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0「世界自殺防治日」,請和我們一起重視,結合家庭、校園、衛政三方的資源與專長,接住每一個需要支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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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統計,新北市去(2020)年的自殺死亡人數為635位,在自殺通報人次與占率方面,24歲以下,總共有2,475例,占率高達42.8。其中14歲以下的通報人次為641,占率為11.1,若再納入25~44這個年齡層,44歲以下占率高達76.6,顯示自殺防治工作的推動與再改進,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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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世界自殺防治日」的今天,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召開「校園專輔待改善 心理健康不漏接」記者會,說明台灣現行青少年校園心理健康促進促施所遇到的困難,並提出建議精進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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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記者會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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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召邱顯智委員首先表示,根據去(2020)年死因統計報告指出,自殺(蓄意自我傷害)已連續第 4 年成為國人主要死因第 11 名,死亡人數雖較 2019 年減少 5.3%,但今年上半年全台自殺通報數,也比去年同期多了 3 千人次。值得特別注意的是,自殺已經成為 15-24 歲、25-44 歲兩個年輕世代的第 2 大主要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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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檢視過去衛福部的承諾,邱顯智委員強調,據「2025 衛生福利政策白皮書」所設立的自殺防治目標,政府近年成績不盡理想,也未達成 2020 年的中程目標,自殺防治工作長期而言未見顯著改善,政府應該持續精進、有效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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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長王婉諭委員接著表示,兒少面臨的心理壓力與求助門檻,絕不小於成人。自殺是多重因素造成,因此,防治工作是跨領與跨團隊的巨大工程。然而,目前自殺防治策略與教育部三級輔導機制,實務執行面仍存有諸多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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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自殺通報系統 #亟待跨部會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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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醫院端的第一線人員反映,衛政自殺通報系統與教育端的校安通報系統,長期以來橫向聯繫狀況不佳。王婉諭委員已於今年 3 月針對此情況進行質詢,促使兩部會決議將衛福部的自殺通報系統介接到學生學籍資料、休退學狀況,但目前尚未落實。另外,囿於各級學校之輔導紀錄表單格式不一,且各級學校之輔導系統尚未整合,因此仍無法介接受通報學生是否接受過輔導諮商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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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盤檢視學生輔導需求 #輔導人力資源應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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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 2018 年至 2019 年的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相關報告指出,自殺身亡個案當中,高達 67% 未曾尋求校園三級輔導資源,顯示各級學校輔導資源與學生需求間顯存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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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委員進一步說明,目前負責三級預防的各縣市輔諮中心,組織型態為隨時可能被裁撤的「任務編組」性質,且礙於地方財政,專輔人員採一年一聘約聘制、調薪幅度低、專業人力薪資與自費市場落差過大,再加上行政工作負擔重,導致流動率高等情況時有所聞。而負責二級預防的專業輔導老師及相關人員,同樣存在人力不足及行政工作負擔過重,以致影響輔導效能及學生接受輔導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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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大學端專業輔導人力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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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召陳椒華委員就大專院校的部分指出,現行《學生輔導法》規定,專科以上學校學生 1200 人以下者,應置專業輔導人員至少 1 人,但實際上大專院校內部的諮商輔導體制同樣存在人力缺口,以及有難以專業久任的嚴重問題。
陳椒華委員說明,因為目前一年一聘的方式,除造成專業輔導人員流動率居高不下外,他們還需要從事無關輔導諮商專業的行政業務,加上專輔人員長期待遇不足,與人力不穩定等問題 ,都是大專院校在學生輔導上成效不佳的原因,也明顯影響學生接受輔導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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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根據統計,每年休學的高中職生有近 2 萬人,大學生更是高達 8 萬人。而在疫情期間,這些離開學校的學生,也可能同時的失業,而變成「雙失」的年輕世代。然而「雙失」的年輕世代因為離開校園,因此無法獲得學校系統的心理諮商資源,其自身的經濟狀況,也難以負擔心理諮商所需的費用。因此,整個社會或是家庭與醫療系統,是否有足夠的資源,去承接這樣的需求,是一個令人非常擔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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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委員呼籲,教育部與衛福部應積極研擬因應措施,協助離校後的年輕世代,仍有適當管道,能及時獲得諮商或治療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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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張家銘醫師表示,儘管從去年統計來看,台灣同日本、韓國情況,自殺人數略有下降,但疫情期間,國人工作就學和民生經濟都受到影響,自殺防治仍不可輕忽。另外,去年台灣 0-14 歲族群的自殺人數卻反而上升,擔憂恐有「年輕化」的趨勢,而 15-24 歲去年狀況雖有好轉,但自殺通報數還是上升,有 1 萬多人試圖自殺,他們事後是否有被關心跟協助,需要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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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銘醫師強調,這群出生在網路通訊發達的 Z 世代,在遇到情緒問題時,往往不會尋求協助,平均而言,Z 世代的憂鬱症和自殺風險都在增加。今年年初,有位 17 歲高中生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希望精神與心理疾病的知識能納入課綱,教育部也確實應該思考讓大家更能認識精神疾病,察覺情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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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銘醫師也分享校園自殺防治有三個面向,分別是自助、助人、求助,同學要能認識自身心理狀況,並學習與同儕間的陪伴與支持,學校也應暢通求助管道,建立穩定的專輔資源和人力。青少年的自殺防治工作,需要大家繼續關心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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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政府應結合家庭、校園、衛政三方的資源與專長,共同守護兒少心理健康,接住每一個需要支持的孩子。尤其在校園三級輔導機制中,接受諮商輔導個案,往往都需要長期深入的服務,因此,教育部須正視專輔人力流動率高、專輔人員行政工作繁重、專輔人力實聘率無法符合應聘數量等問題,讓專業人力得以專業久任,提高輔導效能,都需要政府重新檢視及提出因應措施。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人事處、政風處(4/23)】 #總編制員額上限 根據內政部三月人口速報,桃園市人口已達227萬人,總編制員額上限也將從目前的7200人調整至9000人,但目前市府編制員額為6452人,若以未來9000人來算,核給率為71.69%,未來人事處將如何補足人力? 對未來增加的人力或局...
約聘人員薪資表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9/10)是世界自殺防治日,而台灣和國際間青年自殺率逐年攀升,顯示青年自殺防治議題已不容忽視。對此,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邱顯智委員、立法委員 陳椒華及王婉諭委員於今日召開「校園專輔待改善 心理健康不漏接」記者會,同時,邀請林口長庚醫院精神科張家銘醫師出席,共同指出校園自殺防治既有問題,並呼籲主管機關積極補強相關資源,健全青年心理健康。
根據 2020 年死因統計報告指出,自殺(蓄意自我傷害)已連續第 4 年成為國人主要死因第 11 名。雖然2020年自殺死亡人數相較2019年減少 5.3%,但今年上半年全台自殺通報數,還是比去年同期多了3000人次。值得注意的是,自殺已成為 15-24 歲、25-44 歲兩個年輕世代的第2大主要死因。
從這個現象也可以得知,兒少面臨的心理壓力與求助門檻,絕不小於成人。自殺是多重因素造成,因此,防治工作是需要跨領域與跨團隊共同合作的巨大工程。然而,目前自殺防治策略與教育部三級輔導機制,實務執行面仍存有諸多困境,包含:
#學生自殺通報系統 #亟待跨部會介接
根據醫院端的第一線人員反映,現行的衛政自殺通報系統與教育端的校安通報系統,長期以來橫向聯繫狀況不佳。先前,王婉諭委員於今年3月針對此情況進行質詢,促使兩部會決議將衛福部的自殺通報系統介接到學生學籍資料、休退學狀況,但目前仍未落實。
此外,由於各級學校之輔導紀錄表單格式不一,各級學校之輔導系統也尚未整合,因此仍無法介接受通報學生是否接受過輔導諮商的紀錄。
#通盤檢視學生輔導需求 #補足各級學校輔導人力
根據教育部 2018 年至 2019 年的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相關報告,自殺身亡個案當中,高達 67% 未曾尋求校園三級輔導資源,顯示各級學校輔導資源與學生需求間顯存有落差。
而目前負責三級預防的各縣市輔諮中心,組織型態為隨時可能被裁撤的「任務編組」性質,且礙於地方財政,專輔人員採一年一聘約聘制、調薪幅度低、專業人力薪資與自費市場落差過大。
此外,專輔人員行政工作負擔重,導致流動率高等情況時有所聞。而負責二級預防的專業輔導老師及相關人員,同樣存在人力不足及行政工作負擔過重,以致影響輔導效能及學生接受輔導的成效。
類似的狀況也出現在大專校園中。根據現行《學生輔導法》規定,專科以上學校學生數 1200 人以下者,應置專業輔導人員至少 1 人,但實際上大專院校的諮商輔導體制同樣存在人力缺口,也難以專業久任的嚴重問題。
#積極研擬措施 #守護雙失青年心理健康
根據統計,每年休學的高中職生有近 2 萬人,大學生更是高達 8 萬人。而在疫情期間,這些離開學校的學生,也可能同時的失業,而變成「雙失」的年輕世代。
然而,「雙失」的年輕世代因離開校園,將無法獲得學校系統的心理諮商資源。另一方面,其經濟狀況也難以負擔自費心理諮商所需的費用。
因此整個社會或是家庭與醫療系統,是否有足夠的資源承接相關心理輔導需求,是一個令人非常擔憂的問題。時代力量認為,教育部與衛福部應積極研擬因應措施,協助離校後的年輕世代,仍有適當管道,能及時獲得諮商或治療的協助。
守護兒少心理健康,接住每一個需要支持的孩子,是時代力量持續努力的目標。針對目前校園中的心輔資源不足的問題,請教育部盡速盤點相關需求,並制定因應計畫,以幫助每一個需要協助的未來主人翁。
約聘人員薪資表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徵才機關:屏東縣政府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8/27~110/09/11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新聞傳播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新聞傳播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具汽車與機車駕照者,熟悉電腦操作並具文書作業能力。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辦理新聞工作相關業務。
二、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報名表(報名表請至屏東縣政府網站/縣府公告/縣府徵才下載 https://www.pthg.gov.tw/Cus_Career_Detail.aspx?s=1BAEC4F3915F4D39&n=C5944E4886CBFDCF)、照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於110年9月11日(星期六) 下午5:30前(收件截止日),投件至屏東縣政府傳播暨國際事務處收(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聯絡電話:08-7320415轉6219、聯絡人:鄭小姐),信封上請加註應徵屏東縣政府傳播暨國際事務處約聘人員。
二、請應徵人員務必自行衡量近期疫情導致郵件遞送時間延遲因素,本次徵選以收件截止日(110年9月11日下午5:30前)為主(非以郵戳日為主),如選擇親自投件至本府,則請務必至本府總收文室蓋印「收件時間」,以資佐證。
三、甄選方式:甄選方式分兩階段,各項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第一階段(70分)
1.資績審查(學歷、經歷)佔20分
2.筆試:
(一) 新聞稿撰寫:佔35分
(二) 情境模擬:佔15分
第二階段(30分)
面試:第一階段審查後符合資格者,機關擇前3名另行辦理面試。
四、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五、月支薪資36,911元(296薪點)。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人員薪資表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人事處、政風處(4/23)】
#總編制員額上限
根據內政部三月人口速報,桃園市人口已達227萬人,總編制員額上限也將從目前的7200人調整至9000人,但目前市府編制員額為6452人,若以未來9000人來算,核給率為71.69%,未來人事處將如何補足人力? 對未來增加的人力或局處有何規劃?
人事處回答,為了人力有效運用,員額數僅列通過國家考試之公務人員,不包含約聘僱人員加臨時人員,若全部加上去,包含機關學校,人員將達47000餘人,其中市府內聘雇2000餘人、臨時人員4000餘人,其實有超過員額上限。
智翔也擔心聘僱與臨時人員的數量,是否反映薪資與勞務付出不對等的疑慮,人事處長則說明,此類工作內容較為簡單與庶務性、例行性,為責酬相符,故進用上以此為考量。
但智翔也以市民陳情舉例,並建議為提升主要業務的效率,庶務性與例行性的工作與人員的規劃,應可再做調整,並把資源留給真正重要的業務,將編制員額的比例提高,無論是向行政院爭取人力,或是在工作報告中提出未來人力配置的規劃,都期待能在下個會期中看到。
#桃園廉政電影節
桃園廉政電影節深受好評,但舉辦徵件比賽仍以校園為主,雖有向下教育,深化廉能觀念的意義,但智翔也建議往後是否能增加社會組的競賽。
由於社會人士觀察的面向不同,社會經驗也更豐富,可以增加競賽影片的多元性,對此政風處也表示往後的電影節可以來考慮增設社會組競賽。
另外智翔也舉出日前桃園市五所國小校長與主任涉案的新聞,雖然檢調以護航工程、圖利廠商來起訴,但後續發現,涉案的校長及主任均未收取廠商利益,多是單純為學校建設著想。
像上述的案件發生,是否代表廉政教育的不足?校園內發生貪腐案件並不少見,可能肇因於負責採購的人員不熟悉法規,或是為了方便忽略行為之違法性,希望政風處更有效的宣導廉政觀念,甚至在校長升遷及進用上,是否進修過廉政課程也可以加入評選項目中。
政風處也回應,未來會加強在校長會議中的宣導,並以此為案例,也會考量在校長晉升的評選中加入進修廉政課程。
約聘人員薪資表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是勞工局及社會局的業務報告。
#行政機關拒絕提供資料是妨礙議員行使質詢權
昨天我聽到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議員的質詢,發現我不是唯一一個在索取資料的時候碰到各種離譜回答的議員。所以今天我也花了幾分鐘討論這個存在已久的老問題。
為了要讓我能夠好好行使人民賦予我的質詢權,我的辦公室會在我授意下,向各行政機關索取資料。有些單位非常願意配合,但更多的時候,我們碰到的是重重阻礙,比如:這個違反個資法、違反政府資訊公開法、議員沒有文件調閱權,或者要請議會發文、要機關對機關才行。
首先,我百分百同意,違反個資法的資料,當然不能給。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給,也一定要把個資的部分遮蔽。
但是,我要強調,個資法不可以是搪塞的藉口。
比如,像「組織規程」或「編制表」這種勞工局網站上就可以下載的資料,如果拒絕提供給議員的理由是,「這樣會違反個資法」,那是不是在說勞工局自己的網站都違法呢?
或者,我一週前行文要資料,勞工局隔天就回覆了。但我要的是勞檢清冊,結果拿到是統計,相差了十萬八千里。最後勞工局願意給了,卻不肯給電子檔案,而是在下班後才印好派人送過來,讓我也擔心市府員工超時工作的問題。
因此,我當眾再次拜託局長,請提醒一下各單位,當議員索取資料的時候,該給就要給,沒有個資的不要硬拗有個資,不要故意拖延。
#爭取勞檢員正職比例提升
我在2018年3月,曾和黃國昌委員一起開記者會,討論台南市勞檢員全部都是約聘的問題。我們當時是希望能夠成立勞檢處這個正式的二級機關,以增加正職的比例,不要總是讓工作相對沒有保障的約聘人員承受大量的關說、施壓等壓力。
但從目前勞檢中心組織規程和編制表草案來看,這個問題依然存在,正職非常少,約聘非常多,因此我也請局長繼續爭取提高勞檢員的正職比例。希望能讓勞檢員在幫助其他勞工之前,自己的工作條件先有所保障。
#系統性推廣勞權教育進入校園
要改善台南的勞動環境,勞權教育絕對是不可或缺的。但目前台南市各級校園中的勞教講座內容五花八門,有些甚至只是擦邊球而已。
目前有些縣市在勞權教育這塊做得不錯,最大的差別就是有完整的自編教材,有系統的讓勞動教育進入校園。因此,我今天舉了台北的狀況為例,希望勞工局可以著手改善目前的勞權教育規劃!
#曝光性侵害個案細節應確實開罰
處理性侵害案件時,不透露姓名當然是最基本的原則,但是方式、時程等個案細節也都非常不適合在媒體上曝光,因為不只要避免讓個案身份被肉搜曝光,還要避免讓受害者或家屬看到新聞時遭受到二度傷害;根據兒少保護法,在地方的主管機關是地方政府。
因此,我提醒局長,不管是民代或任何人,一旦有違反兒少保護法第66條、69條的這些行為,地方主管機關應該要確實去檢視與開罰。
#爭取編列社工加班費
在第一次臨時會中,我一再強調,當社會局要增加結案再追蹤的工作時,首要條件是避免增加現有社工的負擔,但當時的春節訪視專案並沒有編列加班費,後續回應也都是「採加班補休方式辦理」、「後續仍積極爭取超時加班費」,就是沒有加班費的意思。因此,我提醒局長,明年編列預算的時候,一定要記得把加班費編列進去。
#防杜回捐持續追蹤
在防杜社工回捐這部分,目前社會局列了很多措施,包括要報送人事薪資清冊等。但若以近期在北部爆發的回捐狀況為例,社工本人就是在剛好看到工資清冊的時候才發現自己領到的薪水跟送出去的清冊不一樣!我請局長好好研議防弊措施,比如勞資清冊應有簽名等等。
局長表示,目前中央已有一些系統的規劃,期望能夠更有效的改善這個老問題。很高興知道局長和我一樣對回捐這種強迫樂捐的行為深惡痛絕,希望我們能夠一起努力提升社工的勞動環境!
#爭取親子館
我在臨時會的時候提案、連署要設置永康和安南區的親子館,原因很簡單。很多人可能還不知道,台南目前出生率最高的兩個行政區,就是永康和安南。
在少子化問題這麼嚴重的時代,我們一直在鼓勵生育。但我認為鼓勵不能只是喊喊或發錢,我們有責任提供給願意生育的家庭一個適合養育孩子的環境。比如說,適合親子的公共空間,像是室內的親子館、室外的特色公園,都是很好的活動空間,也能有效地紓解爸爸媽媽們帶著小孩無處可去的壓力。我認為,從育齡人口和新生兒數量都最多的行政區來優先推動,才能把資源做最有效的利用。
很遺憾,社會局回覆提案的時候,只是照抄現有的計畫,並沒有要積極處理的意思。我可以了解社會局這兩年已經在一些土地或建物比較容易取得的地方規劃親子館了,但我希望局長能夠好好地來永康看一看,讓我們一起在現有或規劃中的機關用地尋找適合的地方,好讓全台南數量最多的新生兒們,有一個適合的活動空間,更讓這些願意生育的年輕人們,感受到政府是真的有心鼓勵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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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薪資表 在 [心得] 公部門約聘、約僱、約用之差別說明- 精華區SW_Job 的推薦與評價
因為工作業務的關係,有接觸一些人事業務
剛好看到很多版友以及剛畢業的新鮮人們時常再問相同的問題
公部門的社工名稱有好幾種,那福利跟薪資等等到底有何差別呢?
跟大家分享一下
公部門的社工,大約有三種,
1. 約聘
2. 約僱
3. 約用(或稱專案)
1. 約聘
約聘人員的法令為「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政府單位除了正式公務員之外,就屬約聘人員的福利最好~
雖然還是一年一聘,但人事資料需送到銓敘部備查列管
這人視為公務員,如果有轉任或考上公務員時,最多可抵5年的高考(薦任以下)年資
薪水有調升空間跟機會,但近年因為地方財政困難,一堆縣市沒再調整
南部某地虎國,更是全面凍漲,只肯用最低的薪水去聘用人員
完全不給調升的機會
薪水等級可以參考:「聘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doc」
最低等的約聘比照六等,薪水奉點為280點,目前調薪過後為每月33,908
2. 約僱
約僱人員的法令為「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
約僱人員的人事進用只需要機關首長同意即可,
人事資料由地方人事主管機關列管,無須上報銓敘部
但還是算公務人員
如果有考上或轉任公務人員的話,抵用之公務人員年資為「委任」
簡單來說就是普考的年資
薪資可以參考「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奉點最高到六等,薪點最高為280點,也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每月33,908
3. 約用(或專案)
主要法條依據是「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這跟一般所謂的約聘社工適用的「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不太一樣
約用人員就是臨時人員,地方的人事主管機關不會理你,也不會把你資料放進人事系統
通常縣市政府都是秘書處、秘書室等等庶務單位在管理你的差勤跟薪水
約用人員不適用公務員所有法令,人員進用也是機關首長同意即可
薪資範圍原則上就看方案怎樣寫以及編列,多數會比照約聘僱人員的奉點給
但有時候地方財源以及補助來源不太一樣,所以就會有很多不一樣的薪水數字
比如說每個月34,000、32,000等等
約用人員因為不適用公務人員相關法令,所以無法累積公務人員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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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福利與相關措施對照表:
1. 適用保險:
約聘:勞保
約僱:勞保
約用:勞保
2. 進用法令:
約聘: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約僱: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約僱人員雇用辦法
約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作要點
3. 現行薪資
約聘:280俸點起跳,最少33,908,看地方規定與財政,有機會調升,
非主管職最高可到六等七,月薪大約45K
約僱:最高薪資為280俸點,也就是33,908
約用:看方案而定
4. 退休金
約聘:離職儲金 <--每月強制從薪水扣,離職或換工作機關就全退給你
約僱:離職儲金<--每月強制從薪水扣,離職或換工作機關就全退給你
約用:勞退新制退休金<--存在勞退新制帳戶,雇主強迫存6%
工作者可自行選擇是否要另外存6%,等你退休才把錢還你
5. 適用勞基法?
約聘:不適用
約僱:不適用
約用:適用
6. 休假年資
約聘:逐年累計,標準跟勞基法差不多,但不適用勞基法
約僱:逐年累計,標準跟勞基法差不多,但不適用勞基法
約用:比照勞基法
7. 就業保障
約聘:一年一聘但較為穩定
約僱:一年一聘但較為穩定
約用:一年一聘,但方案結束或是老闆不喜歡你就掰掰
8.國民旅遊卡
約聘:有,前三年8,000,三年後16,000
約僱:有,前三年8,000,三年後16,000
約用:沒有
9. 交通費補助(直轄市)
約聘:有
約僱:有
約用:看方案編列
10.推薦程度
約聘>>>>>>>約僱>>>>>>>>>>>>>>>>>>>>>>>>>>>>>>>>>>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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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我大概想到這麼多,有疑問的可以推文,或是請各夥伴踴躍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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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1.126
※ 編輯: mounter 來自: 114.39.11.126 (08/30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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