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歷年重大酒駕、毒駕案件:
👉2012年,高雄葉少爺在飲酒狂歡後,駕車以時速120公裡在路上狂飆,最後失控撞上路人,奪走三條人命。2016年葉少爺假釋出獄,#三條人命只關了三年。
👉2013年,臺大曾姓女醫師徒步返家時,遭詹姓酒醉男子闖紅燈撞上,詹男肇事後逃逸,被民眾追趕攔下,原判5年6月,#最後減刑4年6月。
👉2016年,高雄吳少爺清晨與朋友飲酒狂歡後駕車回家,逆向撞上3台機車,造成一名黃姓婦人死亡、兩人受傷。吳少爺一審遭判4年2月,#二審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
👉2017年,台中陳姓烘焙師,凌晨騎機車外出採買食材時,被一名為 #酒駕、#毒駕累犯的酒店女子以160公里時速撞上,當場喪命。該女遭判刑9年6月定讞。
👉2019年,台中酒駕累犯陳姓男子,#三度酒駕逆向撞死兩條人命,包括21歲彭姓男大生及25歲鄭姓女騎士。陳男遭求刑10年,一審判7年有期徒刑,#二審刑期不知道會再減多少。
👉2019年,彰化徐姓男子服用FM2後毒駕,在時速50公里的路上 #飆速至160公里,撞上等紅燈的王姓婦人,王婦頭部重創死亡。徐男遭判8年有期徒刑。
此次暐瀚母親遭方姓酒駕男子高速撞上身亡的事故,肇事方男其實在 #24小時前就已酒駕闖紅燈,遭警方以公共危險罪送辦並扣車,領回車輛後的隔天,方男 #再度酒駕,甚至 #毒駕 (警方在嫌犯車上搜出有毒品反應的不明液體),更惡劣的是,#方男在肇事後還先去買酒喝,#企圖湮滅證據、規避刑責、誤導警方辦案 (在調查後確認方男在肇事前就已飲酒,且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
酒駕被抓之後,隔天再度酒駕,撞死人後第一時間跑去喝酒,很難想像這到底是多麼惡劣、僥倖的心態啊!
檢視歷來酒駕、毒駕致死案件,犯案者大多是酒駕、毒駕的「累犯」,其車速都是超過速限好幾倍的在路上飆。沒出事,就繼續僥倖的喝酒、吸毒駕車;如果被警察抓到,罰個錢,隔天還是可以跟沒事一樣繼續喝酒、吸毒駕車;就算今天真的撞死人了,趕快去買酒喝、湮滅證據,這樣最多也就是關個幾年。
台灣社會難道已經荒唐到這種地步了嗎? 政府是不是該更嚴肅的重視,並全面檢討已經提高了酒駕、毒駕刑罰,為何致命事故仍然持續發生? 是刑罰太輕? 還是人民普遍對酒駕、毒駕的嚴重性沒有足夠認知? 要怎麼做才能完全杜絕酒駕、毒駕行為? 除了政府需要全面檢討,更重要的是,人民也應更嚴肅的看待酒駕、毒駕的嚴重性及可能造成的災難性後果,不要再讓更多無辜性命白白犧牲!!
#酒駕零容忍
第一次酒駕罰多少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灣首次與歐盟會員國簽訂廣義刑事司法互助協定
#在我國外籍人士的通譯權要保障
這幾年中國不斷的打壓台灣的外交空間,斷台灣的邦交國,但是台灣的實質外交關係是持續成長的。日前台灣與歐盟會員國首次簽訂第一個廣義刑事司法互助協定「駐波蘭代表處與波蘭臺北辦事處刑事司法合作協定」,是相當亮眼的外交突破,目前台灣已經逐漸突破外交困境與五個國家簽訂了司法合作協定。
台灣外交取得突破的同時,在台灣工作的外國人目前人數已經將近80萬人。這幾年曾發生多起外國人因法院處分書無翻譯,而導致當事人因無法瞭解處分意思而不知如何履行的問題。
目前外國人士如果是進入一般的法院訴訟,法院都會準備司法通譯人員及相關的通譯文書,但如果是案件簡單的狀況,像是酒駕,如果沒有被害人,只是單純酒駕,這類案件就會被分到簡易庭處理,而簡易庭審理中只要從酒測值就可以直接作出刑事簡易判決,甚至也不需要出席開庭及現場答辯陳述。之後,這份刑事簡易判決就會由地檢署送達當事人,但過程中所有的文書都是中文的,沒有人跟他交代判決的主文是什麼,是不是可以易科罰金,要易科多少罰金,期限是什麼時候,有異議可以跟誰投訴,這些部分也都沒有英文的文書。
因此,我也要求法務部與司法院對於外國人案件進入簡易庭流程中的相關文書翻譯狀況做協調,並盤點目前尚有闕漏的環節,就缺乏司法文書通譯資源的部分,請司法院與法務部能一起協力將這個漏洞補起來,保障外國人士在我國的權利。
第一次酒駕罰多少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嚴懲酒駕提高刑度 行政院別打假球
酒駕肇事致人死傷事件層出不窮,造成無辜民眾生命財產難以彌補的傷害,國人要求修法重懲酒駕呼聲四起。31日立法院本會期最後的院會將處理刑法修正案,面對民進黨政府「只顧政治不顧民生」的態度,立法院國民黨團今(30)召開記者會,強烈批評院版的修法內容,有修跟沒修一樣,根本是打假球,行政院長蘇貞昌嚴懲酒駕的承諾跳票,令人遺憾,「酒駕零容忍」淪為口號,呼籲執政黨廣納民意,回應民間提高酒駕釀禍刑度的要求。
總召江啟臣表示,蘇貞昌在今年2月曾經說過,「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於殺人」,法務部蔡清祥也曾表達「酒駕致死將從殺人罪方向修法」。但2個月之後,行政院提出酒駕修法版本,初犯刑度完全沒有改變,第一次酒駕致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5年內再犯才會加重刑度到無期徒刑;至於死刑,必須要確定有「故意殺人」的意圖,才能以死刑來論,因此遭到外界批評,相關酒駕罰則行政院有修跟沒有一樣,讓人憤怒和失望。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表示,不反對行政院提出修法版本,但對修法內容大大的不滿意,尤其針對首次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殘,行政院版竟然沒有加重任何刑責,社會大眾將難以接受,也是民怨之所在。她指出,實務上法官對酒駕致死的刑度判不到3年,這讓受害家屬情何以堪呢?但行政院版本讓社會大眾失望,也讓受害家屬非常不滿意,希望執政黨能考量納入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
江啟臣強調,行政院版本連初犯最低刑度都沒有改,這是甚麼「酒駕零容忍」的態度?關於重罰的部分,國民黨團希望拉到無期徒刑、死刑,甚至不能容忍等到再犯才能處以重刑。江啟臣質疑蘇貞昌,這是政府在鼓勵酒駕者再犯嗎?初犯酒駕就致人於死不給予重懲,難道蘇貞昌還要給酒駕者第二次酒駕撞死人才重懲嗎?江啟臣呼籲執政黨,多聽聽在野黨、民間社團、社會大眾的意見,不要一意孤行,把「酒駕零容忍」當作口號,只是為了在會期結束前,把酒駕修法當作美化政績的工具,卻完全漠視酒駕受害者和其家屬的痛苦。
立委李彥秀說,酒駕致死或重傷殘的背後,代表多少家庭的破碎,蔡英文總統和行政院長蘇貞昌,不斷地對外宣稱,將把酒駕致死刑度增加、嚴懲,但事實上,民進黨面對如行政院發人、民進黨高官與民代都曾涉及酒駕,只是把「酒駕零容忍」當作一塊遮羞布,對於社會大眾要求酒駕重加重刑責的期待,蔡政府會玩弄文字遊戲,唬弄社會大眾,實在可惡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