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黨主席選舉起了不少風波,若未來要在制度上修正,我在這提出一個簡單的建議,就是黨主席選舉改以黨員直選辦理。
黨員直選是一個大方向,不過確實,以時代力量人數尚為有限的黨員,和高度習慣依賴網路的組成,這樣的方式有其風險,包括有人提到的被外部滲透的疑慮等,但只要稍加調整,就能在直接民主與內部穩定間取得平衡。
例如:黨主席仍按照現行黨章,由決策委員之中互推產生,欲參選者同樣進行登記、發表政見,但在互推前進行全體黨員假投票,決策委員需按照假投票結果產生黨主席。
(解釋:假投票,並不是指假的投票,而是在制度上沒有直接效力,但可以直接連結真實民意的投票,可想像成以投票進行的民意調查。
*
這在制度上,類似美國總統雖有普選,但仍需經選舉人團產生的精神。這樣的方法,完全不用動到黨章,只要決策委員會通過決議,或是更強一點的效力由黨代表大會通過決議即可實行,在運作個兩次後,也可望形成時代力量黨內的憲政慣例。
這樣的作法,除了回歸黨內直接民主,將爭議降到最低,讓黨主席產生最有正當性之外,還有兩個積極的意義:
一、
時代力量決策委員選舉採全額連計制,黨員需在多達上百位候選人中一次選出15人(加3位候補),在人數與資訊量如此龐大的選舉中,不論候選人或黨員,皆未必有關注餘裕將黨的路線好好談清楚,選舉本身中候選人的聲量與平時累積的信任度占了很大比重。
將黨主席選舉獨立出來,不僅傳遞的訊息更清晰,和黨員間的連結也更紮實,有助黨內民主發展。
二、
依照現行辦法,黨主席的直接權力來源完全由決策委員賦予,這固然保障了穩定性(主席需獲得半數支持才能當選),但也有主席成為團體代言人的問題,抑或是當面對黨內團體衝突時,主席無法站在更高位的角度來協調統合,或心有餘而力不足,邱前主席的去職聲明,即為此現象留下了一個極明顯的足跡。
透過黨員直接的民意賦予,黨主席便能有更強的民意基礎,去協調黨內事務與路線。
*
當然,如果要直接修改黨章中的黨主席選舉辦法,也是一條路,但要動到黨章的話,要修正的就遠遠不止黨主席改成黨員直選這麼簡單了,這些容後再議。
以上,謹供時代力量黨員與黨代表們參考。
累積投票制全額連記法 在 李忠孝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累積投票制 vs. 全額連記法
目前公司法允許的是累積投票制,累積投票制的遊戲規則是,如果董事會應選7席,持股100股的股東,可投700股的票。股東可以圈選7位心目中理想的董事候選人,或將700股集中給特定人。開票時,按得票數高低順序當選。因為可以策略式配票,持股最高的股東,不敢忽視第二大、第三大股東的實力,就會事先跟第二、第三大股東協商分配,形成派系共治。
全額連記法則規定,持股100股的股東,投票時可圈選1到7人,但不論你選幾位,每位候選人只能拿到100股的支持,不能集中給。如此,持股較少的派系,不能透過策略配票擠進董事會,董監事改選只能比誰持股多。 』
說實在的,參加過那麼多場股東會還真不知道這兩種的差別...
累積投票制全額連記法 在 阿鴻投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累積投票制 vs. 全額連記法
目前公司法允許的是累積投票制,累積投票制的遊戲規則是,如果董事會應選7席,持股100股的股東,可投700股的票。股東可以圈選7位心目中理想的董事候選人,或將700股集中給特定人。開票時,按得票數高低順序當選。因為可以策略式配票,持股最高的股東,不敢忽視第二大、第三大股東的實力,就會事先跟第二、第三大股東協商分配,形成派系共治。
全額連記法則規定,持股100股的股東,投票時可圈選1到7人,但不論你選幾位,每位候選人只能拿到100股的支持,不能集中給。如此,持股較少的派系,不能透過策略配票擠進董事會,董監事改選只能比誰持股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