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草們留言完就…
下好離手🎲
公布答案之前~
先來解釋一下
戒斷症狀是指你不使用成癮物質後
所產生的生理心理反應跟症狀
副作用是指你使用一個藥品
除了原本想要出現的藥理作用,額外的生理反應
咖啡因的戒斷症狀常見的有:
頭痛、疲倦、無法專心、易怒…
咖啡因的副作用常見的有:
手抖、心悸、失眠、腸胃不適…
不知道愛喝咖啡的小草有經歷過
哪些戒斷症狀或副作用呢?
#差點忘了公佈答案
#答案是B頭痛
#咖啡 #咖啡因 #考試
#醫學 #醫療 #醫生
#一葉草的白袍手札
答案是b頭痛 在 武敬凱 Jing Wu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什麼我的影片這麼多話?】
作為長期有在看我影片的讀者,應該非常清楚,
我的影片雖然長度都落在10分鐘左右,
但大多影片其實都只是在回應一個問題。
之前就曾經看過一則陌生人的留言:
「為什麼講一個問題,要講這麼久?」
原因有兩個,
第一,這是對於說出去的話,負責任的態度。
我相信大家都有去大醫院看過醫生的經驗,
假設你是初診,
也就是對於某種症狀,抱持著患病的不確定性,
在這種情況下,
要稱得上是一個真正專業且負責任的醫生,
是不會給你一個百分之百肯定的答案的。
醫生可能會這麼說:
「你之所以有這個偏頭痛的症狀,
就臨床實驗結果判斷,有60%是罹患A病,
但你要特別注意的是,
大約有30%B病的患者,也曾經產生這種症狀。」
並且提供你幾種治療的方案,
最後,明確告知這些療程可能產生的風險。
但我相信你也曾經遇過一種醫生,會這麼跟你說:
「你這症狀,在我看來8成是A病」,
丟出一、兩句話之後,就叫你去門外等,
然後隨即給你開處方箋。
看完這種醫生,你不知道自己為何患病,
不知道自己如何避免再次患病,
也完全不知道吃進肚子裡的藥,副作用是什麼,
這在我看來就是一種不專業且不負責任的表現,
而我不想當這種人。
這就是為什麼我的影片長的原因,
因為我除了告訴你,我所認為的是非以外,
我還要求自己詳盡敘述之所以推導結論,
背後是基於什麼樣的認知和脈絡,
讓你除了知其然,還知其所以然。
第二,笨的人找答案,聰明的人找解決方案。
我舉個例子,小時候因為我是奶奶帶大的,
大家要知道,在幾十年前那個年代裡,
還沒有經歷台灣十大建設的黃金發展時期,
沒有家財萬貫,是沒有辦法讀書的,
所以小時候奶奶常常灌輸我一些錯誤的觀念,
直到我長大後見到世面,才慢慢被糾正。
例如:親嘴有可能會懷孕,
我到國中才知道原來並不會;
還有我曾經深信「人類是用泥土做的」,
因此小時候洗澡,都不敢用力的搓身體,
這導致我運動完流汗,
只要輕輕蹭一下自己的肌膚,就會有很多「泥土」,
我還以為把「泥土」沖掉,我可能會死掉,
但其實這所謂的「泥土」,
長大後才發現,叫做「苔蘚」。
諸如此類,我小時候種種愚蠢的表現,
全都是因為我只尋找答案,而不是解決方案,
這兩者的差別是:
「答案」是聽到就理解了,
但「解決方案」是除了理解外,
能歷經一個行為驗證的過程,
它要能套進真實世界的處境裡,
並解決實際問題才能算數,
倘若無法解決問題,
也能即時對於所獲取的知識進行反饋、校正,
以確保自己不會接收到錯誤資訊。
這也就是我常常說的,
愚蠢的人,只要知道”What”就滿足了,
而聰明的人,除了要知道答案是What,
還會多問一個”How”,
也就是「如何」才能「達成某種目的」。
所以我的影片大多是前面解釋完”What”,
再接著講”How”,
也就每每都讓影片變得這麼長了。
事實上,我在文章的最後都會放上一段話,
明確告知,我拍影片的目的不是為了給你答案,
我並沒有要你一昧信仰「我認為的對的觀點」,
我的存在,單純只是為了提供你更多元的角度,
哪怕目的是啟發你思考,抑或讓你學習尊重。
阿不然我也不想做這麼長,
真的hen累...
答案是b頭痛 在 李懂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黎智英的平安夜》
原本自己都認為黎智英必定在牢獄中度過聖誕新年,直到明年4月開庭都不會獲得保釋。
但世事往往出人意表,同樣是國安法指定的兩個法官,竟然得出兩種截然不同的取態。
今晚,讓我們嘗試用「篩選法」看看是否能找出答案。
A.假設政府委任國安法指定法官之後,有意圖去影響每宗案件的判決。
B.假設政府委任國安法指定法官之後,放開手,任由他們自由判決。
首先研究一下A的情況,若果政府有意圖影響(不同案件的)判決,當然不會打電話落命令或發出一封電郵作出指示,人類和其他動物的分別就是有一種官能,叫做「心領神會」。
讀者可不要捉錯用神,誤以為政府只有一個方向,相反,其實有多個可能性 :
1/「作出影響」令某人不可獲得保釋。
2/ 基於某種政治原因,「作出影響」令某人可以獲得保釋。
3/ 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也就是獲選法官收到「心領神會」,但不肯執行。
現在研究B的情況。
做生意的人都知道,一些敏感部門例如掌管錢銀的,都會找自己認為可靠的親信,放開手,由他們全權負責。
個人的經驗是,曾經找了自己的親戚掌管匯款,誰不知最後被他穿櫃桶底。
簡單說,就是所託非人。
分析完A和B,再看看快必,如果譚得志也不能獲得保釋,「罪行」比他嚴重千倍的黎智英竟然可以回家過聖誕?
排除了上述不適用的hypotheses ,個人直覺,傾向今次黎智英獲得保釋的答案是:A3
回頭說保釋條件,網上有意見認為巨額保釋金加上不准離家變相軟禁太苛刻,(1千萬保釋金對黎智英其實微不足道),讓我帶大家檢視全球不同個案。
首先用大家最熟悉的孟晚舟案作引子,她的保釋金也是一千萬(不過是加元),同樣住在萬呎豪宅、可以自由shopping,但必須由加拿大保安公司24小時監視(孟晚舟一方負責費用),再加必須戴上有GPS系統的電子腳鐐...
(負責的法官應該相信加拿大人不會協助孟晚舟逃亡)
似乎未聽過香港有電子腳鐐這回事,當棄保潛逃的個案越來越多的時候,相信特區政府很快就會引入。
其實富可敵國的涉嫌犯人,是否可以保釋從來都令法官頭痛,因為「有錢使得鬼推磨」,任何意想不到的奇幻手法都可能出現。
2019年,被控貪污受賄法國籍的日產CEO戈恩(Carlos Ghosn)原本保釋候審,保釋條件是不准離開日本、與及一億日元保釋金!
但在大除夕那一天,他把自己包裝成一個大木箱的音響器材,裝上一部小型私人飛機,在日本一個偏僻小機場起飛... 最後輾轉逃到黎巴嫩,令日本政府萬分尷尬。
2011年,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卡恩(Strauss Kahn)在紐約涉嫌性侵酒店女員工Nafissatou Diallo被捕,辯方(全紐約收費最貴)律師Benjamin Brafman 提出,卡恩可以負擔500萬美元(或更高金額)保釋金、與及全天候戴上電子腳鐐、不離開美國.....但法官仍然不批准保釋,將卡恩還押紐約最高設防、在水中央的Rickers Island監獄。
可能因為卡恩當時正準備競選法國總統,基於某些政治因素,後來獲法庭以法律技術理由撤銷控罪,不過卡恩回國後仍遭受很多其他metoo指控。
平心而論,綜觀以上全球不同保釋案例,個人認為黎智英的保釋條件不算苛刻,因為法官都要保障自己。
能夠回家渡過平安夜,已經是一個不錯的結果.....
祝大家聖誕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