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訊息1100820】經本會陳情及黃敬平議員協助,市府於防疫專案會議宣布桃園學校接種站退場,由市民活動中心取代
本會日前接獲某學校教師陳情,說上級指示該校九月起有半年左右仍需出借學校活動中心做為疫苗接種站,這樣對於該校的體育活動、社團活動及校隊練習會有重大影響,請工會協助反應。
本會除了於8月16日桃市教工字第1100000109號函文市府,也請黃敬平議員協助,建議市府比照北與新北市政府,於9月開學後另擇適合場所,取代原本COVID-19疫苗學校接種站,讓校園回歸單純學習環境,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經爭取後,鄭市長於8月19日的市府防疫專案會議宣布,9月1日開學後,學校就不適合當接種站,將挑選50處市民活動中心取代。
新聞連結
自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67781
聯合
https://udn.com/news/story/7324/5528454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的網紅高閔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教育部門業務質詢 質詢要點: 一、「高高平」,城鄉發展資源分配要均衡 以「模範生提報」與「高中體育班師資」為例,針對「高高不平」議題提出質詢,教育局應盡可能將資源平均分配,遵循市長施政方針,城鄉並進,弭平城鄉落差,達到高高屏政策目標。 二、盡速補足體育班師資,做相關全...
維護學生受教權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私校退場條例審查中
#預警學校新增財務查核
#專輔學校加派師生董事
#避免教育公共資源浪費
昨天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審查「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退場條例」草案,行政院版本共計25條,審查至第12條;預計後天(5/5)繼續審查。
我昨天提出3個重要修正,均獲委員會審查通過,一一跟大家報告。
1⃣ 預警學校新增財務查核
行政院版本第5條所列預警學校,僅由學校主管機關書面通知,並對其提供諮詢輔導或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檢核,顯有不足。
預警學校已達財務狀況惡化、專科以上全校一半師資質量不符法規或高中合格教師一半不合格之情形;且過往經驗,有預警學校因財務狀況不佳,發生對老師隨意減薪或欠薪等情事。
我認為教育部和教育主管機關應加強力道監督預警學校,特別是針對財務狀況,故於現場提出修正動議,新增主管機關得對預警學校進行財務查核,獲委員會審查通過。
2⃣ 專輔學校加派師生董事
主管機關針對專案輔導學校應加派董事,原行政院版本僅列明需加派專任教職員為董事。
我的法案版本提出應加入學生及社會公正人士為董事,以確保私立學校辦學之公共性及強化學校財務監督機制。
且基於校園民主之精神,明定加派之教職員及學生董事之產生方式,應分別由全校各該身分者選舉,也獲委員會審查通過。
3⃣ 避免教育公共資源浪費
我先前質詢教育部潘部長時( https://reurl.cc/g8qRZV )曾指出,有學校為避免招生不佳被列入預警或專輔學校,便透過大幅度減少學校科系、招收學生數等方式縮小學校規模。
但其持有之校地仍並未相對應減少,將造成教育公共資源之浪費或分配不均。
因此我提出附帶決議,請教育部研議修正「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
並應於分配獎補助款時,將合理校舍建築面積及學校規模列入考量,避免平均單一學生獲得補助金額落差過大,也獲委員會審查通過。
#明天繼續審查重要條文
#維護教育公共性
#校產不能變私產
明天將審查剩下條文,我的版本還有兼顧學校狀況與保障學生原校畢業、禁止專輔學校改辦其他教文社福事業、增訂行政院級決策會來處理私校校產「如何」歸公等重要條文。
少子化造成私校退場,整體國家社會要一起面對困境。
我所提出的法案和意見,希望能務實的解決問題,維護教育公共資源、保障教職員生權益,也讓私校退場化危機為台灣的轉機。
#實質監督
#題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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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退場共同面對
#粗估560公頃土地 #44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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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文委員會今天針對「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總計8個法案版本進行詢答。
我的版本比行政院版本新增4條,是立法院各版本中最完整處理私校退場包括「解散」及「改辦其他事業」兩型態的版本。
我今天先以「私校校產具 #教育公共性」及「維護學生受教權」2大主軸,舉出4大議題跟教育部潘部長討論。
1⃣ 退場學校將釋出大量校地校產,但行政院版條文卻完全未處理國家該如何統籌及有效運用與分配!
教育部對於台灣高教發展,至今未估算出具體需求,以及連帶的私校退場後可能釋出多少校地和校產。但我認為這應該是新法案上路前,需具備的基本數據與研究。
我辦公室只好自行簡要的以已退場的高鳳、永達、高美、亞太、南榮等大專院校粗估,#每間退場學校 平均會釋出 #14公頃校地、#11億校產。
假若如高教工會估算「潛在退場私立大專院校」有40間,則台灣將釋出560公頃土地及440億校產。
如此龐大的教育的「教育公共資源」,在行政院版條文卻完全未處理國家該如何統籌及有效運用與分配。
我的法案版本新增第28條,增訂「院級決策會」處理。因私校校產「如何」歸公(中央、地方、學校或本基金),以及私校校地龐大,「如何」改辦投入現有教文社福事業(最大宗應為社宅或長照)。
這都關乎國家重大發展,不能僅由「教育部」和「將退場或改辦之私校」決定;行政院應在這裡佔重要決策角色。
2⃣ 改辦其他教文社福事業,仍應維持校產之教育公共性
行政院106年函送立法院版本之「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包含「改辦」其他教育、文化及社會福利事業之條件及注意事項,如無積欠教職員工薪資及資遣費、須將校產信託、未依改辦計畫辦理應解散且財產歸公等。
但在本次送行政院版本卻無相關規範,全回歸私立學校法(第71、74條)處理。如此,恐將造成「改辦」之私校其具「教育公共性」之校產,任由私校法人「自行決定」轉移成「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之資源。
校產之教育公共性將 #蕩然無存。
我的版本新增第26條處理,明定私校改辦條件、程序及相關事項;其實就是把行政院106年版本第14條拉回來,教育部當初送立法院評估可行之條文,實務上仍應可以處理。
3⃣ 須退場學校轉為「小而美之辦學模式」應避免造成資源不符比例之浪費
行政院106年函送立法院版本草案,預警及專輔學校指標有「全校學生數未達三千人,且最近二年新生註冊率均未達百分之六十」,但本次卻拿掉此項。教育部並解釋是因為有學校是「小而美之辦學模式」。
但我辦公室整理出由原「興國管理學院」改成「中信金融管理學院」之數據,顯示原來收5000人學生的興國;轉為中信後只收 #825人,但仍然佔有原本一樣大 #26公頃 的校地。
使得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每生平均校地面積」320平方公尺,是台大42.83平方公尺的「7.5倍」,顯然資源分配需要重新檢討。
另外若以私校獲教育部補助相比,中信學院825個學生,每年度獲得3300萬補助;私立東海大學1.57萬個學生,每年度獲得3.13億補助。每生平均補助金額中信是4萬、東海是2萬。
總結「小而美之辦學模式」,可能造成校地資源「大於」大專院校平均數、教育部補助每生金額「大於」私校平均數。 #這是我們想要的小而美辦學模式嗎?
我認為,應該將行政院106年「學生數和註冊率」再次納入本次退場條例預警及專輔學校指標,才能至少在某個程度下避免教育公共資源浪費。
4⃣ 應保障退場學校 #學生原校畢業 之受教權
行政院版本目前只規範高二、高三、大三、大四學生可原校畢業,高一、大一、大二學生都必須轉學。
我可以理解教育部認為,即將退場學校難以提供有品質之學習環境,反而可能對學生學習不利。
但這不正是50億退場基金,以及教育部需要努力投入資源,來解決的問題嗎?
所以我的法案版本,新增設計了保留學生得以原校畢業的機會,讓學生自行表達意願來決定:
若超過五成學生不想轉學,則須至現有學生於年限中畢業後才得停辦;如果超過五成學生都願意轉學,學校才可以提早停辦。
#私立學校退場是台灣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務實面對
#切勿形式化立法
我這次提出私校退場條例草案,研究了過去教育部和行政院多個版本(行政院106年函送立法院版、教育部109/4預告版、教育部109/9送行政院版,以及最後行政院函送立法院版),發現原本很多好的設計在一次次修正後,有的拿掉、有的修改。
或許是因為各式各樣的立法壓力和妥協而造成的。
大家都同意,私校退場已經是台灣不得不面對的問題,立法刻不容緩。
但是若完成一部新的立法,卻無法真正解決問題,也為維持整體國家社會的教育公共資源,甚或在私校退場過程中,讓校產變私產。
如此的新法,不只無法解決問題,還可能造成新的問題。
我提出的法案版本,希望能務實的解決問題,維持整體國家社會的教育公共資源、保障教職員生權益,也讓私校退場化危機為台灣的轉機。
懇切的希望後續審查法案時,能夠納入我的法案意見。
除了今天和部長討論的4個重要問題外,還有以下重點,簡要跟大家報告:
☑ 明定私校不論何故,停辦解散清算後,賸餘財產僅能歸公。(行政院版僅專輔學校須歸公)。-新增第27條
☑ 為強化私校主動退場之動機及提供誘因,明定非專輔學校退場也可使用本基金補助及墊付。-第4條、第17條
☑ 退場審議會納入教育工會代表,提升專業性。-第5條
☑ 選派董事及重組董事會加入「學生」,並增訂教職員及學生須經全體選舉產生。另因康寧之鑑,增訂選派董事「以個人為原則」。-第13條、第15條
☑ 法人解散後之清算人,由主管機關指定之律師、會計師三至五人擔任。(院版依私校法為全體董事。)-第22條
維護學生受教權 在 高閔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教育部門業務質詢
質詢要點:
一、「高高平」,城鄉發展資源分配要均衡
以「模範生提報」與「高中體育班師資」為例,針對「高高不平」議題提出質詢,教育局應盡可能將資源平均分配,遵循市長施政方針,城鄉並進,弭平城鄉落差,達到高高屏政策目標。
二、盡速補足體育班師資,做相關全盤檢討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十條,每班應置專任師資「至少」三位,教育局目前共核準50所國中設置體育班中,仍然有20校未達最低的師資標準,其中原高縣竟有12所,教育局在資源上,應給予法規規範的最低標準,但現況不足的比率過高,又依原高市、高縣有明顯落差,體育選手未依基本師資進行培訓,以至於「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勇冠全國後,成績立即下降至第三、四名盤整多年,欲振乏力,除增加培訓費用之外,應該要同時補足基層國中選手的專任師資及培訓資源,才是充實高雄市體育人才的務實之道,教育局應做相關全盤檢討,並盡速補足該有師資。
三、提升高雄市國際形象,支持巧固球總會辦理世界盃
目前教育局已核定巧固球世界盃相關賽事,將會吸引不同城市來到高雄,不僅可推廣體育運動,也是國際交流極佳機會,讓世界認識高雄,在經費許可下,期許體育處能給予多點協助及補助,提升高雄國際形象。
四、優先調度遴選候用校長擔任支援教育局行政業務
「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要點」規定教育局基於業務需求,得優先遴聘候用校長擔任支援教育局行政人員或其他必要職務,以增進其行政歷練,與其借調學校教師,不如改徵調候用校長,把教師保留在教育現場,戮力教學,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候用校長到教育局服務,也有助於未來治校後在校務問題上與教育局的溝通。
五、關心學童飲食健康,落實學校營養午餐零基因改造食物
現金高雄市有七成學校營養午餐使用非基因改造食材,未來期許可達到營養午餐零基改。
六、岡山眷村「以住代護」醒村活用計畫
岡山地區有許多眷村,包括樂群新村及目前被列為歷史建築的醒村,文化局是否可以「以住代護」活用計畫,使藝術家進駐空間活化,加入觀光、文創、藝文等元素,創造休閒觀光新亮點,避免荒廢已久,民眾亂傾倒垃圾,導致治安及環境清潔問題。
七、協助民間團體舉辦「蚵寮小搖滾」,發展在地特色觀光
蚵寮小搖滾透過志工及在地民間產業一起合作舉辦,小小活動卻吸引非常多各地獨立樂團來到高雄,文化局應提供相關配套措施及協助,幫助宣揚在地文化及特色音樂,成為高雄新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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