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三的心情抒發 #讓子彈飛一會
眾所皆知,我是個愛發廢文的人,
不只在粉專,在個人帳號也是如此,
一方面是記錄生活,一方面也是發洩情緒。
使用臉書到現在也將近十年了,
每天過午夜十二點都會點開歷史上的今天,
看看歷年來的今天我都發過什麼廢文,
檢視並回憶一下當下的心境、情緒或狀態。
距離吾日三省吾身還差很遠,
但或多或少有帶點自省的成分。
(更多時候是在思考自己到底在幹嘛)
然後,我們來談談「警譽」這個東西。
根據警察人員獎懲標準提到,
「違反品操紀律或言行失檢,影響警譽」,
明訂了視情節輕重給予懲處的標準。
什麼叫做警譽?讓我們舉兩個最近的例子:
航警發文爽過退休生活 遭免職撤銷入學資格
台中派出所前幫女裸拍 記大過列輔導對象
OK,看來警政署的標準應該滿清楚的,
只要登上新聞版面、對警方評價是負面的,
那基本上就是基於「影響警譽」給予重懲。
裸照事件因為值班人員沒有保護好駐地,
不管門口民眾駐足多久或有任何可疑動作,
在長官的眼裡都是必須要隨時保持警覺;
航警事件則是完全不打算調整勤務編排,
反而要你不能張揚、祭出免職等最高指令,
也不管自己的命令位階是不是高於憲法。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31條拜託看一下)
再讓我們看看另外兩個例子。
撿屍實習女警!賠60萬和解竟未免職續當官
黑衣人闖警局原因曝光 疑教官先比中指嗆聲
不用講太多,尤其松山事件講到都爛掉了,
性侵事件因為庭外和解,最後緩刑宣告,
判處休職一年半,之後可以復職繼續當官。
接著舉個稍微比較有年代的例子。
署長愛將酒駕 二度闖關升主管 警撤派令滅火
相信大家肯定都知道跟對人的重要性,
酒測值0.89撞翻七車六人鬧上新聞版面,
結果列管未滿三年卻兩度升官被撻伐。
身為一個小小基層,我不懂升遷的標準啦,
如果一名長官符合升遷的要件並且被提名,
最後可以因為「輿論」而取消升遷,Well…
「各位觀眾,觀感不佳,取消晉升。」
相信大家對「警譽」有一定的概念了吧?
什麼?還是看得霧煞煞嗎?
沒關係,我跟你一樣,一頭霧水。
讓子彈飛一會是一部電影,
同時也是我很信奉的一種哲學,
凡事被媒體炒作時,讓它慢慢發酵一會,
一開始風向勢必被有心人士帶得亂七八糟,
不用急著發表意見,靜觀其變。
那麼,進入今天的正題,
到底什麼是「影響警譽」?
「影響警譽」的標準又如何訂定?
答案是,沒有標準,自由心證。
不相信嗎?你可以上網爬文一下,
我翻遍的全台灣跟警察相關的法條,
都沒有明定何謂「警譽」的標準。
身為一介執法者,自身的適法性很重要,
在對於「警譽」並無明定標準的狀況下,
針對不同案件祭出不同的懲處,合理嗎?
講到這裡,「警譽」到底是什麼東西,
我覺得我好像突然有點眉目了。
警譽就是,能讓長官升官的東西,
基層累的咪咪貓貓、但上頭笑呵呵的東西,
你的上頭拿出來向更上頭的人獻寶的東西,
讓他們得以平步青雲、仕途得意的東西。
換言之,「影響警譽」最白化的翻譯就是─
「影響到我升官,就是影響警譽。」
套一句我大署長的口頭禪:
「一切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警譽這種東西不是拿出來在嘴上說說,
而是應該放在心裡時刻提醒自己的,
警察最大的敵人往往都是自己人,
阻礙警察進步的也永遠都是自己人。
#一線三的日常
#讓子彈飛 #說個笑話 #影響警譽
Photo by Comics and Memes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參考文獻: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20005
警察人員獎懲標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79
端正警政風紀實施計畫
https://reurl.cc/0j4qql
警政署長愛將酒駕撞7車 檢方偵結緩起訴
https://reurl.cc/bX3rrv
灌醉性侵同僚女友實習生 已婚警免坐牢還繼續當警察
https://reurl.cc/Gm562x
緩刑撤銷要件 在 黃家齊:年輕世代,做事實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請提醒您家中的役男
110年上半年役男服一般替代役及研發替代役開始申請囉!
一般役男走這裡👣https://www.nca.gov.tw/sugsys
研替役男走這裡👣https://rdss.nca.gov.tw/MND_NCA
依內政部公告,83年次至92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倘未具以下限制要件,即可提出申請服「一般資格」替代役。
預計至5月31日截止,錄取員額全國預計為3,000名,人數額滿時將提前公告結束。
1.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2.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0年6月30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3.役男須無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限制服替代役類(役)別條件者;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另110年度研發替代役役男線上報名作業業已於1月4日上午9時開放受理申請,截止時間為110年9月28日下午5時,請有申請意願役男把握期間線上報名。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役男安心入營服務專線:03-3358560
緩刑撤銷要件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桃園市役男申請服一般資格替代役自1月12日開放受理申請
110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自1月12日9時開跑,預計至同年5月31日17時截止,錄取員額全國預計為3,000名,倘申請人數額滿時,內政部將提前公告結束,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提醒83年次至92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如有申請意願請儘早至內政部役政署「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https://www.nca.gov.tw/sugsys/)登錄申請,並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徵集,早申請早入營,不再辦理抽籤,入營日期為3月11日、4月15日、5月13日及6月24日,相關作業規定可參閱內政部役政署公告。
依內政部公告,83年次至92年次出生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倘未具以下限制要件,即可提出申請服「一般資格」替代役,國內服勤役期為6個月,國外服勤為10個月:
1.83年次以後出生經判定替代役體位或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
2.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期徵集事故能於110年6月30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3.役男須無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限制服替代役類(役)別條件者;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另110年度研發替代役役男線上報名作業業已於1月4日上午9時,於內政部役政署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資訊管理系統(https://rdss.nca.gov.tw/MND_NCA/)開放受理申請,截止時間為110年9月28日下午5時,請有申請意願役男把握期間線上報名。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對市內役男入營前至入營後始終保持關懷,竭誠服務,設立役男安心入營服務專線:「03-3358560」,役男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本市役男安心入營服務專線,向桃園市民政局兵役科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