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大人辛苦了!!
此文是一位基層員警對柯文哲提出的"裁撤派出所"的看法。
他支持,也提出改革方向和建議。文長但值得一讀!!
【我是基層員警,謝謝柯文哲想了解警察】
身為一個基層員警,深刻的體會到所謂「警察」這角色,在目前的政府體制而言,就是平常爹不疼娘不愛,但一遇到狀況時,每個大官都搶著拿警察出來當盾牌,黑心大廠作餿油要叫警察支援食安,政府無法處理台北市的抗議活動,就把全國警察拉到立法院來坦,這麼多年來我們看不到一位政治人物願意站出來,針對警察制度提出破天荒的改革,但今天有位台北市長當選人還未上任,就對媒體說出了「撤除派出所」的驚天一語,或許這只是他暫時擬定的台北市警察未來方向,如此創新的政策當然被守舊派視為眼中釘,但我覺得柯文哲並不是個神人,與其搶著去批評他,不如嘗試怎樣才能幫助他,以他的背景與團隊,當然對於警察施政會有很多遺漏與不足的地方,但從柯文哲提出的這些初步理念,我相信柯P絕對有心要改革警察制度,所以我決定先提供一些簡單的淺見與方針讓柯P參考,我相信阻礙改革的最大敵人從來不會是體制,而是人心。
在柯P提出的「撤除派出所」論述中,提到要由分局統一受理報案,有效運用警力達到「Economic Scale,經濟規模」的目標,這套體制其實就跟歐美的「集中制」警力部屬差不多,當然這跟目前台灣警察現有的「散在式」警力大相逕庭,散在式警力跟集中式警力最主要的差別就是「派出所」的存在,派出所制度是日本殖民時期的警察制度所衍生下來的,以下將針對柯P提出的集中式管理做出討論與分析。
一、 集中式管理
廢除警勤區
要達到集中管理警力的目標,首先必要的就是廢除警勤區,現在台灣的警察制度,每個員警都有他專責的警勤區,在警勤區內如有發現治安事件,員警要連帶處分,以台北市為例,一個警察的警勤區可能就涵蓋了一兩個里,人數可能達到好幾百人、甚至千人,台北市警察調動頻繁,平常一名員警要做好戶口查察、派出所業務承辦等工作,還要顧及交通績效、刑事案件處理、受理民眾報案等等,就算已經天天上班十二小時以上,也無力著心在警勤區的經營,警勤區的規定也讓民意代表容易介入,想要藉由關說影響員警執法,並使得警察的「純服務」性質工作增多,無法專責在刑事與交通方面,因此想要集中且有效的管理警力資源,警勤區勢必要拔除,統一由分局負責區域性的勤務,而不是把警察該共同承擔的責任,丟給員警自行吸收,然後再懲處員警殺雞儆猴,第一線的員警該承擔的是自己執法上的責任,而不是為了分局的績效做出無謂的犧牲。
但在偏遠地區,例如台北市的郊區或山上,在分局警力支援速度較慢的區塊,仍有設置「駐在所」的必要,駐在所的功能是為了彌補警力速度的不足,畢竟偏遠地方萬一民眾臨時想報案卻離最近的分局很遙遠,非人口密集地區也不是治安要點,巡邏人員要去得先花好十分鐘以上,不如就設置個駐在所以備不時之需,防止警網範圍不足的問題。
分局統一調配警力
由分局統籌規劃警力,在裝備與後勤、警務、總務、督訓等業務方面由分局統一規劃,並由分局人員專責協助,將員警的業務量減少到零,基層員警只需專心處理在受理案件與偵查犯罪、取締交通違規、主打攻勢勤務(巡邏、臨檢等)並以守勢勤務(守望、站崗)為輔,避免浪費警力,且降低雜亂的服務業務。
二、 警察勤務編排
分局之任務編排明確
分局之編排為達到有效編排警力,可以將基層員警概略分成為四個組別:
1、 警備隊:
警備隊主打攻勢勤務(例如:巡邏及臨檢),任務目標為迅速達到犯罪現場,並且即時處理危害之發生,能夠對治安狀況迅速應變並且有效處理,遇到特殊狀況時可以守勢勤務為輔(定點守望)等等,但守望勤務之編排不應過多,台北市人口眾多,警力部屬還是要機動性高為原則,如非特定之需要,叫那麼多警察站呆崗也是沒什麼用處。
2、 行政隊:
行政隊工作內容為在分局內協助受理報案,受理報案制度應設置多項窗口並協助將刑案分級,有如在急診內也要將病人之傷病狀況做分局一樣,才能有效利用現有資源,分級後再迅速彙整給相關人員處理,行政隊的工作內容亦包括對於其他隊員出勤裝備的掌握。
3、 偵查隊:
與現在的偵查隊工作內容並無太大出入,就是專責偵辦刑事案件。
4、 交通隊:
取締交通違規、交通疏導、首長車輛經過之維安管制(但這方面警力可以減少,不用過度鋪張浪費)。
專業化的警察服務
1、 1999市民服務專線
因為台北市政府並沒有編列太多全天候服務的行政人員,很多事情一旦發生,1999市民服務專線一律丟給警察處理,這點讓很多警察疲於奔命,並且無法著心在警力應用上面,柯P如果有決心,就要將社工、動保、環保等部門建立專責的全天候專責人員,而不是像現今的台北市民服務專線一樣,什麼大小事都是推給警察或消防,想要集中式管理警察,就必須要分工明確,這點希望柯P能先從帶動市府團隊開始做起,這樣才不會讓基層員警無所適從,治安與交通才是警察的主要工作。
2、 降低「服務」性質的勤務
警察近年來以「服務」兩字為導向,這是非常令基層員警詬病的一點,身為執法者縱然在執勤時須有良好與公正的態度,但台灣這幾年來的警政卻顛倒是非,一再強調員警必須要服務再服務,服務到民眾十分滿意為止,這是非常奇怪的思考,今天警察執掌的工作如果多半是交通違規或刑案,在有不依法行政的前提之下,引起民眾反彈還算能理解,但其他諸如:治安風水師、戶口查察、地方弱勢關懷等偏向服務性質的勤務,這些都應該由市政府相關單位來主導,警察最多只是擔任輔助的工作,而不是一再由警察來做這些多餘的事情。
三、 制度改革
績效與責任制綁架員警權益
警察現有的評比制度是極度不合理的,內部規定方面,經常會要求這個月的受理案件數量不能比上個月多,如果受理案件太多的話就代表治安越來越差,因此派出所的所長就會有壓力,進而變向要求員警吃案,影響到民眾的福利,雖然在吃案這點已較過往有很大的進步,但這樣的「內規」仍然存在,其他諸如春安專案、青春專案等等,也都有用不合理的要求來綁架員警權益,例如春安期間有些派出所甚至敢用年假來威脅員警,如果酒駕件數未達標就不能放假,或是刑案受理太多,所長就放話要員警接下來休假都不准休,這些弊病在集中式管理之後都應該要消除,案件的受理就是要如實申報,不要因為什麼績效評比而改變,這種扭曲的責任制也該廢除,任何案件不該只專屬於某位員警才能處理,在建立一套完整體系之後,每位員警都能在交辦的卷宗上一看就了解如何處理,並且也能掌握狀況與進度,這樣的SOP才會真正符合社會效益。
投訴與淘汰
對員警的申訴方面應該著重在實際的調查證據,而不該以民眾的片面之詞就抹殺掉員警的努力,這樣只會一再的讓基層員警失去工作動力,並且因此失去熱情,如果民眾真的有心要投訴,現在社會人手一機,要蒐集證據投訴不肖員警都算容易,督察單位不可只因自身業績需要,捕風捉影擅自懲處員警,造成警察風氣萎靡。
在建立一套體系後,對於不適任的員警與官員要勵行淘汰,執法者對於社會而言是具有公權力的人,擁有國家賦予的權力但在智識與心態方面卻明顯不足者,很難讓人民信服其能代表法律對人民實施公權力,守法認真的警察應該受到表揚、不法違紀的警察更應該受到懲處與淘汰,這樣才能端正警察的內部風氣。
勤務交接與工時
工作時數過長一直是警察的壓力來源,一天十二小時的勤務如果沒有一套標準的勤務交接規定,那往往要加班到天昏地暗,忙個十二小時以上的警察大有人在,因此在工作方面除了分工應明確,勤務的交接也非常的重要,銜接上面應快速且有效率,這就是SOP的重要性,標準化且程序化才能減輕警察的重擔,讓勤務運作更為便利,而工作時數的長短應該彈性編排,集中式警力可以比散在式的警力分布更能有效利用台北市的警力,那彈性化得編排就沒有必要天天都讓員警加班,有的任務一天八小時就能解決就沒有必要安排到十二小時,這不只節省政府資源也是在保障員警的健康,當然勤務的編排需要因應各轄區的狀況,但勤務編排不能以限制警察休息時間為主,過去有些主管會怕員警下班有娛樂,導致影響風紀,進而將一天十二小時的班拆成數段,綁架員警的休息時間,這些都是非常不合理的規定,必須要推動修法改革。
警察工會的成立
柯P想在八年內讓台北超越新加坡,如此的決心就是要讓台北走入世界,成為世界級的大都市,那我想不只在市政方面,在警政方面柯P都應該讓台北市擁有能與國際接軌的警察制度,要讓台灣警察成為世界級的警察,那警察工會的成立絕對是項好選擇,從台北市首都做起,成立台北市警察工會推動國家修法、改革警察制度、與政府互相監督制衡、促進全體社會福利,我想成立警察工會並沒有太多值得反對的理由。
四、集中式管理的代價
最後也要分析,如果柯P要以集中式管理,目前來看會形成的難處。
刑案數短期會增加
如果集中式管理成功,讓吃案的情形減少,短期內刑案受理的數量絕對會增加,但這不代表是壞事,能有效減少治安黑數,並且落實受理報案的宗旨,雖然這在短期內容易變成媒體或政黨攻擊的目標,但只要加強宣導,並且讓民眾確實感受到警方制度變革所帶來的便利,長期下來對於地方的治安維護,絕對是有正面的效果。
經費與空間的問題
1、 分局的空間
目前台北市各大分局的空間已達到趨近於飽和的狀態,要把哪些單位編制出去,或是要精簡縮編掉哪些部分,才可以實施集中式的控管警力,這方面有待商榷,而在大量派出所警力投入偵查單位後,訊問室的設備與品質、留置犯人的空間等等,這些方面要盡速解決。
2、 警用裝備的不足
如果照著柯P推出行動派出所的概念,那員警可不能一天十二小時都騎著摩托車在外面服勤,依照台北市的氣候夏天炎熱秋冬多雨,如果要照顧員警的健康,汽車的舒適度會遠比騎機車來得高,所以機車勤務就變成機動性高,但不強求一定要時刻綁持在路上行駛的狀態,待在指定處所待命比較適合用機車巡邏的勤務編排,警用汽車的話,如果一天要一直不斷在大街小巷行駛,維護與數量也會超出原有的預算,這方面都挑戰著柯P團隊對於警政的編排功力。
3、 住宿問題
很多員警都來自中南部,在台北市派出所服勤時,由於勤務繁忙,工作量大超時工作頻繁,很多人都會直接在派出所內留宿,如果今天改成集中制的話派出所勢必要撤銷,萬一勤務編排的不洽當又有住宿的問題,需要員警額外多筆龐大的生活開銷,我想會在基層方面引起相當大的反彈。
4、 警察的保守心態
公務機關人員的心態本來就對於改革趨近於保守,一套體制如果不夠完全,往往會遭受到批判,柯P如果有心要改革台北市的警察制度,想要說服這些基層警察人員能支持他,一定要端出一盤好的牛肉來讓他們了解真正有益的是什麼。
5、 民眾觀感
集中式管理後,如果把警察的勤務回歸專業並且縮減掉多餘的服務項目,一定會引起很多民眾的反彈,特別是地方民意代表會帶頭發難,以一些空泛的語言來誤導民眾,這方面必須確實宣導讓民眾了解什麼才是警察的職責所在,以及讓民眾知道專業化的警察所能帶給社會的助益絕對遠比雜亂化的警察勤務來得有用,這些也是短期內柯P與台北市警察要面對的問題。
結語
我想沒有一項改革是不需要付出代價的,如果大家都害怕改變,那大家就永遠離構想中的目標越來越遠,警察對於這社會的核心價值是什麼?就是治安與交通,我想柯P一定看到了這點,因此他要透過改革來讓警察制度變得更符合社會需要,也同時能照顧到基層員警的福利,集中制的警力運用是個好的開始,或許有些同仁會害怕,萬一改變了之後不好怎麼辦,同樣身為一個基層員警,我只能笑著跟各位說:「那你覺得還會有比現在更糟糕的狀況嗎?」台灣的警察困境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長久以來也是各位批判的目標,那現在機會來了,你又在害怕什麼呢?是害怕被淘汰?還是因為對未來的不確定感,讓你害怕改變?如果你在未了解柯P的全盤政策前,就踩剎車想阻止,因此失去掉變革的機會,那這樣不是很可惜嗎?不妨讓我們在柯文哲提出這套構想時,由我們基層警察分析給柯P知道,目前的台灣警察所面臨的困境大概有哪些,市長有好的構想員警願意支持,而構想不足的地方,身為基層警察的一分子,我們有這責任與權利一起參與討論,事情的出發點往往很簡單,不要因為恐懼而讓它變得複雜。
改變,對於目前的社會來說,已不再是少數人能決定的事項,正確的改變該是由眾人討論集思廣益,進而形成一套對公平、公義、公益都有效率的完整制度。
唯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也唯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
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要點 在 蠢羊與奇怪生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幫轉)
身為警察基層,台灣鴿為這次柯文哲市長所寫的建議
在作者開始這一系列的圖文創作之前,也爬過台灣鴿以前的文,就對這隻睡不飽的鴿子很有印象,又酸又有梗又超級切中要領,這次柯市長一丟議題出來,在某羊和警工推夥伴們還手忙腳亂時竟然已經在想要怎麼想了....
真的值得各位花上一點時間,來好好看看基層員警對於整個警界的制度所提出的精闢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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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基層員警,謝謝柯文哲想了解警察】
身為一個基層員警,深刻的體會到所謂「警察」這角色,在目前的政府體制而言,就是平常爹不疼娘不愛,但一遇到狀況時,每個大官都搶著拿警察出來當盾牌,黑心大廠作餿油要叫警察支援食安,政府無法處理台北市的抗議活動,就把全國警察拉到立法院來坦,這麼多年來我們看不到一位政治人物願意站出來,針對警察制度提出破天荒的改革,但今天有位台北市長當選人還未上任,就對媒體說出了「撤除派出所」的驚天一語,或許這只是他暫時擬定的台北市警察未來方向,如此創新的政策當然被守舊派視為眼中釘,但我覺得柯文哲並不是個神人,與其搶著去批評他,不如嘗試怎樣才能幫助他,以他的背景與團隊,當然對於警察施政會有很多遺漏與不足的地方,但從柯文哲提出的這些初步理念,我相信柯P絕對有心要改革警察制度,所以我決定先提供一些簡單的淺見與方針讓柯P參考,我相信阻礙改革的最大敵人從來不會是體制,而是人心。
在柯P提出的「撤除派出所」論述中,提到要由分局統一受理報案,有效運用警力達到「Economic Scale,經濟規模」的目標,這套體制其實就跟歐美的「集中制」警力部屬差不多,當然這跟目前台灣警察現有的「散在式」警力大相逕庭,散在式警力跟集中式警力最主要的差別就是「派出所」的存在,派出所制度是日本殖民時期的警察制度所衍生下來的,以下將針對柯P提出的集中式管理做出討論與分析。
一、 集中式管理
廢除警勤區
要達到集中管理警力的目標,首先必要的就是廢除警勤區,現在台灣的警察制度,每個員警都有他專責的警勤區,在警勤區內如有發現治安事件,員警要連帶處分,以台北市為例,一個警察的警勤區可能就涵蓋了一兩個里,人數可能達到好幾百人、甚至千人,台北市警察調動頻繁,平常一名員警要做好戶口查察、派出所業務承辦等工作,還要顧及交通績效、刑事案件處理、受理民眾報案等等,就算已經天天上班十二小時以上,也無力著心在警勤區的經營,警勤區的規定也讓民意代表容易介入,想要藉由關說影響員警執法,並使得警察的「純服務」性質工作增多,無法專責在刑事與交通方面,因此想要集中且有效的管理警力資源,警勤區勢必要拔除,統一由分局負責區域性的勤務,而不是把警察該共同承擔的責任,丟給員警自行吸收,然後再懲處員警殺雞儆猴,第一線的員警該承擔的是自己執法上的責任,而不是為了分局的績效做出無謂的犧牲。
但在偏遠地區,例如台北市的郊區或山上,在分局警力支援速度較慢的區塊,仍有設置「駐在所」的必要,駐在所的功能是為了彌補警力速度的不足,畢竟偏遠地方萬一民眾臨時想報案卻離最近的分局很遙遠,非人口密集地區也不是治安要點,巡邏人員要去得先花好十分鐘以上,不如就設置個駐在所以備不時之需,防止警網範圍不足的問題。
分局統一調配警力
由分局統籌規劃警力,在裝備與後勤、警務、總務、督訓等業務方面由分局統一規劃,並由分局人員專責協助,將員警的業務量減少到零,基層員警只需專心處理在受理案件與偵查犯罪、取締交通違規、主打攻勢勤務(巡邏、臨檢等)並以守勢勤務(守望、站崗)為輔,避免浪費警力,且降低雜亂的服務業務。
二、 警察勤務編排
分局之任務編排明確
分局之編排為達到有效編排警力,可以將基層員警概略分成為四個組別:
1、 警備隊:
警備隊主打攻勢勤務(例如:巡邏及臨檢),任務目標為迅速達到犯罪現場,並且即時處理危害之發生,能夠對治安狀況迅速應變並且有效處理,遇到特殊狀況時可以守勢勤務為輔(定點守望)等等,但守望勤務之編排不應過多,台北市人口眾多,警力部屬還是要機動性高為原則,如非特定之需要,叫那麼多警察站呆崗也是沒什麼用處。
2、 行政隊:
行政隊工作內容為在分局內協助受理報案,受理報案制度應設置多項窗口並協助將刑案分級,有如在急診內也要將病人之傷病狀況做分局一樣,才能有效利用現有資源,分級後再迅速彙整給相關人員處理,行政隊的工作內容亦包括對於其他隊員出勤裝備的掌握。
3、 偵查隊:
與現在的偵查隊工作內容並無太大出入,就是專責偵辦刑事案件。
4、 交通隊:
取締交通違規、交通疏導、首長車輛經過之維安管制(但這方面警力可以減少,不用過度鋪張浪費)。
專業化的警察服務
1、 1999市民服務專線
因為台北市政府並沒有編列太多全天候服務的行政人員,很多事情一旦發生,1999市民服務專線一律丟給警察處理,這點讓很多警察疲於奔命,並且無法著心在警力應用上面,柯P如果有決心,就要將社工、動保、環保等部門建立專責的全天候專責人員,而不是像現今的台北市民服務專線一樣,什麼大小事都是推給警察或消防,想要集中式管理警察,就必須要分工明確,這點希望柯P能先從帶動市府團隊開始做起,這樣才不會讓基層員警無所適從,治安與交通才是警察的主要工作。
2、 降低「服務」性質的勤務
警察近年來以「服務」兩字為導向,這是非常令基層員警詬病的一點,身為執法者縱然在執勤時須有良好與公正的態度,但台灣這幾年來的警政卻顛倒是非,一再強調員警必須要服務再服務,服務到民眾十分滿意為止,這是非常奇怪的思考,今天警察執掌的工作如果多半是交通違規或刑案,在有不依法行政的前提之下,引起民眾反彈還算能理解,但其他諸如:治安風水師、戶口查察、地方弱勢關懷等偏向服務性質的勤務,這些都應該由市政府相關單位來主導,警察最多只是擔任輔助的工作,而不是一再由警察來做這些多餘的事情。
三、 制度改革
績效與責任制綁架員警權益
警察現有的評比制度是極度不合理的,內部規定方面,經常會要求這個月的受理案件數量不能比上個月多,如果受理案件太多的話就代表治安越來越差,因此派出所的所長就會有壓力,進而變向要求員警吃案,影響到民眾的福利,雖然在吃案這點已較過往有很大的進步,但這樣的「內規」仍然存在,其他諸如春安專案、青春專案等等,也都有用不合理的要求來綁架員警權益,例如春安期間有些派出所甚至敢用年假來威脅員警,如果酒駕件數未達標就不能放假,或是刑案受理太多,所長就放話要員警接下來休假都不准休,這些弊病在集中式管理之後都應該要消除,案件的受理就是要如實申報,不要因為什麼績效評比而改變,這種扭曲的責任制也該廢除,任何案件不該只專屬於某位員警才能處理,在建立一套完整體系之後,每位員警都能在交辦的卷宗上一看就了解如何處理,並且也能掌握狀況與進度,這樣的SOP才會真正符合社會效益。
投訴與淘汰
對員警的申訴方面應該著重在實際的調查證據,而不該以民眾的片面之詞就抹殺掉員警的努力,這樣只會一再的讓基層員警失去工作動力,並且因此失去熱情,如果民眾真的有心要投訴,現在社會人手一機,要蒐集證據投訴不肖員警都算容易,督察單位不可只因自身業績需要,捕風捉影擅自懲處員警,造成警察風氣萎靡。
在建立一套體系後,對於不適任的員警與官員要勵行淘汰,執法者對於社會而言是具有公權力的人,擁有國家賦予的權力但在智識與心態方面卻明顯不足者,很難讓人民信服其能代表法律對人民實施公權力,守法認真的警察應該受到表揚、不法違紀的警察更應該受到懲處與淘汰,這樣才能端正警察的內部風氣。
勤務交接與工時
工作時數過長一直是警察的壓力來源,一天十二小時的勤務如果沒有一套標準的勤務交接規定,那往往要加班到天昏地暗,忙個十二小時以上的警察大有人在,因此在工作方面除了分工應明確,勤務的交接也非常的重要,銜接上面應快速且有效率,這就是SOP的重要性,標準化且程序化才能減輕警察的重擔,讓勤務運作更為便利,而工作時數的長短應該彈性編排,集中式警力可以比散在式的警力分布更能有效利用台北市的警力,那彈性化得編排就沒有必要天天都讓員警加班,有的任務一天八小時就能解決就沒有必要安排到十二小時,這不只節省政府資源也是在保障員警的健康,當然勤務的編排需要因應各轄區的狀況,但勤務編排不能以限制警察休息時間為主,過去有些主管會怕員警下班有娛樂,導致影響風紀,進而將一天十二小時的班拆成數段,綁架員警的休息時間,這些都是非常不合理的規定,必須要推動修法改革。
警察工會的成立
柯P想在八年內讓台北超越新加坡,如此的決心就是要讓台北走入世界,成為世界級的大都市,那我想不只在市政方面,在警政方面柯P都應該讓台北市擁有能與國際接軌的警察制度,要讓台灣警察成為世界級的警察,那警察工會的成立絕對是項好選擇,從台北市首都做起,成立台北市警察工會推動國家修法、改革警察制度、與政府互相監督制衡、促進全體社會福利,我想成立警察工會並沒有太多值得反對的理由。
四、集中式管理的代價
最後也要分析,如果柯P要以集中式管理,目前來看會形成的難處。
刑案數短期會增加
如果集中式管理成功,讓吃案的情形減少,短期內刑案受理的數量絕對會增加,但這不代表是壞事,能有效減少治安黑數,並且落實受理報案的宗旨,雖然這在短期內容易變成媒體或政黨攻擊的目標,但只要加強宣導,並且讓民眾確實感受到警方制度變革所帶來的便利,長期下來對於地方的治安維護,絕對是有正面的效果。
經費與空間的問題
1、 分局的空間
目前台北市各大分局的空間已達到趨近於飽和的狀態,要把哪些單位編制出去,或是要精簡縮編掉哪些部分,才可以實施集中式的控管警力,這方面有待商榷,而在大量派出所警力投入偵查單位後,訊問室的設備與品質、留置犯人的空間等等,這些方面要盡速解決。
2、 警用裝備的不足
如果照著柯P推出行動派出所的概念,那員警可不能一天十二小時都騎著摩托車在外面服勤,依照台北市的氣候夏天炎熱秋冬多雨,如果要照顧員警的健康,汽車的舒適度會遠比騎機車來得高,所以機車勤務就變成機動性高,但不強求一定要時刻綁持在路上行駛的狀態,待在指定處所待命比較適合用機車巡邏的勤務編排,警用汽車的話,如果一天要一直不斷在大街小巷行駛,維護與數量也會超出原有的預算,這方面都挑戰著柯P團隊對於警政的編排功力。
3、 住宿問題
很多員警都來自中南部,在台北市派出所服勤時,由於勤務繁忙,工作量大超時工作頻繁,很多人都會直接在派出所內留宿,如果今天改成集中制的話派出所勢必要撤銷,萬一勤務編排的不洽當又有住宿的問題,需要員警額外多筆龐大的生活開銷,我想會在基層方面引起相當大的反彈。
4、 警察的保守心態
公務機關人員的心態本來就對於改革趨近於保守,一套體制如果不夠完全,往往會遭受到批判,柯P如果有心要改革台北市的警察制度,想要說服這些基層警察人員能支持他,一定要端出一盤好的牛肉來讓他們了解真正有益的是什麼。
5、 民眾觀感
集中式管理後,如果把警察的勤務回歸專業並且縮減掉多餘的服務項目,一定會引起很多民眾的反彈,特別是地方民意代表會帶頭發難,以一些空泛的語言來誤導民眾,這方面必須確實宣導讓民眾了解什麼才是警察的職責所在,以及讓民眾知道專業化的警察所能帶給社會的助益絕對遠比雜亂化的警察勤務來得有用,這些也是短期內柯P與台北市警察要面對的問題。
結語
我想沒有一項改革是不需要付出代價的,如果大家都害怕改變,那大家就永遠離構想中的目標越來越遠,警察對於這社會的核心價值是什麼?就是治安與交通,我想柯P一定看到了這點,因此他要透過改革來讓警察制度變得更符合社會需要,也同時能照顧到基層員警的福利,集中制的警力運用是個好的開始,或許有些同仁會害怕,萬一改變了之後不好怎麼辦,同樣身為一個基層員警,我只能笑著跟各位說:「那你覺得還會有比現在更糟糕的狀況嗎?」台灣的警察困境是大家有目共睹的,長久以來也是各位批判的目標,那現在機會來了,你又在害怕什麼呢?是害怕被淘汰?還是因為對未來的不確定感,讓你害怕改變?如果你在未了解柯P的全盤政策前,就踩剎車想阻止,因此失去掉變革的機會,那這樣不是很可惜嗎?不妨讓我們在柯文哲提出這套構想時,由我們基層警察分析給柯P知道,目前的台灣警察所面臨的困境大概有哪些,市長有好的構想員警願意支持,而構想不足的地方,身為基層警察的一分子,我們有這責任與權利一起參與討論,事情的出發點往往很簡單,不要因為恐懼而讓它變得複雜。
改變,對於目前的社會來說,已不再是少數人能決定的事項,正確的改變該是由眾人討論集思廣益,進而形成一套對公平、公義、公益都有效率的完整制度。
唯有自己,才能拯救自己,也唯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
端正警察風紀實施要點 在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的相關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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