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張大魯先生在2015年拍的。
這對賢伉儷是葉英堃先生和劉心心女士。
十五歲離家到台北工作時,他們給了我另一個家,也和他們一家人延續著直到現在的情感和緣分。
只是沒想到2015年那一次的見面,竟然就是和葉先生最後一次的接近。
葉英堃先生是台灣精神醫學界的先驅之一。
他應該是台大醫院和台大醫學院第一代的精神科醫師
和教授。
我常常想,在1960年代初期,台灣還普遍缺乏醫生的環境中,竟能毅然地選擇冷僻且不受重視的精神科為終身職志,這樣的人應該有他特別的人格特質、特別的關懷和遠慮吧?
1969年他應邀為「台北市立療養院」(現在的台北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的創院院長。
當時的療養院位置偏僻,房舍簡陋,沒有公車可到,旁邊就是寧波同鄉會的墓園,三張犁靶場還在使用中,流彈經常呼嘯掠過。
為了方便民眾就診,他先在仁愛醫院設立門診,然後開設病房,從無到有,一步一步讓市立療養院成為台灣數一數二的精神科專科醫院,而更重要的是,因為他是創院院長,因此他所特別在意的對待病患、家屬的態度以及同仁之間宛如家人般相處方式好像就成了這個醫院的「文化」。至少當1976-1980我在市療住院室和圖書室上班的時候這種跟其他醫院截然不同的氛圍極其濃厚。
用這樣的文字來描繪一個尊敬的長輩好像太公式化了,雖然這一切的確就是他一生的建樹,但自己心裡難忘的倒是和他有關的許多言語和印象。
所認識的他除了看病、開會之外好像都在看書、寫論文或教材,沒看過他有什麼應酬、娛樂甚至什麼固定運動。
提及長輩必稱「先生」或「博士」「前輩」。
市療是開放式病房,有時候病人難免攻擊工作人員,有一次他跟病房工友講話時說:病人打你,那是因為他「破病」,你若打他,「你就是跟他一樣『破病』,要快來找我看病拿藥,員工還有打折,如果你不覺得你『破病』,那就是犯罪!要去的地方是法院!」
有一回我寫了一篇有關精神病患的小說在副刊上,之後的某一天他走進圖書室,拉了一張椅子坐在我面前,問我:「什麼動機讓你寫那篇文章?」
「因為我無法想像一個人才二十幾歲,竟然有八個月的生命是空白的,連家人、警察、社工都不知道她在哪裡,而她自己更不知道。」
「你若不是在這裡工作,寫什麼我沒意見,不過你既然是市療的員工,要知道每個病人的病歷都是秘密,為了避嫌,你千萬不能再寫!」
然後說:你要當我的面,跟我說「好!」
等我說「好!」之後,他把椅子拿回原位,走出圖書室,但是在門口忽然又轉身說:啊你稿費領到,也沒買些糖仔、餅仔來請?
那一天,他好像不是「院長」,反而像兄長。
懷念且不捨這樣的長輩離去。
葉英堃院長,仙逝於2018年12月28日,享壽9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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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線精神科醫師的心聲
搖搖哥這次搖出不少問題,我會再根據國外心智法庭的部份投書媒體,希望能夠有些正面的影響。
果不其然,今天台權會已經提出提審了,之後不知道會不會請律師、訪視、告醫師妨害自由?
先前提過台東的例子,我來說一下我的例子。
現在人權團體都很積極,法庭上的側翼不少,進行相關業務真的要很謹慎。我先前曾經因為一位患者(因被害妄想重傷害尊親屬,母親住到加護病房)要求出院,為求謹慎跟患者說「會約家屬到院討論出院事宜」,連時間都安排好了(這應該是基本動作吧,也不是不讓他出院,甚至先前除了治療時間以外,是週週都可外出的),患者自行打電話到地檢署報案,結果我被控告妨害自由(刑法),現在還在偵查中,中間的過程,坦白說,很不愉快。(故事做部分更動,避免泄漏個資)
我想說的是很多法界人士是把精神科醫師當做潛在犯罪者在看,特別是剝奪人身自由這件事情,雖然旁邊口頭上的支持很多,真的事情發生的時候,寫筆錄應訊的就只有你而已(如果你有請律師大概就是你跟律師)。而且,這中間的灰色地帶,隨著法界跟人權社運團體結合後,快速的在縮小,我才會主張往後強制治療或強制社區治療,應該由法院設立的心智健康法庭(mental health court)處理,這件事情最可笑的是該患者重傷害由於家屬不提出告訴,該醫院沒有通報家庭暴力,我們醫院又以為對方醫院應該已經通報了,我是整個事件裡面唯一惹上官非的人。
你以為住院當時簽的一張同意書就用到底了,裡面的正義魔人可不會這樣想。此外,我也曾因為司法精神鑑定報告被控告過偽造文書。
自曝其短,但要告訴諸位,真的是謹慎、謹慎、再謹慎,以我多年跟法界打交道的經驗,有求於你並不代表後面不會翻臉,大家都有妻兒老小,這時候千萬不要踰越了該有的界線,特別是若認為有危險性但不屬於精神醫療範圍的,該放走就放走,但務必通報並書寫清楚病歷,以免兩面不是人。
後來,我不再為了「考量家屬的負荷」勉強病患留院,中間不少家屬走老路要請託,那時民代助理的電話我接到都膩了,但我還是很清楚,這些議員立委講得都很好聽,萬一有狀況,他們是不會陪在我身邊的。我開始跟家屬說「他住院也很辛苦,你們帶點好料的,偶爾帶他出去走走,甚至每隔半年、一年帶出去旅遊一下,他會更甘願」,也有家屬真的聽進去了,病房裡面開始慢慢有患者是一段時間家人會辦出院帶去環島、去日本、去香港的;我跟家屬說「以後嘉南的復健模式要像住校一樣,有寒暑假、有校外教學,我們會好好把你們子弟帶好,但也跟學校一樣,希望家長能夠負起責任來協助我們」,也真的有家屬聽進去了,現在開始有患者三個月、六個月一期,門診談好復健目標,進來好好復健,開始有患者出院後跟我說,我好懷念病房的朋友,外面好無聊,什麼時候再回來,我會跟他們打趣的說:「等開學」。事情的改變不是一天兩天的,但是信念要很清楚,過往我會因為外在現實影響我的信念,但當我決定依照我的信念行事時,事情居然就開始有了改變(好像什麼廣告一樣)。這些經驗給大家參考,也感謝嘉南的長官們幫我擋了些請託。
如果遇到急診個案如孔主任所說:警察講放走就再送,這叫testing behavior,我們面對人格疾患都知道怎麼做,limitation還是要有的。沒有indication就不要收住院,後患無窮。
最後,社會安全網的建置如果沒有架構在從業人員的安全與安心上,要達到目標是不可能的,僅跟各位分享。
下圖:紐約州的緊急精神醫療,很清楚,帶人到醫院的是警力,決定強制住院與社區強制治療的是法院,除患者自願的狀況以外,精神科醫師會到社區的場合只有社區強制治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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