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從天堂寄來的生日卡片 病床上寫下說不出的話語,每年透過卡片陪伴女兒長大】#哲看新聞學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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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の母から誕生日カード、17歳少女「いつも笑顔で」…生前に託した「20歳まで毎年娘へ」|#読売新聞
■天堂上的母親寄來的生日卡片,17歲女兒:她總是笑臉迎人 生前託付給律師「請每年寄給我的女兒直到她20歲」|讀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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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歳で母親を亡くし、松山市の「ファミリーホーム」で暮らす高校3年生の梨菜さん(17)の元には毎年12月の誕生日、「天国のお母さん」から手紙が届く。母親が亡くなる直前、病を押して筆を執り、弁護士に託していた。この12年間、つらい時も悩んだ時も、支えになったのは母親の言葉だった。梨菜さんは来春高校を卒業し、同じ境遇の子どもたちを支えたいと、児童福祉司を目指して一歩を踏み出す。(喜多河孝康)
🇹🇼5歲喪母,住在松山市的社福中心「Family Home」裡,今年17歲、高中三年級的梨菜,每年一到12月她的生日當天,都會收到來自「天堂上的媽媽」寄來的卡片。梨菜的母親在病逝前抱病提筆寫下多張卡片,並託付律師交給梨菜本人。這12年間,無論是痛苦還是煩惱時,母親的親筆文字總是支撐著梨菜。梨菜明年春天就要從高中畢業,她想幫助跟她境遇相同的孩子們,所以決定以兒童福祉司為目標踏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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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の順子さんは子宮頸がんを患い、梨菜さんが5歳だった2009年6月、34歳で亡くなった。父親とは1年前に離婚し、神戸市内で2人で暮らしていた。化粧品の販売員として働き、きれいで優しい母親だった。闘病中も、梨菜さんの前では笑顔を絶やさなかった。
🇹🇼梨菜的母親順子生前罹患子宮頸癌,2009年6月在梨菜5歲時病逝,年僅34歲。在這前1年,順子與梨菜的父親才剛離婚,母女2人一起住在神戶市。順子生前是一名化妝品銷售員,同時也是一位漂亮又溫柔的母親。即使是在抗癌中,順子也都是以笑臉面對梨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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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戚に梨菜さんを受け入れる余裕はなく、入院中から児童養護施設に預けられた。梨菜さんは母親の死を受け入れられず、ただ会えないことが寂しかった。
🇹🇼因為親戚沒有能力收養梨菜,所以在母親住院期間她就被送進了兒童照護中心。梨菜當時沒辦法接受母親的死,她因為無法見到母親而感到很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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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の6歳の誕生日、順子さんの遺言で未成年後見人になっていた弁護士が施設を訪ねてきた。手にしていたのは梨菜さんに宛てた誕生日カードと花束。差出人は順子さんだった。
🇹🇼母親病逝半年後梨菜6歲的生日當天,遵照遺囑成為監護人的律師來到了兒照中心,他手上拿著的是要給梨菜的生日卡片以及花束,而寄件人正是母親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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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おたんじょうびおめでとう! おかあさんは、りなのこといつまでもあいしてるからね。ずーっとおそらからみまもっているからね。」
🇹🇼「生日快樂!媽媽永遠都會愛著梨菜唷。會一直從天上看守著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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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慣れた字。驚いて弁護士に聞くと、順子さんが亡くなる直前に15通のカードを書き、預けていたという。
🇹🇼看到熟悉的筆跡,梨菜驚訝地向律師詢問,才知道母親在病逝前寫好了15張生日卡片,並託付給了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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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うれしかった。でも、母親がいない現実を突きつけられたようで悲しみもこみあげてきた。「ずっと一緒にいるって約束したのに」。我慢していた涙があふれた。
🇹🇼梨菜高興了起來,但是,就像母親已經不在了的事實被擺在眼前一般,悲傷的情緒也跟著湧上心頭。「明明約定好要一直在一起的」梨菜忍耐已久的眼淚流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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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子さんは生前、弁護士らに「私が育った愛媛で娘を育ててほしい」と話し、梨菜さんは翌10年8月に松山市の山あいにあるファミリーホームに移った。そこには様々な理由で親と暮らせない子どもたちがいた。豊かな自然の中で、達也さん(76)と叔子さん(73)の夫妻が、本当の家族のように育ててくれた。
🇹🇼順子生前曾向律師們說「希望能在我成長的愛媛縣養育我的女兒」,在她病逝後隔年2010年8月,梨菜就被轉送到了位在松山市山間的一家社福中心。那裡也有許多因為各式各樣的理由而不能與親人一起同住的孩子們。76歲的達也與73歲的叔子夫婦把梨菜視為己出,在豐富的大自然之中養育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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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歳の時はディズニーキャラクターのカードだった。「りながすてきな女の子になっていくのがとてもうれしいです。」
🇹🇼梨菜8歲的生日時,母親寄來的是一張迪士尼角色的卡片。「我好開心梨菜就要長大成為漂亮的女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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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歳のカードには、ハートがちりばめられていた。「お母さんが天国に行ってから10年たちましたね。これからは選ばなければいけない道が沢山あるけど、1度しかない人生を大切に生きて下さい。」
🇹🇼15歲的生日卡片上鑲嵌著數顆愛心。「媽媽上天堂後已經過了10年了呢。今後會面臨到很多必須做出抉擇的事情,要好好把握只有一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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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に合わせて漢字が増え、文章も長くなった。涙なのか、文字がにじんだ部分もあり、昨年のカードには「手がふるえていてみにくいけどごめんね」と書かれていた。「梨菜、お母さんはこんな病気でさみしい 想いをさせてしまったけどそのかわりに周囲の人にたくさんの愛を貰ったと思います。」
🇹🇼隨著梨菜漸漸長大,生日卡片上的漢字也跟著變多,句子也變得更長。去年的卡片不知道是不是順子的眼淚,卡片上的文字有些暈開了,上頭寫著「媽媽的手一直在抖,很難看懂的話對不起」「梨菜,媽媽因為得了這種病而感到很寂寞,但是媽媽覺得,也因為生病而從周遭的人身上得到了很多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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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の境遇に悩んだり、学校生活でつらい思いをしたりした時、いつもカードの文字を目で追った。
🇹🇼每當梨菜煩惱自身境遇時,以及在學校生活中感到痛苦時,總是會看看媽媽寫給自己的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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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ホームで一緒に暮らした中には虐待で深く傷ついた子どももいた。いつの頃からか「お姉さん」の立場となっていた。叔子さんは「いつも笑顔を絶やさず、ホームにとって太陽のような存在」と目を細める。
🇹🇼跟梨菜一起住在社福中心裡的孩子們中,也有著傷痕累累的受虐兒。不知道從何時開始,那些孩子們就把梨菜當作了「大姐姐」來看待。養母叔子笑著說:「梨菜臉上總是掛著笑容,對社福中心來說,就像太陽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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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歳になるとホームを出なくてはならない。進路を考えた時、頭に浮かんだのは「恩返しをしたい」という思いだった。子どもを支える児童福祉司を目指し、大学に進むと決めた。費用は順子さんが残してくれた。
🇹🇼年滿18歲後,梨菜就必須離開社福中心。在思考未來該做什麼的時候,梨菜腦中浮現的第一個想法就是「想要報恩」。她決定要以幫助孩子們的兒童福祉司為目標去考大學。學費是母親順子替她留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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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カードを届けてきた佐藤功行弁護士(55)(兵庫県弁護士会)は「順子さんは最期まで梨菜さんの将来を案じていた。前向きに生きる梨菜さんに私も元気をもらってきた」と語る。
🇹🇼一直以來幫助順子寄卡片給梨菜的律師佐藤功行說:「順子直到最後都在掛念著梨菜的未來。我也從積極向上的梨菜身上得到了滿滿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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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誕生日カードはあと3通。梨菜さんはずっと導かれてきたように感じる。
🇹🇼生日卡片如今還剩下3張。梨菜覺得母親的卡片總是在引領著她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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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お母さん、天国で見ててね。私はお母さんの娘だから、どんな困難も乗り越えて頑張るよ」
🇹🇼「媽媽,請在天堂上好好看著我哦。因為我是媽媽的女兒,所以不論什麼困難我都會克服,堅持努力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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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單字片語】
★託する(たくする)③〔他動サ〕:託付
★病を押す(やまいをおす)①⓪〔慣〕:抱病
★筆を執る(ふでをとる)⓪⓪〔慣〕:執筆、寫
★患う(わずらう)⓪〔自他動五〕:罹患
★絶やす(たやす)②〔他動五〕:消滅、用盡
★宛てる(あてる)②〔他動下〕:交給
★差出人(さしだしにん)④〔名〕:寄件人
★突きつける(つきつける)④〔他動下〕:擺在眼前
★鏤める(ちりばめる)④〔他動下〕:鑲嵌
★滲む(にじむ)②〔自動五〕:暈開、滲出
★目で追う(めでおう)⓪⓪〔慣〕:盯著看、逐行看
★目を細める(めをほそめる)⓪③〔慣〕:瞇著眼、笑瞇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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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關鍵字】
#バースデーカード|#誕生日カード|#お母さん|#天国|#児童福祉|#ファミリーホー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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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連結】
https://www.yomiuri.co.jp/national/20210925-OYT1T5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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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有一則新聞討論度還蠻高的,有一位單親媽媽,向牙醫兒子提告,請求他依在20歲時與媽媽簽立的協議書,給付高達2,000多萬元的扶養費用,這個金額聽起來有些驚人,不過最後媽媽在這個官司中是勝訴的喔!
整件事情的過程是這樣的,這位媽媽在年輕時與先生離婚,隻身扶養2個兒子長大。老媽媽在法庭上表示,年輕時為了養大兒子,她總共舉債了2,000多萬元,包括幫兒子補習、重考及就讀大學牙醫系7年,然而,因為擔心兒子長大之後不孝順,不願意奉養她,所以當年就跟2個兒子簽立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以後經濟獨立的扶養方式。
這份協議書中主要是約定兄弟2人未來在取得牙醫師資格後,要把執業收入純利的60%,按月攤還給媽媽當扶養費,一直到累積至5,012萬元為止,以用來清償母親對2人所支出的教育費用等開支。
媽媽主張兒子既然取得了牙醫師資格,並且自行開設牙醫診所,收入優渥,自然應該履行協議書的內容。
既然會鬧上法庭,自然是兒子不願意依約履行。這位牙醫兒子主張,他在簽訂協議書時才20歲,就讀大學2年級,而協議書所約定的高額扶養費用,已經超過一般社會的道德觀念,違反公序良俗,所以無效。
不知道案情說到這邊,大家覺得要求兒子給付這麼高額的扶養費用有沒有道理呢?
民法怎麼看扶養費?
律師娘先帶大家來看看民法對於扶養費用是怎麼規定的呢?
在民法第1120條規定:「扶養之方式,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扶養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也就是說法律上的確是容許當事人透過協議書的方式,自由訂立如何給付扶養費。
當年這位媽媽在與兒子的協議書中,主要是訂立了這樣的內容:
由於2位兒子的父親對他們的經濟、生活起居、學業完全不負責,所以母親耗盡了精神、金錢,單親獨自栽培兒子長大。有鑒於現代的人多無倫理觀念,母親唯恐老來需要仰人鼻息。所以跟兒子約定好,在2人可以自力更生以後,要把收入純利的60%按月逐次攤還母親所支出的費用。
協議書中並訂明該筆金額是5,012萬元,而且須從簽立協議書日起,按銀行貸款計算利息。
日後如2人孝順則可以酌減催討的金額……等等,另外還敘述了遺產分配的原則。(這裡要特別說明,遺囑是有法定的成立方式,不是訂協議書就有效喔!)
看起來,如果法律規定當事人間可以自由協議扶養費用,協議書又訂得這麼明確,那麼牙醫兒子這筆扶養費用是跑不掉的。
只是兒子認為,母親既然說協議書裡的費用是2個兒子從出生後到成年期間所有的扶養費,包括家用日常支出、未成年時就學、教養費用及母親所付出的時間勞力等折算金錢,照理這些應該是母親對孩子的扶養義務,所以要求兒子要返還法定的扶養費用,是屬於違反公序良俗的無效約定。
雙方協議時兒子已成年,應有能力決定簽不簽
法官對於這則老母親跟牙醫兒子間的糾紛又是怎麼看的呢?
法官認為,這份協議書中雖然提到這筆高額的扶養費用是,老母親照顧兒子花費的經費以及心力,但是目的是在於約定兒子對老母親老年扶養的安排。協議書中,既然是約定自2位兒子可以自力更生開始,才按收入純利60%計算攤還的費用,也記載了將來減少的催討金額及遺產分配之原則,並不會造成牙醫兒子生活上的困難。
而且簽立本協議書的時候,兒子已經滿20歲,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為有效的法律行為,自然可以依其智識能力理解協議書的內容,並依其自由意志決定是否簽訂,既然簽訂了,就應該按約定於自立更生後,扣除開銷費用等支出,按月以收入純利60%奉養母親。
最後法院判牙醫兒子應該履行協議給父母親2,000多萬元的扶養費用。
不知道,各位若是這位母親,會採取同樣的方式嗎?
孩子從娘胎出生到20歲,如果母親付出了這麼多,為什麼會擔心兒子不感恩在心,不懂得反哺呢?既然簽了協議書,為什麼兒子卻不願意報恩?按照法院判決裡面的描述,兒子的月收入可是在250萬元以上,不過,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故事,希望多數人都可以在關係裡找到彼此適當的距離。
手足之間,可請求分擔扶養費嗎?
除了父母向孩子請求扶養費之外,法院裡常見的還有手足之間請求分擔扶養費的案件。
像是雲林地方法院曾經審理一個案件是,一位母親的晚年扶養由兄弟其中一人一肩扛起,其他手足則是以遠居南部、另有家庭須照料等理由,並未負擔照顧母親之責。後來負責照顧母親的那位兒子因為中風的身體因素,已無力再繼續獨力負擔照顧母親,迫不得已就向調解委員會提出要求其他兄弟共同扶養母親的調解聲請,並也達成輪流扶養之協議。
不過,本來單獨扶養母親的這位兒子又另外向法院請求其他兄弟依比例分擔他過去十多年代墊扶養母親所支出之一切費用。但因為無法逐一保留所有支出憑證,而且長期保留憑證亦有實際上之困難,所以就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發布的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以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計算,各兄弟應負擔其所代墊之扶養費用。
然而,法官調查本案母親在配偶死亡時,帳戶存款大概約有150、160萬元,其後也曾自行支付看護費用,其財產除了生活開銷所用之外,尚有支應購買服飾、親友間紅白帖禮金、孫輩結婚之價值不菲金飾、老家之水電、稅賦、修繕等費用,及捐贈佛堂、寺廟之香油錢等,甚至在農會、郵局仍有幾十萬的存款,所以有相當的現金存款可以自行運用,所以本案母親過去並無不能維持自己生活的狀況,就駁回了聲請人的請求。
可見目前實務上,對於請手足代墊扶養費用門檻並不低,孝順的部分,還是各自的心意評估能做到多少,不假外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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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軍財產規劃與傳承法律講座》假日場
在事務所工作常常接觸到家族財產方面的諮詢,特別是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雙亡遺下子女,或是因為各種狀況擔心其中一方對子女的財產會管理不當,應該怎麼事先預防或規劃。
所以我因此還特別去修習財產規劃師課程希望能對相關的解決與處理方式做更深一步的了解。
原則上,如果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均不在人世,可以透過法院選定監護人,來管理未成年名下的財產,如果遇到父或母其中一方不能或不宜行使親權,也可由法院來裁定停止親權,並選定適合的監護人,以免未成年人名下的財產被不當處置。
法制上,法院還會另外選任一個會同開具財產清冊之人,讓未成年子女更有保障。
至於怎麼選擇適合的監護人,除了父母雙亡前依民法第1093條規定:「最後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父或母,得以遺囑指定監護人。」由後死亡的父或母立遺囑指定之外,法院選任前會委託社福單位進行家訪並提出調查報告及建議。
原則上會以下順位定之:
一、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
三、不與未成年人同居之祖父母。
如果上面這些順位都不能當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的話,法院會依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就其三親等旁系血親尊親屬、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適當之人選定為監護人,並指定監護的方法。
以前,就有看過這樣的案例,父母雙方離婚後,母親遠走他鄉十幾年,孩子都是由父親照顧,結果父親英年早逝,母親知道之後,就在告別式之後,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領走子女可以領取的遺囑年金等等財產,後來孩子的奶奶向法院聲請停止母親的親權,法院也調查子女的意願後做出裁定。
此外,如果要事前預防,也能透過信託或保險金的分期給付在生前先做規劃!
事務所特別為了民眾更了解繼承以及養老等等相關的財產法規問題,舉辦了一系列的講座,上次的《娘子軍財產規劃與傳承法律講座》不但秒殺,而且超多人候補不到,這次特地加開假日場,服務上班族以及上次沒報名到的民眾喔!
《娘子軍財產規劃與傳承法律講座》假日場
內容綱要:
繼承法制與遺囑訂立
養老監護與財產規劃
特留分一定要遵守嗎?
怎麼指定失智時管理你財產的人?
怎麼保障自己的養老積蓄?
財產怎麼傳承最沒有紛爭?
講師:
可道律師事務所陳庭琪律師
中華民國個人財產規劃人員協會財產規劃師王婕如
時間:2021年3月21日 (日)10:00~12:00
地點:娘子軍學習成長沙龍(捷運台北橋站旁)
費用:500元
報名方式:私訊律師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