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族在家裡接案工作,不用再因為營業登記多繳房屋稅、地價稅啦!】
科技不斷顛覆行業的樣貌,打破工作場域的空間限制,新的工作型態也因應而生。現在許多自己一人接案工作,不論是寫文章、剪片、繪圖、設計,或是寫程式、架網站、製作影音內容,都是台灣重要的創意與新創能量的來源。
但是這些在家工作的SOHO族,假如要成立公司來開立發票,立刻就會遇到公司需要營業登記地址的問題。除了土地使用分區之外,房屋稅「非住家用」的稅率比「住家用」還要高,使得許多創業初期的小公司為了要取得合法的營業登記,得要找「商務中心」、負擔額外的經營成本。
從去年11月收到網路新創業林先生的陳情後,黃國昌委員與DEBUG小組便與財政部開了協調會,並針對財政部在2015年的一份函釋中,認定「網拍業者的『實際交易均於網路交易平台完成』」,所以允許網拍業者的營業登記適用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地價稅,但其他則否,提出質疑。
被問到為何只有網拍業者適用時,財政部回覆:「以電腦完成之一人新創多媒體、程式設計、文字編輯、翻譯、網站建置等行業⋯⋯其性質與一般商業活動並無不同」若比照網拍業可以用住家用稅率課稅,「有違租稅公平,尚有不宜」。
顯然面對台灣已經快速變化的工作型態,財政部的腳步已完全跟不上。
經過黃國昌委員及DEBUG小組與財政部的協調後,財政部終於在今年七月底頒布了新的函釋:「未雇用員工、營業活動以行動裝置完成、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設備及物品者」,可以用住家、自用住宅來課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財政部願意改變態度,很值得讚許。但同時,目前財政部的函釋中仍有若干有欠詳盡之處,例如「行動裝置」、「營業活動相關之設備」如何定義?確認這些細節看來瑣碎,但卻有可能替許多資金有限的創業者們,在創業初期,省下重要而稀少的營業成本。
因此,DEBUG小組將會繼續追蹤,要替仍在奮鬥,或靠一己之力打拼的創業者解開法規的限制,還給台灣創意與創新人才施展的空間。
財政部公文:https://npptw.org/SRXw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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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十月,時代力量在黃國昌委員號召下,由時代力量智庫與外部的法律、產業顧問,共同組成「產業法規體檢(DEBUG)小組」,要掃除企業在經營投資時所遇到不合理的法規限制,或是無效率的行政阻礙。時代力量從接受陳情的實際案例中深刻體會,這些制度性障礙需要好好檢驗、排除,才能創造更有利經營投資及經濟發展的市場環境;而時代力量會藉由DEBUG小組,推動修法或與行政部門溝通,讓產業創新的活力能夠充分發揮。
時代力量產業法規體檢小組窗口(debug@npptw.org),歡迎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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