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普時間】寄送大麻巧克力罰這麼重? 被抓到時說「沒吸毒」反而罰更重? 不可不知道的法律 #五件事!
這兩天的新聞就是,女兒從加州寄大麻巧克力給台灣的媽媽,結果害媽媽可能面臨十年刑期。
有這麼嚴重?!
相信大家看到這則新聞,有各種的聲音出現,很值得討論。
這次的五件事也很扎實,而且可以避免你很多可能的麻煩。
🎁〖#收到一個含大麻的包裹就判這麼重?〗
首先,很多人會說,收到一個含大麻的包裹就判這麼重?!有沒有搞錯,我又不知道裡面有,好倒霉。而且十年也太重了吧。
恩...
不是十年,是十年起跳 😂
大麻這個很天然、很peace的東西,莫名其妙被列入二級毒品
(會讓你漏尿的K他命也才三級)(K真的別碰),所以罪蠻重的。
法律是這樣寫的: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
所以是十年起跳!
(後面有說可以併科罰金啦,就會讓你的大麻巧克力變很貴)
注意看喔,法律上沒有管你運輸幾公克喔,就算你大麻巧克力超不純的,在法律上也是運輸二級毒品。
---------
🎁〖#律師寧願你嗑藥,也不要持有,更不用講運輸〗
這邊有一個很嚴重的bug,很多人被抓到手上有大麻的時候,因為怕事會先說「沒有吸毒」,結果下場更慘。(Surprise!!!)
你有用二級毒品,法律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起來很可怕,因為三年的不能緩刑。
不過,初犯的話,法律規定給你個機會,「#緩起訴」,讓你去戒癮治療,所以你不會被關。
但是你如果是不吸毒,但是「持有」的話,就是直接:
處 #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簡單來說,你的律師會寧願你吸毒被抓,也不要你沒吸毒但是持有毒品。
更不用說運輸要十年起跳。
(自然也不會有人承認販售啦,所以每個小農都說種來自用的)
---------
🎁〖為什麼「沒吸毒比吸毒的」罰更重? #實際案例又有Bug〗
為什麼沒吸毒的比吸毒罰更重?
因為,法律上認為「吸毒是 #受害者」
吸毒者是受害者,運輸的、販賣的才是加害者,所以判重一點是正常的,而且吸毒者需要的不是關起來,是治療! 這個立意我覺得是正確的。
不過法律是拿來規範大多數的人,自然就會有少數的bug案例誕生。
例如,前陣子長得像陳奕迅的影評人,因為聲稱持有 CBD 電子煙,結果被搞錯法律的警察給帶去關了兩晚。
假設(IF...),他的電子煙真的被查出含有 THC (有罪的大麻),那接下來律師會寧願他驗尿被驗出來有毒,也不要沒毒。
因為確定持有大麻,同時驗出有吸食的話,法律會不管持有的罪名,只罰你施用大麻的部分,最後會像前面那段所說的:去戒癮治療,不起訴。
但是,你沒吸毒的話,那法律就會往「持有」去起訴,就是可能關兩年...
一個「被抓的,反而希望驗尿沒過」的概念 😂
事實上,該影評人是:電子煙驗出來沒有毒,驗尿也沒有毒,就是完全被冤枉,白關了兩晚+手機被扣三個月得重買一支,但是剛好碰上疫情,所以完全沒有新聞要報,很慘很倒霉。
相關消息:https://www.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10865917070241&id=100044405050430
-----
🎁〖這次新聞的案例,會不會也不起訴?#怎麼判斷?〗
這次的新聞也是,這位媽媽一定也說他不知情、沒吸毒,所以新聞標題才可以下這麼重的標題「十年!」
那到底運輸罪會不會被起訴呢?
上次柯公子就不起訴,那這次呢?
會不會被起訴,主要判斷是:#知情不知情
上次柯公子的案件是海關查獲的,所以柯公子還沒簽收到貨,他說他 #沒簽收、沒打開,那是海外表哥自行決定要寄的驚喜,後來確定不起訴,送去勒戒(驗尿沒過),然後起訴長年在美國的表哥。
所以這次新聞,很明顯地警方辦案手法改良了,得到情資後(一塊巧克力的重要情資😂),耐心等待,警察還 #假裝成郵差寄貨,等媽媽「簽收」後才逮補。
很明顯地警察改手法了,差別就在簽收。
所以到底會不會不起訴,真的還未知數,看來警察打算是「簽收就是知情」來辦案。
只是,如果「簽收就是知情」,那些簽收到炸彈郵件的,就是同意被炸喔?
以後你要害誰,就託不會回國的朋友,寄一份驚喜回來就好了,因為簽收就是同意運毒了。
你身邊的人可能莫名其妙就被消失十年。
(聽到陳奕迅的歌聲了嗎)
反正警察是這樣認定啦,那就看檢察官到底會不會拿這些「證據」去起訴了。
根據最高法院「102 年度台上字第 961 號判決」,我覺得依舊是不起訴(改天再寫專文),不過那位影評人的案例,理論上也有大法官釋憲的保護,不過過程依舊充滿著各種難以理解的bug。(也是改天分享)
太多法律案件,不是「一般人」的常識能判斷的😂
-----
🎁〖購買CBD千萬要注意!#合法的選擇在這邊〗
寄給媽媽大麻絕對會出事,但是 CBD 就不會囉。
CBD 是大麻中的萃取物,主要在放鬆、好入睡,在台灣是合法的!(2020年衛福部公布,可合法使用、持有)(跟褪黑激素一樣)所以,越來越多人拿來取代「安眠藥」、「止痛劑」,或是調整疫情時的壓力心情。
如果媽媽壓力很大、焦慮、失眠濫用安眠藥、皮膚關節疼痛,你想要孝親的話,不要再寄什麼大麻巧克力了,改寄 CBD 軟糖吧!
我們在美國上市開賣的 LM CBD 軟糖,不只是使用「醫療級」99.9%的 CBD來製作,還取得了台美雙認證,保證在台灣檢驗可以過關,是比其他美國產品「更適合台灣人使用」的 CBD 軟糖。
想了解的,在 IG 有分享,也可私訊問:
➡️ https://www.instagram.com/lefty_life5/
以上就是這次的五件事 ,快速分享「不小心就被關十年」的法普知識,以及法律上會碰到的bug,這些都是親身經歷時,花了很多時間去研究,還要用時間金錢換得,是很有含金量的分享喔,幫你省時、省錢、省法律災難。
更重要的是,孝親真的不會提心吊膽,寄合法的CBD一樣也能給長輩一夜好眠喔。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
#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孝親也有更好的選擇
緩刑有沒有案底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神父的鹽
.
事情大致明朗了.
.
教育部體育署原本發函要求中華奧會,安排教練及選手搭商務艙,而且發了兩次,但是碰到了疫情,2021年3月9日,中華奧會依據「奧運組團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去程採用全團包機的形式,用意在避免接觸.
.
2021年6月15日,體育署和中華奧會簽訂契約變更議定書,內容為去程包機,非搭乘包機人員搭乘商務艙,回程則安排搭乘一般航班商務艙返國.
.
換言之,蔡政府是有想要安排選手搭乘商務艙的,但是包機的方式是不可能每個人都坐上商務艙的,但可以看見,至少沒包機的選手大都搭乘商務艙,說蔡政府違背承諾,實在有待商榷.
.
接下來,就是包機內的座位安排問題,7月6日防疫協調官張煥禎召開行前防疫會議,此會議為線上會議,沒有會議記錄,參與者包括體育署、國訓中心、中華奧會等人,「考量防疫安全,建議選手安排在空間較大的經濟艙區域,採嚴格區隔分散安排,以避免傳染.嗣於7月7日中華奧會召開『我國參加第32屆2020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組團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討論通過,為確保選手健康安全,以空間較大的區域,分散座位,降低代表團間近距離接觸的風險」.
.
7月7日的會議紀錄內容為「機上座位共計商務艙36個、經濟艙267個,依據防疫協調官建議將採取菁英選手乘坐經濟艙第一排、彼此間隔兩個位置,且後兩排淨空方式辦理.其他代表團員以運動項目別區分座位區,防護員、物理治療師、國訓人員、奧會人員亦皆分區域分開乘坐.」
.
對此,張煥禎受訪表示,「他的確是此次東奧代表團的防疫協調官,但只有參加過一場防疫會議,時間是不是7月6日要再確認.他說,自從擔任防疫協調官以來,從頭到尾都沒有提過經濟艙或商務艙的問題,只談過如何避免選手被隔離,後來體育署怎麼決定他也無法得知.」
.
「按照規定,若機上有確診者,前後兩排乘客都必須隔離,因此這次讓選手安排坐在經濟艙前艙,且旁邊無人、前後排無人是國際慣例,跟是不是經濟艙或商務艙沒有關係.」
.
這是否和會議記錄上相違背呢?答案可能是不相違背,他可能話說一半,當提出「避免選手被隔離」,避免被隔離就是前後左右要保持沒有人的梅花座,理所當然就會導致「只有經濟艙能達成此需求」的結果.
.
張煥禎雖然曾涉逃漏稅,但仍是醫師身分,而參與線上會議還有國訓中心、體育署其他專業人才在,至少我們可以知道,體育署長說的「36個商務艙是隔一起坐,因為防疫協調官建議,選手旁邊若坐其他人,一旦染疫會整個受影響,當時才接受協調官的建議,把選手前面後面左右安排全部沒人,不會影響選手,也不會影響別人,當時是以安全為最大考量」並非無稽之談,而且他是認真考慮防疫官的意見產生的共同討論結果.
.
因為道理很簡單,周圍的一名選手確診,其他選手必須被隔離,最好的方式,就是確保選手周圍都沒人,這樣安排還間隔2個位置,分的更開,至少在會議紀錄上是認真討論這件事.
.
然後選手和非選手又要分區,「防護員、物理治療師、國訓人員、奧會人員亦皆分區域分開乘坐.」人少的一方自然分到商務艙,人多的一方又要梅花座,自然分到經濟艙,商務艙緊鄰,沒有梅花座的問題,防疫的角度來看,自然是風險高的坐一起,與風險低的分散坐區隔比較洽當.
.
我不認為,這個張煥禎醫師,為了想坐商務艙,或者,想讓6個官員坐商務艙,所以編出了這麼一套把戲,然後防疫只是藉口,故意犧牲運動員,這也太超乎常理,壞人做壞事也要考慮代價,如果只為了一架班次商務艙的利益,動輒召開會議,修改辦法,然後還要背著冒犯一干運動員的風險,又要精心計算,設想一個不一定能成功的梗,迂迴婉轉地達到目的,這若不是太蠢,就是太壞,其他人若要懷疑,應該查查參與決策者是否有其他醫療人員.
.
而神父覺得最誇張的是,總統居然要因為這件事道歉,只為了選手坐到經濟艙,依此邏輯,敗燈不知道要道歉幾次,不管其他寫手名家怎麼凹,正例變成反例,美國奧委會也是提供一張經濟艙機票,然後要升級就是自己出錢,或者依靠民間或協會贊助.
.
「This particular ERA (Equality in Row Assignment) appears to be a nation-by-nation battle. USOC communications chief Patrick Sandusky said U.S. teams, regardless of sport or gender, are given one economy-class ticket per athlete, coach and official. (U.S. teams fly on official sponsor United Airlines.) Individuals can choose to upgrade on their own dime if they wish, he said.」
.
from Espn
.
因此,金牌選手會不會坐到經濟艙?答案是會的,美國拿下金牌的男子冰壺隊選手,回程時,想升等,被拒絕,過往,你也會看到一些奧運花絮,例如有許多選手在經濟艙上面載歌載舞,在旅途上苦中作樂.
.
至於有人說難道LbJ會去坐經濟艙嗎?這我不知道,不過至少,美國男子籃球隊,在前幾年前往西班牙的班機上,坐的也是一般的座位,你會看到一眉道人把自己塞在一個小位子上,然後Kyrie Irving摸著陽春的把手,還有其他人因為腳太長,位子不夠寬,所以乾脆腳擱著扶手,直接踩在前面的牆壁上,留下大大的腳印.
.
當然,你會找到更多選手搭商務艙的例子,但是他們就是一般飛機成功升等,這一點,台灣如果不是包機的情況,其他人也可以做到,而且還是政府出資.
.
政府有沒有讓包機以外的選手坐商務艙?有,一開始的規劃也是坐商務艙,包括戴資穎,但是遇到包機的情況,就沒有辦法,我認為包機模式選手坐經濟艙是完全沒有問題可言的,教練和其他人員分區坐商務艙,也沒有問題,唯一有問題的就是6個官員,也許他們不應該上包機,去坐另一班,這樣這個莫比烏斯之環就可以解決了,但我不確定選手和教練下機以後,不用一個官員還是奧會代表去跟當地組織接洽,或者,隊醫們會懂這個事情.
.
而包機本身就是優越的待遇,不只包機,醫生還建議行李箱準備一堆防疫物品,酒精、肥皂、N95口罩、濕紙巾、體溫計,其他還有指紋式的鎖、吹風機、集流器、水壺、帽子、太陽眼鏡、扇子、迷你真空壓縮器、旅行壁櫥,我不認為有多少國家可以做到這個程度,至於你包機又要坐商務艙進行梅花座,這根本強人所難也不切實際,沒包機的商務艙會勝過有梅花座隔絕一般旅客的經濟艙嗎?我可不這麼認為.
.
這起事件,你可以說體育署溝通不足,雖有行前說明會說明,請教練轉達給選手,但仍然有選手不知道,你也可以說中華奧會和體育協會過於惡名昭彰,所以導致這個事情被不當歸因,但是搞到總統得出來道歉,官員要下台,這就有點太過了,而至於群眾開始用有色眼光來檢視所有選手居住地、便當盒,這根本就是大家來找碴的遊戲,心中有定見,看什麼都有問題,連大倉東京酒店的便當,都能貶低的一文不值,說是便利商店的便當,又稱什麼不營養,不符合選手需求,實在莫名其妙,到時候送的是低卡路里的便當,會不會又正中他們下懷,稱這是窮人吃窮酸貨?
.
乃或是拿選手的居住地做文章,說住的地方只有三星,價格只有三千塊,更有勝著,拿著PTT搜出來的烏干達、中國隊住海景飯店,多豪華,台灣選手只能住骯髒破爛的飯店,把三星經過東奧防疫認證的房間,貶得一文不值,中國人喜好奢華,認為住房間越大越爽就好,那樣的地方離場館的距離,開車要一小時半,這會比只要8分鐘就能到場館練習的旅館好嗎?如果是對於一名立志要奪牌的選手而言.
.
只能說,台灣有些人的觀念和中國人挺像的,而這樣捧中貶台的風潮,跟蘇啟誠大阪事件挺像的,一群瘋狂究責大阪辦事處,說中國有派車到關西機場,台灣沒有,然後因為現場民眾自我中心的解讀「聽到辦事處一聲冷笑」,又有PTT上的人傳了一堆中國的假訊息,拿中國派15量巴士對照大阪辦事處的公告相對比,結果,被證實是假的,中國根本沒巴士,害的官員自殺.
.
乃至於有名嘴說,難道不能找又近又豪華的飯店嗎?神父必須說,這還真的不簡單,你去搜尋東奧場館附近的旅館,就多是3000元左右的價格,而合格的認證的防疫旅館,並不多,更別提還會有其他國家去搶,拿幾張照片對比估狗來的商業照,中國海景新聞照根本是一種混淆視聽的做法,就跟昔日拿中國辦事處的公告,來比較大阪處的公告一樣,牛頭不對馬嘴,挑起人心的相對剝奪感而已.
.
對於泛本土派或者台派來說,有不少人是義憤填膺的,可以理解他們對於體協的沉痾,與對運動員的憐憫,然而,如果不考量「謠言的沃土」,終究只會讓問題失去焦點,清不到體制內的毒瘤,反而看到本土政權被清算,外頭的人眾口鑠金,是一回事,如果裏頭的人全盤接受,而沒有一點反駁的聲音,那就只剩下單方面的說法而已,事情好像無可挽回,只因為一群人決定了「就是那樣」,曾參殺人,就算三個人說他殺,依舊不會有信度,就算一群中姦選民說他殺,他依舊無法構成真實的一點邊,但若曾母相信了,那曾參大概就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這屬於被命定的真實,是「造真」而非「求真」,而,事實是如此嗎?我不這麼認為.
.
我只看到台灣政府,顯得如此脆弱而且卑微,如果這就是要改變體制的力量,我只看到這股力量被稀釋而已.
.
此次決策,由中華奧會提出,體育署以防疫角度考量處理,高規格的防疫導致包機座位分配的問題,溝通不足造成選手誤解,又,中華奧會和體協過往的事蹟,使人們印象惡劣,這使得一個防疫的安排,被解讀成惡意.
.
我想,只要政界和商界的裙帶關係,取代專業任命,這樣的事會層出不窮,因為這些人本身沒有信度,到哪都無法取信於人,又依靠裙帶關係添居大位,平時不正常的事做多了,導致連正常的事都會因他們參與而被視為不正常.
.
而這些人的惡名,卻由執政黨來背負.
.
奧會協會乃民間團體,政府就算不能直接介入,但就算是協會,仍然必須服膺人民團體法相關法規,日前修出國體法,第二十七條開宗明義就指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華奧會)為法人,係經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國際奧會)承認之我國奧會代表。中華奧會之組織、任務及成立宗旨,應符合奧林匹克憲章,並受中華民國法律之規範。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三個月內,中華奧會應檢具會章、委員名冊及年會會議紀錄,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登記,發給法人登記證書;其解散,應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
而第三十九條則針對體協明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特定體育團體之理事長(會長)、秘書長: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這些依靠政商關係擔任的奧委會長、協會理事長,顯然,現行仍不足以切斷政商任命,既然如此,立委諸公不如修得更嚴格些,針對各協會理事長排黑條款,加更高的門檻,例如不用加什麼但書「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也不用「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凡有案底者,一律不得擔任理事長、秘書長,乃至於延伸至奧會會長,畢竟奧會會長,代表國家和國際進行對外聯繫,更應該要有使命感以及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檢驗,而奧會會長只有一位,這樣的改革影響範圍小,對於本次事件的因素之一-社會觀感和主席信度問題,也較為契合.
.
而政客和商人與一般人的區別,也就差別在有沒有案底了.
.
我相信對於奧會會長以及協會理事長,最基本的沒有犯罪經歷的要求,應該是最基本的.
.
名譽問題,名譽解決,觀感問題,觀感解決,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
盧梭說,「天生萬物是美好的,一經人手就變壞.」
.
這話,不只適用在人們怎麼看這個防疫安排下的經濟艙中,也適用隨同上機的官員和會長們給人的觀感,brother.
.
.
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變態小松鼠 #名為變態的紳士 TOMOYO的贊助
.
【贊助神父的菸 敲開認知的枷鎖】
https://g6m3kimo.blogspot.com/p/blog-page.html
緩刑有沒有案底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坐公園無罪,點蠟燭無罪]
他們逐個從小門走出來,步行到最右位置坐下,先是頭髮稀疏的楊森。群眾大嗌「森哥,加油!」跟着是瘦了一圈,剪了新髮型,左右剷青的何俊仁。有人嗌:「仁哥,小心拖地呀,地板很滑的。」
原來何俊仁在獄監裡被派拖地工作,探望過他的親友說,何俊仁拖地感到有點辛苦。有人大嗌:「仁哥留意職業安全,入面冇得報工傷呀,小心呀。」
每次聽到惹笑的問候,旁聽席傳出溫馨的笑聲。
然後現身的是高個子頭髮灰白的李卓人,他穿了卡奇色西裝外套。李卓人舉高右手拳頭揮上天叫喊:「平反六四!」跟着有人向胡志偉大喊:「志偉,好多街坊來撐你呀!」尹兆堅的妻子紅了眼睛,拖着十來歲的兒子大喊:「撐住呀爸爸,等你出來呀!」
透明玻璃的犯人欄後的被告們,有人因為還押,有人正服刑,珍惜機會跟親友打招呼。有人向玻璃外揮手,有人做心心手勢,也有人興奮得同時搖兩個手掌來打招呼。
何桂藍是唯一束長髮的被告,她穿了一件高領牛仔布藍色的長袖上衣,中間一排鈕扣。他把長髮在頭頂紥成了馬尾。有點靦腆的她,看到每次開庭和休庭時,群眾踴上犯人欄前不住大喊大叫的狀況,嚇了一跳。坐在最接近旁聽席的她,近距離體驗了群眾的熱情,她忍不住拉着灰白短頭髮的何秀蘭一起看,指一指外面的瘋狂人們,做了「嘩」的口形。
你會以為,這是一場甲組足球賽,深受歡迎的球員逐個出場,瘋狂的粉絲不斷撲上前面,把握機會向偶像喊話。然而,是多荒謬的社會,讓親友們都在法庭爭取替家人至愛打氣的機會?被囚禁的犯人,一個月只有兩次機會與家人見面談話,如今在法庭審訊,雖然隔空見面,但有幾個小時共處同一空間,已經讓家人親友甘之如飴。
押送廿個被告動用了十餘個懲教署員,站在法庭旁聽席走廊有七個保安,他們都無力地高舉雙手,不斷勸止親友們,但沒有人理會。在荒謬的時代,法庭成為了表達關愛的珍貴窗口。
有人對着鏡粉何桂藍喊着:「看了Mirror(男團)沒有?」眾笑。何拿着筆記簿坐在犯人欄裡,聆訊時她扭着頸肩,作拉筋狀。和47人國安案不同,那時候何桂藍和岑敖暉在犯人欄裡打打鬧鬧。但岑於此案選擇了認罪,已於早前開始服刑。
此六四案,大部份被告都是年紀較長,和支聯會有密切關係的老一輩社運領袖。原被告有26人,其中4人黃之鋒、岑敖暉、梁凱晴、袁嘉蔚早前認罪,被法官陳廣池判4至10個月監禁。此罪(非法集結相關罪名)以往判刑較輕,只是罰錢、社會服務令或短期監禁,但陳廣池法官說六四集會雖然和平,但故意而有預謀,在社會動盪時刻有暴力風險。
如此刑期讓坊間嘩然,畢竟,罪行涉及去年六四晚上,眾人進入維多地亞公園坐下及點蠟燭。在今午開庭前,有旁聽人士大喊:「坐公園無罪!」「點蠟燭無罪!」,直至有人喊:「平反六四」,法庭保安員才舉手制止:「唔准嗌口號。」
撇除了4名認罪已在服刑被告,26名被告之中,有2人已流亡海外,包括羅冠聰及張崑陽。餘下20人今日正式合併成為同一案件被告。其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蔡耀昌、麥海華、梁錦威、梁國華均和支聯會有關。
已身負案件在服刑或不准保釋的約十多人,坐在玻璃後的犯人欄。身負多案的黎智英,被安排坐在死角位,有多名懲教署職員特別押送他。黎的skinhead恤得很短,以前叫「肥佬」的他如今臉容瘦削,看到太太在旁聽席出現,高興地揮一揮手。
犯人欄前的坐椅則坐着保釋之中、之前被判緩刑、或第一次被控告的人。例如前立法會議員張文光、工黨主席郭永健、和上周於六四案被「預先拘捕」獲釋的鄒幸彤。鄒踏着行山鞋,於法庭外仍然在發言呼籲市民支持支聯會。其他人都特意穿了彈性物料的無鞋帶運動鞋,隨時準備扣押。
一名9歲叫「悠悠」的女孩,在休庭時騎在母親肩膀上,稚嫰的女聲在法庭裡叫喊着:「Mo(毛)伯伯加油!Figo哥哥加油!」悠悠母親表示,去年六四晚會,全香港數以萬計的市民走入維多利亞公園,悠悠就坐在毛伯伯及李卓人附近,今日竟然因為在維園點蠟燭就被控告,感到氣憤。
也是被告的朱凱廸,穿了恤衫應訊。他的太太說,朱凱廸身負多宗控罪,還押與正式服刑條件不一樣,正考慮是否認罪。這當中有很多想法在其中,是一條外人永遠不明白的算術題。代表其中一名被告的辯護律師亦指出,正服刑的被告會希望此案加速審理,因為類似案件判刑不會完全分期執行,有可能作總刑期扣減。
今日只是「過堂」程序,主要為釐清有沒有被告決定認罪不認罪,排期審理案件技術性安排。然而,由於被告人數多,加上律政司一方有特別要求,故用了4小時,至晚上六時半才休庭。
一開庭,法官表示,得悉何秀蘭及楊森會認罪;而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超恩來、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及何桂藍不認罪,其他被告尚在考慮中。
不久,代表律政司的主控官蕭啟業呈上一宗案例,表示希望可以安排正式審訊時,指定由早前審結4名被告於六四集會罪成的法官陳廣池審理案件。如此,就啟動了近兩小時的爭拗。
蕭啟業指,這是擔心會做成Disparity of Sentence判刑差異。蕭解釋,擔心陳廣池以外的法官,會對此案被告們做成不公平的判刑。「始終我哋最關心都係被告的權益……對否對被告有冇不公平情況。」
然而,代表多位被告的幾位辯護律師,都反對律政司的說法。辯方大狀認為,指定陳法官反而損害被告的權益,例如會把審訊日期變相再押後,又或者陳法官因為審了第一次而把案件以外的資訊干擾了今次審訊。大狀黃宇逸說,另一位法官審訊會有Fresh Mind.
如此開啟了一場爭拗。高勁修法官一方面反駁黃大狀的說法,說若陳法官真的審理這宗案,他若在判決書中若寫了此案沒有的証據,到時可以上訴,現在是言之過早。
而主控官則進一步說,由於此案的大部份證據都是來自公眾領域(亦即傳媒)的錄影片段,乃open source video,爭議不大,故早和遲判刑的影響不大,不像另一些刑事案件作供披露了新的資訊會影響判刑。
此時,高勁修法官則指出,控方這個理據,跟爭取以陳廣池法官審理距離更遠,因為不同法官看到的整據也一樣。高勁修指,控方提出的案例,涉及被告轉為控方污點證人而在另一案件獲得輕判的待遇,和這宗六四案差異甚大……。
代表律政司的蕭啟業說,「案情是不同,但Rationale相同。」高法官指出:「乜Rationale呢? 講來講去,你都係想搵同一個法官審同一宗案件,但我們這兩宗並不是同一宗案件(指已審結的六四案和今次20人案件)。我只能夠說,現在這20人要用同一個法官囉。」
爭拗期間,長毛梁國雄舉手,正當大家以為他有甚麼重大指令要給自己的代表律師。原來他表示要上廁所,全場爆笑。又再休庭。
休庭回來,高法官指出,控方要求必要用陳廣池判此案的要求不獲接納,因為控方提出的案例,案情和此案並不適用。高官指出,陳廣池法官審理的案已經審結,被判刑的4人已在服刑,沒可能回帶讓4人回到未判刑時,和現在此20人一起重新審理再同時判刑。加上此案即使以由其他法官審理,他/她可以參考陳的書面判理據便可以維持判刑一致的問題。
之後,法庭處理審訊語言和排期事宜,又討論了良久。最終高法官指出,認罪的被告會於9月9日處理;而不認罪的被告需要於11月初審理,預計審訊十天。
這天的提訊,下午2時半才開始,但早在上午9時許已有人排隊拿旁聽票。四十個公眾席,加家屬及記者席,把西九龍2號法庭塞爆。一票難求,有支持者為了入場「見一見」被關押的親友,在外面等有人早走讓出門票才能入場。
下午2時許開庭時,天朗氣晴,滿天白雲,但刮起猛風,強風竄進西九龍法院那個特高樓底的停車處,把紙張吹得亂飛。至散庭時,天已暗,下起一陣陣雨。原來天文台已經掛起了這個夏天第一個一號颱風訊號。散庭時,有人對着犯人欄喊:「一號風球了,裡面(監獄)唔會咁熱啦!」長毛舉起拳頭,喊着口號,走入小門,又要再等下一次審訊,才可以與這麼多同路人見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