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分鐘】個資法第41條所稱之「利益」?
作者:黃莉婷律師
我國個資法第41條對於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而違反相關個資法規定,並足以生損害於他人之行為,定有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得併科新臺幣100萬以下罰金之刑事罰則。就本條規定中所稱「利益」之範圍,最高法院刑事庭有作出統一見解裁定,認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應限於財產上利益,惟如為損害他人之利益,因個資法之立法原意即為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使用,故應不僅限於財產上利益之損害。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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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人格 律師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因感情糾紛上網公審,違反個資法及侵害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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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女子因與前男友的感情及金錢糾紛,心有不甘上網公審前男友(還有做合成照也是用心),理所當然前男友森氣氣對女子提起訴訟。
ETtoday很多這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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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女子說這些事情都是真的!但大家不要忘記,刑法誹謗罪不罰的規定還有後段,涉及私德與公益無關,就算是真的還是要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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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一審
➜女子散布文字誹謗罪
➜拘役59天,可易科罰金1天1,000元。
私人的私德行為就算真的有問題,也不能適用刑法第310條第3項前段不罰規定:
若為一單純私人身分之人,關於其個人生活事項之指摘傳述,因無若箝制言論恐阻斷自由言論市場對於公眾事項討論空間,將造成「寒蟬效應」等更大不利益之考量,在衡量言論自由保障及個人名譽權保護之利益衝突之際,相較於對象為公務員或其他與政府有關之人員或「公眾人物」時,應向保護個人名譽權之光譜偏移,若指摘之事項與其所身處之團體中他人並無關連,則應認即屬「私德」之範圍,縱然行為人對該事項之真實性可證明屬實,亦不得以此為不處罰該行為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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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
➜女子改判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
➜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1天1,000元。
隱私權屬於非財產上利益的人格權,而個資法第41條中「損害他人之利益」的利益並不限於財產上的利益,侵害隱私權也是違反個資法第41條的損害他人之利益:
個人資料保護法於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並自105年3月15日施行(以下依修正前後分別稱為舊法、新法)。舊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規定:「意圖營利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新法第41條則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亦即,新法第41條雖刪除舊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但將舊法第41條第2項之「意圖營利」文字修正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並增列「意圖損害他人之利益」為構成犯罪。而其中新法第41條所稱「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其「利益」應限於財產上之利益;至同條所稱「損害他人之利益」中之「利益」,則不限於財產上之利益(最高法院大法庭109年度台上大字第1869號裁定參照)。
侵害告訴人之隱私權,係損害告訴人非財產上之利益之人格權,自屬「損害他人之利益」,而該當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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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
▪️一審
➜女子侵害前男友名譽權
➜給付精神慰撫金50,000元及利息。
足以貶損他人評價的文章內容,而且能從文內資訊間接識別對象,不法利用他人個資侵害他人名譽:
系爭文章經刊登於網路且經他人轉貼,觀諸文章內容指摘原告連續以欺騙女性感情方式詐取金錢,及飛行時數造假、四處欠錢、生理功能不佳等事項,並於文內記載原告生日、臉書帳號、戶籍及實際居住之地區,客觀上已足以影響閱讀貼文者產生原告品行不端等觀感,足以貶損原告之社會評價,並使閱讀貼文之人得藉由文章內之資訊間接識別系爭文章所指述之對象,自屬不法利用原告個人資料並侵害其名譽,被告謂系爭文章不致貶損原告之社會評價云云,核無可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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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10條第3項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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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人格 律師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4 黃偉民易經講堂
香港的盛筵已過,很多人魚貫離場。
但總要有人留下來,打掃收拾的。
人散後,一鉤新月天如水。
鄒幸彤留下來,告訴你,香港土生土長菁英的追求。
菁英的意義,不在於學歷,不在於收入,而在於他們的追求——
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這些年,很多人都被林鄭搞糊塗了。
她愛標榜自己小學中學階段年年考第一。
香港大學畢業後又考上AO政務官,做高等華人。
她終日乾乾,每日工作十六小時,一星期工作七天。
她斷六親,和丈夫都少溝通。
她刻意告訴你,她不懂用八達通坐地鐵:她不知道7-11沒有廁紙賣……
這些都是你們的日常生活,她全不懂。她做的事更重要,她是菁英!
到鄒幸彤的新聞出現,我們才見識到什麼才是香港菁英。
她因支聯會副主席的身份被捕。
新聞界才開始注意到她的學歷背境。
她有沒有像林鄭一樣中小學年年考第一?不知道,她從沒有提及。
記者從舊剪報中,得知她的A-level成績,是全優5A,拿獎學金,入讀劍橋大學。
2008年因為汶川地震的義工工作,她看到人間的需要,她轉攻法律,做一個人權大律師。
她沒有將這些掛在嘴邊。
她背起支聯會的工作。
1989年,北京天安門的大屠殺,他們要拉他們自己的總書記、國家主席下台。不惜動用軍隊,血洗在天安門靜坐示威的學生。
整個香港沸騰,所有香港人都投入了這個時代的洪流。
但鄒幸彤當年只有四歲,今日為什麼要背負起這個沉重的歷史包袱?
我曾當面問過她這個問題,她淡淡的輕聲說:
總要有人做。沒有人接力,她便攞來做囉!
她輕描淡寫,沒有化解我的不安。
青山個個伸頭看,看我庵中喫苦茶。
佛教的本義是蓮花。
蓮花出於泥濘之中,但卻可以一塵不染。
佛教行人的修行在骯髒的淤泥,但他們的目標是蓮花。
淤泥,只是成就他們心中蓮花的養料。
愈是骯髒不潔的泥濘,愈能開出燦爛一塵不染的蓮花。
不在乎際遇的苦難,因為這些都是滋養你心中的白蓮花開。
這也是《周易》乾卦的總結論: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
九,是陽爻。
乾卦六爻都是陽爻,都是九。
人間六個階段,六種際遇。
初九:潛龍勿用。懷才不遇。
九二:見龍在田。虎落平陽。
九三:終日乾乾。埋頭苦幹。
九四:或躍在淵。知所進退。
九五:飛龍在天。大權在握。
上九:亢龍有悔。眾叛親離。
六支陽爻,支支都是九。用九,用那支九?
乾卦的結論苦口婆心,教我們用九,不要為九所用。
際遇可以變,但你不能變。
際遇,是成就你的養料,用它,不要因際遇影響你的追求。
因為際遇是動態的,群龍無首。
無首,即是無尾。
無首無尾,即是一個圓圈,周而復始。
任何的處境,都可以成就你的追求,任何的處境,都可以幫你開出你心中的白蓮花。
方法是用坤卦的精神。
坤卦六爻皆陰,陰就是六。
坤卦的結論是:
用六,永貞吉。
用六,不要為六所用。
乾是天理,坤是人生。
人生要因應時勢,無論是那支爻,那個處境,用它,不要被它左右。
精神基礎是:永貞吉。
這個貞,是坤卦的大原則,牝馬之貞。
母馬永遠要跟著雄馬走,不能因形勢而超越。
乾為天,為馬。
我們在人間,要因應形勢,但大原則,是跟著天理走,不能超越天理,這樣便永貞吉。
跟天理,盡人事,無論那支爻,那個六,都永遠吉祥。
乾坤兩卦,教我們用九用六,就是這個意思。
任何處境,都可以用,都可以成就我們的理想。
儒家教我們頂天立地,做中流砥柱。
《論語》中,子路說:
君子之仕也,
行其義也。
道之不行,
已知之矣。
子路認為,在亂世中,很多人,潔身自愛,做隱士,忘記時代,忘記自己,把自己身心人格搞得很清高。但這樣做,將社會的責任,人倫的角色,搞亂了。
只計算自己一塵不染,對時代,對社會沒有盡責。
一個頂天立地的大丈夫,行其義也,見到要做的便做了。至於利害得失,理想能否實現,沒有計算,已知之矣,心裡有數的了。
與鄒幸彤有十幾次的碰面之緣。印象中,她都是低調沉默,坐在一旁不說話的。原來,此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是一個有絕藝傍身的俠女!
杜甫有一首七言古詩,記述一位武功絕世的女劍客。
《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行》
昔有佳人公孫氏,一舞劍器動四方。
觀者如山色沮喪,天地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羣帝驂龍翔。
來如雷霆收震怒,罷如江海凝清光。
絳脣珠袖兩寂寞,晚有弟子傳芬芳。
臨潁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揚揚。
與余問答既有以,感時撫事增惋傷。
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孫劍器初第一。
五十年間似反掌,風塵澒洞昏王室。
梨園弟子散如煙,女樂餘姿映寒日。
金粟堆南木已拱,瞿唐石城草蕭瑟。
玳筵急管曲復終,樂極哀來月東出。
老夫不知其所往,足繭荒山轉愁疾。
詩的開頭八句:
昔有佳人公孫氏,一舞劍器動四方。
觀者如山色沮喪,天地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矯如羣帝驂龍翔。
來如雷霆收震怒,罷如江海凝清光。
從前有位女劍客,公孫大娘,她的劍法震驚天下。
睇過她出劍的,都神色驚訝;天地間都隨著她的劍氣而起伏低鳴。
跟著杜甫用神話來描述他當年所見的:
好似后羿射日,一招接一招,連綿不斷;又好似天神騎龍,在天際飛翔。
出劍時,勢如雷霆萬鈞,令人無法呼吸;收劍時,萬籟俱寂,像江海風平浪靜,水光清澈。
絳脣珠袖兩寂寞,晚有弟子傳芬芳。
臨潁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揚揚。
與餘問答既有以,感時撫事增惋傷。
但自從公孫死後,江湖寂寞了,再沒有見到這樣的高手。幸好,原來她晚年收了弟子,傳承她的絕藝。
今次在白帝城,重現公孫劍法。和她一席傾談,始知她劍法淵源。但這樣一來,又引起詩人杜甫的無限回憶了。
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孫劍器初第一。
五十年間似反掌,風塵澒洞昏王室。
梨園弟子散如煙,女樂餘姿映寒日。
由這位弟子李十二娘的劍法,勾起了杜甫初見公孫神劍的往事。當年仍是開元盛世,玄宗成立教坊和梨園,單是人數就有八千人,而公孫就是第一高手。
一場安史之乳,大唐由盛而衰,由開元轉天寶,也像詩人自己,由壯年已變衰弱,也像九七後的香港,繁華不再。
五十年如反掌便過,見過繁華,如今憑弔衰敗,多麼令人神傷。人才四散,往事如煙。
用師徒兩人舞劍,襯托人世盛衰,就像今日香港人憑弔往事,不勝滄桑。
金粟堆南木已拱,瞿唐石城草蕭瑟。
玳筵急管曲復終,樂極哀來月東出。
老夫不知其所往,足繭荒山轉愁疾。
全詩結尾,杜甫感慨的說,當年盛世時的皇帝,玄宗已經死了六年,在金粟山上的陵墓旁的樹,已雙手才能拱抱了。我這個玄宗時代的小吏,今日流落在蕭條的白帝城裡,唔知做乜!
今夕又一曲急管絃歌,但人散後,一鉤新月天如水,自己盛年年已過,世情又衰敗,四顧茫茫,行不知所往,止不知所居。雙腳生滿雞眼,本來就寸步難行,心情沉重,反覺得自己是否腳步太急呢!
香港無論在行政、立法、司法,都在急速衰敗之中。百多年多賴以生存和信任的法庭,都成為香港良心的奪命之所。
你和我都是杜甫,借鄒幸彤的一劍而神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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