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是民間團體
在他們沒有違法的情況
政府是不能隨意介入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994248969&id=1745581734
林靜儀醫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89212837850893&id=536076903164519
台灣體育發展的困境就是台灣本身自我認同的困境,除了洛桑協議以外又有多少人在意中華奧會是從「1922年」就有的組織。
1922年有什麼問題?大概就跟島上每個日治時期建築落款,全部被後占者抹去改為民國紀年,或是直接拆掉舊的蓋新的,讓你相信台灣民族自古以來應同屬中國人,要為了中華民族共赴賣命奉獻人生一樣愚蠢。
台灣的運動員,中華奧會其實是你的,僭主。
#中華台北的詛咒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697397057885&id=645577884
政府對體協沒有強制力 黃國昌當年就演過了 而且還只演一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461958377151204&id=100000113179946
講到體育改革,就要推蔡肯的文。
體育改革不要聽黃國昌講的好像很簡單,但政府一旦干涉就有可能被剝奪參賽權。
科威特與義大利,也曾因為「政治干預體育運作」的問題,影響該國被國際奧會警告違反憲章,科威特甚至在 2010 年至 2012年、以及 2015 年直接被剝奪參賽權,
那怎麼辦?國體法已經修了,參與協會的難度已經大幅下降了。大家都討厭中華奧會和一些單項協會,政府又不能直接出手,就只能你也參與進去選,進去跟他們鬥。民間自己不出頭,真的很難啦。或是用不同的派系去把最爛的那個競爭掉,僅此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47146325546057&id=100007521526284
很有趣,才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體育改革的討論就卡在兩個關鍵點:
一個是談改革需要大家親自參與單項體育協會,從繳交會費並集中選票選出席次開始,這個開始可能只是一席理監事。
另一個是政府對於民間體育協會沒有直接的管轄權,也大致都知道了這些協會仍掌握在國民黨手裏,即便有國體法也只是導正過去更多亂象,無法撼動結構。
好,我發現多數人會選擇持續評論「政府應該做什麼」而迴避「自己能夠做什麼」,這很符合人性,但既然如此也就應該理解要改變這些協會需要更多更多時間。
這跟大家嫌棄民進黨一樣,揪30萬人加入民進黨,民進黨整個結構可以翻過來,可以選出30萬人認同的黨代表、黨中央、黨主席甚至修改黨章。
但大家寧願網路每天罵民進黨,不願意繳黨費改變民進黨,有一群人說民進黨沒救了,我們要成立第三勢力政黨,然後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發生多少匪夷所思的事?
嘴砲最簡單,噴口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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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參與改選的人
出來分享經驗了
一
體育改革去哪裡?我想談談我自身的經驗與觀察,也試著提出自己的觀點。
2017年國體法修法,其中的重要精神之一是「全民參與」,包括當時在修法後,特定體育團體依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眾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因為當時世大運拿到好成績,大家對於體改更殷殷期盼,可能也是近年來體改聲量最高點。當時在國體法通過後,我也一股熱情的繳了會費加入棒協,我也依照法規,獲得了可以投票選棒協理事長在內的理監事成員。
而且那時候也有一群關注體改的好朋友不只不約而同的加入各項單項協會,甚至還在網路的串連之下,我也認識了一群想要改革棒協的好朋友,我們也有過聚會討論,最後也決定要集中投票,至少送一個人進去理事會,看看能不能過因此對棒協帶來影響。
2018年5月19日是投票日,我特地穿球衣,滿心期待的去投票,認為這是體育改革重要的一刻,要投下手中重要的一票。投票地方在松山火車站二樓,我上樓去投完票拍了這張照片後,就回到一樓的星巴克,一群支持體改的朋友當初約在那邊閒聊等開票。印象深刻的是,我要進星巴克前,就看到一車遊覽車的人在松山火車站下車,裏面的人往二樓去(當然我不能說他們就是動員來投票的,我沒有足夠證據)。
到了下午三點開票,進去會場看一票票開出,才發現我們想要支持體改、集中投票,但還是贏不過其他看起來已經有經過配票的眾多理監事當選人。投票就是這麼殘酷,票多的人贏、票少的人輸,最後也只能失落的離開會場。
當然中間還有許多細節可以討論,體育署對於單項協會也需要善盡督導職責,但如果對體改清楚的人也應該知道,其實國家強行介入體改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所以常常有人會覺得體育改革「改假的」,但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下,我們的作法是開放全民參與的權利給大家,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來對體育圈做改變。但事實上就是,我們的運動風氣有限,要繳費加入單項協會更是一項門檻,至少我看到一群人試圖努力過了,但目前還是沒有好的結果。
從這個故事我想說,體育改革絕對還有改進的空間,但如果單單只是說「改假的」,那就枉費了一群曾經、甚至現在都還要想要改變現況的人們,因為他們需要的是更多人加入成為同一陣線,而不是只是在外圈指指點點。
至於體育署的問題,如果大家想要追求的是「改革」,那就要面對到現行法規問題:
(先聲明,我只是舉例來提「改革」會面臨到法規問題,並不是指涉相關人等,但也請教育部身為上級機關必須要好好檢討並究責)
舉例以體育署長的任用資格來說,《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第三條,署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白話文來說,我們的體育署長人選要嘛就是從年資夠資深、考績也足以一直升等的公務人員去找,或是可以找「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的人選。
兩者選人的方式各有優劣:事務官體系對公務體系熟門熟路,也有機會讓政策有延續性,對體育政策規劃可以更長遠(而不是追求短效),但缺點就是大破大立機會不大。而另一種任命方式「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看起來像是一個彈性,可以在體制外舉才進入,但在體育圈裡面,有多少人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換個角度來想,有實戰經驗又有改革理想的選手(或退休選手),又有多少人可以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最後是否有可能就是長期最讓大家詬病的「就是同一個圈圈的人繞來繞去」,體育署跟中華奧會、各單項協會都你好我好,這樣又如何期待到大家心中的「改革」呢?
但我必須要說,在一個民主國家,法令的修正是需要時間的,除了要有共識覺得有需要修法外,另外到底要怎麼修,這又是一個需要凝聚共識的過程,或許大家可以來集思廣益。
但大家別忘了,其實真正會掌控球員的出賽權益,真正在第一線照顧選手的是單項協會。若要成為選手的後盾,這麼長遠的觀察,我的看法就是兩條路:
1. 懇求大家,選一個你有興趣的單項協會加入會員吧,如果真的越多人願意加入單項協會,凝聚想要改革的力量,至少讓理監事會開始有席次,才是改變單項協會的開始。
2. 請大家多支持有興趣的運動,而且是身體力行的支持(比如說進場看比賽、購買周邊商品等等),讓整個產業做大,當該項運動市場大到可以成為職業運動,選手才有機會組成工會來抗衡協會,就像目前唯一運動員工會-職棒球員工會多多少少可以協助牽制職棒球團與棒協一樣。別忘了,除了棒球以外,我們目前沒有任何一項運動有這樣的實力可以產生制衡力量對抗協會,這都需要大家加把勁。
體育改革,從你我開始做起。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27514801&id=1745581734
國體法不是過了
如果協會不聽話體育署就不要給補助啊
嘿啊!
不要給補助啊
那以後就叫選手或者學校都開直播抖內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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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巴原蟲式思考模式的人
#是幸福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63477853685657&id=100000704628163
要處理中華奧會嗎?告訴大家,說簡單也真的不難就是了,但也很容易被反制,就是找個幾千幾萬人入會參加選舉拼輪替,而且對方一定也會找一堆人頭加入,所以就是比誰人頭多。
搞社團內的黨派政治啦懂不懂,然後因為怕被說政黨介入,所以民進黨要避嫌,但國民黨本來就在各協會有一堆內應或根本主導很多協會所以可以明目張膽介入,而且雙標紅白藍黃的奴才對這個根本無感好不好。
要知道今天我就算找五萬入會,國民黨也能弄出十萬人入會給你看,況且也可能學時力或者民眾黨來陰的,鬼扯來不及審查讓你失去選舉權,只是白交會費給他們花。
想知道這些體協有多髒,其實最直接的就是看時力跟台民黨的運作模式,他們的體制非常類似,比起來國民黨的體制反倒比較正常一點。
其實如果你寄望的是弄個台灣奧會,那可能順序要排在台灣正名之後,才可能名正言順改名字,而且還得看中國把持國際奧會的程度。
搞清楚,在我看來改這玩意比台灣本身正名還困難,這也是當初東奧公投雖然我不反對,但也沒有積極支持的緣故,因為那叫來亂的。
當然,如果真有人願意號召,弄個數十萬人規模的入會,或許有機會拼翻盤,就怕跟黃國昌一樣臨陣脫逃,或者乾脆被收買,畢竟民進黨政治人物在這節骨眼可能要避嫌免得反倒被操作,因為黃白藍黃北七真的不可理喻,但剩下來的又有誰值得信任?
何況不能只有一個,至少要奪下理事席位的半數,因為這能拿下理事長,同時一併換掉秘書長及底下所有會務人員,還能主導各單項委員會預算。
權力很大,也很忙,何況很多學校與教練可能也會找你麻煩,因為這些也都有很深的黨國盤據,尤其是軍方的。
你以為很好玩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700261788461&id=1050070390
就是這樣,人民團體就是選舉決勝負,不加入當然就管不到,上次黃國昌怎麼耍寶大家都還記得。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698741790462&id=1050070390
連體育改革
蔥神都放棄
到底哪件事
做出成就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45675255&id=1745581734
跟一位朋友解釋,奧會的構成和運作模式不是政府可以隨便介入的,就花了一小時多,但朋友還是重復說:都第二任了,就改不了嗎?
一
國際奧會有一個霸王條款
奧林匹克憲章第27.9條:「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簡單說就是
如果中華民國的奧會,覺得執政黨故意打壓他們
他們就有權利跟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申訴
如果國際奧會覺得有道理
那就可以取消中華民國參加奧運的權利
以此來抵制政治去干涉體育活動
那依照中華民國人的那種雞掰尿性,你要他犧牲選手權益,然後跑去國際奧會申訴來跟民進黨對幹
#他們絕對十分樂意
那要想辦法換掉這些人
就必須再找另外一些有錢有勢的大佬去跟他們鬥
#畢竟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再不然就是要一些很熱血的人
或者透過知名人士的號召,一起去參與協會的選舉
來去抵制這些舊勢力的干擾
#因為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但是第一種方式
只要那個有能力的大佬跳出來
那八成就會被打成要跟民進黨官商勾結
#誰不知道你們這些左膠刁民的尿性啊
#這幾年看多了啦
那第二種方式
透過熱血人士或者知名人士的號召
之前黃國昌不就示範過一次了嗎
#聽他的號召
#有一堆人真的花了錢也花了時間去參選
#結果就他老大臨陣脫逃啦
所以真的要我說
最沒資格靠背什麼體育改革的就他啦
#拎北私下出的錢和人都比他還多啦
#他就只是個來沾醬油想收割光環的垃圾而已
#幹拎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486379311381578&id=100000286590216
政治蟑螂外加碰什麼什麼倒ㄉ奇異體質
一
轉載》
2018年,時代力量發起了一個叫做「體育改革聯會」,他們號召了一群人要加入各種體協,並競選協會理事長。
當時超多我們這種所謂「側翼」、「綠共」都去響應,因為只要競選成功,這些所謂「體邪」就真的整個要被掀底了。
就拿棒協來舉例,你繳2500元,就能成為棒協會員,成為會員之後你就有投票權可以去競選理事長。不過要競選理事長,還得再繳納5萬元保證金。
而當年那一次的選舉,只要300多票就能選上。
那時候超多的網友都自掏腰包加入、並參與選舉,時代力量有沒有出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號召,然後目前我問得到當年有參與的人,都說他們是自己出的錢。
結果選得怎麼樣了?
各位去找新聞,應該是找不到,為什麼?
因為我們偉大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在真正到了選舉關頭前,他們認為說因為這些體協選舉都有人頭灌票、不公平,所以咱們不玩了。
然後呢,有些已經繳了入會費的人,這2500元就如同丟到水溝裡一樣。甚至有人都已經代墊了10幾萬的競選保證金,全部付諸流水。
你說對方有人頭灌票那幹嘛繼續選?
欸,那些保證金,只要你票數達到一定門檻,還是拿得回來的。你發起那個活動,那好歹要選到底、幫大家拿回保證金吧?
而且最後選舉結果,有些協會根本差一點點就選贏了。
結果就因為我們偉大的時代力量輕輕一句話,走,我們撤。
沒了。
然後當年有一個時代力量的年輕人叫張祐銓,他為了揭露所謂「體邪」的惡型惡狀,被排協理事長告,並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起訴。
我們號稱有最多法律人的政黨,哪一個出來幫忙?哪一個出來力挺?
沒有。
當時出來力挺的只有林昶佐,其他人躲得跟看到鬼一樣。
人家響應你的號召衝第一線去跟體協拼搏,出事了之後卻被你們當垃圾一樣丟掉。
然後體協選舉虎頭蛇尾,搞得一堆人錢拿不回來。結果選舉時,這些人依然拿當時的體改聯會出來當自己選舉招牌,說票一定要投給我們時代力量,體協才會改革。
結果現在咧?笑死,還跳針「請問現在誰執政?」
這就是布狸貓口中最致力改革體協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他們在體協改革所做的豐功偉業。
#黨國側翼半途而廢一事無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62248823912258&id=100003814830551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31912279712&id=102341705295400
新時代柯學中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37082414394909&id=102477577855397
給黃國昌這種垃圾撿到槍,體育署真的應該全部撤職下台才對,幹。
一
你他媽你敢提體育改革?
當年一堆人聽黃國昌的話,去參加體育改革,親自掏錢,跟公司請假,拉人進協會,一個個準備跳下去選各協會幹部了
結果黃國昌一聲令下,大家撤退不要選了,因為這蠢蛋認為程序不公
結果跳進去的人全部傻眼,我他媽的頭都洗了,你喊大家回家?
我朋友還掏了好幾萬,全部作廢
一個指揮官說大家衝啊上戰場啊,結果所有人衝到最前線,回頭一看指揮官喊回家嚕,讓上前線的勇者死光光
一堆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全把錢丟到水裡,還有人被協會追殺提告,黃國昌完全放生不理,很多被時力國昌號召的烈士,怒轉終身時黑昌黑
結果今天黃國昌你他媽有臉跳出來喊:蘇貞昌你愧對體育改革?
真的好意思嗎?
幹你涼
所以也不要怪汐止人為何對這個人吐口水啦
永遠的三公分微勃早洩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861592293856490&id=100000173029079
國昌老師好像都忘記了體育改革就是他當初拋棄的議題之1,現在逮到機會又跳出來嗆聲,真的是很好意思。
從太陽花運動開始,國昌老師的眼光一直都很準,哪個議題會紅就會蹭上去。
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什麼事情的話,蹭議題其實也不是壞事,但國昌老師等到議題熱度過去之後,就會開始尋覓下個議題,然後留下未解的難題,從司法改革、勞權改革到體育改革都是,1個又1個的議題形塑國昌老師滿滿的正義光環,但核心問題從沒看他認真動手解決過。
講好聽是強力監督,實際上就是個 #流量狗。
曾經號稱只有黃國昌在做事的立法院,在他離開後依舊正常運轉,少了他的咆嘯與監督,社會改革照樣繼續推進。
黃國昌講監督,大概就像柯文哲講科學,講得嚇死人,做得笑死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090504830974796&id=100000460195108
當年體協改革有個虎頭蛇尾的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68109039867800&id=100000062538783
#聽說黃國昌又跳出來了
#這次我絕對挺選手的權益
#黃國昌這個體改烙跑仔還是旁邊洗洗睡吧
一、先聲明
這次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絕對是不對,因為比賽的是選手,不是官員,獲得坐商務艙資格的絕對是選手,如果認為無法一次讓選手都坐商務艙,體育署是不會多包幾台飛機,分段到日本比賽嗎?
這點,⚠️體育署一定要改進!
二、後吐槽
1、最後我還是得吐槽,國昌老師,你還記得2017、2018年由聲勢如日中天的您所號召的體改聯嗎?請問,您還記得嗎?您真的還記得嗎?還是您害怕想起來這段烙跑往事嗎?
2、幫各位回覆記憶:
(1)2017、2018年陰德值爆高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領軍,糾集大量磨刀霍霍想加入體協改革的鄉民,繳了會費,繳了保證金,正要真刀實彈上陣與國民黨系統把持的體協打個曠日費時的陣地戰、肉博戰,取得協會內的權力以改善運動台灣運動選手的困境。
(2)結果,正要出陣前,換來了黃國昌的撤離,讓一群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傻子打水漂,其中,跳出來勇於對抗協會的排協張祐銓,因提供錄音踢爆排協,事後更被協會追殺,被起訴妨害秘密跟妨害名譽,而其中有誰協助他?不好意思,只有林昶佐去協助,當初的帶頭大哥黃國昌跑去哪了啊?呵呵!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559400
3、再預防性補充,為何體改一定要靠加入協會成為會員的方式才能改革體協,政府為何不能直接立法強制介入體育改革?為何黃國昌2017、2018沒有反對這種修法?
(1)因為台灣體改的人都清楚,黃國昌當時也很清楚,立法強制介入這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
(2)例如:
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因此,由上所述,當年體改只能以繳會費,加入協會,選出代表握有權力後,才能逐步改革選手困境唷!
🔥感想:
再次重申立場,這次體育署讓比賽的選手坐經濟艙,沒有參賽的官員坐商務艙的事件,絕對是錯的,這點完全無庸置疑。
但當年體改烙跑的國昌老師,您還是洗洗睡吧,因為從您2017、2018的作為顯示,你不配!
以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54139601788589&id=100015776776132
黃國昌就是喊最大聲而且最沒有用處,完全沒有用處,什麼都做不到的立委兼黨主席
我重複一次
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用處,黃國昌真的完完全全沒有任何路用,我到現在還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麼沒用的人居然敢叫這麼大聲
他那時候唯一的作用只有把那個抗議泳協的游泳運動員(唐什麼的)弄進時力選議員,而且沒上;還不只這樣,新北他輔選10幾個議員,一個都沒上,我重複,一個都沒上
一
看到不狸貓在那邊靠北說什麼
你看現在體協怎樣,好可惜黃國昌當初怎樣怎樣
我幹伶娘的告訴你當初黃國昌怎樣啦
當時時代就在那邊喊說要改革體協
還號召一堆人,說要去參加體協選舉
還記得當時泳敢三小的嗎?
OK 好喔!
然後我就有一些朋友就在那個時候為了他
開始努力加入幾個協會的選舉
我這邊還幫忙出錢找人
結果勒
黃國昌突然那個時候一句
啊!體協選舉不公,選舉沒有報名費,然後就宣布不玩了
幹伶娘!
我們這些沒有政黨背景的路人甲
還能弄到就只差快兩百票,高票落選
然後他這個當時如日中天的時代力量黨主席
跟我說他做不到,竟然給我半路退出勒
所以你是要我怎麼不罵他
只是個出來撈聲量的廢物啊
要不然勒
你們金魚腦都沒覺得奇怪
欸!阿!那個泳敢勒?
怎麼突然沒消息了?
因為他每一次都是這樣
隨便喊一個議題出來,就是想要己願他力
喊司法改革
結果講出不放棄司法追訴權
喊居住正義
結果自己從小就是大地主
自己不願意把土地半價賣出
也不敢要他岳父把建案低價出售
喊說立法院只有他一個人在做事
結果他自己名義提的法案沒有通過半個
當時無黨籍的洪慈庸和林昶佐
都可以通過法案了勒
甚至在立院沒席次的基進
都想辦法推出了代理人法案
結果你這個聲勢如日中天的黃國昌做不到
#拎北根本笑爛
這就不要講你那個什麼錢尼公司法
什麼簡單多數決啦
#根本十足十的智障提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9387486105888&id=1473785203
體育協會是民間組織,奧委會也是,鬼叫政府改革的,都是黃國昌演的包青天看太多
一
我絕對不挺任何類時力集團提出的體協改革,林北三年前被這些覺青廢青玩的很夠本了。體委會沒有中華奧會跟這些體協的人事權,那些都是民間組織,政府不可能直接命令他們。再次提醒一下各位,大家能做的就是找一個你有興趣的協會,加入之後選出你比較認同的委員。像瑞莎那樣袖子一卷直接幹出成績來也是一條不得了的路。
絕對不要學的就是不狸貓那種廢話路線。黃國昌當立委的時候就只會講廢話,現在不當了仍然講廢話。他們永遠都在講廢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02640807994233&id=100047449492980
土星六號之狼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06037647429919&id=100191361347885
不及柯大學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39013161193800&id=102852464809872
柯粉的超譯天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21386381646731&id=650387945413247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86235607613&id=102341705295400
【回顧】
ㄧ扯後腿力量!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89679277838814&id=584986081641475
一「獨家》體育署長張少煕自請處分 政院高層:賽後檢討處理 - 自由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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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連線成面、集面成體
-\-\-\-\-\-\回應吳明峯【氣象學家與冷血殺人魔的一線之隔】文
二二八事件七十三週年,世界上又多了一篇把外省人描寫成冷血殺人魔的文章。
我們就來看看這位冷血殺人魔,能不能在七十四週年的時候,看起來更立體一點。
闢謠會跑斷腿,我們就集中看他寫的這一段:
-\-\-\-\-\-\-\-\-\-\-\-\-\-\-\-\-\-\
據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四日《民報》報導,當時市副議長楊元丁的質詢:
「一、市府接收時,本省人有一三四名,據十一月二十一日報紙上的統計,外省人七十六名,本省人七十四名是何故?二、公營事業也是外省人佔多數。三、市長前對林兩成的答覆說:因為土地生疏不知,有能相信的找本省人不到(找不到可信任的本省人),所以採用知己的外省人……有人說,現在市府採用人員,像是日本帝國主義一樣的奴隸政策。」
-\-\-\-\-\-\-\-\-\-\-\-\-\-\-\-\-\-\
外省人石延漢真的把台灣人當奴隸用嗎?事隔七十多年,我們就來分析一下,基隆楊元丁老先生這話說得公道不公道。
陳儀時代的公務員任用,基本上我們可以用三個概念做一個快速地理解,就是:掐頭、去尾、不看中間。
「掐頭」,是要論一個迷思,這個迷思是認為陳儀接手台灣後「政府中的台籍公務員不增反減」。之所以得到這個結論,是因為大家,選擇性地,把日本時代的台籍比例掐頭掐掉了。
日治末期台籍公教人員的比例佔全體的55.53%,這個數字,無論和長官公署的任何時期相比,都是遠遠不及。
你只要不掐頭,長官公署時代的台籍公教人員比例,比起日本時代,根本是爆量增長。
陳儀接手政權後,台籍公教人員比例,在接收初期突然暴衝到76.06%,但在幾個月之間又暴跌到62.11%,之後緩慢爬升,最終穩定在72-73%之間。換句話說,如果你拿後面的任何一個數字和最初的76.06相比,當然你只會得到雇用台灣人越來越少的結論。
問題是這個最初的爆量是怎麼來的?這個76.06%是1946年4月的統計,1946年4月是一個很重要的時間點,因為從此時開始,長官公署才大致完成了機關接收的工作,正要開始做組織重劃。在這個時間點之前,除了極少數的事項,大部分都是日本時代是怎樣、就繼續怎樣運作,就是邊運轉、邊接管的不跳停心臟手術啦。
換句話說,如果你是一個記者,在好比說1946年3月來到台灣,看到台灣如何如何,然後你就下結論:「中華民國剝削台灣人民!」抱歉,你看到的其實是日本怎麼剝削台灣的。不要笑,大記者Harlow M. Church就犯過這個錯誤。
台籍公教人員為什麼會在4月爆量?很簡單,就是因為新舊人並存嘛,就像每個月沒有付水電瓦斯電信費之前你的薪水一樣。拿這個過渡期間的數據當作比較的基準,根本沒有意義。
過渡期之後呢?別急,我們先看第二個概念。
第二個是「去尾」。
「去尾」主要是要論另一個迷思,就是認為在外省人政權統治之下「台灣人只能當低階公務員」。
和數據無關,我們單純是要說一個造假被抓到的事情。如果你去查維基百科的二二八事件條目,裡面引了一段李筱峰在《解讀二二八》的說法:
「奉命抵台調查二二八事件的監察委員何漢文,在1947年的調查報告中即指出:
簡任官之214人中,外省人佔了202人(94.39%),本省人僅12人(5.61%);
簡任待遇者228人,外省人佔204人(89.4%),本省人僅24人(10.53%);
薦任者1704人,外省人佔1385人(81.28%),本省人佔319人(18.72%);
薦任待遇者,1438人,外省人佔951人(66.23%),本省人佔487人(33.87%);
服務機會不均等,如各機關高級人員以外省人居多,而臺灣同胞每多屈居下僚,所得待遇高低尤不公允。」
很糟糕的是,這是一筆造假的資料,因為有人把何漢文原文的最後一段去掉了,還移花接木加上自己的評論。
原文在引用數據後,其實是說:
「由此可知高級公務員本省人所佔者過少,此固較之日本統治時代十一萬公務員中,僅有台胞簡任者一名、薦任者六名,已顯有進步,然此後台省既重歸我國國土,自應設法培植其本省高級幹部人才,以求糾正過去之偏頗現象也。」
卻被有心人刪改成了完全相反的意思。
換句話說,比起日本時代,台籍公教人不但整體數目上爆量,每一個官等分別去看,也全部都是爆量。
我們稍微看一下這個爆量是怎麼來的。
日本時代有著「玻璃天花板」。官制中所謂的「高等官」,指的是除了最低階的「判任官」外的「親任、敕任、奏任官」。親任官只有台灣總督一人,我們就不談。剩下的敕任、奏任官兩種,目前的研究,一般都認可整個日本時代五十年,台灣人只出了1位敕任官杜聰明。硬要說的話還可以再加上1人,即劉明朝,但他只當了一天就退休。而曾在總督府服務的高等官的總人數,僅僅在三十人左右。
這就是陳儀來台之後遇到的問題:台灣人好可憐!
你是陳儀你怎麼辦?
你想的就是陳儀想的:台灣人全部無條件升官。
方法大致如下:
日本時代「敕任、奏任、判任」,比照中華民國時代的「簡任、薦任、委任」。判任官依日本時代原有級數無條件調高一至三級,最高調到委任封頂。
中階薦任官的資格門檻,從大學畢業降為專科畢業。
低階委任官的資格門檻,從專科畢業降為高中畢業。
委任幹五年以上的就直接給薦任資格。
雇員幹三年以上的就直接給委任資格。
從事公益活動(是的,我沒寫錯、你沒看錯)滿五年的,就直接給你委任資格。
就是這樣,我們就得到了高等官數十倍的瞬間大爆量,此時不過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區區第一年。
但你或許也注意到了,這個政策是有「排富條款」的,把零拉成低階、把低階拉成中階,但這個政策並不希望把原有的中階直接拉成高階。
為什麼?
如果你是真正的菁英,明知道這裡有玻璃天花板,你會硬要去闖嗎?沒那麼賤骨頭吧?最高階的簡任官,當然不能從原有的台籍公教人員直接升,而是要從外部拉新的台灣人進去!
懂這個邏輯,我們就來看第三個概念。
最後是「不看中間」。
前面我們提到了,台籍公教人員的比例,歷經初期的大爆量,後來暴跌約15個百分點,最後才拉回。這中間發生了什麼事?
由於日本人在統治的最後階段,突然大量印鈔,把公教人員的薪水,一次性發到了1946年3月才離開。這就導致了原有的台籍人員,在1946年的4月後開始出現離職潮。離職的原因當然各人不同,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公教人員的薪水實在追不上戰後的物價上漲,並且經常有欠薪的狀況。
這時候就出現了一個非常、非常、非常有趣的歷史場景。
看過「圍城」嗎?外面的要殺進去,裡面的要殺出來。1946年的台灣就發生了這樣的場景,一方面,參議員大聲痛罵政府不給台灣人機會當公務員,但另一方面,身在公門的台灣人卻大量離開公職跑道。而那些留在公部門的人,也有很多人因為偷偷兼職被抓到而開革。
這裡面的最大宗,正是公部門中的「醫療人員」。這道理不難理解,醫療人員在民間都能有很好的待遇,他當然沒有對這種低薪又欠薪的狀況逆來順受的誘因。由於醫療人員離職情況實在太嚴重,還引得陳儀發布署令,聲明醫療人員未經合法手續辭職即棄職者,不發給開業執照。
在這種狀況之下,你是機關的主管,你的單位沒人了,你會怎麼辦?
將將~~~是的,沒錯,凹自己人嘛!
把自己親朋好友拉下水,用情感的力量,合力撐起搖搖欲墜的公共服務。
這裡面凹最大的人是誰?也不意外是台灣人自己,一方面是地緣關係,另一方面是因為日本時代末期的皇民化運動,在台灣建構了一個以親族為單位的,在公務員任用上有優待的特殊階級。一個優秀的公務員,當然就容易拉他也有行政經驗的親戚來幫他度過難關。
再去看一眼維基百科二二八事件條目吧,裡面提到「外省人牽親引戚」所舉的證據:
「如臺中法院之大部分職員為該院院長的親戚,佔全法院職員過半數。」
這位拉了二、三十個親戚在自己單位當公務員的「外省人」,名叫饒維岳,苗栗竹南人,日本名為宮崎峰明,在日本時代就是法官,可說是台人菁英中的菁英。(資料來源:《台灣紳士名鑑》頁267、興南新聞《台灣人士鑑》頁386、新民報《台灣人士鑑》頁497)。從台中地方法院院長的任期來看,陳儀接收臺灣司法機關的第一時間,饒法官即獲得留用,並升任該法院院長,任期從1945年12月17日至1946年12月4日。(《司法院史實紀要》,第三冊,頁312)在任期到一半左右,就被《民報》報導了他在自己的單位中任用親戚的「醜態」(無奈)。(資料來源:〈長官禁令哪裡去?索親引戚比比皆是!各地方法院之醜態〉,《民報》,1946年7月6日)
開不開心?意、不、意、外~~?外省人哪來那麼多親戚在台灣啦。
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要幫饒法官說話的,他在當時的決定,那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這麼做的,在當時也不只是他。
這個青黃不接的狀況,後來逐漸改善了,因為長官公署的財務狀況漸漸好轉,大量開辦的短期訓練班,結業的台灣民眾也陸續放缺任用。這就是1946年整年,台籍公教人員比例先下滑、再逐漸上升的由來。最終的比例大致鎖死在外省1、本省3的比例,這大概是陳儀心中的底線吧。
回到當年的基隆,我們再看一眼楊元丁老先生對基隆市長的質詢。
「一、市府接收時,本省人有一三四名,據十一月二十一日報紙上的統計,外省人七十六名,本省人七十四名是何故?二、公營事業也是外省人佔多數。三、市長前對林兩成的答覆說:因為土地生疏不知,有能相信的找本省人不到(找不到可信任的本省人),所以採用知己的外省人……有人說,現在市府採用人員,像是日本帝國主義一樣的奴隸政策。」
有沒有不一樣感受了?
為什麼接收時(1946年4月)本省人有134,到了11月,本省人只剩74名?
為什麼基隆市長要報告議員,因為我人生地不熟,在這裡找不到可以相信的台灣人,只能先用知己的外省人?
楊元丁老先生當年說外省人和日本人一樣把台灣人當奴隸,這話公道嗎?
隔了七十三年,你能跟我一樣,看到當年的基隆石延漢市長回答時,那個尷尬又不失禮貌的笑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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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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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有下列經歷之ㄧ者:
(一)教育部審定之教授職務滿三年,或副教授職務滿五年。
(二)醫學中心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醫學中心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五年。
(三)本部所屬醫院副院長或分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
(四)衛生行政機關相當簡任副主管以上職務滿三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具有醫院經營理念、具有領導協調能力及有良好品德操守。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綜理院務
工作地址:
本部恆春旅遊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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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 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
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
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
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 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 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2.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08年5月30日(星期四)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四、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洪小姐。電話:(02)85907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