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師宴過後,好多同學也瘋狂post相並寫下一大堆畢業感言,讓我覺得如果自己不說點什麼的話,亦未免太不入流了。可是我又不想盡說些虛情假意的話,因為這樣根本沒意思,所以還是在這裏講一點心底話吧,不在私人的Facebook中說,雖然我知道或許有老師會看。
終於畢業了,我最想感謝的人,其實是我自己。對,不是媽媽、不是老師,甚至不是A小姐,而是我。矯情的話說得太多,這些年來我經歷過的事,從手術失敗到退化驚魂,想必你們也聽我講過無數遍,所以就不多說了。一切都過去了,縱使幸運的女孩仍然放不下十三歲前能走會跳的自己,但她是時候要將那些痛苦的回憶,嗯,哪怕忘不掉也該拋諸腦後。不過,我始終想好好謝謝我自己:謝謝你即使一直想死,也堅持努力活着。雖然說把儲錢去安樂死視為人生目標真的無稽到極點,可是,看着朝這個方向奮鬥的你、看着那個緊緊記住自己在十五歲時大聲說過的誨氣話,在公開考試後不斷找工作、不停去見工,失敗了一次又一次卻依然不打算放棄,盡力去為曾經躺在病床上動彈不得的自己完成着所有夢想的你,我總覺得不可思義、難以置信。你讓十年來無間斷在死念中浮載浮沉的我,在無盡的黑暗周圍,隱約看見一絲曙光。生存似乎不像我所以為般可怕,行動不便的你拿着中六學歷同樣能在短時間內找到兼職,就算人工不高,要養活自己也應該沒太太難度。世界原來沒有想像中那麼殘酷,假如我願意等,如同每次手術失敗後依然抱擁希望,期許明天會更好,待期盼點滴積累成下一個五年、十年,說不定我會迎來走出地獄的一日、得到全然原諒自己的勇氣。
十七歲時模糊着視線寫下的to do list,霎眼已實現了不止一半。首先是中學畢業,再來是考DSE,接着是找工作、上班,就連旅行我都去過兩次,又出走到長洲、南丫島,最近更一個人搭車去葵廣掃街...那時候我說,如果在發病前我也沒辦法自己再走一步路、獨自再上一次街,我肯定會死不瞑目,我不甘心就這樣退化。然而,現在我無憾了,真的。當我走進酒店宴會廳坐好,媽媽說:「幸好你不用坐輪椅。」我盯着牆上的熒幕,剎那間飆出了淚。為什麼我無法忘記任何一點不好的回憶呢?因為那些日子太痛苦了吧?痛苦到即使我如今想起也會忍不住發抖。那一個個驚心動魄、生不如死的時刻,在我心中烙下一道道傷口,傷口裂成不同大小的洞。就算給我再多的快樂,我也缺乏將它們全部填滿的能力。我必須承認面對這些彷彿會永遠存在的千瘡百孔,許多時候我都感到無能為力,大概只有死能徹底讓我從中解脫出來。不過你雖然想一走了之,卻又始終咬牙堅持,用力咬到嘴唇出血,吞下三個失敗的手術,外加一份可能是萬中無一的基因報告,再一次次彎腰俯下身去執拾多番崩潰散落一地的情緒碎片,重新拼湊成一個滿佈裂痕卻更耐摔的你。
割手傻不傻?不傻。因為那是你在深淵裏奮力掙扎,不讓自己繼續行屍走肉的痕跡。謝謝你努力說服自己活下去,我今天才可以坐在這裏,笑着驗收你親手種下的每一顆果實;今天我才可以緊握着心中的那份平安,自豪地說就算某天我終究要發病退化,也能夠無憾地死去。
你是如此的我行我素,倔強到偶爾連我也覺得你確實太奇怪。大概是早已看淡人生,對畢業一事你竟沒有絲毫不捨。你覺得這單純是一個成長的階段,七年時光的後來是下一個七年,正如人會衰老,中學生也自然會成為一個大人。能夠從這裏過渡到那裏,是一種可遇不可求的福份。我們不該傷感,反該喜悅,為自己有幸長大成人而由衷地微笑。「傷離別,離別雖然在眼前;說再見,再見不會太遙遠」。我始終相信,說「再見」總會有再見的一日。如果時間永遠定格在本應有限的青春,其實就像爸爸離家坐上救護車前的最後注視,再也不會是現在進行式,卻只能是永恆的過去式;這也像我對手術前的自己的無盡思念,在腦海中明明能走會跳,現實裏卻偏偏不能走也不能跳了。
在每個人都忙着化妝、爭艷鬥麗,到處找老師、同學拍照留念的時候,你身上穿的,是H&M特價的$50黑白間條裙,嘴上塗了上星期買來見工的$48有色唇膏,而你仍然坐着,壓根沒想過要找人合照,甚至未跟媽媽一同照一張相;從地鐵站走到酒店那段不長的路讓你汗流浹背,伸手摸了摸濕漉漉的背部,你要求媽媽幫你將頭髮紮起。媽媽環顧四周說,沒女孩子會不把頭髮放下來的。於是,你讓媽媽替你拍了那張好多人都說漂亮的相片,等她過足癮之後,她終於同意替你綁起部份頭髮,令你不那麼熱。此後你保持坐着,全班同學走到台前大合唱和合照,唯獨你留在原地沒去參與。從入學到離校,你果然都是個不合群的怪胎。但我知道的,你不想在這些時候才為了迎合世俗的眼光而委屈自己,刻意混進班裏,跟三年來都沒說過幾句話的同學,因為即將分離而裝熟。你在用你的方式,用你的眼睛去看、用你的心去記住這一生人一次的成年禮。
表演完畢,坐到腳痛的你一如既往趕着衝出人群紮起頭髮做回平日的自己。反倒是校長主動走過來叫你先別走,表示要與你和媽媽合照一張。你受寵若驚之餘,更暗自大吼一句「嚇死人咩?個心離一離呀!」後來連媽媽也笑說,人家可是要擠到最前才能與校長合照的,哪有像你一樣,居然是校長紆尊降貴,特地來找你說想一同照相的?我不確定你如此格格不入,固執地選擇當個異類到底是對是錯、是好是壞。畢竟你這種性格會嚇怕不少有意親近你、想和你當朋友的人,更甚者是得罪人多稱呼人少,輕則惹人討厭,重則成為被杯葛的對象。曾經我逼你去改,硬要你磨掉棱角扭曲本性,做個受歡迎的「乖」孩子。但現在我明白了,人長大了自然會面臨不得不改變的時刻。因此,在職場以外,當你賺夠了生活所需,便不必千方百計去討好其他人。別人可以不喜歡你,你卻不能不愛自己。你不需勉強自己滿臉笑容,更不用戴上熱情的面具——只要你一個人也不寂寞、有媽媽也一樣很快樂。我知道呼吸對你來說很累,所以我只希望你不抗拒活着。反正你從來都不正常,那就更沒必要忍痛將自己敲碎再改造成別個你不認識的「正常人」。只要你覺得生存不那麼痛苦,繼續過日子也不勉為其難就好。
雖然我常常說不喜歡自己,但我有時候真的挺為你而驕傲的。親愛的,願你不僅畢業快樂,往後的人生也一直快樂!
This is the end of my sharing. Thank you.
//有時候 有時候 我會相信一切有盡頭
相聚離開 都有時候 沒有什麼會永垂不朽
可是我 有時候 寧願選擇留戀不放手
等到風景都看透 也許你會陪我看細水長流//
#當然是同學主動找我影相
#後來同學說我靚
#其實做返自己先係最靚
#深夜無人睇才敢出post吧
#講真我都畏懼別人評論的
#但希望自己能擇善固執
#做個我想成為嘅嗰種大人
#若好熱情積極就不是小小鳥了
積極安樂死對象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作者: 李克強 (資深新聞人)
台灣近年的新名詞「陳抗」,指的是「陳情與抗議」,官方為了方便處理群眾活動,總統官邸外面也劃設陳抗區,還美其名尊重言論自由。但陳情其實不同於抗議,也和言論自由無關,「其聲嗚嗚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訴」,政客們常常不願誠懇面對,民怨「餘音裊裊,不絕如縷」,陳情最終才成了抗議。
陳情是人民對政府機關表述意見,主人翁在國家機器前卻略顯卑微。這就像台灣實施的「五權憲法」,執掌監察權的監察委員除了糾舉官員,還必須定期「巡察」地方、受理人民「陳情」,很有古代巡按大人的味道,骨子裡仍是自上而下的憐憫與體恤。
現今還有一些無良官員和無知政客,更把陳情視如挑釁,遇上了就先以公眾利益虚張聲勢,還刻意扭曲不同意見而醜化對方,不止没有憐憫與體恤,簡直就把陳情人踩在腳下。善良小老百姓見官如見虎,怕事就被漠視;但如果被逼急,任誰也都不忘抗議。
其實,陳情的對象是機關,而非官員或政客。對於行政興革建議、行政法令查詢、行政違失舉發或行政上權益維護,人民可以向主管機關陳情。陳情的方式,書面可以,言詞也可以;以言詞為之者,受理機關應作成紀錄。
既然行政違失的舉發也是陳情,又可以言詞逕行陳情,那麼,抗議其實就是陳情!換句話説,政府機關應該把抗議的群眾視同陳情的人民,相關官員的回應要積極、態度要誠懇,不能只是把他們圈在「陳抗區」,動輒斥為無理取鬧,並且以集會遊行等法律約制其行為。
和陳情、抗議相近的,還有請願。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人民可以向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請願,但需要請願書。至於請願對象,是公職人員或任職機關有關人員,基本上是人,而非機關。
例如日前關於婚姻平權法案的初審,意見對峙的兩方群眾都圍到立法院,基本上就是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的維護,是陳情、抗議,也是對相關立委的請願。尤其,立委是民意代表,説穿了也可能只是請願人的代表,更加應該禮貌群眾,聆聽各種聲音,但那天還是有些人在立法院前被捕。
蔡英文總統帶領的民進黨政府,忙著占領道德與正義的高地,但對手豈肯蒙受不義之名?因此,像同志、死刑、安樂死等議題的爭辯,很容易就升高為文化戰爭,群眾活動只會更多,衝突也會加劇,官員和政客必須戒慎恐懼,不能只是劃個「陳抗區」、抓幾個人就了事。
積極安樂死對象 在 林炳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如果要學國外,請軟體硬體都要學。如果只是口號,「零安樂死」將變成對動物更殘忍。
【全面預防更多悲劇 ── 零安樂配套措施必須立即執行】
在一名收容所前線獸醫師隕落後,我們除了傷感、憤怒,是否能立即執行具有建設性的措施,在零安樂死的期限來臨之際,全面預防下一個悲劇再次發生?
「無配套的零安樂死政策」將會壓垮每一個在最前線的基層人員,並且造成公立收容所及私人狗場爆滿,讓狗兒從一個煉獄掉到另一個深淵。SPCA的呼籲如下。
【入所量必須立即降低,實施精確捕捉】
就SPCA所知,目前大部分的收容所為「民眾通報才捕捉」。許多民眾僅因為不喜歡貓狗,便不斷通報捕犬隊。捕犬人員不能拒絕,於是一窩窩的小狗,甚至是已經結紮過、性格溫和的成犬,都進入了收容所內等死。SPCA呼籲地方政府要立即實施「精確捕捉」,僅捕捉具有攻擊性、有侵害人類安全之虞的犬隻,而非不分對象地捕捉。以台北市為例,103年捕捉問題犬隻1671隻,實施精確捕捉後,104年降到992隻,105年至4月底,更大量降低至19隻!可見政府只要願意實施精確捕捉,配合當地動保團體TNVR管理浪犬,入所量可以大大減少90%以上!
【收容所有收容上限,拒絕超收,人力須增派】
根據《動物收容處所設置組織準則》,收容所應提供每隻動物「五平方公尺」,但因為入所量爆滿,導致原本只能給一隻動物住的籠舍,卻變成多隻狗一起住,造成狗咬狗,甚至狗吃狗的狀況。SPCA呼籲地方政府一定要堅守每個籠舍能夠收容犬隻的數目上限,以降低入所量為目標,執行TNVR跟精確捕捉,這樣才能根本解決收容所內的問題,給基層人員好的工作環境,也給動物合適的生活空間!此外,依規定每100隻動物需配置1個獸醫師,每40隻動物需配置1個工作人員。台灣非常多收容所都沒有遵守此規範,地方政府首長請正視此問題,提撥人力及經費給予各個收容所。
【政府必須積極取締飼主未替寵物「植入晶片」及「絕育」案件】
養寵物必須植晶片及絕育,這是飼主的義務。動保法19條及22條分別規範飼主必須替寵物植入晶片以及絕育,若有繁殖需求則應向地方政府申報。未植入晶片做寵物登記者,可罰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未絕育且沒有申報者,可罰50000元以上250000元以下。立法至今,政府真正開罰的案件卻少之又少,無數未結紮、未植晶片的放養犬在街頭不斷繁殖,造成民怨及通報。若政府不下定決心針對不負責任的飼主積極處理,流浪犬的源頭將無法獲得控制,飼主責任也無法建立!地方政府的首長及動保主管,更應該支持稽查人員取締不良飼主,不該害怕違法在先的不良飼主投訴。
【棄養取締必須嚴格徹底地執行】
依動保法,棄養寵物者可罰3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每年棄養寵物的不良飼主非常多,真正被抓到且開罰的卻極少!而絕大多數被棄養的寵物根本沒有晶片,因此完全無法查到原主人是誰。因此政府必須嚴格執行飼主替寵物植入晶片的政策,才能確實掌控每隻狗的流向,而且要大力查緝棄養案件;而不是被龐大的棄犬數字追著跑,甚至將這些棄犬都關進收容所,無限惡性循環下去。
民眾可以帶寵物送到收容所辦理「不擬續養」,各縣市也紛紛制定1000-3000元不等的金額,規定飼主需繳交手續費。SPCA認為「不擬續養」的費用應提高,讓飼主在將寵物送交收容所前能多考慮,考慮媒合幫動物找新家。同時,一定要搭配晶片寵物登記落實,才不會讓飼主選擇違法棄養!以台北市為例,飼主若不擬續養寵物,必須先將動物資料上網公告,經過15天的媒合期,若無人願意接手,才能將寵物送到收容所,並繳交2400元手續費。這將可以減緩動物入所的速度,提供動物新的機會!
【請給第一線基層人員信心與勇氣】
收容所的空間有限,當收容的數字超量,基層人員不僅得面對動物互咬、打架、傳染病,還得繼續捕捉民眾通報的浪犬,以及接下民眾自行送交的寵物。當他們不得已進行安樂死時,卻又要遭受排山倒海的批評。因此,地方政府首長及主管必須成為基層人員強而有力的後盾,在動保稽查人員欲對違法案件開罰時,切勿為了害怕民怨而壓下案件;在實施精確捕捉時,給予捕犬人員明確的捕捉原則,而非有民眾通報就濫捕;在零安樂死到來之際,切勿為了政績而強求基層人員交出「0」安樂的數字,讓他們背負沈重的數字壓力,罔顧收容所內超量收容,活生生、正在受苦的每一條生命!面對人力、資源不足的基層人員,地方政府首長及動保機關主管,除了應該撥經費人力,更應鼓勵開放志工進入收容所,制定志工訓練課程、制度,彌補人力的不足。
SPCA在此呼籲大眾,零安樂政策絕對不是讓大家把狗丟進收容所的藉口!你的狗進入收容所將會面對無限的苦痛,甚至直接因傳染病而死。面對現有的流浪動物,我們學習與其共處、尊重生命,當牠們結紮後,就不會繁殖了,請讓這些動物有終老的生存權。到收容所領養動物,更可以直接幫到流浪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