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秘書劉文照幫他買票確定
#但他確定沒事
很想尊重司法,但為何司法常常都會莫名其妙轉彎?
本屆苗栗縣的五合一選舉,有諸多被判決當選無效的案例,也和本案一樣都無法證明當選人有授意他人幫自己買票,但卻都被判決定讞因而下台,一個相當重要的原則應該是法院認為,即便無法證明你的犯意,但是會影響當選的正當性。
類似的狀況,換成這一件就完全轉彎了,真的讓人匪夷所思,類似狀況、案情,判決的標準何在?
對了,本案負責買票確定的劉文照是徐耀昌縣長的秘書,請問縣長您怎麼看?
#繼續和鄭董當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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