的部分是屬於類似過去九貫課綱中,關於中國史的部分。其中 歷Ha是古中國時到隋唐的部分,強調在文化變遷(而不是歷史事件)上;歷Hb則是以宋元兩個商業大朝代為底探討與周遭國家的貿易、文化交流、軍事戰況等部分,強調區域內外的互動;歷Ia為明清的貿易與文化;歷Ib為晚清面對諸強列國的政治挑戰。
其後先跳著看後面的歷Lb大項,一個講近代的中國共產黨,另一個講近代的東亞國際局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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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最後,那些不去認真看教改內容,整天思思念念的國父、中華民國建國,這些中華民國統一中國派的人們所期望的中華民國史在哪邊呢?
歷Ka-Ⅳ-1 探討了中華民國的建立。
其餘 歷Ka-Ⅳ-2 指標探討新時代的文化變遷,歷 Kb-Ⅳ-1則是中華民國早期的外交發展。並且這些很懷念中華民國、很討厭日本人的國旗掛嘴邊支持者可以期待一下歷 Kb-Ⅳ-2 探討二戰日本軍國主義下," 東亞地區人民飽受戰爭之苦的歷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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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國中社會科課綱,其實除了知識內容外,還有一些類似歷史探討的部分,分別是指標大項D、G、J、M、P、R,分別探討
台灣地方史、台灣地方史、以中國為主的晚清以前歷史探討、(東亞近代史)中華民國與中共/日本軍國/東亞各國、(世界史)古代與現代文化的探究、(世界史18世紀以後)現代國家發展的踏查
也就是社會科課綱已經規範好了建議的授課時數,並且額外需要統整與探究,以6個主題、於6個學期,分別在國中三個年級進行活動,上好上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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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淡如目前的女兒與同學還在國一,還沒遇到國父是很正常的。以課綱學習內容建議的授課時數進行統計,目前我暫時估計如下:
每學期建議13堂課+1~2堂歷史統整探究,實作課去掉,共78堂課
中國史相關部分:C 7堂、F7堂、H 6堂、I 7堂、K 6堂(大約有1/4為日本軍國史)、L 7堂(大部分為中共史與東亞現代史)。
撇開K 6堂中可能有一部分是日本軍國史、L 7堂全是中華民國以外的現代史,則以中國相關的歷史部分,為C~K共31.5堂左右,佔整個國中歷史比重估為40%;與中華民國相關的歷史部分,為C、I共14堂,佔國中歷史比重估為18%。
我總覺得這個課綱沒台獨到哪裡去,也沒什麼去中國化。
台灣史的部分雖有二二八與白色恐怖,但也沒少談兩岸夾縫之間的金馬處境與中華民國斷交困境。甚至國二還把日本軍國擴張對東亞小國的危害要好好討論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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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 其他有出現國父的地方 (我自己有教過憑印象列出)
[國小國語]
南一五上 服務人群 (課文第一句)
[國小社會]
翰林五下第三單元 中華民國時期 (電子書內還有長達7分鐘的孫中山介紹影片,結果2019年台灣史沒有放國父還被曲解說年表去中化的可憐出版社)
其他版應該也會提到,還請康南兩家出版社的業務,可在下面留言補充指出 - 大家其實都沒有消滅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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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現在哪位政治人物與名嘴作家還想要戰我?
吳淡如 的女兒與同學在台灣史的年表背漏是單純沒用功讀書。
嘉義大學應用歷史系教授 吳昆財 則是要嘛不懂教育,補風就捉影
為什麼要期望國一的學生這學期歷史才剛上而已,
就想看到前幾頁有蔣公看於逆流而上的故事呢?
證據擺在眼前囉,自己恐慌症發作而已。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
社會課業務 在 圍爸喵爸的親子日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感受到的就是對我們同志/單親/收養家庭法律處境不了解,所帶來的困擾】
因為肉肉是同志伴侶收養的子女,目前法律上只能是單親,也就是圍爸跟肉肉有親子關係,喵爸沒有親子關係,只有姻親關係
所以,為了補上「當圍爸不在肉肉身邊時,這段時間,但需肉肉有照顧、看醫生、教育等等問題的時候,就會需要喵爸協助」,因此,在收養肉肉入戶口的時候,我也幫肉肉辦了「委託監護」,也就是「在圍爸無法行使監護的時候,喵爸可以行使暫時的監護權」
------法律小學堂------
民法第1092 條規定略以:「父母對其未成年之子女,得因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 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若因種種因素事實上無法行使監護之職責,可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代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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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許多同志家庭面對法律親權不足時,使用的暫時性的 措拖
但這也造成一些困擾,例如:
A媽在2019年秋天幫孩子去銀行開戶時,銀行一直堅持要A媽提出「第二監護人」同意,但就是單親呀,哪裡有「第二監護人」?也因為看到戶籍上有委託監護,所以一直要去確認A媽的配偶和孩子是什麼關係,啊就是沒關係啊!
銀行承辦人回去問法務,最後A媽花了兩個小時,才順利幫孩子開到戶
另一個,B媽去郵局開戶,也跑了三趟,才順利開戶。最後也是郵局總局說沒問題,才結束這場戰爭。
我自己的經驗是今年(2020年)1月,幫忙肉肉開戶
甲銀行,也是看到喵爸的委託監護,就整個大亂,一會兒說要喵爸也親自來,或是沒來要寫委託書,過一會兒問了確認又說不用;過一會兒,主管又說喵爸要同意,後來也是問了銀行法務後,說不用。也是弄了我一個小時。
乙銀行,反而很順利,完全沒被問什麼奇怪的問題,快速拿到肉肉的存摺。
好,終於可以來講今天發生的事了
因為肉肉托嬰中心只上到七月份,所以想到8月可以再去請領未滿2歲的育兒補助2500元
因為是第二次申請,所以先把資料準備好,就直接去區公所辦理。里幹事收下後,想說就順利地離開了。
過了一小時後,里幹事打電話給我,說區公所社會課的承辦人,看到喵爸有被我委託監護,所以他也要同意簽名蓋章,才讓我申請補助,所以要我去補件。
什麼?!我簡單跟里幹事說明我們是單親之後,里幹事很為難,所以我想就不要對里幹事生氣。但掛完電話,我氣到摔東西。
明明就為了孩子好,才辦了委託監護。但委託的概念,本來就是「我不能行使監護權」的時候,才是委託給喵爸呀!
所以,回到家之後,我就打電話給「社會局」育兒補助的承辦人,確認我是「單親」是不是只要我一個人的資料即可。她說是,也會再幫我聯繫區公所溝通。
過了20分鐘,承辦人說:
還沒有聯繫到區公所,但她從戶籍詳細記事上,和同事討論後,看到喵爸是有接受委託監護,所以基於「共同監護」 的概念,需要有喵爸的同意,才能申請。
我就對她生氣了,先是
1. 法律上,他們只是姻親關係。
2. 法律上,從來沒有給我們共同監護。
3.我本人都到現場辦理了,為什麼我還要我委託的對象要同意?
她回覆我,是不是因為孩子是被收養的,所以才要辦委託監護,所以才會有這樣的問題。並強調自己不是負責收養業務的,也搞不清楚。
我整個更火大了,直接告訴她我感受到「歧視」,這是對同志家庭、單親家庭的歧視,現在我更感覺到這也是對收養家庭的歧視。就是因為是法律上的單親,所以才要保護孩子,委託給伴侶「在我不在的時候的監護權」。根本跟收養家庭無關。
她強調那是「你的見解」,我請她直接跟法務局討論。
我最後強調,同志家庭越來越多,大家會想保護自己的孩子辦委託監護,如果我委託監護給很多人,那是不是以後簽政府文件,都要所有被委託人全部都來到現場? 希望她弄清楚之後,能發文給所有區公所,不要再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這是目前的狀況。
希望接下來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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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度在想,喵剛才也陪我去現場申請了,如果她臨時現場就要喵簽字,我想我也會同意,彷彿,好像,法律上肉肉有兩個爸爸了呢。
但想想,明明就沒有,她們不是把喵當爸爸,這純粹只是對法律單親、同志家庭、收養家庭的歧視而已。別作夢了 。
申請委託監護,是要帶來對家長照顧的方便, 而不是帶來麻煩吧!
社會課業務 在 我們一起追夢-議員陳姿伶Amuy.Muwaka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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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潭區公所人文課:03-4793070 #2303
📌蘆竹區公所人文課:03-3520000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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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課業務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社會課業務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05.4.29-十二區區公所工作報告及說明
1.桃園12區區長使用專用座車,應依規定辦理,市府秘書室104.11.24行文各區公所及民政局,官派區長不具有配座車資格,可以使用公務車,但擔任駕駛工作者需具備合格證照,不宜有駐衛警擔任,以免影響駐衛警的安全維護工作,且易違反貪汙治罪條列第6條之圖利罪。
2.平鎮區公所社會課馬上關懷急難救助的約僱人員,應負責急難救助業務,但鄭市長卻將其助理占此職位,卻無負責此業務之實公務人員任用辦法、約僱人員聘用辦法,均應依法晉用人員,避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