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西亞怎麼辦:婚前先同居,同居當試婚,真能結婚嗎?】
男女同居分成兩種,一是出自 #經濟考量,一是為了 #試婚。前者發生較為自然,反正大家都在外求學或工作,一起住能分攤房租及生活開銷,順水推舟就同居了。後者則是比較像苦主的狀況,就是為了結婚做準備,試試看和彼此生活的感覺。
兩者雖然動機不同,無論是哪一種,我認為:
》#同居對結婚並不會加分
》#同居也不會提高結婚意願
》#好的結果是維持現狀
》#不好的就是分手分居
然後女生虛擲了大把年歲光陰(我也很不想這麼說,但這點確實必須考慮)。
結婚,談的是一股 #衝動,如果你們的同居生活順風順水,久而久之定有人萌生「#其實這樣也可以」的念頭,反正差別就在那紙結婚證書,簽不簽都無所謂,管別人怎麼看,我們相愛才是重點,距離結婚自然遙遙無期。可怕的是世間任何事都沒個準,年輕時雙方能求好聚好散,但步入熟齡,若此時對方突然改變心意,說走就走跟路邊的野花跑了,更甚者還敲響婚禮的鐘,說什麼分手是最好的祝福那就矯情了。
為了試婚而同居我也不看好,網路購物有句名言:【我們提供您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隨時解約退貨之權益】。「#同居」等於是「#商品鑑賞期」,比起「#結婚商品既出概不退貨」,確實少一層保障,也是男人的拖延戰術。說穿了,如果男人真有誠意要跟妳共度一輩子,那就下定決心一股作氣把人娶回家,為了試婚而同居只是給自己找退路,同居可以試水溫沒錯,但溫度一高大家逃避得更快,就是結了婚哪裡都跑不了才能硬著頭皮面對跟解決問題啊!
最後,同居乍看像婚姻生活,但仍然有別,最大的差異是同居可以不用理會雙方的父母,說穿了就是不會遇上 #婆媳問題。所以,同居甜蜜蜜,不代表婚後甜蜜蜜,以為同居就在體驗婚姻生活的人,根本好傻好天真。結論是同居本身很好,但要從同居進入婚姻則有難度,因此,我要建議苦主,在踏入同居前請權衡好以上利弊,才不至於讓自己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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