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專欄 #迪士尼帝國 #絕地大反攻
很多人說疫情加速轉型,但一年半來,事實是大大小小企業們努力嘗試,多數卻只能減緩衰退,很少能真的建造出再成長所需的二號引擎。
原因很容易解釋,新經濟發展二、三十年,從大平台到各細分垂直,Apple、Amazon、Google、Facebook 等在內的領域霸主們早已兵強馬壯、各據山頭。如今突入叢林的小白兔,不但難與其競爭,往往還得倒過來繳租稅給他們。
因此少數成功案例,就值得我們關注、學習。放眼全球,這兩年最令人讚嘆的轉型故事,莫過於由迪士尼擔綱的絕地大反攻。
時序回到疫情打擊最猛烈的 2020 年第二季,三分之一收入來自主題樂園的迪士尼,繳出了營收年減 42%、淨利率為負 40%、單季大賠 47.2 億美金的慘烈成績,是過去 19 年來,首次出現營業損失。況且,若不是 NBA、MLB 等職業聯盟因為停賽,延遲向其下的 ESPN 收取授權金,狀況還會更慘。
迪士尼股價也對應從 2019 年的 151 元高點一路跌到 85 元,讓市值從 2,700 億美金縮水到 1,690 億美金。在疫情還看不到終點的當時,大家都在懷疑曾經所向披靡的迪士尼帝國,是否從此一蹶不振。
令人玩味的是,也就在那之前不久、2020 年 2 月時,擔任迪士尼執行長長達 14 年,期間帶領該公司完成皮克斯、漫威、盧卡斯影業等重大併購,以及開張香港、上海等主題樂園,讓市值成長高達 3.4 倍的英雄 Bob Iger 才剛毅然退休,換上大家不熟悉的 Bob Chapek,大敵當前卻是由新手掌舵,更讓大家不安。
但事實證明,27 年迪士尼經驗的 Chapek,是位有極高智慧的十倍勝領導人,在最壞的時間接手,卻把疫情這個厄運事件,化為恐龍轉身酷斯拉最大的動力來源。
汲取他在 2014 年帶領迪士尼推出 Imagicademy 系列 App,把旗下受歡迎的米老鼠等 IP 數位化,以寓教於樂方式服務兒童的成功經驗,Chapek 決定重壓 Disney+ 串流平台,做為轉型的旗艦。
但在全球 OTT 產業,已經有訂戶數高達 2 億的 Netflix,身為訂戶規模僅為其六分之一的後進者,迪士尼必須有壯士斷腕的決心。
首先是投入自身數十年積累下來的 IP 優勢,把迪士尼、皮克斯、漫威、盧卡斯、星空等子品牌旗下的超強片庫,高達數千集戲劇與數百部電影,全部收納到 Disney+,確保在內容數量與選擇豐富度。
接著再利用既有 IP 中受歡迎的角色,延伸創作像是漫威宇宙的《汪達與幻視》、《洛基》、《獵鷹與酷寒戰士》,以及星戰系列的《曼達洛人》等影集。並且趁院線受疫情而停滯的同時,把如《黑寡婦》、《時尚惡女:庫伊拉》、《路卡的夏天》等強片在 Disney+ 同步上映。這些做法讓 Disney+ 能快速接收所有子品牌的觀眾基礎,無需重新找尋受眾。
有了超強內容,迪士尼同時在 Disney+ 平台功能與定價上,展現出顛覆 Netflix 的決心。
當對手只在高級版產品提供超高畫質、支援 4 裝置同時觀看等功能,Disney+ 直接把這些選項變成標配,同時間,還把使用者數量、可下載內容的裝置數都大幅升級。
內容與功能拉齊、超越後,Disney+ 卻在價格上選擇破壞,單月訂閱價只有 Netflix 高級方案的 5 折,相當於其入門版價位。
這些作為,大多都會犧牲短期獲利,但為求長期轉型非成功不可,迪士尼在 Chapek 帶領下,全力用整齊和諧的步伐,執行了這個大膽而目標明確的策略。
把性價比拉到如此高的結果,Disney+ 果然大受市場歡迎。在過去一年半展開驚奇的訂戶成長之旅,到 2021 年 7 月的最新數字,已經達到 1.2 億,年增高達 102%。同時間,Netflix 的訂戶成長則大幅放緩,從去年第二季的年增 27.3%,下滑到今年第二季的僅 8.4%。
到此為止,雙方的用戶數差距從六倍縮小到 45%,換言之,在未來一、兩年內,迪士尼有機會後來居上,奪走全球 OTT 霸主寶座。
在 Disney+ 發功下,迪士尼最近一季對消費者直售部門的營收年成長 57%,再加上疫情降溫,集團整體營收、獲利已回到去年第一季疫情前的水準。股價當然大受激勵,在早先寫下 203 元新高,之後保持在 170 元以上。市值則重新超越 Netflix,達到 3,300 億美金。
結論是,迪士尼的案例告訴我們,要成功轉型,領導者必須擁有高度的智慧與決心,能夠基於既有優勢,定義明確的轉型目標,並且要有適度犧牲原有事業與短期獲利,成就新事業長期發展的勇氣。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法務部「洗錢防制新法執行成效」專案報告,內容引用國際租稅正義聯盟2018年金融秘密指數報告(Financial Secrecy Index 2018),吹噓政府洗錢防制作為已獲得國際「極高肯定」,被我當場打臉。 該份報告結論指出「台灣可能成為東南亞的下一個租稅與洗錢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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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財政部發布「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修正案
📝配合OECD發布的BEPS成果報告,以及2017年底修正發布稅約範本及註釋,財政部今天發布「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修正案,落實我國對防止租稅協定濫用的標準承諾。
修正重點:
1️⃣增訂濫用協定案件之處理原則,即納入「主要目的測試(PPT)」規定
2️⃣增修「唯一居住者身分」判定之適用原則
3️⃣增修「固定常設機構」之認定原則
4️⃣增訂「國際運輸業務取得利潤」之定義
5️⃣增訂「權利金」適用原則
6️⃣所得課稅權歸屬適用原則
💡資誠觀察:本次修正給予徵納雙方於所得稅協定作業實務,可資共同遵循之適法判斷依據,有助外商企業透過所得稅協定,確立在台灣營運之稅務合規與風險評估。👉https://pwc.to/3s7wQ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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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版「台灣租稅與投資法令要聞」 最新出刊
本期重點:因房地合一稅2.0自110年7月1日施行,財政部修正發布「房地合⼀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歡迎在台日商參考下方日語摘要。
🏢【日系企業必読!台湾税務アップデート7月号】
改正房地合一税制(不動産取引税制)が2021年7月1日より施行されたことに伴い、財政部が「房地合一課税に係る所得税申告に関する作業要点」を改正・公布しました。作業要点には、取引日、取得日、保有期間、特定持分などの定義が明示されています。
📅今月の会計・税務情報:
✅改正房地合一税制(不動産取引税制)が2021年7月1日より施行、「房地合一課税に係る所得税 申告に関する作業要点」の改正・公布
✅二国間・多国間事前確認に係る税務当局の事務運営原則に関する通達
✅会計基準の変更などにより遡及調整を行った2018年度の未処分利益期首残高について👉詳しくは以下をご覧ください。
🏷台湾税務アップデート2021年7月号 https://pwc.to/3rNstvz
🏷PwC台湾日本企業部ホームページ https://www.pwc.tw/j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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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定義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日質詢重點如下:
1.法務部「洗錢防制新法執行成效」專案報告,內容引用國際租稅正義聯盟2018年金融秘密指數報告(Financial Secrecy Index 2018),吹噓政府洗錢防制作為已獲得國際「極高肯定」,被我當場打臉。
該份報告結論指出「台灣可能成為東南亞的下一個租稅與洗錢天堂」、「雖然台灣政府在近年已經有努力修正或草擬許多法規,但非常清楚地,仍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等內容,況且台灣在金融透明度甚至比免稅天堂英屬維爾京群島、百慕達等還不透明。
2.政府不斷宣示洗錢防制,導致一般民眾在銀行辦事變得非常麻煩;但對於慶富弊案中,協助慶富集團利用非法地下匯兌洗錢至中國的非法行為,為何雄檢卻無具體作為?
3.去年高雄地檢搜索慶富大樓,早就查獲記載陳慶男花錢疏通銀行高層與政治人物費用的「內帳」,為何檢察官遲未偵查?今日法務部蔡清祥部長還在裝傻、耍嘴皮子,表示「不知道內帳是什麼」、「內帳的定義是什麼」,十分離譜。
4.慶富集團陳偉志,今年5月逃亡。事實上,去年4月,檢調早已掌握,陳偉志在慶富弊案爆發前,就已收到風聲,帶著老婆小孩逃亡出境。為何整個偵辦過程中,檢調明知陳偉志有逃亡之虞卻不聲請羈押?面對此質疑,蔡清祥部長竟當場說謊,表示檢察官有聲押。
更離譜的是,去年11月,當時的邱太三部長立法院接受詢答時表示,未聲請羈押的理由「他們(陳慶男等人)已經坦承犯行 」,而顏大和檢察長則表示「不羈押其實也是一種辦案的技巧。」
事實上,陳慶男與陳偉志否認犯行,陳偉志最後更是順利逃亡。
慶富弊案還沒結束,我會繼續追究責任。
2018-9-30 慶富獵雷艦弊案之五大放水:【第一部:消失的密帳】
https://goo.gl/ZKT2bz
2018-10-0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不肖律師淘汰與懲戒
https://goo.gl/rn4VZt
2018-10-3 虛偽不實的法務部報告
https://goo.gl/d3C4jr
租稅定義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6)日林佳龍立委在交通委員就審查自由貿易管區設管條例向交通部長毛治國提出質詢及修法意見。林佳龍委員表示,目前很多廠商很重視國內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也思考未來怎樣去申請運用。但是目前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關係為何?已經申請設置自由貿易港區的海空港及周邊產業區,未來是否也會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連交通部、經建會都不確定,實在看不出整體國家經建發展目標。
毛治國部長表示,,自由貿易港區模式是境內關外,可以前店後廠,各個港有各種模式在發展,交通部還未看到經建會的經濟示範區,自由貿易港區是自由經濟示範區很核心的一部分,成長情況很好,在產值上海運有130%的成長,含空運有 160%的成長。
林佳龍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概念不只是自由貿易相關租稅的減免,還牽涉到特許事業的放寬,國際人員自由流動等重大議題,因此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如果在目的與功能上不是完全獨立的制度,應由行政院成立專責委員會來統一處理。他舉例,當遇到某海空港同時申請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主管機關預定是經濟部)及自由貿易港區(主管機關交通部)時,現在規劃由交通部成立「自由港區跨部會推動小組」負責審議自由港區發展政策及劃設案件,是否層級夠高?
林佳龍也提出在草案中第二十九條,有關將該自貿港區內營利事業之簡易加工貨物,售與國內客戶之比例超過其當年度售與國內、外客戶銷售總額百分之十者,其超過部分不予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這項規定,恐怕將促使產業群聚整體移往自由貿易港區內的海空港與周邊產業區,藉以規避營所稅,造成產業群具集中在少數自貿港區所在地發展不均現象,也會致使原先已經在自由貿易港區外的產業園區廠商,缺乏進駐自貿區投資的意願。林佳龍建議交通部再就百分之十的比例限制加以考慮,或國內客戶的定義,朝鬆綁方向研究。毛部長表示,之所以訂10%是吸引以全球為市場的業者為對象,林委員的建議可以檢討 。
自由貿易管區設管條例第九條與第三十六條條文內容規範了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的業務範圍,許多係屬於公權力範圍,如走私稽查,人員進出管理等,因此雖然自由貿易港區要落實管理機關與營運機構分離,然而管理機關只是從中央交通部與相關業務部會,連合委任給國營性質的台灣港務公司。林佳龍建議毛部長未來台灣港務公司如何與營運機構分工,又如何設計才不會阻礙台灣港口營運機構的國際化,如委託由國際團隊來營運,請交通部好好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