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女兒寫個在家自學一年的心得,她躊躇了一陣子,前天一動筆,三、四個小時寫出了五千字,寫的欲罷不能,超過我要求的字數。
寫的頂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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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一年心得
不知不覺間,我已經自學一年了,想想有些感嘆,就稍微和我的爸爸聊了聊這件事,結果,他思路清晰,很快的給了我一句話:「哦,自學滿一年啊,那就寫一篇三千字的心得吧,這是功課。」當下聽到有點無語,好吧,自己挖的坑自己跳,於是就有了這篇心得,來聊聊我這一年的經歷與學習。
為什麼會自學呢?一開始我自學時,身邊的同學與朋友是不相信的,一直以來我在學校的人緣都還行,雖不到真的很多朋友,但也不致邊緣,成績也沒有真的爛到哪去。
但事實上,我在學校的生活過得並不好。學習的部分,自從升上七年級開始,我的成績可以說是一落千丈,大約就是從第七名變成倒數第七名,生物數學地理變得困難,英文更是像開啟了新世界的大門,變得完全聽不懂,更要命的是學校一星期有五堂英文課,其中更有一堂是外師,全部都是英文,在得知有這堂課時,我的內心是崩潰的。
於是,在艱辛的七年級學業路上,只剩勉強過得去的歷史與公民,還有我唯一的希望國文。因為曾經遇過好老師,我的國文可以稍微自豪一下,在某次國文考試中似乎還得過全班第五名,為此我開心了很久;如果說國文可以稍微自豪一下,那麼作文就可以再自豪一點,我一直都很喜歡寫作,除了一次四級分,剩餘都是五級分以上,也常常被國文老師表揚。
但除此之外,就只能用一個「慘」字形容。隨著時間推移,我的數學開始跟不上,生物的難度也逐漸加大,社會科勉勉強強,原本就夠悲劇的英文更是變得慘不忍睹,偏偏英文的比重與考試是最多的,有成堆的英文考卷、講義,三個英文老師的功課更是讓我喘不過氣,那時,我很討厭考單字,因為我都是零分,不論怎麼努力都背不起來。
雖然,有許多熱心的同學幫助過我,有人會細心地告訴我錯的題目是為何而錯,有人甚至會在外師的課上幫我翻譯(在此深深感謝幫助過我的同學們,謝謝你們讓我撐過好一段時間),但還是無法彌補我的程度與考試範圍之間的落差,我開始逃避這一切,在上課時間寫小說,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我的校園生活過得開心一點。
在進入小說的世界後,與世隔絕,一切都是我能掌控的,不用被幾個成績欄的數字束縛,不用因為不擅長的事情而否定自我,雖然是個惡性循環,寫出來的作品質量也不好,但,那至少是我當下能想到的最好辦法。
除了成績與考試外,令我困擾的事情還有一件,我很怕吵,不喜歡和太多人相處,但學校就是一個群體生活的地方,每天一定要接觸到人,去接受他們的情緒,那時我對自己還不太了解,也嘗試融入人群,但發現好像沒有辦法,於是,我向我爸媽提起了自學。我的哥哥也曾是個自學了四年的自學生,爸媽在我表達完觀點後,便同意讓我自學,於是從八年級開始,待在家中自己學習。
一開始自學,也像是打開一道新世界的大門,門後的世界是精采美麗的,不會被課表切割時間,不會有成堆的考試等著我,可以在平日和爸媽出去玩,能在家自由自在的生活,愛做什麼做什麼。
不過,最讓我高興的依然是能將大部分時間精力投入到小說創作,一天中,我花最多時間作的事是寫作,架構世界觀,寫出一個個完整的角色,將它們之間的情感糾葛寫成一本精彩的小說,我非常享受這樣的過程,有時一寫就是好幾個小時。
我寫小說的這條道路還滿特別的,是在我五年級的那年,爸爸出了作業,要我和哥哥一天打字十分鐘,哥哥去玩打字遊戲,我則是想到可以寫小說,一開始的創作毫無章法,就寫了一點點奇幻校園故事,講述一群人打妖怪的故事,也就隨便寫寫,打發時間,直到五年級升六年級的暑假,暑假作業之一是要完成一千字的小說,那時,班上同學隨口說了句:「老師,如果寫到一萬字會怎麼樣?」那時班上氣氛歡樂,老師也開玩笑似的隨口回了句:「寫到一萬字就不用寫其他暑假作業了。」我默默地將一萬字這個數字記在心裡,並且在接下來的兩個月中,將原本八百字的奇幻校園故事完成,一共一萬零八百字。
從此以後,我便愛上寫小說,我喜歡寫奇幻故事,更是偏好暗黑驚悚,目前進行中的十二本小說,有奇幻、校園、異世界、現實等主題。
漸漸的,小說從逃避現實的工具變成我與世界溝通的媒介,我每天花大把的時間在創作與發想,寫作能力也漸漸提升,從以前的一天只能寫三百字到現在能一天六千字,而爸爸也給了我一個機會,去出版一本小說,於是,我開始將注意力放在一部作品上,也就是如今已經出版的「傷痕」。
「傷痕」其實跟我一開始的寫作風格差的很多,畢竟我是寫奇幻世界起步的,也沒想過會拿一個「連續殺人魔」當主角。
書中,一名童年被霸凌的少女得了創傷壓力症候群,精神疾病令她無法好好生活,也影響到她的思考模式,她堅信,只要殺了霸凌過她的人,她就能獲得「救贖」,她開始逐一解決霸凌過她的六人,在過程中有悲傷、痛苦,也有過後悔,隨著得知她慘痛的經歷,她心中的感受只剩下恨,最終殺了霸凌過她的六人,也殺光了教會中一半的人,這樣的方式並沒有令女主角獲得救贖,故事的結尾也非常悲傷。雖然小說終究是假的,但我覺得女主角這樣的人是真的有可能存在的,她的心生病了,令她做出極端的事,但凡教會中多一個人關心她悲劇都不會發生,偏偏卻沒有,這本小說也是我想告訴大家,要友善的與人相處,不然可能會釀成大禍。
在這本書中,我用了一種奇特的方法詮釋,分成了三個階段,現在、夢境(過去)、獨白。現在的部分主要是在描寫殺人的過程以及主角心境的變化,夢境是過去發生的事情,主要描寫主角被霸凌的故事及過程,獨白則是死亡的人沒說出來的心聲。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寫出這樣的故事,我給的答案都是「抒發心情」,對我而言,創作與寫作是有意義的,就是說出心中想說、表達想發聲的事情,而「傷痕」有更深層的意義,它是給不可改變的過去一個機會,也給了我一個機會。「傷痕」畢竟是我的第一部作品,各方面都很稚嫩,也不可能是我最好的一部作品,但他卻是對我而言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令我放下了許多執念,令我的心理狀態變得更加健全。
故事永遠都是故事,但卻能帶來如此神奇的功效,我想,這就是寫作的魅力吧!在自學的過程中,我會一直不懈的去創作故事,從而去理解世界與人心,我想成為一個厲害的作家,用文字成為他人的光,用作品去讓他人得到所謂的救贖,我不能阻止世界上發生悲傷的事,但我想盡我所能,讓更多人能感受到世間的美好。
傷痕出版後,我感受到了很大的快樂,除了親朋好友的好評,還有賺到了錢的快樂,也要感謝贊助我出書、為我這本書奔波勞累的阿嬤,感謝鼓勵我創作此書的哥哥,還有理解我的父母,我也會更加努力學習的。
如今我的十二部作品中,有許多提到精神病的故事,精神病是我想去了解的領域,因為想要去看看所謂「與正常人不一樣」的人心中究竟在想些什麼,去深入了解這社會中很多人不理解的「常態」,從而去創作真實又殘酷的劇情。
於是,我便開始研究「變態心理學」及「精神病學」,找到了一個北大的變態心理學課程影片,教授講的很好,我便看著影片學習。
我是真的很喜歡變態心理學,雖然不擅長的生物學模型有聽沒有懂,但心理學模型我還是上的津津有味,在心裡學模型的四個學派中,我最喜歡精神病分析學,意識、前意識和無意識和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是我很認同的。
異常心理與精神病是我在寫作中很喜歡提的,因為在童年成長過程所遭遇的事情會影響一輩子,在上課時教授也時常提起童年經歷等相關事情,我也喜歡將童年描述的悲慘,去營造一個更加立體的角色,這也就是為何我的作品中時常會有過去的描寫。北大的變態心理學課程很難,其中還會接觸到生物學、腦神經科學及遺傳基因等,都是我不熟悉的領域,雖然上課進度緩慢且要花更多時間精力去釐清,但卻是我自己心中所喜歡的,在過程中是快樂的,所以我很喜歡學習變態心理學。
在八年級下學期時,我的媽媽接到了一個三年級國小老師的工作,於是,非常閒的自學生我本人便接下了家中伙食處理的重要任務,開啟了我的廚娘生活。
我對煮飯是很有興趣的,之前也煮過幾次,不過要包辦全家人的三餐還是一項挑戰,我開始研究菜單,研究家人的口味,來煮出全家人都能接受的食物,一開始當然不太順手,跟廚房不熟,也多次燙到自己,在一次炸肉時更是差點把手炸掉,至今手上還有一道淺淺的疤痕,不過我不斷嘗試,越來越好,甚至被哥哥的高中同學們大力稱讚,聽說他班上同學很喜歡吃我做的燉飯,帶去的便當常常被搶,讓我非常的開心,還有一陣子幫哥哥的朋友也準備一份便當,賺一些小錢。
在煮飯的過程中,我了解了一些道理,第一便是和人一起生活有相同的口味是很重要的,我們家的口味還算相近,也能互相配合,比如我、爸爸和哥哥都不喜歡紅蘿蔔,我們家的咖哩裡面就不會放紅蘿蔔,改成全家人都喜歡的地瓜,但有些時候無可奈何,主廚就要辛苦一點,比如我哥哥不吃辣,但我和爸媽很喜歡吃部隊鍋,這種時候就要另外幫哥哥準備一鍋不辣的鍋物,不過因為過於麻煩,現在學乖了,我和爸媽會在平日中午哥哥去上學時吃有辣的東西。
第二個道理便是預算控制的重要性,爸爸給了我一定的預算讓我學習控制,起初幾個月預算常常超支,導致月底要吃的很簡單,不過也是愈來愈好,漸漸的還能留下一些預算,對於食物的價錢概念也愈來愈強。
我認為,會煮飯算是一項滿好的技能,能自己控制吃什麼、什麼時候吃,健康又省錢,如果有時間,學習煮飯真的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我一直很喜歡音樂,從小就也學習鋼琴,雖然現在漸漸荒廢,但我對歌唱的興趣也愈來愈高,尤其喜歡中文說唱,喜歡強大的節奏感以及富含意義的歌詞。
會接觸到中文說唱是因為鄧紫棋和潘瑋柏合作的「死了都要愛」,我便愛上了說唱的感覺,但是真正讓我想要學習說唱,是因為VAVA改編的「Life's a struggle」,叛逆又強勁的歌詞,無畏又悲傷的聲線令我決定開始練說唱。
我在說唱上有點天分,節奏感與生俱來,在說唱的過程中,我能感受到強烈的快樂,我也嘗試寫過幾首歌,雖然不成熟,但作詞作曲編曲都是我完成的,其中我最喜歡作詞,寫的大多是饒舌,唯一寫過一首旋律較多的歌是送給閨密的生日禮物。
相對來說,我歌唱的能力並沒有那麼強,也沒有特別喜歡的歌,直到聽到歌手黃霄雲唱的「打開」,我突然想要飆高音,便去找我的發聲老師爸爸學習,也愈來愈喜歡唱歌。
自學不久後,爸爸買了一台混音器,我便常常使用它,去磨練我的歌聲在麥克風中的樣子。
經過了爸爸的教導,我的唱歌實力不斷提升,以前唱起來吃力的歌也變得輕鬆,我很喜歡唱歌與說唱,也曾經參加「聲林之王3」的網路海選,雖然並未成功,不過也累積了些經驗。
自學的過程中,大部分時間都在與自己相處,於是,我慢慢去了解自己,漸漸的,我接觸到了「高敏感族群」這樣東西。
「高敏感族群」這樣的人大概就是會深度處裡事情,常常被過度刺激,同理心高且情緒反應強烈,是十分敏感的一類人。高敏感通常來自遺傳,我去做了測試,指數很高,其實不用到太驚訝或感到稀奇,畢竟世界上有20%的人是高敏感族群。
得出這個結果,便回顧了一下我的人生,好像真的是這樣的,我在人群中待不了太久,容易覺得吵雜,很在意別人的微表情與情緒,小時候也很多人說我內向,更嚴重的例子是,只要有人在我旁邊罵人,我都會感到害怕,不管他罵的是誰、因為什麼事情而罵。
印象深刻的是在國小的時候,有一位老師因為我們班的男同學太過不乖而氣哭,明明跟我毫無關係,我卻去跟老師道歉,還哭了,因為我能感受到老師的無奈和悲傷,我也是打從心裡覺得對不起老師,即便那堂課我完全沒有吵鬧。
不過,在了解自己是高敏感族群後,我的生活反而輕鬆了不少,因為知道我不是故意不融入人群,不是故意不去與人相處,只是先天的容易疲憊,自學待在家不去接觸人群也令我感到輕鬆,不禁再度感嘆自學這個決定的美好。
現在我接觸人的機會很少,除了去教會和買菜以外幾乎不與人接觸,朋友也是非常的少,但我活得很開心,因為這樣的狀態對我而言是最好的狀態。
高敏感對於我的寫作有很大幫助,因為對於情緒感受敏感,我能去創作飽滿的人物與劇情,這也是有人說「高敏感是種天賦」的原因吧!
說到底,自學最大的好處仍是「能學自己想學的東西」,畢竟人都有擅長與不擅長的東西,我認為沒必要對著教科書照單全收,去學習自己喜歡且有天分的東西對學習的效率與品質有也很大的影響,如果不自學,我根本不可能在十四歲完成一本小說,也不可能去研究什麼變態心理學,但既然我自學了,我就要對我所選擇的事物全力以赴,做到最好,這樣,才無愧於我的十四歲,無愧於我的國二。
如今已經邁入了自學的第二年,我也要抓緊時間去學習,好好運用我的天賦與努力,去寫作、創作,並且過的快樂、充實。
不知不覺間,本是三千字的心得也寫到了五千字,或許我真的很喜歡文字吧?就像是喜歡我的人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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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女神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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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回到熟悉的校園,加上新朋友橘茶的陪伴,有時候會在舊生會遇到以前的同學,而陳梓欣知道,她和從前的同學的關係已經越來越遠,越來越遠,就像是一個又一個海浪撲向她們,把她們在人生的路上一點一滴所佈成的軌跡徹底沖刷得一乾二淨。陳梓欣在學校裡的事,先前和莫子旻的事情還有很多人知道,好像化成了遙遠的傳聞。為什麼要回來聖雪中學呢?若不是聽從橘茶的建議,她可能投身社會,不會接觸厚重的書本。畢竟她不是個很會學習和考試的人。陳梓欣背起黑色的背包,再一次融入了社會的縮影。
陳梓欣重回到以往的教室,陪伴她的是自己的影子。陳梓欣仔細地觀察課室內的事物,恍如隔世。以前在校的日子活現眼前,一起努力製作的壁報板,上面佈滿了學生的願景。她們說好了要考上某間大學,說好了一起報讀哪個科系⋯⋯陳梓欣想起陸運會、學校旅行⋯⋯零碎的記憶漸漸回籠。陳梓欣很怕上美術課,因為她害怕美術老師知道她是全色盲的事實,不過她的素描出奇地好,經常得到老師的讚賞。雖然後期的油畫課,陳梓欣採用奇怪的配色很快被老師發現這事,但老師還是鼓勵她畫畫,努力去鑽研素描的竅門。「任何一種技藝都需要熟能生巧」陳梓欣拼命將所見在腦海中拼湊,在黑白灰世界遊歷,化為她獨特的畫風。
她總是在中文周記寫下了她對於美術的看法、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作品、古典主義的見解,她對美術的熱情引起莫子旻的注意。莫子旻第一次寫下了長長的評語,最後寫下勸她關注主要科目的成績。陳梓欣收到評語後初時又驚又喜,但對她落落長的周記,莫子旻不是個了解藝術的人,即使想回覆了一些什麼,也顯得力不從心。陳梓欣開始想,只寫自己有興趣的話題內容,會不會太沉悶了?於是她另一篇周記,寫了她對莫子旻的看法。
交出周記後,她還是有一點害怕,怕自己寫下了失禮的說話,不過也就是那個時候開始,他們的來往漸漸變得比以往密切。她很快發現她和莫子旻是兩個世界的人,她說的話題莫子旻不懂,莫子旻說的話題,她也不是太明白,有時候她會氣餒,覺得自己簡直是種空氣。她很想用盡一切令莫子旻留意她。她並不是想得到什麼,只是一種稀釋了的關注。
莫子旻的出現令陳梓欣進入了被粉紅色泡沫包圍的世界,陳梓欣頭一次感受到悸動,她卻不敢將這種狂喜告訴任何人,居然喜歡了老師,那是她之前想都沒有想過的事。她收到莫子旻的作文功課評語,對她好像特別用心,到此她也確認了自己的心意⋯⋯
陳梓欣從來沒有接受別人的追求,她喜歡比較成熟的人,她對同年的男生沒有好感,他們也不會明白她那個只有黑白灰的世界,以及茶葉和她心愛的插畫。陳梓欣毫不活潑也毫不熱情,就像是一片飄過的雲,或者是投入小石頭後泛起的水面漣漪。只要一不留意,根本不會發現到她的存在。
同學們對她的理解只有她的美貌以及她和有婦之夫在一起,這樣的事情。陳梓欣不斷地將自己和社會分離開來,像是片隨風飄動的樹葉。所有的社會特質幾乎被她徹底隱藏。陳梓欣不交功課,不結交新朋友,過了一天又一天平凡又重覆的日常。陳梓欣心中在意莫子旻這個人,在意到身體泛痛,劇痛。本來見面時牽手會痛,如今開始連瘋狂思念時都開始感受到鈍痛。她總是沉默不語,什麼都收藏,從不輕易將自己的不安告訴其他人。
聽到電話響,陳梓欣爬起身,是莫子旻的來電。「梓欣,妳最近好嗎?」
「老師,我想見你。」
一種不祥之預兆在他心內升起,「梓欣,妳怎樣了?」
陳梓欣在電話的另一端安靜了一陣,慢慢就說:「我知道自己很不對,但是我沒有辦法不去想念你。」
莫子旻連忙說:「那是正常的,我們都會想念對方,妳在哪裡?我現在去找妳。」
莫子旻來到陳梓欣身邊,陳梓欣急忙撲向他的懷抱裡面。她不停掉眼淚,又忍痛抓著莫子旻的手。
「不舒服嗎?又發病嗎?」陳梓欣用力點頭卻不放開他。
莫子旻擁抱了她,他不知道怎樣才會令她好一些。
「叫醫生來?我要送妳到醫院嗎?」
「你只要陪著我就可以。」
莫子旻神情沮喪,他覺得自己不單止完全幫不上忙,更令陳梓欣獨自痛苦,她的臉發紅,身上現出了斑點。
「醫生說世上沒有一種藥物可以治療我。我和妹妹都是戀愛敏感症患者。如果太嚴重,有可能會死。」
「總有治療方法嗎?」
「除非我不再喜歡你。」
「陳梓欣,妳不要再騙自己了,不如妳跟我走吧。」
陳梓欣心跳冒汗,不懂得回應。
「妳是怕我會離開妳吧?這一次我不會再走遠。」
陳梓欣的淚水停不下來,她只是不停地覺得傷感,負面情緒不停地在她的腦海裡浮現,彷彿要淹沒她的意識。
「最近我什麼人都不想見,除了老師你,除了想著你,除了一個人難受,已經沒有辦法集中精神。」
「我也沒有忘記妳啊。」
對她來說,喜歡老師這件事,在她向來平淡的生活中捲起一陣風雨,他是她唯一愛的人,他的地位重要到足以令她冒著病發的風險接近他。
她願意撲入這場戀愛風暴,願意讓她知道她到底有多愛他,願意為他拼盡一切。
「只要老師想,你要帶我到哪裡,我都會去。」陳梓欣紅著臉說。
陳梓欣長得美,那種美麗的程度會令人忍不住會留意她,她所到之處散發一種彷彿出自人間仙境之物,飄逸一種美艷,那一種感覺流露在周圍的氣氛,她的特立獨行更加顯得她在這個社會中是怎樣地透明與他人格格不入。
這天莫子旻穿上的西裝,是他第一次遇到陳梓欣時穿上的,現在這一個少女在他的懷抱裡面,令他回憶起第一次碰到她的手掌,有一種令人心碎的觸感,沒想到如今為了她,他和妻子分開,當時在結婚的時候,哪會想到會離婚?陳梓欣也變得更加孤獨,都不想再見其他人。
人會漸漸變化,就在人們沒有發現的時候。豐子愷的散文《漸》所言時間會以極緩慢的速度流動,時間刻意隱藏過渡的痕跡,萬物變遷,慢得人們以為一切會恒久不變,等到人們發覺的時候原來只能任其流過,也不能逆轉以及挽留。
「明天,我帶妳去見我的父母,我要跟他們說明,妳對我來說是有多重要。」
陳梓欣點點頭,就算聽過勸告,她依然甘心沒入到充滿暗湧的世界裡面,被情愫永遠纏繞她的心,只可意會,不可言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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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梓欣聽取朋友勸告決定回到聖雪中學唸書,同時再一次與老師莫子旻重逢,與他繼續戀愛。原來老師也為了她和妻子離婚。陳梓欣全心全意愛他,但她的戀愛敏感症發作了,老師答應她不會丟下她一人,並且幫助她尋找病因,也對她許下諾言,兩人到一個沒有人認識他們的地方,重新開始⋯⋯
何詩涵擁有美貌,但因為欠缺自信而感到自卑,令她自以為就此沒有機會談戀愛。在一次角色活動中詩涵認識了「鵰兄」周傑峰,兩人很快就墮入愛河,可是自己比他年長,因為周圍的人不容許姊弟戀所以感到戀情受到阻礙。
另外,楊采凡正積極追求女神瑜神美,楊母卻找來轉校生未婚妻,人稱小妖精的洪凱薇表妹屢次阻止⋯⋯
在一連串的事件發生後,凱薇和女神瑜神美、樂夢潔成為好朋友。
一次意外的相遇,讓本來沒有交集的兩人連結在一起。
少良愛上了心柔,向她展開了瘋狂的追求。然而他的好,卻讓她裹足不前。
失落的他開始尋找其他可能性。
最後,她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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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女神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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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學校可以滾出來,書卻不能不念的。」
最近時逢三毛逝世 30 週年,我受邀採訪了三毛的幾位家人,聊聊她從小到大的生活與創作故事,其中聊到了三毛的「拾荒夢」。
三毛有一篇文章就叫「拾荒夢」,她讀小學的時候,老師要大家寫「我的志願」,她寫說希望將來可以做一個拾破爛的人,因為可以呼吸新鮮空氣、在大街小巷邊工作邊玩耍,自由自在如天空飛鳥。沒想到老師看了勃然大怒,下一秒黑板擦就丟了過來,厲聲說她對不起父母,要她重寫。三毛又寫,說希望未來可以做一個夏天賣冰棒,冬天賣烤紅薯的小販,因為可以呼吸新鮮空氣、在大街小巷邊工作邊玩耍...... 老師看了再次憤怒,作業簿丟回去要三毛再重寫一遍,最後,她只好寫下:「我長大要做醫生,拯救天下萬民」,這次,老師終於欣然點頭,過關。
那天,三毛雖然表面上屈服了,但這個「拾破爛」的精神,卻從未在她一生停止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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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可以到我的網站讀這篇文章:https://urbananimalsabby.com/2021/01/11/echo-chen-scavenging-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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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破爛,其實真的沒有那麼頹廢,那麼簡單。
三毛小時候下課後,不會馬上回家,而是一路走走看看,撿來不少有趣的東西,別針、狗牙齒、香水瓶,幸運時還有零錢;後來她搬去撒哈拉沙漠,一間小房子空無一物,又髒又暗,中間天花板還有個洞,細沙從上面細細落下,舉目望去只有寒酸與寂寞。但三毛振作精神,操起「拾破爛」老本行,在沙漠各處撿拾丟棄物再巧手幻化成沙發、書桌、裝飾品等物,花了兩年時間,將她和荷西在墳場區的破敗小屋搖身一變,成為連國外記者看了都驚嘆連連的模範建築,美到房東甚至還跑來說要漲租金(後來當然被三毛趕出去);三毛與荷西結婚那天,荷西消失了一整天,直到傍晚才回家,直說在大漠裡走了半死,才找到了合適的「結婚禮物」。三毛打開,裡面竟是一個駱駝的頭骨,三毛大悅,對她來說,這是最豪華的精品,直說荷西真是個瞭解她的男人。看到此處不禁莞爾,這兩個人還真是天作之合!三毛也表示,曾在大漠裡面撿到各式各樣奇怪的東西,有一次,她與荷西就在看似空無一物的沙漠中,撿到一百多條手臂長的法國麵包,摸起來還熱熱的,咬下去外脆內軟,像剛出爐一樣。舉目望去杳無人煙,無法理解這些法國麵包到底為何如此超現實地出現,只好聳聳肩,反正沒有吃死人,全部分送給身邊好友。
三毛「點石成金」、慧眼獨具的能力,讓她一生中發現了無數美麗無比的事物,有好多段深厚難得的友誼,也是她透過「以物易物」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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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man's trash is another man's treasure.
三毛說:「垃圾雖是一樣的垃圾,可是因為面對它的人在經驗和藝術的修養上不同,它也會有不同的反應和回報。」
很多人看三毛,不理解她為何對普通的一石一木寶愛至極,也不懂她好端端跑去荒涼的撒哈拉沙漠做什麼,有人覺得她瘋瘋癲癲,有人暗諷她嘩眾取寵,但你真正讀過她寫下的文字,會發現那些都只是他人狹窄的心理投射,從始至終,三毛不過是很理所當然在做自己罷了。
她的言行舉止雖然不同常人,也曾因不適應學校而休學,但她對這個世界一直抱持著熱愛與好奇,一生從未停止過閱讀、觀察、反思,即便離開了校園體制,也從未終止過學習。回想起小學時,那位作文老師面紅耳赤罵她「要拾破爛就不用讀書了,現在就可以滾出去」,三毛認為老師當時那句話只說對了一半:「學校可以滾出來,書卻不能不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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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曾寫下:「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勞而獲這實際的歡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遠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鐘裏,能拾到的是什麼好東西誰也不知道,它是一個沒有終止,沒有答案,也不會有結局的謎。」
三毛口中「拾荒」這兩個字,聽起來像個玩笑話,但其實蘊含了寶貴的人生智慧。「專業的拾荒」,教你透過生活、觀察與學習,去鍛鍊對「美」的眼光,為自己創造紮實的價值。我們當然不用真的從此跳入垃圾堆裡,以拾荒度日為樂,但三毛的「拾荒精神」,卻教我們如何透過獨立思考,學會不去人云亦云,不為了他人眼光而活,勇敢做自己、為自己打造最適合自己的生活。這就是一種自由,而精神的自由,才是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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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就讀過三毛的書,最近為了寫三毛 30 週年紀念採訪,又全部翻出來重新讀一次,驚覺過了這麼多年了,在這個人人都可以是「旅遊作家」與網紅、要出國一點也不難的年代,三毛的文字如今讀來,竟然一點都沒有蒙塵,依然獨樹一格,可以說真正好的內容,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三毛的影響力是跨時代的,如果三毛還在世,她現在跟我阿嬤同齡,想想還真不可思議。我媽年輕時,也是個三毛迷,有次她到大學演講,我媽也跟著人潮前去「朝聖」,沒想到現場人山人海,完全擠不進去,最後只好人擠人待在禮堂外面,聽室外轉播...... 誰知道時移事易,當年火紅一時的三毛,竟然會 50 歲不到就自殺離世,我媽大概也不會想到,數十年後,她女兒竟然會與三毛的家人坐下來,聊聊三毛這個奇女子的一生。人生真是奇妙。
總之,這篇採訪文章正在進行中,除了「拾荒」外,還有很多有趣的內容,大家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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