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何定義所看到的和體會的「癮」是什麼呢?我無意一下子就跳進現有的精神醫學診斷裡,雖然那是我作為精神科醫師熟悉的說法。我也另有一個專業角色認同,就是嘗試從精神分析的潛意識(或無意識)裡,尋找這些現象裡有什麼深度心理學,值得我們探索和想像。
......
我們假設的理解方式是:「生命早年失落創傷」而苦痛,到需要產生「過癮」、「爽」、「高潮」和「強迫式重複」(repetition compulsion),以及再發展到嚴格定義的「癮」的過程。這是一個光譜般的視野,不是只有「正常」或「不正常」的兩種分野
…..
以臨床經驗和現有的文獻來說,我們是假設那些被稱為「癮」的現象,是某種「強迫式重複」,不過,就算有這種說法,我們仍試著從成癮過程的「精神心理學」著手,而不是全然偏重「精神病理學」,目的是讓大家一起來思索,就像人生某些時候的困頓,需要坐下來冷靜想想,人生是怎麼回事?這是有著自知的和不自知的因子相互作用,因而走到目前的樣子;不必然需要覺得是有病了,才想要探索自己何以是目前的樣子。可以把各式的「癮」,當作是生命歷程裡,遭遇各式心理創傷後,為了活下去而推動的防衛方式,這是生命的必然,各式的「癮」以不同的質或量,存在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從過癮、爽、高潮、到成癮的寛廣路上,我們看見了什麼在受苦或愉快嗎? / 蔡榮裕)
從過癮到上癮----
性成癮、整型成癮、藥物成癮、自傷成癮、網路成癮...
#癮的深度心理學
#從電影歌曲和臨床案例談潛意識
【生活】應用精神分析叢書07
📕「癮」是心理創傷的答案或謎題?
作者:吳念儒、王盈彬、王明智、陳瑞君、蔡榮裕、彭奇章 、陳建佑、魏與晟、劉又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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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成癮文獻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感謝國衛院陳慧諴 (Hwei-Hsien Chen)教授指導
#我和泊喬共同寫了一篇GHB的科普文章! #多多指教!
#神仙水 #乖乖水 #液態強暴丸
#GHB無色無味__小心防範不受害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廖泊喬醫師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 陳亮妤副主任
一、前言
Gamma-hydroxybutyrate(γ-羥基丁酸,以下稱GHB),為中樞神經抑制劑,是一種無色無味的透明液體,也有粉狀或粒狀的型態存在,易溶於水。俗稱為液態搖頭丸、液態快樂丸、迷姦藥水、神仙水、G水、X水。GHB會使人快速昏睡及暫時性喪失記憶力,被居心不良者加入飲料中,也很難察覺,是一種惡名昭彰的約會強暴藥之一,我國以第2級毒品及管制藥品列管,以避免該藥物被濫用的情形發生。
二、GHB各國管制概況
GHB於1874年第一次由俄羅斯化學家柴瑟夫合成,曾在1960年代被廣泛使用於實驗室神經傳遞物質之研究中,並約於1970年代開始被濫用。1990年代,美國濫用GHB之人數明顯增加,尤其於酒吧與俱樂部常見,然而同時也發生了許多中毒及死亡之個案。依美國藥物濫用警示網路(Drug Awareness Warning Network,DAWN)報告,1999年因使用GHB至急診就醫病人高達2,960位。在1999年時,美國聯邦緝毒署(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DEA)宣布將GHB、愷他命及FM2(Flunitrazepam,一種安眠鎮定藥物)三種被嚴重濫用的毒品,併稱為「約會強暴藥」(Date Rape Drugs)。並於2000年時,進一步將GHB列入第一級毒品管制。管制後,不論是持有、製造或販售GHB的都有刑責。惟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核准GHB(商品名為Xyrem)為有效治療猝睡症(narcolepsy,一種在非睡眠需求時段多次睡著的睡眠障礙)之藥物,為醫師可合法開立的處方藥物。另,英國亦於2003年開始,GHB被列為其第三類毒品,納入英國濫用藥物法(Misuse of Drugs Act)之中。
GHB於台灣開始濫用時間稍晚於美國及歐洲,約於2000年左右濫用情形較多。在2001年,法務部於第260期法務部公報中說明,因GHB為無色、無臭、無味之液體,經常被濫用於俱樂部內,而導致中毒與約會強暴之結果,是故將GHB列管為第二級毒品。另,GHB於台灣目前尚未拿到任何藥物使用許可證,因此並無合法處方的可能性,皆為非法使用。
依據筆者的臨床經驗,GHB常以液態盛裝於小瓶罐(約為眼藥水瓶般大)中,需要施用時再酌量倒出,以瓶蓋就口喝,或是稀釋於水或飲料中服用,也因此施用者常常描述自己一天喝幾「蓋」。台灣濫用者多半是使用工業用GBL、較少見到濫用者使用GHB,但由於GBL有怪味,直接服用,會刺激使用者的口腔、喉嚨以及胃部,因此一般都會加入果汁或其他飲料後飲用。
三、GHB之藥理機轉與作用
GHB 的英文全名是gamma-hydroxybutyrate,中文名為γ-羥基丁酸,又稱4-羥基丁酸。與GHB類似性質的化合物有GBL(γ-丁內酯,gamma-butyrolactone)和1,4-丁二醇1,4-butanediol (1,4-BD),這些藥物可能為GHB的類似物或前驅物質 。
其中1,4-丁二醇1,4-butanediol(1,4-BD)經過醇脫氫酶(Alcohol Dehydrogenase)的催化作用產生γ-羥基丁醛(γ-Hydroxybutyraldehyde),再經過醛脫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產生GHB;GBL 則在進入人體內後,經由血液中的內酯酶(lactonase) 作用代謝成為GHB,其化學結構類似物與代謝圖如圖。
GHB具有鎮靜與麻醉效果,其作用與人體內抑制性神經傳導物質GABA (gamma-aminobutyric acid) 類似,代謝路徑係經由GHB 脫氫酶(GHB dehydrogenase)的作用代謝成Succinic Semialdehyde(SSA) ,如圖一。並透過結合GABA-A(α4βδ)受體 以及GABA-B受體產生神經傳導抑制效果。除此之外,GHB本身可由人體自行產生,為中樞神經系統中重要的抑制性傳導物質,可以調節睡眠、情緒與焦慮感。
口服使用GHB的吸收快,開始作用時間為15至30分鐘,血中最高濃度為20至45分鐘,半衰期 為30分鐘至50分鐘,作用時間為1至6小時。也因此,個案通常需要在數小時內,再度使用GHB,以避免濃度下降與戒斷症狀 表現。
四、GHB的中毒與戒斷症狀
GHB常被宣稱可助性慾、增加性功能,具欣快與幻覺作用,與酒類併用時更會加強其作用。GHB的毒性相當強,大於60 mg即有過量危險,使用過量會有類似其他鎮定劑過量之表現,包含血壓低、心跳慢、呼吸慢等表現,意識狀態包含失憶、嗜睡、躁動、昏迷甚至癲癇,其他身體症狀包含噁心、嘔吐、頭痛等,嚴重時,甚至會呼吸抑制或昏迷。根據2017年Madah-Amiri D等人在挪威發表的研究,發現約有69% 的GHB使用者曾有意識昏迷的經驗。
GHB戒斷症狀與酒精戒斷症候群頗為類似。另外,GHB的戒斷症狀與停用時間相關,在停用1小時到3小時內,可能會有強烈渴求感、心搏過速、大量冒汗、躁動等症狀。停用3小時到3天內,會有交感神經異常導致生命徵象不穩定、譫妄、意識模糊、精神病症狀(如聽幻覺)等。在2008年Jeremy M. Wojtowicz等人進行文獻回顧研究後發現,GHB最常見戒斷症狀表現包含手腳顫抖(67%)、幻覺(63%)、心搏過速(63%)與失眠(58%)。一般而言, GHB的戒斷症狀比起酒精戒斷症候群,發作時程更短、症狀更為嚴重,個案譫妄表現的比例更高(12%)。
五、GHB臨床診斷與治療
由於GHB在人體內停留時間不長(半衰期約3-6小時),且絕大部份會被代謝,只有1-5% 在尿液中,因此在臨床中大部分施用者無法以尿液檢驗方式測出。同時由於人體本身就會產生,即使尿液檢驗出來,也無法斷定施用者有使用GHB情形。因此,臨床上主要是依據施用者使用非法藥物暴露史(個案的接觸場所、同伴使用)、施用容器(小瓶)、或是家屬轉述得知,同時評估個案臨床症狀表現給予適當治療。
有關於GHB過量中毒之治療,目前並無任何解毒藥物,主要是緩解症狀的支持性療法。至於成癮者的戒斷症狀治療,臨床使用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BZD) 以緩解戒斷症狀,若是產生幻覺、躁動、肌肉抖動與抽搐等症狀時,再分別針對症狀治療。在國外的案例中,也有針對戒斷症狀而使用醫療用GHB來進行漸進式減量,除此之外,2018年筆者的研究團隊發現,以治療酒精戒斷譫妄的方式,可以成功處理GHB戒斷導致的譫妄。
六、結語
GHB又稱G水、神仙水,無色無味且作用快速,臨床上常見施用者服用過量甚或戒斷症狀而發生危險的併發症,實需要對此物質使用提高警覺。呼籲民眾注意自身的安全,拒絶來路不明的藥物、飲料或食品,對於來路不明的休閒零食、即溶咖啡包、奶茶包等飲料,須提高警覺,切記「不是我的東西我不碰」,請勿隨便接受別人請的飲料,更別讓已開封的飲料離開視線,也避免出席用藥性愛派對,以免為了一時欣快而遺憾終身!
網路成癮文獻 在 白袍旅人-兒科楊為傑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幾年,跟一群專家一起撰寫了國家級的 3C 使用建議。
有機會跟不同領域的專家一起交流,學到很多事情。
這兩天一個小女生被拐騙的事情,觸發了為人父母者內心最大的恐懼之一。
跟大家分享專家們怎麼建議,跟我自己怎麼做
1. 完全禁止是不可行的。在這個時代,要完全不使用網路,根本就不現實。更何況,這一代的孩子是網路的原住民(我是網路新住民)。
我反而會把我在網路上走跳 20 多載的經驗跟他分享。
網路上各種詐騙手段,老實講都是換湯不換藥。
明白這點,就無需太害怕。
簡單心法就是:不管遇到什麼說詞,一率再確認。不管他說他自己是檢察官、法官、警察、律師、銀行經理、保險公司經理等等的
2. 分享孩子的興趣
例如:孩子愛上了「新幹線變形機器人」。我們夫妻就陪著他一起看。還帶他去看劇場版的。
雖然劇情一整個令人........
但還是陪著孩子去了.....
3. 學會控制慾望
目前的建議是3C使用,一天一小時為上限(2-5歲)
超過的話,容易產生成癮的問題。視力的問題等等。
大一點的孩子,會放寬時間。但以不影響健康、課業為原則
從小學會自制力,是很重要的課題
另外,不要養成看電視的習慣也很重要。
沒有習慣,自然就不會上癮
我們目前就是週末,每天一小時為上限
但是其他時間孩子是不會使用電視\平板\手機的
4. 我的網路使用習慣
我花了很多時間在網路上。但是孩子不會跑來跟我一起用。
為什麼?
因為我不是一直在用「看」的
而多數時間是在寫文章XD、做報告、讀文獻
孩子待在旁邊看,看不懂。看了無聊。就會跑掉了。
我說:如果你會寫文章了,我在幫你弄個部落格。也挺好的。
5. 讓孩子參與網路上的互動
孩子越來越大,我會開始跟他們討論,我可不可以談他們的事情。即便我已經事先過濾過,但我還是會問他們我可以不可以跟別人講他的事情。
當然有時候他會拒絕。我甚至會刻意設定某些狀況,讓他來拒絕。
拒絕正好!
剛好機會教育。跟他說,有些事情不適合跟你不認識的人說。
6. 程式設計
學程式設計很多方式,與好處。
但是。我建議學習程式設計,是因為這可以學會「上帝視角」
孩子現在瘋的虛擬遊戲,都是一群厲害的程式設計師寫出來的「程式」。在程式的世界裡面,軟體工程師就是上帝。
學會這個「上帝模式」,有好無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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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的世界很複雜。但孩子不可能脫離網路
讓他們正確的認識,可能是個辦法。
我是相信,強力的禁止,禁不了多久的.......
一點經驗,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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