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蔡英文總統於2019年7月的「自由民主永續之旅」出訪行程前,侍衛官吳宗憲擔任專案承辦人,接受長官、同事等預購,統一下訂預購菸品。並於專機返台當日配合其他侍衛人員,在華航人員的幫助下,未報稅而挾帶9,797條菸品入關之事實,經時任立委 黃國昌追查揭發,檢察官起訴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6月11日宣判認定:其中9,793條屬漏稅物品,逃漏稅捐高達818萬9,639元。
其中,吳宗憲等8位國安特勤人員,利用總統專機出訪公務行程之便,超額訂購未稅菸品,並將未稅菸品混入卸載免受檢查的行李旁邊,以公務車輛載運出關,故依「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4 款(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以下稱貪污罪,所有法條細節請參考文末),分別判處吳宗憲等8人10年4月至6年2月的重刑。
另,華航空品處副總邱彰信等4人承辦此專案,竟為提升業績,漠視法令規定,給予國安人員超量購買免稅菸品的特權,與被告吳宗憲等人共同違法逃漏稅捐,除代理組長幫助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4月外,其餘共同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捐罪),亦分別判處2年8月至2年的有期徒刑。
以上判決雖認定國安特勤人員觸犯#貪污罪,根本 #不是超買,也 #不只是逃漏稅,而就實際承辦、調度者判處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還算值得肯定。
但令人遺憾的是,本案起訴前,經檢方清查「團購名單」超過100人,其中包括:永和警衛室少將林國欽、國安局前少將警衛主任陳逸夫等委託購買的高層,都沒有承擔貪污罪責,僅因承認逃漏稅而獲緩起訴處分,只要繳交緩起訴處分金,並接受法治教育,即可免於刑責。
換言之,就是下單團購的高官們,由於定調「超買」,適用逃漏稅刑責,所以可獲緩起訴而順利切割;而跑腿小弟則被重判貪污罪,甚至華航副總因牽涉其中被判刑,華航董事長至今仍不動如山,讓人不禁想問:基層是貪污、長官是逃漏稅,以兩套標準論罪,何來公平正義?
此外,過去歷任總統,只要專機出國,均有出現一樣的巨量購買免稅酒(菸、酒及各類化妝品)的情況,也都還在稅捐稽徵法逃漏稅罰則的刑事追訴期中,卻未見總統府、司法院及法務部有對外說明要一併訴追,實屬遺憾。
時代力量認為,這樣的官場文化必須被改變,本黨將持續強力監督,雖然被緩起訴者已無從追究,至少華航董事長應下台負責,檢察官亦應針對不認罪的被告上訴,嚴厲追究刑事責任,才足以彰顯法治,以儆效尤!
[延伸閱讀]
立法委員黃國昌臉書
https://reurl.cc/qgNQeE
[參考法條]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4款(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稅捐稽徵法第41條(逃漏稅捐罪)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2018年9月,台中托嬰中心發生嬰兒死亡悲劇。監視器死角未拍攝到該嬰兒,但拍攝到對其他嬰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當初急診報告死因疑為呼吸阻塞,並有許多病理特徵相符;法醫鑑定報告卻認定是「嬰兒猝死症」。家屬向地檢署聲請交付自己孩子的「法醫解剖及鑑定報告書」,檢察長卻以「偵查不公開」拒絕;家屬聲請第...
稅捐稽徵法逃漏稅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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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今依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各判吳宗憲、張恒嘉10年4月、10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10年,另依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判邱彰信2年8月徒刑,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2019年8月依貪汙「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圖利罪、逃漏稅罪起訴「國安幫」吳宗憲、張恒嘉、軍士官李君偉、黃柏維、劉尊彰、葉信宏、潘秉忠、張家維、國安局特勤中心前警安組上校林志建9人。
稅捐稽徵法逃漏稅 在 台北市議員 張斯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家還記得私菸案嗎?事發後,不管交通部還是總統府都說要徹查到底,然後現在呢?斯綱幫大家整理一下:總統府侍衛室主任遭記大過,事後晉升少將;77名透過國安特勤人員購買私菸者,以稅捐稽徵法逃漏稅判緩起訴加罰緩;5名自行在飛機上購買私菸者,被認定為超額買菸,沒有刑責只要罰緩就好。
根據公務員「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這次的私菸案,不就是公務員利用總統出訪專機的特權,大量走私香菸嗎?難道一般民眾有辦法在飛機上買個十幾條甚至幾百條香菸?結果私菸案既沒有用走私論罪,也沒有用貪汙來審判,最後竟然只認定為逃漏稅,繳點錢就沒事了!難怪蔡英文當時就說「超買只是一個事實的描述」。
顏色對了,走私貪污都能變超買。
🔸菸品走私案 前警衛室主任等77人緩起訴(2020.11.20)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11200073.aspx
🔸私菸案總統府諮議林家如買37條菸 北檢查無刑責簽結(2020.12.05)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012050137.aspx
#張斯綱 #綱好在乎你
#台北市議會 #士林北投
#私菸案 #走私 #超買
#綠色是被原諒的顏色
#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稅捐稽徵法逃漏稅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 2018年9月,台中托嬰中心發生嬰兒死亡悲劇。監視器死角未拍攝到該嬰兒,但拍攝到對其他嬰兒有不當對待行為。
當初急診報告死因疑為呼吸阻塞,並有許多病理特徵相符;法醫鑑定報告卻認定是「嬰兒猝死症」。家屬向地檢署聲請交付自己孩子的「法醫解剖及鑑定報告書」,檢察長卻以「偵查不公開」拒絕;家屬聲請第三方鑑定,依然遭拒絕。
為何家長不能獲取自己未成年子女的解剖報告?這與偵查不公開有何關連?
學者早已呼籲:解剖驗屍對死者家屬應無偵查不公開的問題。對此,法務部長表示將進行檢討。
2. 針對國安局與華航聯手走私牟利的醜聞,從7月開始,我一直追問:「華航員工黃湘媚、董靜宜購買的私菸與免稅品,到底去哪裏?」,並公開呼籲檢方保全證據。
➡結果,北檢根本未認真追查。9月底,華航謝世謙董事長在國會謊稱「東西一直在倉庫」,我前往臺北關查證後,關務署才在民宅搜出大量走私品。
➡北檢發新聞稿說「僅漏報之消極行為未涉刑責」,試圖操弄風向。請問,華航員工徐世立開華航公務車,透過華航自主管理出口運出黃湘媚、董靜宜購買的私菸與免稅品,如此「積極」的逃稅行為,為何未涉及《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
⛔更離譜的是,根據刷卡紀錄,總統府侍衛室黃柏維購買43條私菸。然而,北檢起訴書卻認定只有27條私菸,並以《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等罪起訴。
➡然而,黃柏維另外購買16條在哪裡?直到我9月25日質詢提出,要求北檢說明。北檢沒有回應,卻看到的關務署匆忙開罰。
➡同一個人的同一行為,27條遭到刑事偵查起訴、16條卻只有行政罰。請問北檢,這到底是什麼標準?
4. 黃柏維被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非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提起公訴,依照起訴書法律見解:「為圖自己及他人之不法利益,明知違背法令,仍利用隨總統出訪之機會訂購大量免稅菸品,再利用返國當日禮遇通關機邊行李免驗放行之職務上機會,將購買逾法定免稅數額之菸品混入機邊行李免驗出關而獲得利益。」
➡依照這個法律見解,總統府諮議林家如隨總統出訪,同樣是利用禮遇通關機邊行李免驗放行之職務上機會,帶出37條私菸而獲得利益,同樣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5款之對於非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此行為之成罪,與是否另外透過公務車運輸無關(涉及另一罪)。
➡但針對林家如利用職務上機會之圖利罪,北檢先前從未積極調查。但在此犯罪事實遭揭露後,卻急忙發新聞稿帶風向。
➡請問北檢:為何針對兩個公務員分別做出在法律上評價相同的違法行為,一個用行政罰處罰、另一個卻用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法律的天秤一致嗎?
⛔ 附註:
2019-10-2 財政委員會:改革不動產稅制 抑制炒作房地產
https://reurl.cc/e5OdDj
2019-9-25 從質詢到記者會,我已經把問題層次分得非常清楚了。
https://reurl.cc/Napkjx
2019-9-25 「消失的走私貨品、華航高層說謊包庇!」記者會
https://reurl.cc/9z5V08
2019-9-25 交通委員會:滿口謊言、包庇犯罪的華航與華膳高層!
https://reurl.cc/6gEonM
2019-9-25 滿口謊言、包庇走私的華航與華膳高層
https://reurl.cc/0zxpdA
2019-9-23 滿口謊言的華航董事長
https://reurl.cc/K6AYd9
2019-8-2 請問華航高層:現在要不要出來道歉?
https://reurl.cc/gvWpaQ
2019-7-26 真的是「了不起、負責」!
https://reurl.cc/ZnGqya
2019-7-26 謝世謙到今天,還在包庇掩飾犯罪!
https://reurl.cc/lLR4Dq
2019-7-25 「華航高層 了不起,負責!」記者會
https://reurl.cc/e5E7DW
2019-7-23 「自行上網訂9200條菸?華航高層還在說謊!」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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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2 華航到現在還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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