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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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醫院量能之一:遠距醫療怎麼做?】
近日確診案例初期呈現指數成長,潛在感染者會陸續發病,醫療院所負擔勢必大增。特別是目前疫情有明顯的地域集中性,接近疫區醫療院所恐怕負擔幾近飽和,此時若任何院內出現感染狀況,開始匡列隔離,都可能造成第一線醫護人力的潰堤。
目前衛福部已宣布「#門診降載」,陳時中部長也表示門診可善用遠距醫療,那我們來看一下遠距醫療目前進行的現況與碰到的問題。
一、#看診模式與健保給付限制仍多
根據今年實施的「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劃」,僅初步開放全台50個左右偏遠鄉鎮的醫療院所提出申請,今年度給付每鄉鎮1院所。民眾仍須赴在地院所就醫,再連線遠端的合作醫院,且遠距會診專科科別只限3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膚科。給付今年編列僅1億元,恐不敷使用。 而居家、長照醫療雖有規劃,但如何執行與申報還不清楚實際狀況。
目前衛福部推動的是「區域聯防+後線專科會診」制度,主要較偏向並針對偏鄉設計,但對於眼前急迫的「降低門診量負擔,減少人流」的疫情模式,尚無具體的答案。
二、#缺乏軟硬體標準模式
以遠距醫療來說,各科看診所需的支援、需要建置哪些不同的軟硬體?以及各科如何看診?老實說臨床醫師恐怕自己也不太能實際掌握。
若以實務來說,目前台北榮總針對居檢或隔離病人開發了看診App,並以簡訊發送一次性看診連結,以兼顧便利與隱私性,而類似的做法能否用於未被隔離,只是定期回診的穩定門診個案身上,並透過遠距看診後至藥局領藥,這個App或許可以是一個研發的參考方向。
然而,各院所作法與通訊基礎建設並不一定完備,醫院資訊系統亦不一定支援。
目前國內大廠針對5G商機均積極發展遠距醫療設備,可雖有技術,法令並未跟上,到底怎樣的設備能使用?醫療院所應該要準備什麼?對於病患個資的保護與設計又該怎麼規劃?都還在起步的混屯階段。
三、#疫情期間緊急服務
除了上述已開放的專科外,目前已累積相當多遠距看診與心理治療實證的精神科,也是一個可立即適用的科別,特別是管制區域,或是大量匡列隔離個案的心理支持等問題所需要之遠端服務,就可能有相當多的需求與門診量。
而在其他科別方面, 對於受隔離醫護、或出現確診案例院所而作業能量下降造成的醫療資源短缺問題,或許透過遠距醫療門診,降低院所實際到診人數,同時也便於實施醫師分艙分流之保護措施。
可是問題在於,沒有經驗的院所對於實際進行概念模糊,極需要作業指引。這部分衛福部與地方政府需各施其職,加緊溝通協調並推動。此外,在疫情尚不嚴重的縣市,也須超前部署,節約使用寶貴的醫療資源,方為珍惜台灣醫療量能的急切措施。
當然,實務上可能會面臨醫療糾紛時爭議等疑慮,因此若要緊急暫時擴大實施,除明示看診資格規範(例如病情穩定之慢性個案),也應考慮結合一部分的免責賠償機制,但對比醫療系統崩潰之風險,還是應該考量其推動的可能性。
實踐遠距醫療,雖然是現下疫情產生的問題,但台灣邁向高齡化,能精簡交通、人力負擔的遠距醫療,是長遠來看遲早要進行的措施,而若能建立起一套成熟的系統,也將嘉惠台灣資訊產業與醫療量能,我建議現在即刻開始著手!
另外,這幾天各大醫院壓力較大,請大家盡可能降低一般門診的負擔,讓醫院可以空出人力,把資源集中在急診與重症病患!
⚠️請大家幫忙呼籲身邊的親朋好友⚠️
近期內如果非必要,盡量減少使用醫療資源, 讓第一線醫護人員能夠集中力量渡過危機!
防疫視同作戰,這個時刻特別需要社會的團結。#人心絕不能亂,展現台灣的團結與秩序。醫療前線少一份負擔,防疫就多一份力量!
#同島一命 #團結抗疫
精神科居家治療健保給付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住院是為了病人的健康,還是家屬的喘息、社區的安寧?如果是健康,那生命的決定權,最終仍是屬於他自己的;如果是社會安全,每一次的危機,是否都只能用住院來解決?我們經歷過強制住院,但出院之後的醫病關係、家庭關係、所有的信任基礎,也瞬間瓦解。當病人、家屬都累了的時候,我們可不可能有住院以外的選擇?
這些選擇可能是暫時的、庇護性的居住空間,或是扎根於這個社區的、機動式的危機處理團隊。病人、家屬與社區的居民,當遇到危機發生時,除了醫院之外,我們還可以找誰求助?」
這是先前,一位長期照顧患有思覺失調症手足的家屬,與我們分享他作為主要照顧者的體會與經歷。這樣的疑問與無助,不禁讓我們思考,面對精神失序者及他們的家庭,究竟應該如何在政策與制度上,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因此,上週我們拜訪了南投草屯療養院,希望盡可能去徵詢、傾聽第一線人員的實務經驗與建議。
草屯療養院作為精神科專科醫院,他們的精神醫療團隊,除了院內的治療資源外,更為中部地區提供社區精神醫療服務,像是到宅醫療、居家訪視、社區危機個案處遇等的居家治療。同時,也在各鄉鎮衛生所設立諮商站,由心理師提供民眾相關的服務,努力將精神衛生的資源外展至社區。
在理想的狀況下,我們希望,當病人的狀況比較不穩定的時候,可以即時尋求協助,例如就醫治療、精神復健、同儕支持等的管道。但現實的情況,有些病友的狀態可能無法出門就醫,可能是因為病識感不足而中斷治療,或精神功能嚴重退化而需要醫療照護。因此,居家治療便有它的必要性。
第一線人員告訴我們,協助居家治療的過程,的確讓醫療團隊更有機會,了解病人在社區中的真實情況。
舉例來說,有些病友可能有穩定回診的紀錄,但當他回到家,並不一定能按時服藥,可能是這些藥的副作用讓他抗拒,又或者是整個家庭、親友、甚至社會上的不同意見、異樣眼光,讓他無法穩定服藥。
當病情出現起伏時,透過及時的居家治療,了解這些醫院裡可能看不到的情況,適時調整醫療服務。
但是,目前的居家治療卻面臨許多困境,例如健保署可能因個案有穩定回診的紀錄,而傾向認定個案沒有居家治療服務的需求;另外,健保在居家治療業務的給付過低,也難以支持第一線人員從醫院走入社區。這個問題,我們先前就曾在質詢中提出,懇切希望相關部會正視。
除此之外,我們也討論到強制住院的實務困境。當醫院評估有申請強制住院的需求,但審查會結果駁回的時候,會需要縣市政府的衛政、社政等單位,積極協助病人與家屬度過混亂的危機期,像是積極性的訪視、入家式的喘息服務等等。
面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與相關審查意見的考驗,我們必須審慎地斟酌,如何在現況的落差中,才能讓精神醫療與社區支持的服務,找到實務與準則之間的可能的衡平與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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