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 預算很夠,進步很多??
👀🤦♀️不要再騙了~
請問蔡政府有聽見這些長者的心聲嗎?
為什麼才剛花了大錢整修又馬上要打掉重鍊?
Bot後是否維持長照用途?
#是迫遷還是迫害?倉促通知,年底前搬光?
無法分配到房間的50位長者呢?
民進黨的專制獨裁嘴臉再一次被認證...
勸你們不要惡搞到枉顧人命再來蓋新聞~
#屈尺頤苑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News金探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0:00 勞保可能領不到?退休自救有辦法! 15:08 勞退一次領 不如月領較安全?! 26:47 意外加癌症險 老年保障就夠用?! 37:34 長照驚人花費 提早準備有方法?! #News金探號 #退休理財術 #勞保拉警報 -- 主持人:王軍凱 朱芳君 電視首播頻道:非凡新聞台 ...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在 柯文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是一篇洋蔥文。
來自屏東的莊瑞雄委員告訴我,今年屏東恆春的洋蔥產量過剩,導致價格崩跌,讓當地農民唉唉叫。
我平時公關費不多,還有剩一些,就跟屏東產地直接買了500袋洋蔥,今天請社會局幫忙分給臺北市的社區關懷據點、老人日照中心、浩然敬老院、陽明教養院、遊民收容中心、老人自費安養中心等社福機構,也算是幫他們加菜。
我能幫多少算多少,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臺灣的農民,也給予這些社福機構多一點溫暖。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在 王欣儀 俠女仁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喜迎附設在文山老人自費安養中心的公共托育家園開幕!
實則是2個托育家園合併在一處,仍只能收托12名0~2歲的嬰幼兒,實在是僧多粥少!不過有總比沒有好!
一老一小都是寶!陪小寶貝投籃完,再看老寶貝們玩桌遊~
但見老人家們追問柯市長,「我們的敬老禮金」呢?實在很尷尬!😂😂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在 News金探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00:00 勞保可能領不到?退休自救有辦法!
15:08 勞退一次領 不如月領較安全?!
26:47 意外加癌症險 老年保障就夠用?!
37:34 長照驚人花費 提早準備有方法?!
#News金探號 #退休理財術 #勞保拉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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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王軍凱 朱芳君
電視首播頻道:非凡新聞台
每週六日晚上:22:00-23:00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針對花蓮榮民自費安養中心將與花蓮榮家合併,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14)日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質詢退輔會主...委曾金陵,蕭美琴表示,我國因高齡化社會讓長期照護及老人安養需求與日俱增,政府未來必須擬定更完善的長照政策因應。以花蓮志學榮民自費安養中心為例,目前部分榮民不願因建物不符規定或其他整併緣故而搬離,希望繼續居住,因此如何妥善運用有限資源,目前對政府而言是極大的挑戰。對此,蕭美琴主張「民間委外經營」的做法,要求退輔會盡快研議相關措施與辦法。曾金陵答詢表示,近幾個月會安排至花蓮了解情況後研議解決。蕭美琴表示,在國家資源有限的情形下,民眾對於老人照顧及安養的需求只會增加不會減少,退輔會可考慮採行民間委外經營方式,結合花蓮縣政府社會局協助在地的中低收入及其他具安養需求的非榮民身分鄉親,退輔會不需要再花費經營管理人力;此舉除可照顧想要留下來的自費安養榮民,同時釋出更多民營的空間,不再僅限於榮民居住,以照顧更多具安置需求的在地鄉親,讓更多民眾共享國家資源。為此,蕭美琴要求退輔會在「三贏方案」考量下,釋出資源、有效利用,以積極態度面對。另針對核電是否對人體造成危害,蕭美琴質詢台北榮總院長林芳郁時指出,依據原能會核子事故緊急應變體系說明,退輔會所屬榮總體系是核子事故緊急醫療後送體系的一環,因此在我國不幸發生核子事故時,榮總具關鍵任務。但據資料指出台電曾與榮總簽訂契約,要求不得對外公布遭受輻射感染病症的患者。對此,她認為這種合約非常不合理,不僅企圖隱匿核安資訊,也涉及隱匿相關醫療病史數據。蕭美琴認為,核能安全是國人共同關切的問題,榮總有必要讓外界了解過去核一、核二、核三廠是否曾發生核能輻射外洩事件?或是目前核廢料在儲存過程中是否曾發生輻射外洩問題,對此,她認為榮總有必要採取匿名姓名方式向外界公布過去在核一、核二、核三廠工作的台電員工,是否因輻射汙染而產生如白血病等病變的患者,讓社會各界了解核安必要資訊。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在 台北市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台北市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Taipei, Taiwan. Local Business. ... <看更多>
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在 [新聞] 安養中心不安養人瑞被迫搬遷- 看板Wen-Shan 的推薦與評價
https://news.sina.com.tw/article/20100709/3469771.html
安養中心不安養 人瑞被迫搬遷
民視 (2010-07-09 15:55)
台北市文山區公立的老人自費安養中心竟然竟以沒有人力和能力為理由,要求生活無法自
理的老人離開,有位住了15年的老兵激動的說,當年不惜拼命替國家效力,現在竟然無法
在政府的安養中心安享天年,實在沒天理。高齡101歲的老兵氣憤又失望,自費住了15年
的安養中心,現在竟然要趕他走,只因為他生活無法自理,想想當年他可為國家效命,現
在卻落得這樣的對待,真的很無奈;還有這位躺在床上的李老太太,當年曾是蔣宋美齡的
秘書,人老了疾病纏身,行動不便,現在也要被迫走人。
社會局解釋,因為人力和能力不足,只能請生活無法自理的老人搬走,也會協助轉介,只
是對這些以安養中心為家的老人來說,就等於就是剝奪他們溫暖家園那樣的殘忍。
https://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php?catid=4&catsid=2&catdid=0&artid=20100709guisin001
無自理能力老人 社會局安養中心促遷離
【記者李桂馨台北報導】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九十一年二月底止,台灣六十五歲以上老
人人口為一百九十八萬四千餘人,已達總人口百分之八點八五,從人口結構觀之,我國已
達高齡化的社會,到一百二十一年台灣的老人人口將佔總人口比率達百分之二十 ,即每
五位人口中,就有一位是六十五歲以上的老人,因此如何妥善規劃「老者安之」的老人福
利,是政府的重要施政工作。
然而政策理想與實務卻往往存在矛盾之處,在臺北市文山區曾為臺北市社會局老人自費安
養中心住友會主委的趙日新老先生舉例,同樣住在臺北市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高齡
101歲的李淑平老太太曾是蔣夫人秘書,如今苟延殘喘,疾病纏身,自費顧工看護,卻面
臨終止契約要被遷離。
住友家屬邊作樂則表示同樣情況還很多,他爸爸是同樣高齡101歲的人瑞邊欽良,因為請
了看護讓中心不再與他續約,要他搬離住了近15年的「家」。邊老先生的兒子氣憤的控訴
中心不通人情,這陣子都在忙著集結同樣遭遇的老人抗議。
根據社會局資料顯示,目前臺北市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核定床位數為378床,收住人
數353人,候缺人數538人,部分未住滿原因為等待整修、進住會談評估或辦理簽約對保等
事宜。目前入住最久的為唐老先生,從民國78年中心開始住到現在已經21年了。
協調會現場除了陳情的住友表達訴求外,也有另一群現任住戶主委與代表聚集,表達既然
住進安養中心就該照著裡頭的規矩來走,外頭還有更多老人等著進來,不要無端生事,據
此與陳情住友小有言語衝突。會有這種對立的矛盾,主要來自於政策理念與住友認知有一
段差距,使得溝通住友與家屬轉介過程常遭遇困難,加以社會觀感與社會正義,如何平衡
情理法,讓社會局在處理此類問題時總是分外棘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周副局長麗華表示,目前內政部定義的照護體系有三種,包括:安養院
、養護中心和長期照護中心。其中安養院提供健康老人照護服務,申請對象及資格為年滿
65歲以上,身體健康行動自如,具生活自理能力者。養護中心提供居住服務、生活照顧
服務、護理及復健服務等,申請對象及資格為年滿65歲以上,生活自理能力缺損且無技
術性護理服務需求者。而長期照護中心以重症老人為服務對象,申請對象及資格為照顧罹
患長期慢性疾病且需要醫護服務之老人,包括氣切或全身癱瘓病人。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自費安養中心主任劉懷強強調,自費安養中心一定會積極協助生活無法
自理長者轉長期照顧機構,少數老人自行聘僱外籍看護24小時照顧,不但不符「生活能自
理」的入住條件,影響其他申請者權利,也因外勞多是以家庭看護名目申請,若待在中心
,雇主恐會因變更工作地點而違法。
劉懷強主任接著說明,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96年修正後,已明確分為長期照顧機構、安
養機構以及其他福利機構,北市老人安養中心屬於安養機構,照顧對象為日常生活可自理
的老人,在護理人力配置及設施設備上,均非以照顧失能或失智長者為主。一旦住民生活
自理能力缺損需醫療服務或罹患失智症時,中心會與家屬與住民溝通,協助輔導轉介至其
他護理能力與資源更充沛的長期照顧機構,接受更符合其需求的照顧。
針對轉介程序,劉懷強主任表示,為協助生活自理有困難的住民轉介,近一兩年來,積極
持續和聘僱看護的長者、家屬溝通;也邀請多個養護機構至中心舉辦說明會,並陪伴住民
前往機構參觀;對於無家屬、需養護照顧的住民,亦主動協助申請收容安置補助,若家屬
轉介有困難,亦會視個案狀況予以緩衝期,盡力在法務之餘顧及人性化並顧及長者離別情
緒。
記者會後厲耿桂芳議員協同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周副局長麗華、臺北市老人自費安養中心劉
主任懷強、臺北市文山區忠順里曾里長寧旖,繼續與住戶代表溝通協調,協調會上多有言
語交鋒,但大抵尚可取得共識,唯日後針對細節與特殊個案問題仍須多加瞭解與溝通。
厲耿桂芳議員則表示,人在一個地方住久了難免有情感依賴,加以實務、經濟、社會觀感
、法務等綜合因素,希望藉由此次協調會加強溝通,既不讓住友覺得自己像燙手山芋般被
丟棄,又要兼顧申請新住友的權益,市府在處理此類問題時也應更加妥適圓融。
此外此案入住條件雖規定「僅限能生活自理的老人」,但未明訂須「遷出」的條件,等長
者住久、年歲大了,都會遇到類似問題,建議應依據「巴氏量表」(日常生活功能量表
ADL)與「工具性日常生活工具量表IADL」等訂立明確退場機制,讓進住者能先有個底,
並積極考量各類機構單獨或綜合辦理等長期規劃性政策,以擴大與日遽增的老人福利問題
,並減少政策執行上的困頓。2010/07/09
(((還需要另訂"遷出"條件嗎?
ex:單身宿舍就是給無偶者、未婚者居住,如果已婚、有偶不是當然就要遷出嗎?
個人覺得老有所有養很好,但是不同安養機構是有區分的服務對象的
不合適的老人家們住在這,只會增加機構的負擔,恐有資源分配不均、專業不足之虞
無法妥善照護老人..... 個人認為這個案件安養中心沒甚麼錯
除非已經沒有親人了,如果尚有親人,非要把老人家塞在這,不是很奇怪嗎?
還有違法請外勞看護來照顧,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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