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五生中槍的詳細片段
#中槍後三分鐘無人理
#警察只懂壓住要救人的示威者
#幸好還有記者作紀錄
#祈求年輕人大步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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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荃灣開槍完整片段】無警示近距離開槍 延誤救治至少三分鐘
較早前盧偉聰召開記者會,回應於十月一日荃灣示威中,有警員近距離槍擊示威者心口事件。他聲稱「警員曾警告但無效,生命受嚴重威脅,逼於無奈使用佩槍,制止暴力襲擊,做法合法及合理。」他又聲稱在場警員隨即為傷者止血及施救。本台記者從另一角度拍攝到事發經過,發現與警方描述有所出入。
盧偉聰於記者會聲稱警員曾向示威者警告但無效,而警員感到生命受嚴重威脅,逼於無奈使用佩槍。然而,片段顯示警員舉槍時先指向前方示威者頭部,然後指向右方的示威者於不足一米的距離內向左胸開槍,整個過程不足一秒,並未有向在場市民作任何警示。
盧又聲稱有人向受傷倒地的傷者及警員投擲汽油彈。然而錄影片段中只有一枚汽油彈於警員位置五米外落地,而在場警員亦無為中槍倒地的傷者進行保護或急救,只站在一旁及制服一名示威者,期間該警員更聲稱:「First-aid 我都有啦」。
盧又聲稱在場警員隨即為傷者止血及施救,但片段中顯示傷者中槍倒地後至少三分鐘,除了正在制服示威者的警員外,在旁六位警員仍沒有施救,期間中槍者多次高喊「救命」,惟警員仍沒有理會,直至三分鐘後方有警員低頭查看傷者。片段亦顯示中槍後至少五分鐘,仍未有警方急救員到場施救。
Earlier, Commission of Police, Stephen Lo responded in a press release that an officer fired point blank at a protester in the 1st of October protest. Lo claimed, "the officer had warned the protesters but to no avail and he had felt that his life was in grave danger. He had no choice but to stop violence with his gun; all is legal and legitimate." He also claimed that the officers IMMEDIATELY treated the victim's wounds to save him.
Our reporters recorded the incident from a different angle, which seems to speak differently of these claims.
First, Commission Lo argues that the protesters had not heeded the police's warnings, causing the officer to "feel that he was in grave danger" and needed to use his gun. However, footage shows that the officer first points his gun to protester's head in front of him, then to his right, firing at a protester in less than 1 meter. This transition lasted less than a second, making it impossible for any 'warning' to have been issued.
Second, Lo argues that someone had thrown a petrol bomb at the fallen protesters and police. However, footage reveals that there had only been one such object thrown, falling onto somewhere 5 meters away from them. No police officers could be seen doing anything for the protester shot at all, but were busy subduing another protester or just watching.
Also, Lo argued that the police had IMMEDIATELY treated his wounds, but footage reveals that the shot protester was left on the ground for AT LEAST 3 minutes completely ignored. The shot protester was screaming "SAVE ME", yet the police officer had stayed clear away from him. Only after 3 minutes had there been an officer checking on him. For well over 5 minutes, no police officer could be seen treating his w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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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決定一念之差
明報 香港 (2002-10-03 20:20:01)
【明報專訊】謝霆鋒落得如此收場,「人生交叉點」只是幾個想法、幾個決定之
間,若他在四個關鍵時刻作出不同決定,事件的發展可能與今天完全兩樣。
1.不報警釀頂包
謝霆鋒於3月23日早上5時半,駕駛法拉利跑車於紅棉路撞車,但他沒有立刻報警
,反而致電司機成國定,並依照成國定的建議離開現場,才導致日後的「頂包案
」。如果謝霆鋒當日立刻報警,最多被控「不小心駕駛」,被罰款停牌,而不會
構成嚴重的「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刑事罪行。
2.遇傳媒漏口風
謝霆鋒撞車後,與英皇娛樂人員齊聲否認為肇事司機,卻在傳媒前「漏了嘴」,
說「我當時無撞倒人」,更於被傳媒發現與張聣芝現身泰國後,漏口風說發生了
「大件事」,才會引起廉署懷疑及調查,最終在張聣芝家中被捕。如果謝霆鋒當
時沒有露出撞車的蛛絲馬舻,事件可能得以瞞天過海。
3.接受頂包一語成讖
成國定錄取口供後致電謝霆鋒,表示「差人肯幫手」,謝霆鋒未怕惹上刑事責任
,回應稱「差人幫手得啦」,接受頂包協議。如果謝霆鋒當時拒絕由成國定頂包
,便不會構成串謀罪。
4.頂包口供不聞不問
成國定曾將警方錄取的「頂包」口供給謝霆鋒讀了一遍,內容是成國定向警方承
認是肇事跑車司機。成國定聲稱當時謝霆鋒專心「打機」,沒有留意口供內容。
如果謝霆鋒得知口供內容後,立刻向警方表示他才是跑車司機,清楚與頂包一事
劃清界線,廉署便不能起訴他。
裁判官大膽見稱
明報 香港 (2002-10-03 20:20:01)
【明報專訊】謝霆鋒昨日被判罪成及即時還押,不准保釋,有熟悉西區裁判法院
的人士以「大膽」來形容主審裁判官衛以寬(AllanWyeth)(資料圖片),指他
調任到西區短短一段時間,曾多番有「出人意表」的裁決。
該名人士說﹕「很多大家以為會定罪的案件,他(衛以寬)會『大膽』地判被告
無罪﹔相反,一些很多人以為會脫罪的案件,他又會判處罪成。」早前轟動的性
商店舉行「SM派對」案件中,衛以寬便曾判被告無罪,令很多人大跌眼鏡。
衛以寬原籍新西蘭,1987年加入律政署擔任檢控官,1994年獲委任為裁判官。
三警不可靠官信成國定
明報 香港 (2002-10-03 20:20:01)
【明報專訊】裁判官衛以寬﹕(被告警員)劉志偉自辯的證供,自圓其說,不合
邏輯,令人難以信服。
謝霆鋒涉與警員劉志偉串謀頂包案,經過6日審訊後,2人昨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
公正罪成。廉署勝出官司的關鍵之處,是廉署的「王牌污點證人」成國定獲裁判
官信任,被評為誠實可靠證人﹔反觀3名警員,包括被告交通警員劉志偉,以及兩
名為他作證的警員,則被裁判官批評口供自圓其說、不合邏輯及不可靠。
未見動機暗示或為「偷懶」
裁判官衛以寬昨日以近兩小時宣讀判詞,指出謝在頂包案中,有「顯而易見的利
益」﹔相反,綜觀全案未見劉志偉的動機及得到的好處。裁判官簡單解釋,指交
通意外調查工作繁複,而劉參與案件後,毋須正確地履行調查工作,暗示「偷懶
」或許是劉志偉犯案的唯一「好處」。
裁判官亦相信污點證人成國定,與謝是在協議下頂包成為肇事法拉利司機,令警
方調查及檢控時有所偏差,故認為成、謝、劉3人是在有協議及意圖下,作出妨
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裁判官在判詞中批評得最「狠」的,可說是3名警員,他直言不相信劉志偉自辯
的證供,狠批劉自圓其說,不合邏輯的內容令人難以信服。
指兩同僚作供為救手足
至於為劉出庭作供的兩名同僚,被裁判官批評為不可靠。衛以寬指2人作供為「
拯救」身處險境的手足,故證供並不可靠,難以接納為誠實證人。
反觀被廉署高度保護的污點證人成國定,則被裁判官視為誠實證人。裁判官說,
成國定的口供中雖有前後矛盾之處,但觀乎整件事件,其矛盾可以解釋,裁判官
甚至為他開脫,說是他「一時之氣」才令口供前後矛盾。
辯方大律師盤問成國定時,多次質疑他對案發時間及事件發生的先後次序,但裁
判官稱,成國定當日在狂風暴雨下,要「尋找」警員答應及安排頂包,故對時間
的記憶並不重要。
成口供矛盾僅「一時之氣」
另外,辯方於盤問期間,多次質疑成國定忘記與哪名警員談頂包,裁判官指成國
定被辯方有經驗的大律師長時間盤問,多番被指摘口供不可信。但裁判官考慮身
處該種環境下作供,成國定必會感到不自在及沮喪,故明白及體諒他作供反覆,
是一時之氣。
成國定證供是案中關鍵,故廉署一直極力保護他,成國定去向,廉署仍三緘其口
,表示案件完結後不代表保護工作完結,惟細節內容不予透露。
廉署在成國定上庭當日派人重點保護,如此大陣仗,廉署人員透露是因為在關鍵
時刻,廉署亦分不清誰是記者、誰是街外人,為防「有人」對成國定不利,甚至
混入記者群傷害成國定,才要築起人牆保護他。
獄中可結他相伴
明報 香港 (2002-10-03 20:20:01)
【明報專訊】愛結他如命的謝霆鋒,若真的被判囚,將可在獄中彈結他甚至作曲
,因為懲教署准許囚犯申請帶結他入獄,條件是聲浪不可騷擾他人。
已被「通櫃」有犯人編號
據悉,謝霆鋒昨日傍晚被安排進入西貢壁屋監獄,已即時接受例行身體檢查,包
括俗稱「通櫃」的肛門藏毒檢查。懲教署人員並已給他編配犯人編號,及換上囚
衣。他暫時可以保留髮型,若判囚後才需要剪短。
壁屋監獄專門收押廿五歲以下的押候犯,罪行輕至偷竊,重至殺人犯都可能會出
現。不過,謝霆鋒有權申請獨立囚禁﹔懲教署也可按需要,主動隔離囚禁個別犯
人,以免引起無謂事端。獨立囚禁室設備齊全,包括睡脇、桌椅及廁所。
平日忙個不停的謝霆鋒,相信可在押候期間稍稍休息,其間需遵守早上六時半起
脇、晚上十時關燈睡覺的作息時間。懲教署暫不會派工作給他。
患哮喘或免入勞教所
押候期間,謝霆鋒需與心理醫生、輔導員及懲教署職員見面,以便對方撰寫勞教
中心報告,決定他是否適合安排進入勞教中心。倘若合適,謝將要接受體力化的
囚禁生活,包括在日曬雨淋下步操、鑿石頭,或擦皮鞋一類的紀律工作。據悉,
由於謝霆鋒患有哮喘,未必可應付這類囚禁生活,因此進入勞教中心的機會不大
。
換言之,謝霆鋒極有可能被編入普通監獄,與其他犯人一樣參與不同日常工作,
例如清潔、木工、電腦等。
判刑尚待三報告
明報 香港 (2002-10-03 20:20:01)
【明報專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判刑,等候索閱謝霆鋒的3份報告。
大律師郭棟明說,索取報告不代表法庭必然會採取報告的判刑選擇,法庭仍會在
考慮報告結果後決定刑罰,包括監禁式刑罰。
背景報告
由感化官撰寫,詳細交代被告的背景,讓法官了解被告後才決定判刑。
社會服務令報告
由感化官撰寫,評估被告是否適合做社會服務作為刑罰。郭棟明指出,法庭必須
在符合下列條件下才會考慮「社會服務令」﹕
1.被告無案底或只有輕微犯罪紀錄
2.有悔意
3.有穩定職業
4.有家庭支持
勞教中心報告
勞教中心會為25歲以下的男性青少年提供另類的「3S」懲罰,即「短暫」(
Short)、「具打擊作用」(Shock)及「嚴厲」(Sharp)。21至24歲的囚犯的
羈留期限為3至12個月。獲釋後還須接受1年善後監管。郭棟明稱,勞教中心的
訓練涉及嚴格的體能訓練,持續患病者不會被判入中心。
■緩刑﹖
郭棟明說,法庭只會在十分特殊下才會選擇以緩刑代替監禁,當中沒有必然準則
,但他相信「年輕」及「擁有光明前途」不足以令法庭選擇緩刑。
謝霆鋒罪成
明報 焦點新聞 (2002-10-03 20:20:01)
【明報專訊】城大副教授-黃成榮﹕謝霆鋒將很多瑣碎事,甚至工作安排都交託
給人,不知不覺間連自己的命運也交託出去。
曾獲委任為「懲教之星」的藝人謝霆鋒,昨日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炙
手可熱的巨星頓成階下囚,即時還押壁屋監獄候判。昨夜在監倉度過第一個晚上
,一身名牌服飾換上粗製囚衣﹔別了舊山頂道的豪宅,起居大小二便都侷促在狹
小監倉內﹔今天再沒助手和傭人「服侍」,要自己打掃洗衫﹔不再有癡情歌迷包
圍,身邊盡是一些打劫甚至殺人的囚犯……
聞判嚇呆依偎牆ハ
曾被不少人批評為「不可一世」的謝霆鋒,昨午得悉自己罪成及有可能被判監,
頓時顯得有點嚇呆,似從無想過會即時入獄。此刻庭上已響起其母狄波拉及歌迷
的飲泣聲,一片愁緒。
22歲的謝霆鋒在眾目睽睽下被帶進犯人欄,最初還強裝冷靜,雙眼露流一貫的銳
利目光,甚至輕輕抿嘴冷笑,只是在此沉重打擊下,眉頭深鎖的他最後還是沮喪
地依偎牆角,再提不起勁聽代表律師「努力」的求情說話,還緊張地追問身旁的
傳譯員﹕「我可不可以保釋﹖」
多次在庭上被譽為「年青有為」的謝霆鋒,為洗脫罪名不惜聘用「人強馬壯」的
資深大律師清洪及律師團代為辯護,奈何仍逃不了被定罪的命運。
保釋被拒16號判刑
裁判官衛以寬指可能判謝霆鋒監禁刑罰,要即時把他還押。謝霆鋒申請保釋外出
的要求,亦即時被衛以寬拒絕。裁判官要求索閱謝霆鋒的背景、勞教所及社會服
務令報告,要待本月16日才判刑。
謝霆鋒迅即由懲教署人員帶到囚禁青少年的壁屋監獄。進庭時的私家車、保鑣、
歌迷、可口可樂統統沒有了,囚車中的謝霆鋒,戴上手銬,微微垂頭,難掩落寞
。
謝霆鋒進入壁屋監獄後,即時進行一般的「入冊」程序,今日家人可探望他15至
30分鐘。
「自己選擇的路自己負責」
向以「自己選擇的路自己負責」為座右銘的謝霆鋒,可說早已為今次事件作好最
壞的打算,即使在事業高峰期,仍在開審前一個多月毅然宣布無限期暫別娛樂圈
,為演藝事業畫上休止符。
但事實是他跟英皇娛樂的「賣身契」要到2008年才結束,他以後在娛樂圈的去向
仍是一個謎。英皇昨日發表聲明,表示會全力支持他發展演藝事業。
出道短短6年、出過21隻唱碟、拍過15部電影和22個廣告的謝霆鋒,雖在父親謝賢
的庇蔭下入行,但憑藉本身的音樂及演藝才華,短短數年間已在娛樂圈佔一席位
,獲獎無數。
不過,謝霆鋒人氣愈旺,便愈惹緋聞及愈惹傳媒追蹤,頂包案的一切就是由疑幻
疑真的「鋒芝戀」開始。本來與女歌手王菲拍拖的他,今年3月鬧出移情戀上張柏
芝的緋聞,傳媒爭相追訪。
3月23日,他在紅棉路撞車,最後一走了之,將事件交給司機成國定處理,結果
鬧出串謀頂包案。
「有赤子心沒責任心」
明報 焦點新聞 (2002-10-03 20:20:01)
【明報專訊】「他有顆赤子之心,卻完全沒有責任心。」一名廉署人員處理謝霆
鋒案後,對這名由偶像明星淪為階下囚的青年,有如此的評價。有研究青少年違
規行為的學者認為,娛樂圈這大染缸,令謝霆鋒以為所有事都有人幫他解決,工
作都交託給人,結果「不知不覺間連自己的命運也交託出去」。
謝霆鋒落得如此下場,全因他愛茘車,他涉及的三宗案件包括頂包案,亦是茘車
累事。有學者指出,他在高速公路茘車,不顧道路安全,不理路上其他人安全,
已反映其不負責任的性格。
廉署在張聣芝閨中拘捕謝霆鋒後,帶他到山頂住宅,還未開始盤問,謝霆鋒已急
不及待要說撞車事件,完全沒理後果。「我們跟他接觸後,發覺這名年輕人並不
是太壞,只是少年得志,引起太多人注意,往往做出一些錯誤決定。」一名有份
參與為謝霆鋒辯護的律師說。
生活瑣事有人照顧不理後果
一名廉署人員在案件完結後亦指出,謝霆鋒心地不是太壞,甚至有點赤子之心,
但無可否認,他完全沒有「責任心」的概念。「可能與他的成長環境、娛樂圈的
生活文化有關,什麼事都有人照顧,他做什麼事都不需理會後果,他根本沒責任
感的概念。」
研究青少年違規行為及犯罪的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黃成榮表示,從謝
霆鋒頂包事件可看到娛樂圈的大染缸文化﹕發生負面的事情時不要承認,要盡量
「鏱住」,否則會變成醜聞。謝霆鋒在藝人家庭長大,加上年僅16歲便入娛樂圈
,很快便習染這種文化。若謝霆鋒不能從是次官司中學懂做個承擔責任的人,繼
續被這種文化荼毒,可能會愈走愈歪。
習染娛圈歪風做錯事拒承擔
他感慨「謝霆鋒為盛名所累」,指謝的父母謝賢及狄波拉均是娛樂圈人物,會將
娛樂圈的價值觀灌輸給兒子。加上謝霆鋒年少入行,與他工作的人可能告訴他,
不要承認醜聞、要保護自己、有些事可用錢解決等,在這些人簇擁下,謝霆鋒會
以為所有事都有人幫他解決。
「謝霆鋒將很多瑣碎事,甚至工作安排都交託給人,不知不覺連自己的命運也交
託出去。」黃成榮舉例指出,頂包司機成國定曾告訴謝霆鋒要獲警方接納頂包安
排,當時謝霆鋒只顧打機,「態度十分愚蠢」。「這事涉及法律責任,他沒有自
己處理而假手於人,將自己的命運押了上去。」
黃成榮指很多藝人都有勇氣承擔犯錯,例如古天樂承認入行前曾住男童院、蘇永
康願意到台灣勒戒、蔡少芬坦白承認母親欠債。他指承擔過錯對個人成長很重要
。「如果不懂汲取教訓,以為可用謊話掩飾或找大人物搞掂。22歲的謝霆鋒若可
活到82歲,餘下60年他怎樣行人生路﹖」
霆鋒收監
少年張狂肇禍 暫羈囚籠可思過 慈母難掩傷痛 唯望愛兒體親心
【本報特訊】頂包案經五日審訊後昨日宣判,首被告謝霆鋒與次被告警員劉志偉
同告罪名成立,即時收監,具體量刑則押後至本月十六日宣判。原先出庭時輕輕
鬆鬆的謝霆鋒,在聆聽裁判官衛以寬長達兩小時的判詞時,由神情悠閒而至一臉
嚴肅,當法官表示證人成國定證供可信時,他更緊握雙拳;但獲知罪成後又頗見
憂戚。倒是一直陪伴出庭的父母謝賢及狄波拉,聞判後神情難過,狄波拉更因愛
兒要受牢獄之苦而在庭上落淚。
首被告謝霆鋒昨在案件開庭前片刻,於雙親陪同下,手持可口可樂,手指戴覑一
枚曾誦經開光的戒指,信步步入法庭。當時霆鋒尚一臉自信,帶笑與旁人談笑打
招呼。至裁判官衛以寬開始宣讀判詞,霆鋒猶好整以暇把玩右手食指上的戒指,
似對裁決胸有成竹;反觀他身後的拉姑則全程眉頭緊皺一臉憂心忡忡,與霆鋒的
表現大相逕庭。
出庭時神情輕鬆
衛官的判詞謂,本案關鍵乃是在於控方第一證人成國定是否誠實可靠,由於成是
在免予起訴的情形下作供,故法庭考慮其供詞時亦當加以審慎。霆鋒乍聞裁判官
談到成國定,原來的一派悠閒一掃而光,取而代之換上滿臉嚴肅,凝神聆聽衛官
所言。狄波拉則閉上雙眼,合十胸前不語,潛心為兒祈禱,而謝賢則被連日的奔
波拖至神情憔悴。
由於判詞頗為冗長,裁決共費時約兩個半小時,霆鋒一度顧目四盼「遊魂」,惟
待衛官稱成國定供詞中的矛盾之處法庭可予理解時,謝立時皺眉並咬緊下唇,雙
手雖交疊胸前,但記者亦清楚可見其雙拳緊握,手背位置青筋暴現,至裁判官指
證人誠實可靠,謝更立時閉目低頭,似深感不妙,其母亦於此際不住搖頭。
判詞稱,本案證供引伸出來的推斷,乃是謝確曾在案件中與成串謀,容許司機頂
包致對警方調查工作造成干擾,加上次被告劉志偉的口供亦疑點重重,未足獲法
庭信納,因而裁定兩被告罪名成立。基於程序關係,謝、劉二人立遭押入犯人欄
就坐,續聽律師為兩者求情。
驚聞愛兒入罪,狄波拉立時掩臉落淚,情況極是淒酸。反而謝霆鋒得知罪名成立
後,竟一洗憂慮之情,臉上竟呈現昔日傲氣,臨步入犯人欄前更微微點頭「藐」
嘴,靜聽其代表律師清洪求情。
清洪求情時極力要求法庭輕判謝霆鋒毋須入獄,希望法庭判以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清洪並曾要求法官讓謝保釋外出候判,惟被衛官拒絕,案件押後兩周待參閱謝
的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勞教中心報告後再判刑,警員劉志偉則一併還柙以候
閱取背景報告,兩名被告還押監房候判。裁判官宣布後,謝即被庭警押解離庭前
,拉姑未知是否擔心兒子不堪刺激哮喘病發,曾要求庭警轉交一支哮喘噴霧劑給
謝,但霆鋒只微笑搖頭並未接受。
仍有機會獲緩刑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由於法官要閱取謝霆鋒的勞教中心報告,法例規定,他必須
還押監房以測試其體能,以確定犯人有足夠體力應付勞教中心的工作。由於法官
同時傳取感化官、背景或社會服務令報告,故仍有機會獲判緩刑或社會服務令等
刑罰。
另外,長達六日的審訊,相信訴訟費用不菲。陸偉雄估計,謝霆鋒只是支付大律
師清洪的大狀費用,便可能多達五百萬元,其中還未包括事務律師費。另由於謝
霆鋒敗訴,控方有權向他申請堂費,即要求他支付控方律師的費用及法庭因是次
審訊的開支,不過陸認為,控方向被告申請堂費的機會較微。
-- 成報 --
送入壁屋 即時「剷頭通櫃」
【本報特訊】知情人士指出,按照一般程序,謝霆鋒昨晚踏進壁屋懲教所後,會
隨即安排到指模房登記,十隻手指兼手掌都要打手指模,俗稱「打八爪」;接覑
就「收包頭」,即將身上的物品包括耳環、金鏈、手表、現金、衣服等交由懲教
署保管。謝須於監獄醫生前脫光衣服,原地「跳幾纒兔仔跳」,以防肛門藏毒,
而為進一步確定並無藏毒,他更要「貼埋牆」,被戴上透明膠手套的醫生,直向
式探肛門,即俗稱「通櫃」,另按照規定,要提取勞教報告的羈留犯人亦必須「
剷頭」,將頭髮剪短。
頂包案
醫生會詢問犯人的健康情況,如謝趁此機會表示患有喘哮病,或會被安排入住相
對較「高脇軟枕」的監獄醫院,並可穿覑病人衫,而非囚犯衫,加上醫院內只有
大約十數名犯人,可減少與其他犯人接觸機會。
編臨時號碼多配單人倉
穿上灰色還柙犯服的謝,其後會被編配「牌仔」(號碼),即臨時犯人號碼,但
卻不是終身囚犯號碼,原因是他還未真正判刑。由於謝為公眾人物,相信他會被
編配「單人倉」,並獲派毛氈、漱口盅等物件,獨自囚在只有一張脇、䒷、苐,
連廁所、洗手盆的斗室內。由於他昨天晚上才到壁屋報到,懲教署會預留一碟「
碟頭飯」,待他領回倉內吃。
監房每日「朝六點九起脇、晚十點半熄燈」,由於謝仍等待判刑,今天起直至再
到法庭,暫毋須工作,可在監倉內打康樂棋或睇電視,不過他屬公眾人物,大多
不會被安排在大倉與其他犯人一起,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而謝亦可申請在「
單人倉」內彈木結他,或到音樂室「夾BAND」,但先要獲得福利官批准。
吃肉魚蔬菜但無可樂喝
在羈留期間,犯人的親人可以「日日去探監」,但必須是謝預先列出的十個名單
內的親友,否則,其他人如他的歌迷則不可探監。另所有寄給謝的信件,都必先
由監頭「過目」。
謝又可在監倉內購買日常用品,不過,全部都是懲教署指定的牌子,如香煙只有
兩種牌子選擇,一次只可購買五包,但每次都是「十支十支咁畀」;而監房內亦
只有清茶,沒有可口可樂賣。另一般在監倉內的食物,大多以椰菜、青瓜、豬肉
、炸魚為主,一星期只可吃兩餐雞翼。
-- 成報 --
特稿—壁屋收容25歲以下還柙犯
藝人謝霆鋒及警員劉志偉被判罪名成立後,即時分別還押壁屋懲教所及荔枝角收
押所看管。據了解,一般已被定罪及有判刑的還柙犯,會被送往荔枝角收押所看
管;然而今次法官要聽取謝的感化報告、社會服務令及勞役中心報告後才判刑,
加上他的年齡在二十五歲以下,故他最後被還押至收容年輕還柙犯人的壁屋懲教
所。
謝霆峰還押監房後,相信有不少歌迷將到壁屋懲教所門外「探望」遙遠的他。有
資深懲教署人員指出,只要沒有影響監獄運作及公眾的情況下,一般會「由得佢
懐等」,但若歌迷對居民等構成危險滋擾,將會轉交警方處理。
懲教員料從輕發落
該名資深懲教員相信,這類案件多會「從輕發落」,判刑不高,或會被判入獄數
個月,但由於法官指要聽取勞役中心等報告,估計或會判入在大嶼山,接收二十
五歲以下男青少年犯人的沙咀勞教中心;另若被判入監獄的話,懲教署可能安排
他進入低至中度設防的東頭或白沙灣懲教所。不過,由於該兩監獄設備不足,特
別是缺少「單人倉」,如因應犯人的特別要求,懲教署也可能安排到高度設防的
石壁或赤柱監獄等「單人倉」較多的監獄。
-- 成報 --
謝霆鋒入獄
【本報訊】當裁判官正式宣判「被告罪名成立」一刻,二十二歲的年輕藝人謝霆
鋒沒有因隨之而來的牢獄生涯而垂頭喪氣,反而露出冷笑。在母親狄波拉和一眾
歌迷的啜泣聲中,他由走出法庭至步上囚車,一直保持尠不屑的笑容。
裁判官將謝霆鋒還押監獄,等候其背景報告,十四天後宣判刑罰。記者:梁偉強
外貌冷傲的謝霆鋒昨日下午二時許,在家人和助手陪同下,到西區裁判法院迎接
關乎他命運的裁決。當時記者問他心情如何,他神情輕鬆,令人感到很有信心。
在外籍裁判官泎以寬步出內庭,向在座的律師和近百名旁聽的記者、歌迷鞠躬時
,謝霆鋒禁不住合上雙眼,似是祈求「大步檻過」。
裁判官:成國定可靠
裁判官花了超過一小時,覆述控辯雙方證人的口供,謝霆鋒有點不耐煩,將雙臂
交玽橫放胸前。當裁判官指出,次被告警員劉志偉的口供不合邏輯,令人難以置
信,並指為劉志偉辯護的兩名同袍,只是助劉脫罪,並不誠實可靠,尤其是案發
當日天氣惡劣,交通警都忙得不可開交,辯方證人竟能在數月後,仍記得一些無
關痛癢的細節。謝霆鋒聞言,即臉色有變,眉頭深鎖。
當裁判官說,相信污點證人、英皇集團前司機成國定誠實可靠,謝霆鋒開始流露
不滿情緒,並一度豎起食、中二指,抹向鼻樑。裁判官指出,成國定證供矛盾和
不確之處都可解釋,如成國定最初稱劉志偉在警署答應讓他「頂包」,被辯方盤
問時反口,是因他遭律師窮追猛打,被指大話連篇,出於沮喪及一時意氣才反口
,不能作準。
至於另一特赦證人、謝霆鋒的助手周柱輝,裁判官也說理解他現時的工作及與謝
霆鋒的關係,即使作供時不自在,亦與其餘的控方證人,如劉志偉上司吳盧慧中
及交通警麥日駿一樣,誠實可靠。
裁判官說:「明顯地,唯一及不能抗拒的推論,是謝霆鋒與成國定有協議,以成
國定冒認司機,妨礙警方調查或提出起訴,其意圖亦構成串謀妨礙司法公正。」
又解釋次被告的犯案意圖:「謝霆鋒犯案的得益,顯而易見,劉志偉或者是想抄
捷徑,做少些調查工夫。」
聞判有罪冷笑不忿
這時,謝霆鋒無奈地搖頭。當裁判官宣布,裁定他與劉志偉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
名成立,謝霆鋒不能接受裁決的心情溢於臉上。他和劉志偉雙雙步入犯人檻後,
有點沮喪,一時抬頭望向法庭天花。
裁判官表示可能要判處被告監禁,但鑑於霆鋒年紀尚輕,決定將案押後至十月十
六日,先審閱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勞教中心報告才判刑。謝霆鋒聽尠判決,負
手傲立,正眼也不望裁判官一眼。接尠,他由大批庭警引路離開法庭,坐上囚車
,被送往監獄時,那一副輕蔑的笑容仍揮之不去。
大批採訪車緊隨囚車到達壁屋懲教所,謝霆鋒由兩名懲教人員押下囚車,被送進
懲教所,度過第一晚的牢獄生涯。英皇集團昨晚發表聲明,表示:「無論事件發
展結果如何,本集團仝人定必全情支持霆鋒,與他共同積極面對,亦會繼續全力
支持發展其演藝事業,發揮其卓越的演藝才華。」
-- 蘋果日報 --
獄中禁煙霆鋒難捱
【本報訊】謝霆鋒進入壁屋懲教所後,一如其他初來甫到犯人,要接受探肛門,
俗稱「通櫃」的檢查,由於關押青年犯的壁屋懲教所嚴禁吸煙,對有煙癮的謝霆
鋒來說,這兩個星期是很大的煎熬。
犯人要剪短頭髮
懲教署消息指出,因謝霆鋒是青少年犯,定罪後仍要等候裁判官感化報告,按程
序一般關押在收容男性年輕犯的壁屋懲教所,他入獄後先脫去衣服及交出隨身物
件,然後換上灰色的收押犯衣服。
據稱謝霆鋒的臨時獄中編號是22xxx,他換過收押犯衣服便要接受通櫃檢查是否
藏有毒品,再拍照及打指紋記錄,跟尠會見福利官,他可以要求單獨囚禁。懲教
署發言人稱,按程序犯人要剪短頭髮。由於他入壁屋時已超過晚飯時間,所以可
以沖涼後食晚飯,笟菜有飯、魚及菜,另有一個生果,十時便要熄燈睡覺,早上
六時半要起床。
他會獲發毛巾、牙膏、牙刷及肥皂,家人亦可提供漱洗用品,但必須懲教署同意
,同時在兩個星期關押期內,家人可每日探監。
贏面「五五波」廉署險勝
謝霆鋒被判罪成,很多法律界人士表示大跌眼鏡。昨午判決後,廉政公署上下喜
出望外,因此案由始至終都只靠污點證人成國定的證供能否獲法官信納,但證人
作供時一度被指前後矛盾,控方事前對判決結果未敢樂觀,認為只是「五五波」
,但結果法官認為成國定的證供可信,成為控方今次致勝的關鍵。
據了解,廉署調查此案面對不少困難,因主角是矚目的公眾人物,對調查人員造
成無形壓力,現在終先勝一仗,一眾調查人員均感鬆一口氣。廉署內部認為,今
次取勝,主要是因為證人成國定得到足夠的保護,使他能穩定作供。
相反,辯方事先一直對洗脫謝霆鋒罪名抱有相當信心,尤其是成國定作供時曾反
口。為霆鋒辯護的「金牌大狀」資深大律師清洪昨在散庭後向趨前訪問的記者說
:「I am not in the mood to answer that.(我現在沒有心情回答。)」不過
,有大律師認為今次裁決不算「爆冷」,因成國定的作供未有明顯動搖。至於謝
霆鋒會否上訴求洗脫罪名,代表律師指法官仍未判刑,現時研究上訴言之尚早。
依案例謝霆鋒將判刑
【本報訊】裁判官衛以寬將於兩星期後宣布判刑。有擅打刑事案的大律師認為,
謝霆鋒極可能被判入獄;法律界人士又指出,對於二十五歲以下未嘗入獄的年輕
犯人,法庭通常會在判刑前取閱勞臈中心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考慮是否適宜以其
他刑罰代替監禁。
執業大律師郭棟明表示,妨礙司法公正罪成而毋須判監的例子很少,特別是本案
污點證人成國定認罪亦要入獄四個月,不過判刑視乎個別案情,例如過去小販阻
街頂包案也有不判監的例子。另一名擅打刑事案的大律師則認為,同案被告罪責
不相伯仲,判刑原則上應無分別,謝霆鋒否認控罪而裁定罪成,依案例很大機會
判監。
若判勞教須跑步清潔
郭棟明表示,背景及感化官報告旨在了解犯人家庭等詳細資料,協助考慮判刑。
據了解,如謝霆鋒被判入位於大嶼山的沙嘴勞教中心,羈留期限由三個月至十二
個月不等,消息人士表示,勞教中心內所有犯人均需面對嚴格有規律的體能訓練
及辛勞的戶外工作,包括步操、跑步、剪草、清潔等工作,教導尊重法律及紀律
,而中心內全面禁煙。
清洪求情指一時錯失
【本報訊】雖然謝霆鋒官司敗訴,但律師費仍不可免,據說開審前霆鋒已自掏腰
包,拿出高達七百萬元律師費給予其龐大律師團作酬勞。謝霆鋒的「金牌大狀」
清洪昨盡最後努力,力勸裁判官考慮謝霆鋒是一時錯失,希望可輕判緩刑、罰款
或社會服務令。
資深大律師清洪昨替謝霆鋒求情時一再強調,謝霆鋒年輕有為,是很受歡迎的藝
人,參與許多慈善活動;又力指成國定及交通警員才是本案的始作俑者,謝霆鋒
相當被動,案中無人受傷,無人有金錢得益或損失,謝霆鋒可說是技術性犯罪,
案情亦很特殊,而且已被廉署羈留二十六小時,加上傳媒報道,而是極大的懲罰
,毋須判阻嚇性刑罰。
法官拒絕保釋
對於辯方要求先取閱報告之後才判刑,裁判官沒有異議,除安排劉志偉取感化官
背景報告,亦安排取謝霆鋒的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勞教中心報告。
清洪曾極力反對取勞教中心報告的安排,但裁判官堅持己見,又拒絕二人保釋候
判,甚至清洪表示霆鋒哮喘要睇醫生,裁判官亦不為所動。
負面新聞多恐教壞青年公民教育擬不邀藝人宣傳
【本報訊】年輕偶像謝霆鋒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即時人氣滑落,本報民意調查顯
示,不少市民因官司對謝霆鋒改觀,尤以青少年反響較大。鑑於近期接連發生多
宗年輕藝人觸犯刑法而被判有罪,公民教育委員會正考慮減少邀請年輕偶像擔任
宣傳大使,避免藝人負面行為對青少年產生壞影響,不利計劃成效。記者:謝明
明
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狄志遠昨日表示,該委員會早前曾討論過邀請年輕偶像擔任
宣傳大使的問題,由於近期接連發生多宗年輕偶像犯法罪成的個案,委員會正考
慮日後減少邀請他們推廣公民教育,改為以有勵志意義真實個案取代,避免一旦
有關藝人偶像發生負面事件或行為時,有損計劃的形象。
前年曾當更生大使
被問及委員會會否考慮邀請謝霆鋒作真實個案的教材時,狄志遠說:「睃家講言
之過早,如果霆鋒係真心改過,並真心願意協助宣傳公民教育,而唔係為畄建立
個人形象,咁都值得推薦砼!」謝霆鋒在二○○○年時曾以「更生大使」身份,
探訪柴灣歌連臣角懲教所內的青少年犯。
社會福利署總臨床心理學家劉家祖指,謝霆鋒被判有罪,支持他的年輕歌迷無疑
會不開心,但他認為青少年應以理性角度分析今次事件,學懂不論任何人士均要
對自己所做的事承擔後果,不應盲目追隨偶像。
理工大學通識教育中心首席講師史文鴻認為,時下青少年都懂得分析偶像犯事問
題,知道如何處理,他相信謝霆鋒事件可以成為青少年的正面教材。
本報昨晚透過音頻電話,成功訪問四百六十五名市民,超過三成受訪者表示,因
此案對謝霆鋒的觀感變差,其中以十八歲以下青少年表示反感的比例較高。
黃玉郎:當作磨練
因搖頭丸事件而被判進入土城台北看守所接受勒戒的藝人蘇永康,昨日接受訪問
時語氣沉重地說:「我都係過來人,所以好明白法律上ヱ觀點,但砜人情上,霆
鋒永遠都係我支持砼朋友。」
曾因逃稅被判入獄的電台節目主持人白韻琴稱:「霆鋒咁後生冇所謂,呢一次就
當係生活經驗,佢出番箧依然係一個優質藝人,我好欣賞佢。」早年曾入獄的漫
畫家黃玉郎寄語謝霆鋒應將事件視之為磨練,「人生梗有起跌,一定要勇敢面對
,今次之後都唔好氣餒。」
罪行一樣
明報 焦點新聞 (2002-10-03 20:20:01)
【明報專訊】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屬普通法,並無訂明一定刑罰,須由法官根據案
例及案件的嚴重程度來判刑。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串謀罪」的判刑標準,與被串謀要實行的罪行相同。
同案的頂包司機成國定,承認同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以8個月為量
刑起點,但考慮他無案底、認罪及良好的感化報告,終判囚4個月。謝霆鋒現在
被定罪,則不再享有同樣的減刑折扣,但法官可能接納他的求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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