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aka大家所俗稱的 #囤房稅,經過了將近兩年的擱置及爭議後,終於三讀通過。
這一次所修改的條文內容,是起造人持有待銷售之住家用房屋,三年內課徵1.5%調整為一年半內課徵2%。
好,我知道上面這段很難看,白話文呢,就是說之前起造人(通常是建設公司或都更實施者)在房子蓋完之後,如果有房子沒賣出去,三年內都可以用1.5%的優惠稅率來計算,而在修法過後, #縮短房屋待銷售期為一年半,一年半以內的房屋稅率也 #提升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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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銷售優惠期的議題之所以會受到大眾的關注、成為這次的修法重點,就是因為實際上,在台北多數的上班族,尤其是年輕人,根本難以靠工作所得、靠儲蓄來買房子,成了都市中的 #無殼蝸牛;同時又看到許多空屋,因為持有成本低,所以乾脆繼續讓他空著。
這成了很弔詭的狀況——有許多人無屋可住,而也有許多房子空著沒人住。
這一次的修法重點,就是希望藉由提升建商的持有成本,增加釋出餘屋的意願
這是居住正義的一小步,也是非常艱辛的一步,但絕對不是最後一步,還需要大家一同來努力,一步一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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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上午,台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也邀集長期關注居住正義議題的崔媽媽基金會、 OURs 都市改革組織、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房屋委員會、以及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等產官學界,一同討論居住正義相關賦稅制度的問題。
建商銷售優惠期的囤房稅修正草案,最主要的重點就在於,到底建商合理的銷售期間是多久?
依照財政局的資料,2019年核發使用執照之房屋,1年內就可以銷售近7成 ,但第2年到第3年銷售合計不到2成,也就是說以往給予3年待銷售期間,比大多數建商銷售房屋所需要的時間來得更長,反而會形成全民補貼建商的狀況,而且閒置、未有效利用的房屋,供給失衡也會影響地區發展及公共建設使用效能, #造成資源浪費。
上述的數據其實也就證明,在目前的草案三讀通過後,有 #近7成的現狀是不會受到影響的,而受影響的2成,因為房屋稅增加而影響持有成本,建商自然就必須加快銷售速度,避免持有成本的持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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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回到中央房屋稅的母法,今天參與公聽會的林旺根老師也說明到, #房屋稅本身是沒有建商銷售期的設計的,建商銷售期優惠稅率,本來就是台北市在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中,因應起造人的需求而定的制度。
雖然今天在座談會上,台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的代表,認為這次的修法是在懲罰建商,但我必須要說,並不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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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的修法.除了市府提出的版本以外,在台北市議會有呱吉邱威傑、徐巧芯、陳建銘三個議員提案,連署共同提案的議員分別是19位、22位、22位,每一案都有將近三分之一的跨黨派議員支持,顯示出本次的修正方向, #有不分黨派的高度共識,再者,這一次的修法並沒有把銷售期取消、也沒有取消優惠稅率,而是顧及起造人的銷售需求,也參考目前客觀的數據佐證,取得折衷的平衡點。
今天也許是落實居住正義的里程碑,但要能夠讓在台北工作、生活的朋友們安居樂業,我們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需要包含稅制、社宅興建、住宅補貼精進、精進地上權制度、租屋市場更透明等方式多管齊下,才能一步步落實居住正義,讓「居住是基本人權」不只是一句口號,而是真實生活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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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短房屋待銷售期為一年半 在 [新聞] 北市建商囤房稅4版本初步審議- 看板home-sale 的推薦與評價
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404798
內文:
https://uc.udn.com.tw/photo/2021/04/21/realtime/12147872.jpg
北市法規會昨天審議「建商」囤房稅,共有北市財政局修正的「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
」和另3位議員所提的修法版本,建商待銷售期分別為0年至3年不等,銷售期優惠稅率從
1.5%至3.6%。因議員意見分歧,尚未進入條文討論,其中議員邱威傑提案,將年限改為1
年半內課徵2.4%房屋稅,超過年限恢復3.6%課稅,有多位議員傾向朝此折衷方向修正。
由於房屋從取得建造開始即可銷售,也有議員認為,縮短建商待銷售期,新成屋加稅,
反而會變相鼓勵預售屋;也有議員認為囤房稅是針對炒房而來,大戶買很多房才是囤房,
炒房和房屋供給者的角色、目的不一樣,若建商有三成賣不掉,是囤房行為嗎?
北市財政局的版本為房屋起造建商一年內未售出者,房屋稅按現值1.5%課徵,一年後恢復
3.6%課徵,相較現行版本3年後才恢復3.6%,期限縮短。
財政局長陳家蓁指出,市府版本將原本的三年調回一年,主因是2017年議會大會要求不定
期檢視,2018年檢視時,有建商取得使照一年內有六成房屋銷售出去,2019年七成、2020
年八成三,決定改回一年。
市府的修正案前年送市議會後,歷經四次討論,去年11月決議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這個
會期開始,進行審議。除了邱威傑版本,還有無黨籍議員陳建銘提出最嚴格版本,刪除起
造建商的優惠期,直接課徵3.6%稅率。議員徐巧芯提案銷售期半年課徵2%房屋稅,之後回
到3.6%。
陳建銘指出,全台只有台北市給建商優惠期,但2018年至2019年,台北市的空屋率不降反
升,由6.4萬多戶增加到6.6萬多戶,建商不應該有待銷售的優惠稅率。
邱威傑表示,應該給足夠的壓力,讓建商降一些價來賣,否則建商的房子隨便放,等二年
後再賣。他的版本不是嚴苛的高標準,而是回歸常態。
不過由於議員意見分歧,法規會昨天初步審議,認為市府的說帖內容應更充實,要求補資
料,5月5日再審。
心得:
這個囤房稅跟主要新聞在立法院的法案應該是不同
其實我也不完全懂 應該這是指建商蓋好後未銷售的囤房
還記得2017時台北市搞出"偷襲"的新聞 然後柯文哲把事情通通推給藍綠議員?
就是這個
然後我記得沒錯應該三年一修 去年大概拿疫情當藉口展延了一年
還有這是幾天前的新聞了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19668600.A.C14.html
※ 編輯: redmi2 (111.254.96.138 臺灣), 04/29/2021 11:58:39
對了 我不懂的地方是為什麼要有優惠期?
還有優惠期完了怎麼課稅
※ 編輯: redmi2 (111.254.96.138 臺灣), 04/29/2021 12:13:22
※ 編輯: redmi2 (111.254.96.138 臺灣), 04/29/2021 12:17:03
經濟學是這樣教的嗎?
※ 編輯: redmi2 (111.254.96.138 臺灣), 04/29/2021 12:41:37
問題不是房子不夠住
是房子不願意便宜賣
※ 編輯: redmi2 (111.254.96.97 臺灣), 04/29/2021 12:48:02
有建商這個行業就代表蓋房子可以賺錢
可以賺錢 還對他們這麼nice 價錢當然硬拉 這也是經濟學理論之一吧
※ 編輯: redmi2 (111.254.96.97 臺灣), 04/29/2021 12:59:03
土地稅太便宜本來也是個問題
你是假設建商手上已經有很多土地 課囤地稅建商就會蓋房子
可是實際上也未必 也可能建商手上是很多餘屋 或沒土地等待獵地蓋房子
可是就建商這個行業 對比其他行業 已經算很賺錢了
那還這麼nice 這有沒有必要?
簡單的說
現在講問題A 就推到問題B
講問題B 推到問題A
結果問題A 問題B都可以不做了?
※ 編輯: redmi2 (111.254.96.97 臺灣), 04/29/2021 13:21:35
每個人心中都有每個人的真理
我記得柯2014上任後 房屋稅率地價稅率課稅現值一路降(近幾年才有升一點點)
2017降建商囤房稅是柯市府先提的
然後實際稅率任由議員表決後 沒有提覆議
還有你可以看看其他五都的情形 看看市府到底有沒有能力主導
※ 編輯: redmi2 (111.254.96.97 臺灣), 04/29/2021 13: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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