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台灣,積極攬才
延攬外籍碩士畢業生
完整質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VOD/130841/1M/N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通過經濟委員會審查。
這部法令的地位為就業服務法的特別法。立法目的為:強延攬及僱用外國專業人才,以提升國家競爭力。
其適用對象有三:
一、外國專業人才:指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得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人。
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指外國專業人才具有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我國所需具有特殊專長者。
三、外國高級專業人才:指入出國及移民法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
在這樣的架構底下,少了兩類對象,以致本法的公平性與企圖心皆有不足之處。
這兩款拼圖即是:
一、精熟、久任、薪資達一定標準、並取得語言能力認定與技術認定的移工。
二、碩士以上外國籍留學生,畢業後以專業人才身分受僱。
前者,因社會共識尚且不足,各界意見分歧,儘管多有委員同仁倡議,尚難以成案,要繼續努力。
好消息是:碩士以上外國籍留學生,畢業後在我國依規定受僱,則得以免除兩年工作經驗的要求與現行七十點評點的高門檻。
只要有能力,精明的實業家自會提供工作機會,而政府排除部分阻礙,把台灣自己訓練的外國學生留在台灣就業、生活,我們對台灣的教育有信心。
本案保留部份條文進入協商,我們期待儘速通過,為大家帶來好消息。
移民法高級專業人才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人才是國安危機】
感謝今天受 余宛如委員之邀,與 柯志恩委員、 鍾佳濱委員一起共同為明天審查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集氣。
國發會推估,出生率嚴重衰退的情況下,台灣的勞動力44年後將只剩一半。而牛津經濟研究院(Oxford Economics)公布的2021全球人才報告,台灣預計將是全球人才赤字最嚴重的國家,變成名符其實的「鬼島」。
面對人才流出及人口老化問題,亞洲許多對移民相對保守的國家:日本、韓國,近年都開始逐步開放移民法令,只有台灣仍然沒有完整的移民政策。
跨國工作已是世界趨勢, 2015年人才亞洲淨流入排名,香港全球第14、新加坡19、中國45,而台灣竟然還輸中國,僅在全球第50名。在這種情況下,台灣卻還以各種法規限制著外籍人士來台工作或是居留,難怪被稱為鬼島。
對於現有專業外籍白領來台工作生活等規定,目前政策實在不友善。例如:專業外籍白領取得永久居留後,子女無法隨同取得永久居留,子女成年後必須離開台灣,導致家庭無法正常團聚生活。配偶伴隨來台,目前政策對其工作限制非常嚴苛,即便只是打工消遣時間也不允許。
***
👉🏽讓外國高階人才來台沒有後顧之憂,新法將給予:
1. 解決進修教育外籍人才不是只能教授外語的限制,例如:高雄藍帶學校。
2. 解決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居留簽證、外僑居留簽證、再出入境的不便,推動四合一金卡。
3. 解決外籍藝術人才直接向勞動部申請從事藝術工作,不需經過僱主代為申請。
4. 外籍高級專業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配偶、未成年子女也可以連帶取得永久居留,解決子女成年後必須出境的問題。
5. 外籍專業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配偶和子女也可以工作。
6. 解決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尋職的停留問題。
而國家地理雜誌南非攝影師陶比,已有身心障礙無法自理之成年子女,卻受限於法規限制,智能障礙小孩,被迫4年出境20次。對於有意為台灣奉獻的專業人才,實在是心力交瘁,也凸顯政府在政策上缺乏人道關懷。
👍🏽為此我的版本也特別增加了
《成年身心障礙子女也可以連帶取得居留(許毓仁版)》這項條款
能讓專業人才為台灣奉獻的同時,無後顧之憂。
#外籍人才 #台灣要變人才島而非鬼島
💼§相關遺憾新聞連結報導:
【國發會推估:44年後…台灣勞動力只剩一半】https://goo.gl/r493wC
【國際人才移民台灣 好難】https://goo.gl/wThgfv
【藍帶名廚台灣開課 不能傳藝只能教法語】https://goo.gl/BYxJrt
【別遣返我!德籍女大生盼成正港台灣人】https://goo.gl/Zdc1Ju
【外籍工程師控訴:來台18年 政府卻讓我妻離子散】https://goo.gl/Vt9a4m
移民法高級專業人才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很開心從第一會期就率先呼籲行政院,並積極推動遊說的「外籍人才延攬及雇用法」草案,今天在行政院會通過了。
其中
(三) 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其聘僱許可期間與居留證有效期間、租稅優惠及直系尊親屬申請停留等優惠措施。(草案第7條、第9條、第13條)
(四)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如擬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者,得申請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和一之就業金卡。(草案第8條)
(六)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已取得永久居留許可者,為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適用對象;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申請永久居留;其符合一定條件之成年子女得申請在我國工作。(草案第11條、第16條及第17條)
(七)外國專 業人才受聘僱擔任我公立學校現職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教師之退休保障。 (草案第 12 條)
(八)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人才,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經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為保對象,不受 6個月等待期限制。 (草案第 14 條)
(九)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隨同本人申請永久居留。(草案第15條)
(十一)外國專業人才擬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需長期尋職者,得申請尋職停留簽證。(草案第19條)
以上幾點
為毓仁之前會期所提的移民法、就業服務法版本。
行政院這次通過,是台灣邁向開放的一個里程碑。也讓毓仁之前所開的這麼多場協調會與記者會都值得了 :)
美中不足的是,針對我之前提出之
1)成年身心障礙且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
2)外國人士來台相關事務,應設單一窗口統包
行政院這次通過的版本隻字未提
也證明了未來毓仁還有努力的空間
上述兩點,我將會在本會期繼續努力推進,將台灣打造成孕育國際人才的搖籃。
我也相信,引進白領專業級國際人才,不但不會搶食台灣本地勞工大餅,反而會間接刺激競爭力,提高青年薪資,真正讓台灣躍上亞洲的舞台。
相關連結: https://www.slideshare.net/OpenMic1/1060420-75201788
#外籍人才 #許毓仁 #青年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