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車子被撞後怎麼辦?
這週驗車完後,屁股被撞了!
我們車距是中間停了兩部汽車的車距,
對方倒車時兩台車就Kiss了。
-
對方撞到當下沒等我們下車,他就移動了車子,對方說明既然在驗車廠,旁邊就有修車師傅,直接處理私下了結即可,但我們還是覺得請警察過來一趟,以防後面有糾紛。
我們那時候的狀態是:
1.該處屬於小巷,若有來車無法通行
2.該道路於私有土地,非政府土地
-
後來問了警察,警察告訴我,如果撞到當下,
#沒有人員傷亡情形,
#且該處屬於會影響其他車輛進行
1.雙方先不移動車子
2.報警後拿出手機錄影拍照
3.然後把車停去旁邊,
因為如果你們影響了交通,
警察過來是會直接開妨礙交通的罰單先給兩位車主。
-
私人道路上的交通糾紛,
#無法開立『交通事故三聯單』,
#沒有刑事責任,
警察會拍照存證以備後續保險可以調閱資料,
如欲車主不願賠償,#可向民事庭提出民事責任。
不過如果有人員死亡,警察就必須向偵查隊報告,
會進入司法階段。
另外,因為是私人土地也無法申請車禍鑑定。
-
什麼情況會是我們常碰到的私人土地呢?
例如:非公有的停車場中發生擦撞。
-
總之,那時候超糾結要不要報警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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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土地停車報警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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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特斯拉霸佔...(貞德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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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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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停在大門口進出,還理所當然覺得只是停一下,要告就告,已報警,警察認為是私人土地他們無法開單,我沒也不能移車,我想請問這樣我沒要怎麼解決? 4 年 举报. 吳奕璁,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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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地主同意擅自停車律師給的建議也是鎖車再找他要停車費前一兩個星期的新聞有講但是叫警察來拖吊他是不會理你的因為警察沒有在私人土地執行道路交通罰則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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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十點半的事
在非公有停車場內
對方車子停在停車場內黃色網線上
擋住我車子出入
因為還有事情要處理,當下只叫家人先來載我
也沒有當場報警處理
我的工作是晚上十點下班
請問這種狀況,之後若遇到
能否報警處理?還是怎麼做比較好?
這時候有違規拖吊服務嗎?
PS:停車場非公有,公司員工可停,外車也可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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