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敗者回憶錄0908)
福兮禍所伏
1967年8月22日,中國以紅衛兵火燒英國駐北京代辦處,來回應英國對48小時「最後通牒」的置之不理,對香港「愛國同胞」打擊有多大?可以用《大公報》副總編輯陳凡其後在我面前的謂嘆,說明一切。這位資深前輩參加過二戰的前線採訪,和湘桂大撤退,觀察一向敏銳,「愛國」從不後人,「反英抗暴」開展幾個月來,他甚至帶一把刀上班,準備隨時抗英搏鬥。他那天跟我說,「反英抗暴」「玩完了」;「將軍欲以巧勝人,盤馬彎弓故不發」,弓滿不發才是致勝之道,不提最後通牒,對方不知你會怎麼出招,提了48小時,之後又冇料到,就被人「睇死」。說明中國需要香港保持現狀,絕對多於英國需要香港。
陳老凡見多識廣,在左派意識熏陶下少見有這種政治敏感度。但英國人的政治智慧也不低。「最後通牒」無疾而終意味什麼,陳凡看得到,英國人不可能看不到。歷史性的轉變,往往就是一件小事引發。「最後通牒」就是這件小事。
港英當局對左派暴動採取維持治安的強硬措施,並沒有預期會得到香港輿論和市民如此廣泛的支持,因為在此之前,英國幾乎毫不重視在香港的管治。二次大戰末期,以美國為首的同盟國認為,放棄殖民地是戰後的大勢所趨,美國和中華民國政府都主張戰後由中國接收香港。但英國首相邱吉爾卻斬釘截鐵地說:「中國要收回香港,除非跨過我的屍體!(Hong Kong would be removed from the British Empire over my dead body)」在1943年開羅會議上,他問陪同蔣介石參加會議的宋美齡:「你以為我真的是騙子、惡棍,守住殖民地不肯放手?」宋美齡收起常見的笑容,反問道,「你又怎麼知道我有這種想法?」可見保留殖民地,在那時候不是一件光彩的事。邱吉爾要保住香港,完全出於對遠東戰略和通過香港接觸中國的高瞻遠矚。
戰後四年,中國內戰導致大陸建立共產黨政權,一開始中共就制訂了對香港「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政策,此外是大陸人大批湧來香港,帶來了資本、工業技術和經營手法,改變了香港的經濟局面。然而,英國雖管治香港,在香港卻無法作「長期打算」。近年解封的英國國家檔案館一些文件顯示,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香港歷任總督多次尋求推行民眾選舉,但迫於中共領導人的壓力,都要放棄。主管香港事務的廖承志曾表示,如果倫敦試圖改變香港現狀,「我們將毫不猶豫採取積極行動,解放香港、九龍和新界。」另一份文件顯示,周恩來總理曾對英國官員說,任何在香港引入哪怕一點點自治的嘗試,都會被視作「非常不友善的舉動」和「陰謀」。
因此,在政治上,英國無法把民主制度引入香港,只能夠在香港延續殖民地制度。殖民地管治對英國商人在香港的傳統利益或有裨益,但對英國的國家利益卻很少,而且背上殖民主義的惡名。因此,1967年前,在英國國會,香港從來不是議題。
1967年英國在香港的管治,的確是在英國傳統法治下的「無為而治」。香港那時仍然實行「大清律例」,即容許納妾。香港紀律部隊的貪污也「制度化」。警察、海關、消防,貪污已經成為維繫運作的必要潤滑劑。消防隊救火,明言「有水就有水,冇水就冇水」。對大量中國難民湧入和建於山坡的寮屋大火,港府亦只是建造設施不全的狹窄徙置區應付需求。對於資本家盤剝、工人遭到不合理待遇,政府也沒有·立法規管。在殖民地掌權者眼中,這些也許都是中國人習慣的生活方式。
在港英政府內,或十里洋場中,有沒有結構性的種族不平等。肯定有。英國殖民政府的種族歧視不會明顯流露,但在就業、升職等各方面,華人受到洋人的不平等對待,是可以被看到的。
港英不作為,種族不平等,和一些管治弊端。香港人知道。但比較他們逃離的地方,這些不滿都在可以忍受的範圍內。最重要是在法治下的香港,人身安全有法律保障,不會有突然而來的政治災難。英治下不會要香港人唱國歌,敬英國旗,若非職業需要也不要求香港人講英文。比較起不滿,香港人更重視英國人帶來的自由、法治和安全感。
1967年的「48小時最後通牒」,令香港廣大市民知道:中共政權在可見將來,不會「收回香港」;港英以強硬態度對付暴動,值得支持;香港是可以作長久規劃的地方。「過客」心態漸漸讓位於對香港的認同感。
英國當局,料不到會受香港市民廣泛支持。於是,港英施政就進入一個進取的新階段。福兮禍所伏,六七左暴是禍,產生的結果卻是福·。(60)
圖·1,1943年開羅會議上,蔣介石、羅斯福、邱吉爾與宋美齡,邱與宋也許正就香港問題交談。
圖2,1945年接受日本投降儀式的人物,左二起是中國第二方面軍司令張發奎、英國海軍夏愨少將、(何東之子)何世禮將軍。
圖3,1960年代親台團體在九龍城慶祝「雙十」,啟德機場的起降飛機離樓頂不遠。
(《失敗者回憶錄》在網絡媒體「matters」從頭開始連載,網址:https://matters.news/@yeelee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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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虛烏有2
據說讓司馬相如回心轉意的是卓文君的另一首詩。
歷史記載,卓文君做《白頭吟》以自絕,相如乃止。
所謂自絕不是自殺,而是你既無心,我便休!卓文君從此要和丈夫劃清界線。
後來司馬相如停止納妾。
司馬相如收到這首詩之後説:
「誦子嘉吟,回予故步」
讀誦到你的詩,讓我歧路回頭。
「當不吝負丹青,感白頭」
司馬相如回到卓文君身邊,兩人白頭偕老。
司馬相如人生最後10年受糖尿病之苦,卓文君不離不棄。一代才子最後死在妻子的懷裡。年62歲。
是什麼樣的詩?讓一個負了心的男人改悟!
《白頭吟》全文較長,我截錄幾句關鍵句來討論。
聞君有兩意 , 故來相決絕
淒淒復淒淒 , 嫁娶不須啼
願得一心人 , 白首不相離
各自婚嫁,誰也別為誰哭!
我只願和一心一意的人共度白頭!
卓文君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
卓文君是蜀地人,(四川多辣妹)。她的祖先又是燕趙人氏,自古燕趙多俠士。
曾經有人問重慶女人怎麼和前夫相處?這個女子叱了一聲說道:「重慶女人沒有前夫,只有亡夫」!
哇!犀利喔!(此處為比喻,不要認真)
言歸正傳,你一定好奇,卓文君怎麼放得下?
各位同學,越拿得起的人越放得下!
當初敢追求所愛,拿得起!
現在就能斷捨離,放得下!
對方變心,你立刻走人,那就是你在這個男人心中扎一根刺。(因為你不強留,把自己過好,他終會失落)
雖然你轉身離去強忍不回頭,雖然你全身癱軟淚千行,但你會看得起你自己。
對方變心,你使出渾身解數搶回來,那就是你在你自己的心裡扎一根刺,被背叛過的傷痛和不甘心會一直反噬你自己。
道理都懂,知易行難!
你正在情傷?還是情已逝,傷還在?
聽一段SHE 的歌「冰箱」
~讓眼淚一次流夠要幾個枕頭
~讓明天不再難過要多少紙鶴
~讓熱情變成冷漠算不算罪過
~讓愛情退冰多久 才可以化為烏有
會不會我們以為的真愛,
只是我們的幻想?
只是一場子虛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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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虛烏有
漢朝辭賦大家「司馬相如」的傳世名作《子虛賦》中有兩個虛構的人名,一個叫做子虛先生,另一個叫做烏有先生。
後來就把「子虛烏有」引申為一句成語,用在比喻假設而非實有的表述。
司馬相如的愛情故事和他的文學作品同樣不朽,流傳至今。
男主角:
司馬相如,四川人,有口吃。曾做過皇家侍衛,後來換了老闆,寫下「子虛賦」描寫諸侯打獵的盛況。
這篇文章點閱率瞬間爆量,讓他成為地方上的名人。
他彈了一手好琴,曾獲贈一把名琴「綠綺」。
女主角:
卓文君,家有富爸爸,名叫卓王孫。
她16歲出嫁,可惜丈夫短命,17歲守寡,回家靠爸。
卓文君貌美很會彈琴,是一位十指不沾陽春水,從小被嬌養的千金小姐。
簾後初見
卓文君聽說大才子司馬相如來家中作客,她躲在簾後偷窺。司馬相如用琴聲撩妹,彈了一曲巜鳳求凰》,文君聞弦歌而知雅意,收到暗示,當晚雪夜私奔,誓死相隨。
兩人相伴回到司馬家,文君一看,哇!家徒四壁,再看司馬相如,身無分文,只有一肚子墨水。
文君捨財就才,典當釵環首飾,開設酒館。文君當壚,站在櫃檯前賣酒。撥琴弦的手,現在撥算籌記帳。
司馬相如穿短褲洗盤子,拿筆的手,現在拿刷子。
後來是卓爸爸覺得太丟臉了,把兩個人叫回來,給錢,給房,給車馬。
不久之後,司馬相如時來運轉,皇帝(漢武帝)欣賞他的文章,讚嘆不已,找他到長安,封他為「郎」,司馬相如再寫下《上林賦》,更是深得聖心。
司馬相如升官外派茂陵,夫妻一別五年。
司馬相如此時聲望非常高,連當初看不起他的岳父都自稱當年有慧眼。
男人隻身在外,有錢有勢又有才華時會遇到什麼?
司馬相如想納妾,寫了一封信告知卓文君。
一代辭賦大家寫家書,竟然只用了13個字。
這封信的全文如下: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
就這樣,只有一行字。
卓文君立刻秒懂!
這封信只寫到「萬」,無「億」!
司馬相如告訴卓文君我對你「無意了」。
這封信要怎麼回?卓文君的回信據說就是下面這首《怨郎詩》一樣用數字懟回去。
一朝別後,
二地相懸。
只說是三四月,
又誰知五六年?
七絃琴無心彈,
八行書無可傳。
九連環從中折斷,
十里長亭望眼欲穿。
百思想,千繫念,萬般無奈把郎怨。
萬語千言說不完,百無聊賴,
十依欄杆。
九重九登高看孤雁,
八月仲秋月圓人不圓。
七月半,秉燭燒香問蒼天,
六月三伏天,人人搖扇我心寒。
五月石榴紅似火,偏遇陣陣冷雨澆花端。
四月枇杷未黃,我欲對鏡心意亂。
忽匆匆,三月桃花隨水轉。
飄零零,二月風箏線兒斷。
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爲女來我做男。
是啊!讓你也當一回女人,嚐嚐被辜負背叛的滋味!
~未完待續~
Ps:昨天錄影,剛好有選手帶了古琴。我裝模作樣拍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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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制度以法治及司法獨立的精神為基礎,大部分沿襲自殖民地時期的宗主國英國,少部分沿襲歸英前的大清。查理•義律於1841年登陸香港島後,宣佈華人仍依當地習慣治理,而英國一直奉行的習慣法也引入當地。例如同樣的謀殺罪,當年若罪犯為歐洲人,則按照當時的英格蘭法律判處絞刑,但若罪犯是華人的話,就會被斬首。而根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新界地區屬於被英國租借,主權仍屬於清政府,因此亦適用部分《大清律例》。即使在中華民國建立後60年間,包括推行《民法典》等法律時,《大清律例》依舊適用於香港,在香港的華人社會當中依然通行。根據 1844 年頒布的《最高法院條例》,英國法(包括普通法、判例法、衡平法及制定法等)均開始在香港適用,英國司法機構的設置及許可權的劃分、法官制度、律師制度等,也跟著引入香港,對本地的華人司法習慣等就未有所排除。到1970年代,香港政府開始著手將所有參照《大清律例》的案例重新編寫成為成文法,與此同時亦利用合適的法例來取代過時的舊法。例如1971年頒布的《s:婚姻制度改革條例》結束香港男性依《大清律例》納妾及休妻。但在1971年10月7日前依《大清律例》訂立的妾侍若仍然在世,她們、她們的子女與後代仍然有繼承權(但繼承權分攤比例少於妻子)。而憲制性文件,就以英國皇室特權立法的英皇制誥和皇室訓令為準。英皇制誥作出了關於總督、行政局、立法局和法官的規定。皇室訓令則規範行政局和立法局運作方式。直至香港主權移交前,香港可以直接適用英國判例法;英國上議院與樞密院司法委員會的判例,才具有約束力。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判例,一般就會尊重兼採納。
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法律制度保持一國兩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規定了國家可以設立特別行政區。據此,香港現時的憲制性文件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在香港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和相關決定,以及其他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 而原本遺留的大清、英國等法律基礎均繼續沿用,例如2018年挑戰原居民丁權司法覆核案,訴訟雙方在解釋「合法傳統權益」時,仍會引用回大清律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法律,關係國防、外交等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內的,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三,適用於香港特區,由香港特區在當地頒佈或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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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和團在台灣重演?
柯P直播提到「我們要『明治維新』,不是當『義和團』」
聽柯P一說,我才驚覺「義和團」跟現在的台灣好像啊
義和團是甚麼?一群愚昧無知的愛國賊
義和團從反清變成「扶清滅洋」
1.謠言
傳統社會崩壞,經濟差,人心惶惶,肯定是洋人害的,洋人醫院挖眼睛、神父吸男童陽精。
洋人洋物就是妖術妖孽
2.教會
當時經濟很差,每個信徒每天一碗米,可以喂飽全家了,吸引很多信徒,而且教會有治外法權,會保護信徒。但多數信徒素質不高,畢竟讀書人怎能不拜祖先不拜孔子?
哎呀,我想殺的人給你保護去啦,我恨你啊啊啊啊
3.新思想新技術
提倡不要纏足納妾、新思想新技術
我大中國傳統怎可變?我老婆多怎啦?中國東西最棒!我討厭你亂講話!
(去年全民討厭民進黨,怎變成支持民進黨才是政治正確?都是阿共的陰謀,中共想關台灣人進勞改營,所以跟中國合作的人,絕不是因為台灣不足,而是因為想賺錢要賣台啦)
慈禧對義和團的態度?
慈禧聽假消息(自己人傳的)列強要逼她退位給光緒,所以恨透洋人,嘴巴說打擊惡徒,實際上縱容與支持義和團燒殺洋人、大使館、教徒等,有了愛國者義和團(擋子彈?),慈禧更大膽向11國宣戰
(綠色喊打擊假新聞,但只要是關於白色藍色的假新聞一律縱容,甚至綠媒還幫忙擴散呢)
義和團只「滅洋」?
洋務派大臣,全被視為漢奸,拳民們洗劫孫家鼐(官居一品)的家。連戶部尚書立山,只是碎念義和團幾句,就被殺。清兵將領武毅軍統帥聶士曾鎮壓義和團(義和團一開始反清),被記恨在心,結果對抗八國聯軍時,義和拳民趁機闖進他家綁走他老母、老婆、女兒,他只好分一半營軍去救家人,在八國聯軍跟義和團夾擊下,戰死,義和團還想「戮屍」呢!御林軍阿克丹(二品大員)曾入教過,被義和團斬首示眾,你想想一般入教的普通民眾下場又是如何?
6名學生只帶一枝鉛筆、洋紙一張,就被亂刀砍死,另一個有一套洋書被搜出來,則被綁在樹上,路過的都去砍一刀,痛的他哀嚎不已,義和團則在旁邊笑的樂開懷。光帶眼鏡,抽洋煙,就完了,義和團為了愛國,可以打你姦你辱你搶你,活埋,炮烹,支解,腰殺樣樣來,殺你全家不再只是口號,這不是傷天害理,他只是在除「漢奸」,是愛國精神啊!
(跟政府不同意見、用簡體字,連喝杯飲料都可以被說是賣台,甚至不用理由,只要惹我這愛國分子,你就是賣台、被中共收買。基於愛國精神,你被霸凌,有任何損失是活該,誰管你總店還是加盟店;或只是去中國唱歌打球,卻不表態,你TM就是賣台,為維護民主自由,我就要打你!當然有人損失,就有人獲利囉)
朝廷上的「賣國」行為?
慈禧對十一國宣戰後,兩廣總督李鴻章、山東巡撫袁世凱等和外國達成地方協議,稱東南互保。有人認為,這是跟洋人勾結,是賣國;也有人認為,這是保境安民。最終,慈禧很快就後悔宣戰,默許了「東南互保」。
(嘿,好像現在的局勢,友中親中就是賣台)
義和團的革命戰績?
1.毀壞30年洋務運動成果,拆鐵道,拔線杆,緊急毀壞火輪船,抵制所有外國事物
2.給列強的有藉口打中國
3.十萬拳民+兩萬清軍攻不下三千人外國使館,便火燒英國使館隔壁翰林院,翰林院著火,《永樂大典》幾乎全焚毀,不過大使館有滅火設備,沒事。
4.《辛丑條約》四億五千萬兩賠款
5.美國傳教士梅子明「用人頭抵人頭」為口號,報復義和團,殺無辜中國農民680人。
6.殺幾百個洋人+殺幾十萬中國人
7.被八國聯軍擊敗的部分敗兵,也一起燒殺擄掠中國百姓
義和團戰鬥力?
以為臉上塗狗血,洋鬼子就看不到他,抱一壺尿就往洋槍衝過去...
20萬義和團+清軍輸給一萬八千洋人。看來義和團殺手無寸鐵老百姓跟洋人很強,但實際上戰場,卻是弱逼。
義和團下場?
慈禧逃跑前,把責任全推倒義和團頭上,發布上諭要各地清軍殺義和團,誰叫他們沒利用價值了嘛!
部份義和團成員逃亡時,被當地人報復,譬如,義和團首領張德成被地主活活打死。
悲哀,一群被利用的暴民,舉著愛國旗幟來傷害國家與同胞,還自以為正義,如果人民遭難,絕對是這群愛國賊們害的。
文/ 星光奈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