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所統計,如果要你雙手抓緊單槓
吊住你那擁腫的軀體,那有 98% 的人類
就連等個紅燈的時間(30秒)都撐不了
但 #樹懶 can do this all day 沒問題
牠們的手臂肌肉宛如單身 30 年般異常強壯
手指腳趾上的肌腱設計也相當特別*
即使在放鬆時也會保持抓握狀態
──這個設定和人類完全相反
我們必須要 #用力 雙手才能握緊
一旦累了倦了痠了麻了也只能被迫鬆手
此外,樹懶的拉力大約是人類的 3 倍
因此抓緊樹木的樹懶 #到死也不會放手
縱使美洲豹或老鷹等天敵也很難把它扯下來
這種驚人的抓握力,自然界少有動物能匹敵
除非是用了 Alpecin 咖啡因洗髮露的頭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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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頭髮頑強的跟樹懶一樣
能緊緊抓住你的頭皮絕不放手!
#123健髮
#怪奇事物所×#Alpecin
#怪奇冷知識711
註:樹懶的手腳肌肉大多屬於 #慢縮肌,這種肌肉形狀較多纖細、微血管多、帶氧能力高,所以特別有擋頭、可以撐很久,但相對的爆發力也低。
美洲豹天敵 在 金成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看李安超革命的每秒一百二十格《比利.林恩的中場戰事》前,先回味驚為天人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
頭不再回
金成
一位少年,和一頭老虎,多月來同在一艘救生艇漂流大海,他們一起經歷恐懼和絕望。然後人類單方面以為共過患難,人獸之間可以孕育微妙而廝守一生的感情。沒有的,《賤熊三十》中的麥克華堡和賤熊Ted最終也要保持距離,只是看電影前問:那頭猛獸可以是獅子嗎?不可以的,了解貓科動物的人會明白,老虎才是真正的萬獸之王,老虎才會獨斷獨行絕情絕義,老虎才是真正的貓,而貓就是不愛理人。
總會有男孩小時候看過《泰山》,便以為自己跟動物有特殊的溝通本能。這是少年人初回一廂情願。直至幸運地,後來給狗輕輕咬過,或給貓閃電般爪過,你才明白自己是普通人。Pi最讓人羡慕的,其實是他有一個開明的父親。Pi父比基督教的天父仁慈開明,他既讓Pi自由選擇宗教,也任由他選擇食物。你只吃菜就吃吧!你愛信神便去拜多幾個神吧,反正一次信三個宗教,其實等如沒信!最終你自己會明白的。如果現代的孩子有這樣一位父親,他們會比較洞悉世情。但有些關乎生死的重點,他父親會用嚴厲的態度施教,用動物的鮮血讓他明白,在老虎面前,不論你是22除以7後無盡的小數字,是素食主義者還是多元宗教主義者,在老虎眼中只是一堆隨時可吞的鮮肉。不要以為自己有甚麼特異功能,不會以為跟野獸情深款款的對望過,便會產生心靈溝通,只要你伸手到老虎口中,準會被咬得血肉模糊。任何的靈性,也可以被饑餓幹掉。
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到底也有貴賤。電影中先出現善良的中國人和卑劣的廚師。在海難發生後,同時也出現了跛腳斑馬、狡詐鬣狗(Hyena)、婆羅洲猩猩(Pongo Pygmaeus),及一頭孟加拉老虎。至於每種野獸是否代表每種人,只有李安自己知道。不知李安是有心或無意,現實世界中,老虎和鬣狗本來沒機會遇上,反而鬣狗是獅子最大天敵。鬣狗稱得上是動物界之賤種,不論樣子、叫聲和尾部彎墮的跑姿,天生叫人倒胃。牠們齒力強橫骨骼壯健,擅長掠奪別獸食物,能輕易收拾獵豹,面對兇狠見稱的美洲豹也無所畏懼,只要三頭聚起來,就能把母獅的食物搶過來。電影中鬣狗大概暈船浪,神智混亂,在救生艇團團轉先咬了斑馬一口又離開,然後婆羅洲猩猩比較會發狂,把牠驅趕一陣子最終不敵,最後出場的老虎先殺掉鬣狗,再吃掉其他動物。當中所見的動物強弱之編排調度,可見李安對於自由界食物鏈之認識極準確。
然後老虎一定先吃掉斑馬,斑馬人品好也最肉甜。婆羅洲猩猩最像人型,肉也許有點羶,但最重要是本來關係友好,帶點母親的影子,吃來最富罪惡感。鬣狗格最賤,就像專侮辱人的廚師,肉也可能最臭最韌,平常獅子殺之也不會吃其肉。但到了存亡,老虎也得吃鬣狗。吃乾吃淨,最後就只剩下牠和他!
一人一獸海上漂浮,或渴死或曬死痛苦程度未必有十級。最折磨也許是在茫茫大海,找不到半個傾訴對象,悶氣整天哽在咽喉,怒罵蒼天不仁原是順理合情。倒幸運是小艇存備糧水,算是替Pi換回些微時間學習或進化,然後最可怕的敵人就成了唯一最佳損友。老虎先生就是《Cast Away》那個皮球Wilson,只有牠陪伴自己渡過漫無邊際的蒼茫晝夜,也實在分不清人是獸或獸是人!還是當牠在海上將近溺斃時,他想借機殺掉那個牠其實也是他!其實一個人在艇上飄流比在荒島獨活更糟糕十倍,至少Tom Hanks仍可以腳踏實地,可以捕魚可以獵兔,伙食物類比較豐富。到了真正絕境,他還可以有多二十種方法自我了斷,而Pi在海上要吊頸自盡也不容易。死法太乏味,求生意慾更強。在海上跟猛獸同居,體力較弱的人迫於無奈多動腦筋,反而變成了強者;老虎竟然變成刁蠻弱者,只會咆哮卻欠求生技能。於是馴服牠便成為Pi之好玩遊戲,甚至以飼養牠為目標,人便生出勇氣。在三數星期內,Pi練成有巢氏神農氏等原始人神功。
經過多月半飽半昏迷,Pi神智趨模糊暴躁,先向蒼天怒問為何是我!然後氣餒然後才學習向天臣服;老虎反而靈台漸澈,愈早學會領悟孤寂,他們好像同時看通星宿,親歷巨鯨仙境,在本來純粹求生的過程,各自修行到事前沒遇過的哲人境地。漂流課程完成,他們終有機會上岸,Pi仍然以為自己有始終有機會做泰山,日後出入洋房還可以擁有一頭私人老虎。誰知道,老虎經過Pi時只是沒順勢吃掉他,算是一點兒知恩感報,牠不再是頭畜牲,當牠最後走進叢林,沒道別半句頭也不回。Pi眼中可能是狠心分手,其實他抵受不住是畜牲竟然比自己更早得道,是牠先放下了,成了佛,瀟瀟灑灑沒帶走沒點雲彩,只剩下Pi還在糊里糊塗懊惱下半生。電影結局,船公司派來的日本調查員對海難作出調查,他們不信Pi之奇幻旅程,於是他說了另一個《天與地》人吃人故事。兩個版本同樣匪夷所思同樣出神入化。真相是甚麼?沒有人知道!只是這一記臨別迂迴,就夠讓我們像Pi般纏繞半生。我寧願沒在乎有多少個版本!我不想明白Pi是否就是那頭虎。從頭到尾,我只看到一個人和虎的故事,只相信自己親眼所見,然後放下,像那頭老虎頭不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