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謠言」?】
日前有民眾於PTT上表示「在臉書看到東吳似乎有學生確診」,後被調查局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移送地檢署,最後檢察官認為該民眾確實有於臉書看到該消息,也有向東吳同學確認,且民眾發文的時候也真的有東吳學生確診,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下稱東吳案)。另外一個類似的案件是(下稱摸頭案),有一民眾在PTT撰文寫到「去年有症狀的根本不給驗,驗了也是摸頭陰性」,警察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下稱社違法)」第63條送辦,最終法官則是認為該名民眾是依據自己的就診經驗提出質疑、且言論自由應值得保護,並裁定不罰。
🎸【類似的兩案件,為什麼程序不同?】
原因就在於一開始的調查案件的主體並不相同。關於摸頭案中的社維法,我們可以把這部法理解成警察機關專用的行政法,社違法當中可大略分成兩種案件處理方式,一種是警察直接開罰(這就是為什麼惡鄰居深夜還在吵時,警察會對惡鄰居直接依照社維法開罰),一種是警察會送地方法院由法官裁定。摸頭案當中,依照社違法第63條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又依照社違法第43條以及辦理社違法案件處理辦法第32條,罰則當中有拘留的處罰時必須要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交由法官裁定,因此摸頭案當中,警察才會將案件送至法院,法官最後裁定不罰。
而東吳案的調查主體是調查局,調查局的主要工作是犯罪偵查,同時也是我國的情報機構,近年來也處理假消息的問題,與檢察署皆隸屬於法務部底下。因此當調查局針對案件進行偵查後,會交由檢察官去決定是否予以起訴。 如東吳案,調查局就以違反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移送檢察官,由檢察官最後以不起訴處分。
🎸【為什麼這兩名民眾最後都沒有受到處罰呢?】
社違法第63條以及傳染性肺炎條例第14條主要都是在處理「謠言」的問題,這兩名民眾沒有被處罰主要是因為檢察官和法官並不認為他們所說的是「謠言」。「謠言」是什麼?依照部分法院判決的定義:「『謠言』,乃指無事實根據憑空捏造、無的放失之為」,也就是畫唬爛的東西就是謠言。在東吳案中,該民眾有向東吳同學確認、事後也證明真的有同學確診;在摸頭案中,民眾是因為自己真實的就診經驗才提出質疑,故這兩案的民眾都沒有空穴來風般的畫唬爛、「製造謠言」。
而一般人又該怎麼避免自己因為製造「謠言」而被偵查機關調查呢?可以做的做法有:確認消息來源可靠、進行查證,或者是根據自己真實經驗所發言也不會被認為是「謠言」。一個謠言可能會影響我們、也有可能讓大眾陷入莫名的恐慌(如之前的衛生紙搶購潮),分享資訊是很重要的,但也要小心不要發出誤導的訊息喔!
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675458
https://today.line.me/tw/v2/article/MxENzj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高松傑高Sir正能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愛國青年網紅到警署!送贈揮春心意卡祝福|高Sir特別講場05022021 牛年新春將至,香港陽江青年總會及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一班青年網紅特意探訪慰問九龍城區警署,將滿載無數感激和祝福的心意卡和揮春親自送到警方代表,感謝在艱難環境下堅守崗位、維護法紀以及支持香港防疫抗疫工作的香港警察表示支持和鼓勵。...
社會 安寧 維護法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深愛的人傷你卻是最深
#蔡政府對不起三明治世代
2020年蔡總統席捲817萬票連任,不知道小英與民進黨現在是否還記得,當年囊括72%的40歲以下的青壯族群選票是勝選的關鍵之一。
如今面對疫情來襲,30至49歲的600萬「#三明治世代」背負沈重經濟、社會壓力,卻無法獲得政府幫助,甚至連疫苗都打不到。聽著政府政府高喊「同島一命」,卻被迫成為疫情期間最大的受害者,滿肚苦水只能往心裡吞,實在是民進黨造成的最大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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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治世代扛起國家重任,#相對剝奪感嚴重
30至49歲的「三明治世代」撐起國家經濟發展重任,但在疫情期間政府只願意給出擠牙膏式的紓困方案,讓青壯世代面臨「#幼托托不到,小孩沒人顧」、「#紓困補不到,等無救命錢」、「#疫苗打不到,淪疫苗孤兒 」、「#上班上不到,難維持家計」的四大難題,且這群人明明是台灣經濟生產的重要勞動力,又在2020年大選力挺蔡總統,如今卻成為疫情下最大犧牲品,呼籲政府重新檢視紓困規範,別再讓三明治世代有「相對剝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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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級、解封準則在哪裡?民眾要明確規定
指揮中心13日起宣布「微解封」政策,但卻因為 #相關指引不明確,造成電影院可有限度入場、安親班卻不能開業等相關爭議,#各地方政府也無法合理進行處置,造成根本不敢微解封的狀況。
指揮官陳時中日前再度鬆口,7/26疫情警戒降級「機會大」,但如今自創「#降級不解封」的新名詞,呼籲CDC與行政院訂定能讓地方政府、民眾能明確理解的指引,才不會造成各地管制有所差異,否則根本就不是降級,而是讓民眾在 #徒增更多生活上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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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群聚挨罰霧煞煞,違反社維法暴增16倍
19日基隆市場的老闆們一起吃午餐,卻被檢舉群聚而遭基隆市府開單,讓老闆們喊冤平時就如此吃飯,不知為何被罰。凸顯出群聚的相關爭議不斷發生,讓民眾和業者怨聲載道。
此外在2018年以前,每年最多20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散佈謠言影響公共之安寧」而被移送的案件,但2020年有疫情以來,移送件數達到320件,且同年審理件數313件,不罰件數達243件。顯示在疫情下,執法密度及強度也隨之增加,但多數仍屬未違法的情況。呼籲中央更應明白將群聚、散佈謠言等規範說明清楚,讓民眾明確理解內容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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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警戒期間無論你我,都必須忍受許多不便,但「三明治世代」給了蔡政府最多選票,扛起國家的發展重責,卻是受害最深的族群。
蔡政府應盡快檢視紓困原則、訂定明確解封原則與指引,讓人民生活有所依靠與依循,也 #別動不動就用社維法法辦人民,讓國家社會陷入衝突與對立之中。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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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打擊假消息」專區正式上線,歡迎分享,對抗抹黑抹紅的認知作戰 ✊️
https://www.tpp.org.tw/factcheck
社會 安寧 維護法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PTT造謠罰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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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號稱鄉民集散地,認真逛的話會在裡面找到很有用的資訊(比如說買東西我就會去PTT查評價、追星也在PTT上追得很開心😅
但裡面當然也多的是亂講話、主觀意見,甚至是 謠‧言,畢竟PTT也算是匿名平臺的一種,大家發表意見難免比較放肆(不過還是提醒大家,其實都還是查得到是誰喔
尤其是在是是非非很多的八卦版,裡面真的各種光怪陸離令人大開眼界😆
而今年的熱門話題 #新冠肺炎 及 #疫苗,八卦版的嗜血網友們當然也不會錯過😎
先前就有網友對新冠肺炎疫苗議題(後面就叫他「那位網友」)在PTT八卦版中發表「其實臺灣去年本來拿得到全世界最好沒有之一的BNT疫苗,就是那個上海代理商和林全接洽,他們不會找綠營,心情問題。本來條件都談好了,要進3000萬劑,後來被綠皮紅骨的某政黨硬擋下來了…」等內容,結果被認為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那到底有沒有違反呢?
讓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店秩字第47號刑事裁定 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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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面的故事,那位網友被警察找到是誰後對警察說,他不知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澄清過是不實訊息,而且他發表的內容是根據東森新聞台的政論節目發言來的,沒有偏離事實陳述,也沒有散布謠言的意思。
那位網友說沒有偏離事實陳述,但有沒有偏離事實陳述會有關係嗎?
🔻看看本案法官這樣說🔻
行為人主觀上明知道是不實事實但還是用語言或文字等方式散發傳佈相關內容給大家,而且內容已經足以讓聽到看到的人產生畏懼或恐慌的心情導致影響公共安寧,才會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的散布謠言。
只要足以產生畏懼或恐慌就構成,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
也就是說,構成散布謠言要
明知道這些不是事實➕散布不是事實的內容給大眾➕可能導致得知這些內容的人畏懼恐慌
才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像之前罔腰懷孕的新聞就被認證不會造成社會恐慌喔
而本案的那位網友表示,他不知道這是謠言也不知道有澄清過,這些內容是在東森店是臺的政論節目上看到的,他只是在八卦版上討論公眾事務而已。
也就是說,他主觀上並沒有「明知道是不實事實」還繼續散布,他是真的覺得那些內容都是真的阿阿阿(*꒦ິ⌓꒦ີ)
再加上這些內容並不足以造成聽到看到的人畏懼或恐慌,因此法官認為那位網友沒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網友不用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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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
在PTT上亂講話會不會被知道是誰❓會
在PTT上造謠會不會被罰❓看你知不知道那是假的還講、看會不會造成別人恐慌,簡單來說還是那句老話 #個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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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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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PTT #批踢踢 #八卦版 #gossiping #造謠 #謠言 #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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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安寧 維護法 在 高松傑高Sir正能量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愛國青年網紅到警署!送贈揮春心意卡祝福|高Sir特別講場05022021
牛年新春將至,香港陽江青年總會及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一班青年網紅特意探訪慰問九龍城區警署,將滿載無數感激和祝福的心意卡和揮春親自送到警方代表,感謝在艱難環境下堅守崗位、維護法紀以及支持香港防疫抗疫工作的香港警察表示支持和鼓勵。
兩個會的代表高松傑表示:「香港警隊盡忠職守的警隊,在社會運動止暴制亂,並在疫情期間迎難而上守護市民安全,實在是青年一代的榜樣,感謝我們的守護者。他們期盼新的一年在香港警隊的守護下,香港社會安寧,市民安居樂業,身體健康。」
出席包括:高Sir、石房有、曾榮輝、新潮民大眼、莎莎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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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正能量? 真係爆哂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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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安寧 維護法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行政院跟黃暐瀚一樣大爆發啦!開個行政院會之後,立馬開記者會,意圖同時毀滅柯文哲和台北牛肉麵節的冠軍店家!
有政府會作圖,有政府會偷襲,有政府會買麵~~~~
但是這個同時毀滅柯p跟牛肉麵的圖跟絕妙好計怎麼來的呢?嘿嘿,直播偷偷告訴你答案啦
但是很嗆的蘇貞昌怎麼不見啦,是不是怕被關三天?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但結果搞了半天,丁怡銘還打行政院統編買一百碗麵,就是自己說錯話,強迫人民納稅買一百碗牛肉麵請自己吃就對了,有政府,會吃麵!好厲害!
道歉跟買幾碗就夠了,我們要警察跟法院幹嘛?
順便再聊聊新冠肺炎疫苗跟美國海軍陸戰隊的話題,哈哈哈
社會 安寧 維護法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該如何處置?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魔音傳腦!律師教你「三招」抗噪音,面對半夜噪音,律師蘇家宏提供三種對應策略:
第一走《民法》途徑,請求法院讓鄰居在特定時間內,不能發出噪音。
第二報警,只要有「兩人以上」報案,就構成妨礙「公眾」安寧,警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報警的優點是不用上法院,甚至能讓警察幫忙蒐證,且報警會留下報案記錄,日後若上法院,只要法官調閱通聯記錄和筆錄,確認鄰居屢勸不聽,到時即使鄰居在法庭說自己很可憐,法官也可以判重一點。
第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求住戶強制搬遷,並變賣他的房子,讓惡鄰直接從社區消失。
善用「惡鄰條款」四步驟拍賣惡鄰房屋
若對於惡鄰忍無可忍,希望他搬走,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明確規範「惡鄰條款」,只要住戶同心協力,就能將社區內擾亂安寧的釘子戶強制驅離!
具體作法如何操作,蘇家宏律師將過程簡化成四步驟:
第一,公寓大廈必須先有明確的「社區規約」,而規約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定,讓住戶知道有哪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堆積、亂丟垃圾。
第二,要求住戶改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改善期,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第三,若三個月後沒改善,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1條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訴請法院強制出讓房屋。
蘇家宏律師提醒,在召開住戶大會時,要特別注意法律對於區分所有權比例和出席人數的要求。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注意大會決議要符合法律要求,必須至少有2/3的住戶(即67戶)出席。而同意權的行使,必須是出席人數的3/4同意(即67戶的3/4)。
在住戶大會決議結果做出後,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必須先經過「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程序,才能要求惡鄰搬遷。
第四,若惡鄰在法院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沒有搬遷完成移轉登記手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聲請法院拍賣房屋。
像這類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情形,在法院已經累積不少案例。蘇家宏律師強調,「要讓你的房屋有價值,請自己要保護你的家。」只有好的管理,才會有高的房價。
除了噪音問題,菸味也常影響社區居住品質。依據網路溫度計民調,十大惡鄰之首,抽菸就排在第一名!
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表示,有些人有躲在廁所抽菸的習慣,但有些大樓整棟的管線是互通的,過去曾發生有人在一樓廁所抽菸,結果透過浴室管線,連16樓住戶都聞得到菸味!
陳泰源指出,在大直就有個高級住宅區,管委會就乾脆強制規定,抽菸必須到戶外,不可以在大樓內。住戶也很識相,因為一戶房要上億元,所以不論是抽菸或抽雪茄,住戶會走到住家外抽。因為在陽台抽菸,味道會飄散,影響到其他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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