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EP12重點整理】🥜台澎小堅果🌰
時間:4/24(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495331932355/
主題:
1.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
2. 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
3. 自決權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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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
在開始前,我們先再次聲明,上週有網友對我們提出來的「依國際法去殖民化程序台澎人可行使住民自決權來建國」錯誤認知成是血統論,再次說明一下:
當我們要以族群為概念來做論述基礎的時候,的確很難排除血統的影響,但不代表我們要主張血統論,而是我們要解決的問題會牽扯到血統,但不代表我們就是要主張血統論喔!
這些概念的存在,是因為我們要處理的問題就是跟族群有關,比如我們現在處理的殖民問題。這些議題,仔細思考國際社會在處理去殖民化時,要了解歷史脈絡,其實殖民這個行為,就是與族群被壓迫跟剝削有關。
「去殖民化」框架確實存在血統主義的一面,因為國際法概念中的「殖民」,基本上指的是外來族群利用自身力量上的優勢對本地原有族群進行的壓迫、剝削。而這種「族群」,最常見的區分就是血統,這就是牽扯到血統主義。
不過,即使是相同血統,也有可能因為歷史、文化、認同對象的不同而隸屬於不同族群,從而出現相同血統的不同族群之間的殖民剝削行為。題外話,在單一乃至於多民族國家內部出現的內部殖民行為,也是一種殖民行為。
在台澎的例子上,我們不能去脈絡化。因為台澎建國要解決的問題本質就會牽扯到血統,我們必須要先爬梳歷史過程。
我們法理建國派的論述,就是要建國全新開始,不分任何族群都可以成為第一屆的國民,而這個開門的鑰匙就是台澎人,以台澎人依國際法程序行使「去殖民化」住民自決權建國後,讓這四百年不同時期來到台灣的人,透過個人意願國籍歸化成新國家的國民。(之前有說過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住民,人民擁有個人意願選擇國籍的自由。)
好,進入正題:
聯合國憲章第二條有提到自決權,這是涵蓋「『內部』自決權」與「『外部』自決權」。
其中「『內部』自決權」是以他國不干涉原則的具體展現,例如選舉、投票、立法、制憲都是「『內部』自決權」的行使態樣。換句話說,內部自決權就是國家內部行政組織規劃完成的選舉、選體制等等,這個不一定都會是和平的手段,也是有武裝革命的情況出現。主權國家在國際法上有一個保護,就是他國不干涉原則,因此某國若人民行使內部自決權發生內戰、革命,基本上他國是不可介入的。
他國要介入某國的事務時,必須是要以外交關係,來尋求協助。但若是叛亂政權來要求他國動武,就會有侵犯他國的問題。實質上無法干涉他國內政,但還是可以間接的影響,例如經濟制裁、道德譴責。如果某國內部發生了革命,原本的政府要被殲滅了,其他國家可能也會看情況,因為換「承認」某國合法政府是可以隨時就換的喔!(我們在這個影片有說過 🔗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而「『外部』自決權」的部分,就是提到人權、族群等等的保障,例如建國(建立國家法人格)。換句話說,外部自決權就是依國際法法理來行使,包含建國、併入他國自由邦、成為他國的部分。所以國家法人格是無法透過「『內部』自決權」來完成,比如主張「正名制憲或修憲」做的都是無法達到建立國家法人格的方式,層級不同。
總之,國際法的框架就是「『外部』自決權」;而以國內法內行使的就是「『內部』自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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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民族自決權
民族自決權的意義就是某個民族有權利決定族群的未來,去決定生活的這塊土地的未來。為了確保民族的延續,不受他人干涉的情況下,賦予他們行使民族自決來建國。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民族自決;nation 民族;nation-state 民族國家;state主要是指sovereign state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
(self-determination 就是自決;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自決權,所以與民族自決權不同。雖然網路上的中譯都會有混用的狀況,所以必須釐清差異!)
nation-state 民族國家其實就含有很濃的血統,例如德國日耳曼人,英國盎格魯薩克遜人,俄國斯拉夫人等民族建立的國家就是民族國家,由多個民族組成的國家也一樣是民族國家。
所以談到民族其實都會牽扯到血統,但是不同族群也是會融合在一起的,這就是族群的同化,隨著語言、文化的互相學習,通常會伴隨通婚、血緣混同的現象。
就好比我們會提到1949年來的中國難民,與台澎當地人的界線一開始是很清楚的,可是隨著歷史演進,難免就會產生文化融合與血緣混同,生活習俗也是會互相影響。如果真的要來談血統的話,中國難民與台澎住民這個區分就會很難區分喔!
民族自決權的源頭就是血統主義,所以是很難避談的。
如果我們要談行使民族自決權的話,必須要先有一個民族群在,如果民族的邊界不清楚不存在,就無法去行使的。
台澎住民這邊明確的民族,就是我們清楚了解的高山族跟平埔族。但是其他台澎人可能就是在清帝國時期被漢化的人,這是很難去釐清是哪個民族。史明前輩提的「台灣民族」其實沒有真正形成,所以才需要倡議。
民族主義說穿了就是一個共同體的概念,可以是同個血統,但也可以是不同族群融合後形成的。民族主義不是什麼壞東西,有問題的是種族主義。有些人聽到民族主義就想到納粹,其實納粹是種族主義,不是民族主義。種族主義強調血緣、血統的純正。
民族主義則強調彼此是屬於同一陣營的認同。當然,如果血緣、血統相同或近似,比較容易覺得彼此是同一陣營的。
如果今天我們只談血統、種族主義,那像原住民各族就無法成為同一族。但如果談的是民族主義,那大家就可以形成同一個民族。
對某些民族來說,民族就是種族,但其實現在想要找到非常純粹的種族基本上是找不到的。大家的血統都混過,混的程度問題而已。
同一民族也可以建立數個國家,東歐有許多國家都是斯拉夫民族成立的。就好像兄弟分家這樣,語言習俗一開始都差不多,但之後可能會因為主客觀因素而產生差異。
所以我們會主張的是住民自決。
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
我們並不care你是哪個民族、說哪個語言,我們說的是共同經歷殖民統治的時期的台澎住民受害者。
為什麼會談到後代?除了因為這件事情真的拖太久才來處理,才會有後代,再來是因為他們上一代所遭受到的殖民剝削及損失,也會直接、間接對他們造成影響,所以他們也是日本殖民統治下的被害人,他們自然也會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而在原日籍台澎住民死亡的場合,他們原本享有的自決權也會成為可繼承的權利由其下一代繼承。
如果是混血後代,也是可以行使住民自決權,因為婚姻通婚的關係,原日籍台澎人與外國人生下的後代,也是會受到殖民傷害的影響。
所以,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總結,台澎自決建國的去殖民化路線,主要行使自決權的,是共同受日本殖民殖民壓迫的族群。這群人因為受同一殖民者殖民的共同歷史而成為一個族群。這就涵蓋不同民族了。這是處理法律層面的問題;而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是因為佔領法關係因此沒有資格參與受日本殖民後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因為會造成此公投法律上的瑕疵。但人的國籍是可依個人意願來選擇,國籍歸化成新國家國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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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決權的行使
前面有說了,選舉、投票、立法、修/制憲、推翻、革命都是「『內部』自決權」的行使態樣;而會在國際框架下造成影響的都是「『外部』自決權」的行使態樣,但是並不是隨便就可以行使喔!我們必須了解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是怎樣行使。(國際上有出現的自決權公投法律瑕疵,可看這篇Q&A55: https://reurl.cc/V300NN)
二戰結束至今,「『外部』自決權」的行使態樣,最多就是在去殖民化的程序下進行的。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沒有都打仗啦!沒有都是戰火啦!大多都是依和平方式來建立的,例如英國跟法國的殖民地的去殖民化程序。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
基本上有兩條線,共同點是具有「合法治理當地的政權去辦理自決程序」,這個政權有可能是原本殖民地的殖民母國,像自治領的存在,英國在讓殖民地獨立的時候,會從皇家殖民地變成自治領享有高度自治權限,之後英國再完成相關程序,使其完成去殖民化後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法國是有定了個憲法,殖民地可以來決定要不要接受這個憲法,如果接受就是表態同意讓自己領土繼續還是屬於法國的。所以這其實屬於外部自決權的層級,因為是去殖民的程序。如果不同意就直接獨立了。
另外,戰敗國的領土,成為國際聯盟的委任統治地,交給某國去委任統治。二戰後這些委任統治地,就變成聯合國託管制度下的託管地,例如日本的西太平洋的委任統治地,就變成聯合國交給美國來託管,由美國治理者協助當地行使自決權來建國。
台澎將來行使自決權來建國,也是要有合法治理權限的單位來辦理自決公投,才會產生效力,所以不是民間團體來舉辦就可以喔!舉辦過程必須要有合法實質治理的單位才會具有正當性,因為必須核對投票人民的身份,以避免公投出現法律瑕疵不被國際社會承認。
中華民國政權因1945.9.2受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指令代表全體盟軍(而非中國國家政府身份),自1945.10.25來台受降佔領治理台澎至今。今天除非當年授權中華民國政權佔領代管的同盟國成員撤銷授權,否則這個授權就會一直有效。可參考英國 1955 年內閣文件 CAB 129/73/38的翻譯說明,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347392191651/?type=3
(英國這份文件非常有價值,原因在於英國1950年就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仍認為中華民國政權有繼續依據盟軍先前安排管理台澎的權限。)
再重申一次!
「代管」其實就是簡稱啦!因為中華民國政權代表盟軍來台受降,停戰接著就是進行軍事占領,直到簽署和平條約,能有最終處置。
因為是盟軍全體成員授權之下作為同盟國的代理人,簡稱代管,代理他人進行管理的意思。只是我們法理建國派每次要解釋這一段就很複雜。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們並不想讓人誤以為與聯合國「託管」有關!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的口號8個字解壓縮後就是法理建國指南的所有內容。👉🏻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所代表的就是:終止在二戰盟軍授權中華民國政權代表全體盟軍來台受降並且進行佔領管理的盟佔狀態,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依國際法法理程序去日本殖民統治來行使住民自決權,在台澎領土上建立自己的主權獨立的國家。
以上是我們國際法法理建國的論述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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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們進行倡議時的方式:
我們現在對一般民眾揭露真相就是在製造這個時機、塑造這個環境,在取得中華民國政權執政權的本土派政黨揭露真相前,有越多民眾對即將揭露的真相有概念、印象,乃至於理解,在真相被正式揭露時,台灣社會可能發生的動盪與不安就會越少,民眾對這個自己已經有些許印象的真相的接受度也會更高。
我們主張的是「台澎住民自決建國」,不是「政治菁英宣布獨立」。我們主張的是瞭解真相的台澎住民透過各種方式形成政治壓力,讓(知情且認同法理建國的)中華民國政權的領導人「從善如流」地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沒有台澎主權、中華民國政權只是佔領代管台澎,然後承諾「將終止代管」,並協助台澎人完成自決建國程序。如果台澎人決定要建國,那代管任務會在台澎國家政府成立,台澎政務資材移轉給國家政府後正式結束。如果台澎人沒決定要建國,那就是繼續維持代管狀態。代管狀態只會在台澎戰後最終處置確定,相關事務處理完畢的那一刻才真正結束。
體制外的行動需要體制內有人願意裡應外合才能發揮最大效用。除非能夠得到來自體制外的強力支撐,體制內的人是不可能主動做出重大改變的。我們現在對社會大眾講這些史實、台澎法理地位真相及自決建國知識.就是要建構一個能夠在未來給體制內的建國夥伴強力援助的體制外支援。
台澎建國從來就不只是少數政治菁英的事情,也不是靠少數政治菁英就能完成的事情。
台澎最終能否成為真正的主權國家,取決於像你我這樣的人能夠理解台澎還不是國家、台澎建國的必要性,及真正能有效建立國家的方法。
真相的揭露,知識的傳遞,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也是每一個希望台澎成為國際承認的主權獨立國家的台澎人應該採取行動參與其中的事,願你們與我們同行:)
純正不作為犯例子 在 Dung Kai-cheung 董啟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種華文:各表、同表、共生
中國現代文學學會「跨越1949:文學與歷史國際學術研討會」閉幕演講,臺北2016年
2005年時我曾語帶調侃的寫了一篇文章叫「兩岸三地一中文」,談我個人在三地的閱讀和寫作的經驗和體會,並談到方言寫作與香港的書面語,開始了我對相關議題的更大興趣。
過去三年,我在香港浸會大學和嶺南大學講過「一種華文,各自表述」,這時候「中文」已經改成「華文」,更提到要以華文(sinoscript)代替華語語系(sinophone)書寫的想法。聽眾似對各自表述方面很感興趣,而往往忽略了我的前題是華文一種。
今天的題目是「一種華文:各表、同表、共生」,不止談各表,還強調共生;不止談體驗談現象,還談點理論。在粵語裏這叫「撈過界」,唯此必須請各位專家學者指正。
我會說到:
1,標準書面語的變化不止來自方言。三地華文字詞書寫的演變都應該叫三及第化,而不是語音為主的克里奧爾化。
2,華文從來不是我手寫我口。書面語也是約定俗成的,不等於白話或北方口語。
3,書寫對言語的影響。
4,文與言要分開而論。華文以文為主,不是語音中心的:以語為前、文為後,語為第一性、文為第二性,是一種顛倒的思維。我會帶到德里達的華文非邏各斯中心之議,以及柄谷行人對其一連串的思考,並考慮柄谷對日文的論述是否足以形容華文之文的獨立性和華文的「文言二途」的特殊性。
5,這次會議的主題是「跨越1949」,我認為華文在三地的各自表述是與49年前後的政治變局分不開的,49年後華文的加速變化,是與政治分斷與政權建設相關的。
不過華文的共同幽靈有強大黏性,而華文的非字母拼音的形聲圖像字體特性,保障了華文是一體共生的一種書寫文字,各地的華文的表述可以不一樣,但依然是同一種華文的寫作。而且我們不能說都是49年惹的禍,因為就後果而言現在我們看到的可能是華文的新契機、新盛世。
演講分為六節,即:為什麼用「華」字、為什麼叫華文書寫不叫華語書寫、為什麼說華文是一種、如何各表、何謂同表、為何必需共生。
1, 為什麼用「華」字?
華文,人們經常與中文、漢語、漢字甚至華語交替使用,很少細究。從小我們香港人就一直叫華文為中文,很順口順耳。
1.1 事緣有一年我和一位大陸作家一起同台,在倫敦用普通話演講,同場有普譯英的翻譯。那位大陸作家介紹自己是中國作家,然後轉過來面對我,他停了一下,然後說我是…國際作家。我感覺他是很善意的,本來大概想說我是香港作家,但猶豫了一下在這樣場合說我是香港作家而他自己是中國作家是否有歧義,才突然轉出一個國際作家的說法。我很不認同國際作家的說法,當時想回應一下,但一時想不到聰明的說法。事後我想到當時我可以說,不不不,我們都是中文作家。不過,如果當時我回應說我們都是中文作家,只會製造更多誤解,因為我們的翻譯會把中國作家譯成Chinese writer, 也把中文作家譯作Chinese writer, 英譯上是一樣的,台下聽眾會以為我也在爭做中國作家。
如果當時我說我們都是華文作家或華語作家,自己補上一個英文單詞sinophone,或許可以解窘。
中國人、中國的、中文,在英文裏都是Chinese,有時候是會有點含糊,為此,有文學研究者提出書寫上的華語語系sinophone一說。
但我這裏主張以華文代中文,主要不只是因為翻釋上容易有混淆,還有別的原因。
1.2,中文的言語不叫中語,叫漢語、華語,然後漢語、華語又被等同於國語普通話(一種北方地區語被選為一國之通用語) 。大陸在1955年10月「全國文字改革會議、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為避免民族之間的敏感,決定不把屬於漢語的北方官話叫做國語,而叫普通話。普通話即通用語、橋樑語(lingua franca)。中文則如當年歐洲共通的拉丁文。
中文自漢代開始,就為鄰族所學用,但當時沒有中文之說。現在中文是中國的官方文字,不過大陸地區除漢族外,還有23個有文字的民族。為了避免大漢族主義與帝國意味,「國」語已改稱普通話,文字方面是不是也應有比中文兩字稍好的說法呢?譬如說,不叫中文叫華文?
1.3,大陸有很普遍的「漢語」說法,例如詞典叫漢語詞典,另外字叫漢字,地方叫漢地,學術叫漢學。日本有和制漢字之說。
1.4,但華比漢更早。我常以「華漢」代替「華夏」,因為夏的政體信史不可考,但華作為華族是實證存在的。華族文字出現在甲骨文之前或至少同期,周有周文周語,但當時的文字大概還有不同版本,秦滅六國後書同文才奠基為一種,可見華文、周文、秦文,都早於漢文。
廣東人叫海外華人為唐人,講唐話食唐餐聚唐人街,但唐就更晚了。現在海外華人一般稱華僑華裔,殖民地香港稱華人為華民或華人。南洋也多用華文一詞代替中文。華和漢都是普及用法,只是華在先,漢在後。
1.5, 就語言而論,華語、漢語我都認為沒有問題。從文字書寫來看,華文比漢文更普及。但華文的字,若叫華字,就很生僻,遠不如漢字通行,所以也有華不如漢之處。
1.6, 我覺得大家可繼續言語叫漢語或華語,文書叫中文或華文。我只是認為細究起來,「華」比「中」、「漢」更恰當。為方便討論起見,我希望讀者同意我試用「華」字貫徹這次演講的文與語,以華文暫代替中文,以華語代替漢語。其實這裏我要真正強調的還不是一個「華」字,而是「文」字。即:華文以文為主,是文字中心主義的。若以文字中心主義代替語音中心主義的進路的話,漢語詞典應改叫漢文詞典或華文詞典。
2, 就書寫而言,為什麼要用「華文」而不該用「華語」?近年有以英文書寫的國際漢學界帶頭,區分sinophone 與chinese, 寫作分華語語系寫作與中文(中國)寫作,文學分華語語系文學與中國文學。前者將包括台灣在內的書寫都叫做sinophone華語語系寫作而不是chinese中文(中國)寫作。由離散到移居地新本土身份,華僑變華裔,僑民變定居者,鄉愁花果飄零改為此時此地靈根自植,這一切確甚有49年政治分斷的意味,甚至有內部殖民主義的指控:有論者強調,華語語系寫作,不包括中國大陸的華語使用者,但卻包括使用華語的中國大陸地區少數民族。
在中國以外漢學界普遍接受華語語系寫作一說之前,我想不合時宜地再做一次友善的勸阻:華語語系書寫的概念是不成立的、不自洽的。其實現成已經有一個很好、很準確的說法「華文」。我認為包括大陸、台灣、各民族,全世界所有的漢字書寫,都應叫華文書寫。我主張以華文書寫來糾正華語語系書寫之說,解決後者解決不了的理論難題,把顛倒的理念再顛倒過來。
2.1,華語sinophone,是語音中心主義的概念,華文sinoscript,是文字中心主義的,而華文書寫的重點在文字,不在語音。重點是文,如果仿傚英語學界以語為重,借用柄谷行人的說法,那是一種顛倒。
2.2, 華語或漢語常被誤以為等同官話、國語、普通話。外國人說學漢語華語,其實是學國語普通話。更常出現文、言混淆,譬如說,有人會問外國人,你會說中文嗎?
其實華語不是用來日常溝通言說的。華語只是一般人不理解的語言學的超大分類(sinitic語,出自sinitic-tibetan語類),是包括現存所有華漢方言地區語即各種華漢地方住民的母語,加上後天的官話國語普通話的抽象總稱。這是一個語言學的分類。我們甚至可以說,沒有人會說抽象的華語 (只說方言母語和普通話) ,更沒有人是用華語語系來寫作的,有的只是用華文的寫作。
2.3, 你可能會說,等一等,國際學界只能理解sinophone,因為有anglophone, francophone, lusophone等說法在先,沒有西方人會懂sinoscript的意思。但這可正是我要矯正、要強調的重點,也是問題所在。漢學界用了西方的語音中心思維,機械地以字母拼音書寫為模型,以「後拉丁文」歐洲較受俗語拼音影響而演變出各民族國家新語文的觀念,錯套在兩千多年書同文、文字中心的華文世界。漢學界和華文學界似應該先不要管外國人懂不懂,首先要實事求是的擺正自己的道理。
漢字華文是全世界華文寫作者共用的,已經有了通用的、準確的、政治上中性的華文書寫一說,為什麼要有引進華語語系書寫之一舉?華文的書寫,根本不是建基在語音之上的字母拼音書寫,故此西方的英語語系、法語語系的理念,不適合用在書同文的華文書寫上。
且不說後置詞 -phone與近代殖民主義歷史分不開,各種 -phone是指被殖民地區的住民,學了殖民宗主國的語言。但至少對境外華文寫作者來說,殖民與離散有別,她不是被殖民者,只是移居者,並不是在用殖民者的語言,她是在別種主流語種的地區,使用在當地屬於少數人的一種文字的寫作者,她的寫作只能稱為華文寫作,而不是sinophone寫作。
2.4, 語音中心主義主要以alphabet字母拼音的母音全音素文字如歐洲的英文、法文等作考慮,旁及輔音音素文字Abjad如閃米特語 (就是同一種書寫文字可以有不同的地方發音,如阿拉伯語和希伯來語在拼寫時都不標母音,讓讀者根據各自地區的語音來誦讀) ,但基本上不適用於完全不同性質的表意成聲morphological-syllabic形音圖像文字如古埃及聖書體、漢字華文。
2.5, 華漢形音圖像合體字文化,加上秦的書同文以降,是一種文字中心的書寫文化,至今仍是文字高度同源一體。歐洲是拼音字語音中心文化,拉丁文之後,歐洲民族國家都分別建構了自己的語文,雖大致同源但不再一體同解,分成多種語文。
2.6, 言語方面,華語有很多地方語系和方言,很多是相互聽不懂的,但沒有發展出互不相通的文字,正因為華文並非語音中心的字母拼音字。用語音中心的進路,地區語沒發展成不同的文字是不可解的。日本在漢字書寫時期也有文言二途之說,華文的文與言不是完全二途卻也是文言有別,言不那麼決定文,文不那麼跟隨言,華文非字母拼音文字的特殊性,是語音中心的進路所無法解說的。
2.7, 文字中心的文化,與語音中心的文化可能有差別。這是德里達一個出名的命題。從歐洲語音中心主義的語文,他推至歐洲文化形而上邏各斯中心主義。不過,他也補充指出過,非語音中心主義地區,就不見得有形而上的邏各斯中心主義。柄谷行人1992年的文章《書寫語言與民族主義》裏,曾論及德里達、索緒爾與班尼迪.安德森的國族想像共同體,說德里達弄錯索緒爾的一套語音中心論,把語音中心主義推前到上古西方形而上的核心,而日本在「文言二途」的實況下,在前近代時期也有本土語音中心主義衝動,以俗語語音文字反漢字書寫,建構現代國家。不過柄谷也強調漢字和假名混合文字書寫對現代日本國語有決定性影響,文字書寫擴大了言語所能談論的領域。文字書寫影響言語。
2.8, 我大致同意柄谷所說,與日本狀況相同的是,華文不單主導華漢文化的書寫,更大範圍影響華族的各種言語(地方語、方言與官方通語),更是華漢文化一體性以及現代主權國家建構的重要環節。華文混用假名借音字或拼音字程度遠比現代日文低,文字受到語音的影響也更低(雖然49年後特別是近年,借音假名字在港式臺式書寫之中稍有增加)。華文絕對不能化約為語音中心的華語,文和言互相影響但文更大程度上帶動著言語。華文文化的語音中心傾向比日文更低,德里達的華文非邏各斯主義觀點仍值得重視,而不是如一些學者說德里達命題也只是一脈不理解中國的西哲的東方主義他者幻想(hallucinating the other)。
2.9近年的實證研究也確立文字對語言的重大影響。托爾欽斯基(Liliana Tolchinsky)研究識字的社會,她發覺不單文與言相互影響,有如回力鏢的效應,但基本上是文字帶動言語,而且識字者比文盲者懂得更多口語。
(題外話:有些作家認為,文盲的農民言語比城市知識份子的言語更豐富。照托爾欽斯基的研究,這是不成立的。我想,文盲農民的言語可以有地方色彩,甚至繞有生趣,但不可能比北京胡同聽相聲唱京劇的旗人老炮,或上過書齋的老廣東口水佬的言語更豐富。)
3為什麼說華文是一種?
3.1, 翻譯家思果曾特別批評過「一種」這兩個字,說是上了英文不定冠詞的當。但若翻看錢穆的《國史大綱》就發現賓四先生曾多次用上「一種」,如一種憑空抽象之理想,一種新通史。
這裏也是明知故犯。「一種」戲仿著流行的不定冠詞用法,如一個中國,還借同文同種之說,表示書同文一體後,華文同屬一個種,此後共生共同進化。
3.2, 華漢文化裏,甲骨文時期已有文,周代(1046-256bc) 有周語周文,但各國文字有差異,才有秦書同文之舉 -- 這是政治力量決定文化的重要案例,也說明文的發展雖不能化約為政治但離不開政治。
3.3, 秦之後,華漢文化覆蓋地區,不論分成多少個政治實體,多少互不明白的地方語與方言,文字的讀音各地不一樣,但書寫文字還是一種。期間有胡言、佛語到漢地、外地文的音譯或意譯入文、各朝正音官話的建構等,還有白話寫作的語錄,話本,最後都融入華文書寫的同一種傳統。
3.4 到現代之前,各地慣用的字或有些不一樣,例如粵語日常語中有些詞,屬生僻古漢字,但都可以在大陸叫古漢語詞典的華文詞典中找得到,還是屬於一種華文,不是另創新字。
3.5, 新創的字,數目上遠不如由舊字組成的新詞多,華文特色之一是多偶數詞特別是雙字詞。
作家韓少功說:「像我這樣的作家寫了十幾本書,也就是掌握三千多字。漢語以舊字組新詞的能力非常強」 。
不是語音中心,不是字母拼音的華文,偶有新字但不容易產生新字,只增新詞。外來字音譯意譯,都是組舊字成新詞,如電腦。
3.6, 上世紀初新文化運動、新文學運動、白話文運動,受了西方語音模式影響,甚至主張拉丁化改華文為拼音字,作為建構民族國家的工程之一。也有主張直譯歐文句法。這些倡導者皆有語音中心的傾向,幸而都未竟全功,沒有改變漢字華文的非語音中心特性 (一些小語種如蒙文以至新疆維族語文則可以徹底被語音化) 。
3.7,用六書造字法的分類,絕大多數漢字是形聲字(不是一般認為的象形字)。華文是一種意音文字、形聲合體字、圖像文字、語標音節文字。
描述華文特性的英文並不劃一,包括:logographic system with characters that are partially morpho-syllabic, graphic characters, syllabary logograph, ideograph, ideogram, graphism。德里達就說語音模式或言語模式(linguistic or speech model)不能處理圖案文字系統(graphical systems)。華文置中國文化在形而上邏各斯主義文化之外。托爾欽斯基在研究文書對言語的影響時,也認為要分辨字母拼音字、閃米特字和華文這種形聲字,不能假設三種字系是同質的。當代拉康派中國學者霍大同甚至認為中國人的無意識如漢字一樣結構。其實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哲學家張東蓀就研究形聲文字、華漢邏輯與華人認知之間的關連。學界可以不同意薩皮爾與沃爾夫的語言決定論假設,但也可想像華文的形標意音合體圖像文字對華文文化有一定的影響。這裏要強調的是華文的特性絕不能與語音中心的文字混為一談。
3.8, 「一種」也有同種之意。我們用的華文是同一種的,表述各異,但沒有兩種華文,只有活躍的華文和被遺忘的華文之分。
華文文詞有太多不活躍的古代漢字詞句,如死火山、死鬼魂一樣,但仍是所有華文使用者所共有的。凡有人活用的前人文字詞句,成活幽靈,飄流過界,在華文世界上空徘徊。華文是一種而且是活的文字,華文文字詞句有共同祖宗、華文書寫有大量等待再魅的共用幽靈。
3.9,今天三地分治是華文一種的三千年未見的大變局嗎?上世紀白話文的普及,沒有結束華文作為一種的存在,49年的變化,會不會讓華文越走越遠,終於結束一種的華文?我認為不會,因為華文是文字中心而不是拼音字,黏性很強,大家用大同小異的意音合體圖像字,雖走向各表,創了較多不同的新詞,甚至有少量不同新字,但主體絕大多數的文字詞句仍是同一種意義共享的漢字華文。
4如何各表?
4.1, 作家王爾德有兩句名言,第一句是「英國和美國是被一種共同的語言所分裂的兩個國家」。第二句更清楚:「我們英國人現在其實一切跟美國人都是共通的,當然,除了語言」。這是對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英文與美文的故意誇張的幽默。
英國英語、美國英語、澳洲英語、加拿大英語,都是「英語」的「方言」,語音、字句有差別,但之間的差別還不如粵語、閩語與普通話。從書面文觀之,各地的華文則如「英文」和「美文」,雖有差異但不至於互看不懂。
4.3, 單從言語而言,華語內部早就雞同鴨講了。
華語包括官話(國語、普通話)、族群地區語(ethnological topolect)、方言 (dialect)三個層次,比一些歐洲語言多了族群地區語這個層次。大陸一般說有七大族群地區語:北方、吳、贛(江西南京)、湘、閩、粵、客家。此外還有更少數的徽語、晉語、平話 (廣西雲南),閩也分閩北閩南,山區的族群地區語不算在內。族群地區語之間有不同程度互聽不懂,不能以一般方言視之,但也不是新語言,不能算是非華語,故必須引入ethnological topolect這個概念。
大陸其他種族的語言當然不算在上述華語之內。
上述這些華語家族的言語是族群地區語,不是方言。山東、陜北、雲貴、四川話都是屬於北方地區語系的,它們是北方話的方言,但吳、贛、湘、閩、粵、客家等語卻不是北方語的方言,也不是相互的方言,而各成一種族群地區語,之下各有自己的方言。
據《漢語方言親疏關係的計量研究》,與普通話對比,粵語的可懂度,在各大族群地區語中可能是最低的,大概只達百分之十八。
各族群地區的言語在語音、用字、句法結構大有不同,聽懂不易。相對而言,各地區的華文寫作差異程度遠沒這麼大,華文的文字特性使然。
歷代中央政府也會挑選提升以一種族群地區語為主而拼湊出官話。正如粵語諺語說: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廣東人說官話。這不妨礙很多說不好官話的廣東人學好寫好華文,中狀元、進士及第,因為華文只有一種。
4.4, 說到官話,學者商偉說:官話是後天習得的,沒有誰天生就說官話。
官話的前身又叫共同語。漢代時叫做通語。
宋代之後各朝代都有各種韻書定正音,中古漢語也一直有演變。明初以南京話為官話,遷都北京後,南京話加上北方口音混出大明國官話。17世紀滿人入主北京,明末的官話加上滿人口音成大清國新官話,1728年,雍正皇帝確定這種北京話為官方用語。清國北京新官話受滿族的影響很大。滿族人不能區分尖團音,也不會發入聲,因此,滿洲貴族所說的官話是滿族化了的北京話,也被戲稱為「五音不全」。
到上世紀這種「老國音」經過民國國音京音之爭等多個提案,1920「增修國音字典委員會」「以北平讀法為標準音」,並將這種「新國音」的北京官話改稱國語。現代官話標準國語有22子音,以前的正音有超過30子音,可見變化。至於接近不同時期的中上古漢語原語音的粵語有9聲、閩語7聲、客家語6聲,到了今天的北方語只有4聲,也說明北方語的語音變化頗大。
49年後台灣仍叫國語,但大陸在1955年10月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定立「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的「普通話」,張奚若在大會主題報告中說:「為了突出我們是一個多民族的大家庭,為了突出我們各民族語言文字的平等,所以經過深入研究,我們決定不採取國語這個叫法。如果叫國語的話,擔心會被誤解為把漢語淩駕於國內其他民族之上。」中國的通語不叫國語而叫普通話是有多民族的考慮的。
有趣的是普通話標準音,現在大有人認為不是在北京城,而是在承德附近的灤平縣,那裏的居民是從北京遷移過來的滿人,他們說話沒兒化音,也不吃字,不像今天北京胡同或近郊住民般說話。
今天叫普通話的官話,接近但不等於今日北京話。今日北京話成了一種北方族群地區語的方言。
不過,這裏要說的重點是,官話是人為建構的。
4.5, 地方上直到今天還不是人人說官話,歷來不說官話是大多數。每個地方都有母語,互不好懂,但華文作為書面文字,卻大同小異。華漢文化可以一體,是因為它是文字中心的。
4.6, 上世紀中國的白話文運動,是一次華文內部的大變動,不過華文仍是一種。
49後華文內部的差異加大,則是秦以降所未見的。政治斷裂與區隔是重要原因之一。
一是國府遷台,納中華入台灣。國府官樣文章並不那麼白話,內含很多文言以及「等因奉此」等慣例套句。然而49年從大陸到臺灣的民國書寫,最終將遭遇到台語(屬於閩語的方言) ,加上外語特別是之前的日語日詞和之後的英語英文。
二是共產黨建政後,大陸有自己的文風如新華體,包括黨八股和後來的文革語,這是本來台灣、香港不熟悉的。
三是香港,因為南北移民湧入,加上殖民地政策和英文的地位,49年後書面語變化也大,下文再說。
總之49年後三地政治、社會與生活取向各異,各走各路,華文書寫因路徑依賴而加大差異。
4.7, 標準書面文、現代華文的現代白話文,出自古代老白話,但現代白話文一開始就不等同口語,只是接近國語,甚至以文影響語,建設了國語語法,卻從來不曾是國語、俗語或地區族群的母語口語的我手寫我口。
白話文可說也是文體文,不是語體文,始初即夾雜著不可或缺的大量翻譯詞句、日本漢字、歐語語式、標點符號、阿拉伯數目字,以至古代典故、語法,始初就是揉雜的寫作。白話文流行前,梁啟超等的清末新文體是近文言文的揉雜體,而現代白話文則是近民國國語的揉雜體。
老白話文和文言文是華漢文化古代兩種書面文,不是絕對對立的,上世紀以前華文本來甚至沒有文言文之說。
白話文運動建構出想像中的現代白話文,對付想像中的文言文,這就是現代中文(華文)標準書面文的揉雜因緣。
4.8, 白話文的推手,受西方語音中心取向的「誤導」,有的開始的時候卻還鼓勵方言入文,如胡適在《吳歌甲集序》說:「今日的國語文學在多少年前都不過是方言的文學…國語的文學從方言的文學裡出來,仍需要向方言的文學去尋他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可見白話文運動要對抗、要排除的是文言文,反而是歡迎方言成為白話書寫的一部份。這個想法後來大致沒有實現。
之後更有人提倡大眾語,直接寫方言,其中也是有功利和宣傳原因。中共在香港的左翼文學界曾響應華北大眾文藝運動,推動粵語方言寫作,以為這樣的方言書寫可以吸引更多說地方語的普羅讀者,但效果不佳。有論者說當時的純方言小說「不忍卒睹」,反而非純方言的揉雜派作品較為可讀。
4.9, 受西方語音中心思想影響,民國白話文運動主張像早期現代歐洲以各地俗語(vernacular) 書寫替代拉丁文般替代文言文,彷彿想像中的白話書寫將是我手寫我口的,甚至要拉丁化或注音化,以發展國語的文學和文學的國語,文與語合一。
北方官話叫國語,白話文成了「中文」,雖有助催生民族國家,卻陷入語音中心主義的學理誤區,忽略了一體化漢字華文書寫與多樣化華語言語的分野,忽略了漢字與拼音文字的差異。幸好如商偉所說:「五四文人的確這麼說來著,旗幟也亮了出來,但做起來卻是另一回事兒…胡適根本就沒拿語音當真。他白話文觀念仍然是以書寫為核心…這跟但丁、薄伽丘在義大利文的草創形成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完全不具可比性。」
俗語方言寫作,一直沒有成為白話文運動之降的華文寫作的主流。華語的語音多樣性,並不是推動華文寫作多樣性的主力。
4.10, 漢字華文書寫吸收口語的幅度畢竟有限,許多以地方特色聞名的作品,通常不過是綜合各種手段,營造地方風味,或象徵性地鑲嵌一些標誌性的語詞,如烹飪中放點香菜、孜然、花椒等地域香料。
我曾就此事問過一位著名的新京味作家,說我們「地方」作家在作品中經營「在地感」都要很自律,生怕讀者看不懂,但北京作家把大量在地俚語俗話寫到作品裏,就不怕北京以外的讀者在閱讀上有障礙?那位新京味作家說:從來沒想過這樣的問題!國語出自北方話,白話文被視為國語的我手寫我口,製造出華語之中的布迪厄式的品味位階等級,也讓北京作家在土語入文的時候更自信、更不自覺。
4.11, 當代華文的書面語竟被稱為書面「語」,可見受語音中心思維誤導之深。在本文中,我姑且同義反複的改稱一般所說的「標準書面語」為「標準書面文」。標準書面文是受官方加持的,可以借公權之力,特別是通過中小學教育,遏阻華文過度的變化。華文讀者的閱讀訓練和習慣,是不接受純方言化寫作的。不過,三地想像中的標準書面文的文字書寫,本來也就有頗多差異,只是差異低於民間的媒體和出版書寫。據人民日報91年6月6日社論《認真做好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標準中文只是「根據約定俗成原則而規定的各項標準」。
4.12, 以香港華文為例,學校標準書面文仍以想像中的白話文為準,輔以古文和用典。香港民間華文變化也不只是粵語地區語方言入文的問題,更揉雜了大量文言文、外語翻譯、新流行詞、大陸新華體政治文字,以至當年南來文人的老民國詞句遺風。另外,近年的大眾媒體和網上書寫,普遍穿插少量的借音字,把漢字當聲符使用,借其音而不管其義,以書寫常用的粵語口語,如把「他」寫成「佢」(而不是古漢字與「他」同義的「渠」) ,並且創造新字,在近音字之旁,加上「口」邊,如:唔、咁、啲。純符號標記如心形入文就暫且不論。
台灣和大陸書寫亦然,各有路徑依賴,三地差異遂越來越大。
4.13, 港式華文揉雜變化可以在學理上統稱為三及第化,實不止三種揉雜的底料。
三及第文體,原是一種香港流行過的小說和散文體。固然,方言入文,半文半白文體,古已有之。三及第是專指一種香港粵語文人的特定寫作,故意揉雜白話文、文言文和粵語三結合。跟左派方言大眾小說不一樣,港式三及第寫作是在想像中的標準書面文即白話文的用詞遣句文法結構下,加上較多的文言文和文言語法,之外添上適量粵語字詞和極少量粵語語句結構,以及外語翻譯詞、本地流行詞語等雜底以成文,但文句結構仍是依賴約定俗成的書面文,以遷就讀者的閱讀習慣 -- 香港民間華文和學校華文教育裏文言文的成份比當時大陸多。
重點是香港的三及第寫作的讀者是識字庶民,是一種「好看」的流行娛樂性讀品,說明它是吻合操粵語的華文讀者的閱讀習慣的。但純方言文學則不是,因為違反華文閱讀習慣,不好讀,所以反而是小眾的。
可以說,近年茅盾獎的《繁花》與暢銷的《龍頭鳳尾》都是三及第文學而不是方言文學。
4.14, 為什麼叫三及第文體?大概跟一種大眾受歡迎的低廉民食「及第粥」有關。及等粥的煲粥配料是豬的三種下水,即內臟,粵人叫豬雜。命名來源方面,坊間有多個版本,附會說某某廣東狀元在微時獲人施捨過豬雜粥,及第後回報,豬雜粥升為及第粥,都頗遷強。更可能的是粵人有湯底之說,豬雜煲粥用的是低廉雜底,也叫雜底粥,粵語雜底與及第音近,後變成及第粥。
相信三及第文體的「及第」兩字是來自以三種豬雜的雜底煲粥的廉價民食及底粥,可見寫作者不無自嘲和自覺。
4.15, 用篇幅說三及第,因為我認為這是一個重要的文字演變的理論名詞。
文字中心的華文變化,不宜叫克異奧爾化。
克里奧爾是先有語音,後用字母拼音成文字。克里奧爾的各種語言,後來都產生了自已的新的文字、文法、字句結構,在語言學上已不被視為是某種元語言的衍生語言,更不是次等語言了。但克里奧爾化是一個語音中心的概念。
華文變異應依文字中心路數,華文的揉雜不是因為不同語言的語音揉雜,而是因為文體、字詞來源的揉雜,所以不能稱之為克里奧爾化。其實,我們已經有了現成理論性概念名稱:三及第化。
三地華文都在三及第化。推而廣之,所有現代文字書寫也都或多或少在三及第化。三及第化應是當代中外書寫與文學研究都可用的概念。
4.16, 港式書面華文的三及第化在49年後加快成形,其中推動因素包括南來文人的國語文化、殖民地政府的語言教學政策、英文和英文學校在香港的社會地位、回歸前的母語(粵語)教學運動、本土化(粵語化),與回歸後用語大陸化等等。這裏不細說了,有興趣者可參看石定栩、邵敬敏、朱志瑜編著的《港式中文與標準中文的比較》。該書作者說:「港式中文已經積累了數量相當可觀的特有的詞語、短語、句法結構、篇章結構及其相應的用法…」;「辭彙系統、詞義理解、結構組合、句式特點、語言運用等方面跟標準中文有所不同」;「中英夾雜、半文半白、不粵不標…遠離漢語規範的混雜語文」;「兩種漢語書面語沿著不同的方向發展」。
不過,該書作者認為,「現在的港式中文在香港已經流行了幾十年,早已為香港市民大眾所接受,成為香港地區正宗的書面漢語,也就取得了當代語言學意義的合法地位,不可能推倒重來,更不應該加以取締…」
4.17, 與我同代的「嬰兒潮」香港寫作者的最大疑惑是,如何寫好「中文」。一是心虛,不懂普通話是不是寫不好白話書面文?其實當年傅斯年是有這種主張(懂國語才能寫好中文),但胡適也已經反駁過,上文還舉了廣東出狀元的例子。二是疑惑,譬如寫香港現實主義作品,書中大多數港人的對白應是用粵語還是北方語(香港作者往往選擇用北方語)。三是七十年代有些在香港的寫作名家推崇「純正中文」,很多寫作者有了必須符合「純正中文」的焦慮。彼時在香港推純正中文的主張者,卻是反對胡適傅斯年魯迅的立場的,特別抵制方言口語和歐化語句,卻鼓勵雅馴的文言入文,也接受翻譯詞,可見所謂純正中文也者,也只是另一種三及第的文體。
4.18, 現在政治化的香港,出現多個有關華文的議題,包括普通話教中文與母語(粵語)教中文之爭、某些本土主義者的粵語比普通話更優質的吹擂,以及一種認為粵語化字句入華文寫作(因為有較多古字詞句和文言成份)才是雅馴中文的粵語沙文主義。
我不反對華文寫作有好壞之說,更喜歡看到有超級讀者站出來,當文字清道夫的工作。不過,涼茶調濟一下適量喝一點是好的,多喝就傷元氣變虛弱。
若把純正中文作為意識形態規範主張,成為絕對化的標準,甚至提升到華文認識論層面,那我就只能說:不存在純正現代中文!
同樣,說粵式中文雅馴、粵語殊勝也只是偏頗意氣之一面之辭。
4.12, 話說回來, 現在華文一種的各自表述格局已成,三地不同輕重和路徑的三及第化現代華文,差異增多,但仍是以大家看得懂的漢字來寫作,還是離不開同屬一種華文。
5何謂同表?同表的意思是,我們都是用只有一種的華文來表述。華文是全球華文使用者的華文,華文文學是華文寫作世界的文學。
華文確是世界最大的一種語種。固然,文學才份並不是一定與使用者人口成比例的,否則以人口比例配額而言,華人作家每六年就應得一個諾獎。不管怎麼說,華文字詞書寫,千年歷史累積,在文字書寫場域肯定擁有最多文學幽靈在徘徊,這是所有有能力以華文閱讀寫作,願意使用華文者的寶庫。
所謂同者,就是指同以華文字詞書寫閱讀,承認一種華文的一體同源。
這種同不是墨家的同,後者的同意味著千人一面、取消差異的同質性。墨家尚同,儒家恐同,倡和而不同,如音樂的琴瑟共鳴。那是理想狀態。但現代世界不能強求和諧或共譜樂曲,現代常態是眾聲喧嘩,像港粵語歇後語:潮州音樂,自己顧自己。
現代不可能也不應該強求墨家式同質化或儒家式和諧,不過不同、不和諧並不表示不能並存,反而是不能急於同化消滅差異,甚至不應把雜音都和詣掉,強迫大家進入一個大熔爐。差異是必需共存的。同與和,都不足面對當下的多樣性,所以要引進包容多元文化,要互動共濟交流混雜,要有共同進化的「共生」概念。
6何以共生?
6.1, 共生,就是大家都存活,live and let live;共生是複數的,分開就不生,同化也不生,是互濟但卻擁有不同主體的一種狀態。
6.2, 生物學上叫symbiosis,不同生物機體活在一起,或緊或鬆,互動、互利,分開拆散則互損,甚至就是死亡。
6.3, 這裏也用政治理念做比喻。本文其實一直沒有忘記華文的政治面向,讀者應已感覺到兩岸四地華文的狀況與政治狀況有同構性。
政治理念而言,在16世紀下旬的讓﹒布丹的絕對不可分割的主權觀與17世紀中旬霍布斯的國家是利維坦的說法之間,我們可以看到另一種針對絕對主權的政體觀,即約翰內斯﹒阿爾特胡修斯(Althusius) 1603年的聯邦盟契理念,一種由共生體(symbiotes)自願組合、從下而上的遞進自治的盟約式組織形態。
一種華文的現況,何嘗不像是一種文字的共生邦聯!
(語言學科的共生學是指Leiden學派,這裏就不說了。)
6.4, 華文一種,各表而共生。因為政治分治,身份歸屬,文化本土化,加上三地華文內部三及第化路徑,三地文化的差異在拉寬,但如果能持有欣賞參差的美學觀,三地間同中有異的華文文化互相影響雜交補足豐富,多樣文化可比單一文化monoculture更精彩!
三及第化離不開華漢形音文字的同種華文,兩岸三地的華文仍有著很大的共通性,沒有想像中的統一純正,可是也沒有走到另一極端,即全面方言化、部落化至互不理解。
我既存疑文化強制標準化,也反對本土排他。源頭不見得比末流高、中心不見得比邊陲強,純正不一定比混雜好。本土稍有優先但也不是在位階上更高。文字是活的、是變的,華文不能走進大一統鐵屋,但躲在自閉在竹籬巴內也是不行的。
6.5, 現狀是文化統識權(霸權)的分裂,三地互不服氣。更成問題的是,沒有欲望也不愛看別區的華文。
但我們可以看外文看翻譯,為什麼不能看看有點陌生的鄰區華文?
積極做法是:三地需要養成一大批至少是通兩地華文的超級讀者 ,形成有規模的理想讀者的共同體 。我們缺的是這一種多樣性華文的超級讀者、超級文字清道夫,和新一代能駕馭活用差異的書寫者。
興趣與欲望可克服文字大同小異的障礙,三地因為懂得才有可能慈悲。
三地社會和大學人文通識科有必要培養學生閱讀不同華文的能力,加強下代精英熟悉三地華文的表述,參與一場參差美學的華文嘉年華。三地三及第雜底粥做法不同,但都可以是可口美味的粥。過去所有華文幽靈也不斷被選擇性啟動,在跨域。
6.6, 從來就是揉雜和多樣的當代華文,在三地各自想像中的所謂標準書面文框架下,以白話文、文言文、普通話、地區語、方言、外來翻譯語、新本土流行詞,交錯出約定俗成的歷史發展軌跡,並在讀者的認受局限等多種制衡下,各地方、階層、族群、性別、世代、載體以至個別寫作者仍然可以在有限度自由的情況下,自作主張,寫出各自的、真正意義上的「一種華文,各自表述」。
今天三地華文的資源,是前所未有的豐富的。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禮讚1949,它促成21世紀華文的繁花似錦。
讓分治的缺憾還諸天地,我們肉體上都真的如張愛玲所說「回不去了」,但這不妨礙文化上大家多點往回看,如Beatles的歌詞:“ Once there was a way to go homeward” (Golden Slumber) 。另方面,同樣重要的是,好好觀南望北、左顧右盼,看看你周圍這一代華文新寫作,他者不是地獄而是你的新材料、新血液與新生命。政治上七十年分治帶來的可能是全球的華文使用者,一種華文三千年未遇的一場三及第化的、共生同享的盛世流動華宴。
純正不作為犯例子 在 冰淇淋老師;辣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非常有點長的文章...
因果、吸引、深信、放鬆、當下、80/20、應得、
利他、施與受、不圖報、愛自己、寬恕、負責
講得很基本,
但需要智慧才有辦法實行在生活中~
你一定要知道的宇宙法則
世間所有的一切,都不是機緣巧合,十三條宇宙法則,讓你明白其中的奧秘。人有兩次生命的誕生,一次是你肉體出生,一次是你靈魂覺醒。當你覺醒時,你將不再尋找愛,而是成為愛,創造愛!當你覺醒時,你才開始真實的、真正的活著!這是一篇與每個人息息相關的文章。
我們生活在這個由“有形”與“無形”所構建的世界裡,清楚宇宙運行的規則,才能更好的掌控自己的人生。
一天,你開車趕著去會見重要客戶,路上看到一對年老夫婦的汽車爆胎了。你因為趕時間不想管,但又覺得必須管,於是你停下車幫他們換輪胎。你把輪胎換好了,老人家想付你一筆錢表示感謝,你婉拒了老人家,祝他們好運;然後你繼續上路。
當你趕到約會地點,卻發現客戶比你來得還晚,而且客戶很爽快地就和你簽了協議。你會不會覺得很走運呢?但這不是運氣,這就是宇宙法則。
一、因果定律
世界上沒有一件事是偶然發生的,每一件事的發生必有其原因。這是宇宙的最根本定律。人的命運也遵循這個定律。認同因果定律的不僅是佛教,還有基督教和印度教、靈修的幾大派系等等。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和大科學家牛頓等人,也認為這是宇宙最根本定律。人的思想、語言和行為都是“因”,會產生相應的“果”。如果“因”是好的,那麼“果”也是好的;如果“因”是壞的,那麼“果”也是壞的。人只要有思想,就必然會不斷“種因”,種“善因”還是“惡因”由人自己決定。所以欲修造命運者,必須先注意和明瞭自己的每一個想法(起心動念)會引發什麼樣的語言和行為,由這些語言和行為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
二、吸引定律
人的心念(思想)總是與和其一致的現實相互吸引。比如:一個人如果認為人生道路充滿陷阱,出門怕摔倒,坐車怕交通事故,交朋友怕上當,那這個人所處的現實就是一個危機四伏的現實,稍有不慎,就真的會惹禍。這是為什麼呢?宇宙本身就是由能量構成的,萬物都是同頻相吸。你發出什麼樣的頻率,就會吸引什麼樣頻率的人、事、物來到自己的身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想什麼就來什麼,越怕什麼就越發生什麼。人所處的現實是人的心念吸引而來的,人也被與自己心念一致的現實吸引過去。這種相互吸引無時無刻不在以一種人難以察覺的,下意識的方式進行著。一個人的心念是消極醜惡的,那他所處的環境也是消極的,他身邊的人也是同類的;一個人的心念是積極善良的,那他所處的環境也是積極善良的、他也會吸引積極善良的人來到身邊。人如果能控制自己的心念(思想),使之專注于有利自己的、積極的和善良的人、事、物上,那這個人就會把有利的、積極的和善良的人、事、物吸引到其生活中去,而有利的、積極的和善良的人、事、物也會把這個人吸引過去。所以控制心念(思想),是命運修造的基本思路。做事之前先學做人,做人謹記時刻修心。
三、深信定律
人如果真正深信某件事會發生,那不管這件事是善是惡、是好是壞,這件事就一定能會發生在這個人身上。比如一個人深信積極的事物一定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積極的事物就一定會發生。又如果一個人深信自己命不久矣,那這個人很快就會死去。所以用好的信念,取代不好的信念,是命運修造的原則。好的信念是一種福報,想給自己積攢福報,也需要先建立好的信念。如此形成一個良性迴圈,生活就會越來越和順。
四、放鬆定律
人只有在心態放鬆的情況下,才能取得最佳成果。任何心態上的懈怠或急躁,都將帶來不良結果。什麼心態是最佳心態呢?答案是越清明無念越好!把目標瞄準在你想要的理想人格、理想境界、理想人際關係和理想生活上;不要老惦記著這些東西什麼時候到來,放鬆心態、全力努力、做好你該做的,這些東西就會一個個的來到你的身邊。相反,你如果越執著,越焦慮,你就越不能得到理想的結果,甚至會得到相反的結果。舉個例子:大熱天晚上停電,你躺在床上大汗淋漓,睡不著覺得備受煎熬,老在想著這該死的電什麼時候才來。電總是在你著急的時候偏偏不來,但當你最後受夠了,人清靜安定自然涼快了、快沉沉睡去的時候,電就來了,突然間你的房裡燈火通明,電風扇轉起來了。這不是巧合,不是迷信。這是定律,這是放鬆定律。《了凡四訓》中雲谷禪師要了凡先生念准提咒要達到無念無想的地步,就是這個道理。值得注意的還有:所謂的無念並不是心裡一個念頭也沒有,而是有念頭但不駐留,“無所住而生其心”。
五、當下定律
人不能改變過去,也無法預知將來。我們只活再現在,我們能決定、能改變的只有此時此刻的自己。自己的心念、語言和行為。過去和未來都不存在,只有當下此刻是真實的。所以修造命運的專注點、著手處只能是“當下”,舍此別無他途。根據吸引定律,如果人總是悼念過去,就會被內疚和後悔牢牢套在想改變的舊現實中無法解脫;如果人總是擔心將來,人的擔心就會把不想發生的情況吸引進現實中來。正確的心態應該是不管命運好也罷壞也罷,只積極專注於調整好當前的思想、語言和行為,命運會在不知不覺中向好處發展。
六、80/20定律
為了達成某個目標,我們需要付出100%的努力。其中20%的結果會在我們的努力中或者結果中顯現。其餘的80%是不可見的,或者暫時不會立刻見到,但它會在後續的生命中持續影響著我們、回報著我們。這是個非常重要的定律,很多人在追求目標的時候,由於久久不能見到明顯的成果於是失去信心而放棄。須知命運修造是長久的事,要有足夠的耐心。不要期待付出100%的努力就立刻得到100%的回報。只要我們做的方向正確、心念正確、足夠的堅定,我們就會收到所有的回報。宇宙的時間與智慧,不是當下的我們所能完全看見的。量的積累,持續的努力,才能達到質的轉變。我們所做的一切,都在以各種形式回報回饋到我們的身上,這也是宇宙的法則之一。
七、應得定律
我們每一個人,都會到應得到的一切,而不是想得到的一切。這個“應得”的,就是我們做了什麼、想了什麼、發送了什麼樣的信念出去,我們就會得到什麼樣的回報。雲谷禪師對了凡先生所說的擁千金者值千金,應餓死者必餓死,就是這個道理。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不是白白得來的,都是應該得來的。同樣,如果我們沒能得到,那證明我們想要的並不是我們應得的。
八、利他定律
“利他”就是,成全別人,讓他人得好處。如果你事事處處為他人著想,為別人造福,最後最受益的人,就是自己。利他不是犧牲自己或者忽視自己,利他是經由生命的關係,付出與收穫的能量迴圈,建立自身更大的價值。例如:你讓身邊的人都幸福快樂,那最後最幸福快樂的人,一定是你自己。你成全他人的成就與成功,那最後獲得最大成就的人,也是你自己。又例如:有些公司創立的目的只是赤裸裸地追求最大利潤,這些公司往往曇花一現,一兩年內就消失;而那些致力於為客戶為社會提供優質服務和優質產品的公司往往長盛不衰,越做越大。這就是不利他,則損己的定律。值得一提的是,利他定律中提高自我價值和提高他人價值往往是同時發生的,當你在提高別人價值的時候,你的自我價值馬上就提高。
九、施與受定律
施與受的定律就是能量守恆的定律:你佈施出去的任何東西,終將成倍地回報到你身上。例如:你佈施金錢或物質,你將會成倍地獲得金錢或物質回報;你佈施歡喜心,讓他人衷心愉悅,你將會成倍地得到他人回報給你的歡喜;你佈施安定,讓他人心安,你將會成倍地得到安樂。同樣,如果你施加於別人的是不安、憎恨、怒氣、憂愁,你將成倍地得到這些回饋。
十、不圖報原則
這個原則是說:你給與的時候越不圖回報,你的回報越大。宇宙是一台無比精密的精算器。你給與出去的任何東西,最後都會以各種形式回到你的身邊。當你帶著一顆純潔純正的心去給與,完全沒有私欲和妄念,那回到你身邊的,也會是最純正豐厚的回報。就如本文開頭所舉的例子,所以請記住:施比受更有福,施本身就是很大的福,而無需從受者處獲得回報。給大象(施)稱重量,大家說如果再給大象加一條絲巾(回報),大象的重量會增加多少呢?
十一、愛自己原則
學會真正的愛自己。愛自己:不是自戀,不是自私自利。是無論貧窮富有,疾病或健康都依然愛自己,接納自己。一個人如果連自己都不愛,那麼他沒有辦法去愛任何人。你只有先學會愛自己,擁有愛的能力,才能去愛別人,才能去愛世界。你才可能有真正的歡喜、安定和無畏,才可能有廣闊的胸襟。你如果連自己都不愛,那麼你是無法真正去愛任何人的。這點非常重要。有些人把愛自己等同於自私自利,這是誤解。如果仔細體會,就會發現你如果對自己不喜歡、不滿意,就會很容易生出嫉妒心和怨恨心。自己也是眾生中的一員,愛眾生的同時為何把自己排除在外?所以請先好好認識自己,先跟自己做好朋友,再談愛其他眾生。
十二、寬恕原則
如果把消極思想比作一棵樹,那麼其樹根就是“嗔心”,把這個樹根砍掉,則這棵樹就活不長。要砍掉這個樹根,必須懂得如何寬恕。第一個需要寬恕和原諒的物件是父母,不管你的父母對你做過或正在做什麼不好的事,都必須完全、徹底地原諒他們。第二個需要寬恕的物件,是所有以任何方式傷害過或正在傷害你的人,記住你無需與他們勾肩搭背嘻皮笑臉,你無需與他們成為好朋友,你只要簡單地、完全地寬恕他們,就可以砍掉消極之樹的樹根。第三個需要寬恕的物件,是你自己。不管你過去做過什麼不好的事, 都要去原諒自己,誠心的懺悔和悔悟即可,犯錯需要的是修正而非懲罰。寬恕和原諒不是為其他任何人。而是為我們自己。為讓我們自己在生命中,不要時刻背負著痛苦與怨恨的包袱;為讓我們自己獲得真正的解脫;為我們自己,不會時時刻刻被怨恨和負面所吞噬、所負累。
十三、負責原則
作為人,我們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一切負責。我們需要明白,我們的生命是我們自己的,不是他人任何人的。我們需要為我們的生命負責;為自己的選擇負責;為自己的錯誤負責;為自己的行為、話語、心思意念負責。當人對自己採取負責任的態度時,人就會充滿力量,會不斷的向著更好的方向去前行。也只有為自己負責,才能活出真正的生命,不會事事出處依賴他人、不會總把自己擺在受害者的位置上等待拯救、不會總停在原地怨天尤人。請時刻提醒自己:我對自己的一切言行、境遇和生活負完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