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有被呼召嗎?》
圖/文:蔡頌輝
本文原載於《華傳》季刊第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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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國事業裡(如,宣教),「呼召」似乎等同「護照」,沒有它就沒有人能投身在其中。
呼召意味著,在神國裡工作的人,沒有一個是出於「自願」,而是神的揀選。正如耶穌在地上服事年間,曾經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去收祂的莊稼。」(太九35~38)工人會出去收割,是因為莊稼的主打發他們。若莊稼的主沒有打發,就沒有工人能有權柄去做這事。
因著呼召這個觀念,基督徒曉得且深信宣教使命和地上任何一個地上的事業不同——它是榮耀的、有價值的、是永恆的,參與在其中的人也應當在心態上決然不同。然而,在現實教會生活中,許多人對「呼召」的認識卻是很片面的。這不僅僅影響他們對宣教事業的理解,也深深主導著他們對宣教事業的投入程度和態度,所以筆者決定撰寫此文,再思呼召這神聖課題,希望有助認清人對呼召常有的成見,建立更健全的呼召觀,並啟發讀者追求活出與呼召相稱的生命。
1. 共同的呼召 VS 個別的呼召
從得救的順序來看,在人蒙召去擔起某項任務之前,他先被召悔改、接受神的恩典。耶穌提到自己的使命的時候說道:「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此話的意思不是帶罪人進行特定的宗教儀式(如決志禱告、受洗等),而是呼召人去過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以神為中心的生活方式,這包括成為聖潔(帖前四7;彼前一15),過有盼望的人生(弗一18,四4),去祝福別人(彼前三9),並且要為主受苦(彼前二21),最終要的獎賞(腓三14)。關於事奉的呼召,可謂悔改之呼召的延續,兩者既不可分、也不應該分開。沒有一個人是蒙召悔改,卻沒有被召去事奉的。委身於使命就是我們被召去過的新生活項目之一。得救不單改變了一個人行事為人的準則,也改變了他人生的目標,以及他對自己人生資源和自身才華的運用,以致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與掌管歷史之主所定的最終目標有關。
以上是每一個神子民共同擁有的呼召,從微觀的角度而言,我們相信神對個人也有個別的呼召。個別的呼召是神宏觀呼召的一部分,好讓各人在神的大計劃中扮演獨特的角色。例如,神呼召亞伯拉罕去成為所有神子民的祖宗,神呼召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神呼召士師起來拯救被祂交在外邦人手裡的百姓,神呼召先知起來向特定的國家傳講信息,神呼召保羅去向外邦人傳福音等。每一個人都是在同一個大使命裡,卻不失個人的特色。可見,神國的事業不限於特定的職業和任務,它能以各種形式呈現。宏觀的呼召是神清楚在聖經中啟示的,個別的呼召則需要人自行尋求和判斷,包括評估神給各人的恩賜、經驗、裝備以及機會等等。
無論如何,所有的呼召都包含了神要人去完成特定的任務,而這任務也必定與神永恆的計劃有關。這個觀念顯示,從事神國事工主權完全在神,唯有祂所揀選的人有資格和權柄去做屬天的工作,也因為這樣,服事是一項神聖的使命。
2. 過度狹隘的呼召觀
筆者發現一般信徒對呼召常見的迷思有兩種,一是過度狹隘的呼召觀。上週末,在筆者參加的一個小組聚會中,主持人帶領著大家進行討論:「你認為什麼是呼召。」隨即,便有一位組員回答:「呼召就去要人去讀神學、當傳道人。」在一些信仰較初潛的信徒當中,這個觀念蠻普遍的。對他們而言,「呼召」就是神在特定的時間、地點,召喚特定的人去做特定的事,而所謂「特定的事」往往就是指全職服事。
無疑,全職服事確實需要呼召。神學院在面談報讀者的時候,通常也會問:「你有神的呼召嗎?」一個全職服事者若不清楚呼召,很容易就被所遇見的困難、挑戰擊退,或因工作沒果效而灰心喪志。然而,將呼召局限於全職事奉是非常狹隘的觀念,這觀點走到極端,便很容易將神國事業和一般事業聖俗分化。難道那些帶著使命去職場工作的人也算「世俗」嗎?
3. 過度廣泛的呼召觀
另一些人則嘗試將呼召放大。大家一定聽過「信徒皆祭司」這句話,它不單強調信主的人不需要透過特定的媒介(如神職人員)才能與神連結,也強調每一位基督徒都有權柄服事神,不管他是不是「神職人員」。因此,除了一些違背聖經道德原則以及與信仰抵觸的職業(如異教有關的)之外,任何職業都可以是事奉神。神不只是宗教領域的主,更是創造和掌管宇宙萬有的主,就好像在創造萬物之後,神就把亞當安置在伊甸園,並要他修理看守(創二15)。
此外,一些看似偶然的遭遇,背後也有神無法即時測透的計畫。約瑟被哥哥們無辜陷害,被賣到埃及,後來神使他成為宰相,為挽救多年後面臨飢荒的雅各家作了準備(創四十五5~8)。在被擄回歸時期,身在異鄉的以斯帖被選為波斯皇后,這看似一個與信仰無關的身份,當以色列人面對滅族危機的時候,末底改便看出其中有神的旨意(斯四14)。因此,持此觀點的基督徒常強調,我們無論做什麼,都有神的呼召。
有這種覺悟無非是好事,可是,在一般的職場上,有呼召和沒有呼召又有什麼差別?這會不會讓呼召淪為純粹一個抽象的概念和口號,而沒有任何實質的意義?
4. 活出有呼召的人生
上述討論可見,我們不應該過度將呼召狹窄化,但也不能讓它廣泛到一個程度,把任何一種形式的工作或態度,只要是基督徒做的,都冠上「呼召」的名堂。我們應當視所做的一切為呼召,但也必須將呼召的特質注入其中,切勿僅有名而無實。以下是筆者認為一個真正有呼召的人必有的表現。
首先,雖然一個視人生為呼召的人可能和世人從事相同的工作,但他們在動機及目標上和世人有別。世人工作為賺錢、或為理想、或為屬世的其它目的(其中有一些也是善的,如服務人群),神子民終極的目標卻是榮耀神。既是如此,當他所做的無法達到這個目的的時候,他就會檢討和改進。同樣的,在這個過程中他若發現任何事物阻擾了他去達到這個目標,他也會去克服,必要時甚至改換跑道。
其次,一個視所做一切為呼召的人會以聖經的道德與信仰為行事原則,他們拒絕進行任何有違真理的要求和做法,即使那在社會上不被視為有錯。
第三,呼召的觀念應該影響著基督徒生活每個領域,包括如何安排自己的時間、如何管理金錢、以及如何面對他的同事及所接獲的任務。一個視所做的一切為呼召的人,會努力按照神對人的設計去經營生活——該工作的時候工作,該休息、該給家人的時間,他也會分別出來,因為知道我們不僅僅是靠工作的成就和業績來榮耀神,而是以自己的生命來榮耀神。在金錢的管理方面,有呼召者不會以積攢財富的方式來理財,他也不會將所賺得的全部金錢用於提升自己的物質(即便他有權利這樣做),反之,他會按照神在聖經啟示的心意來理財。在工作上,他曉得自己「受差」不只是把工作做好,也是受差去服事身邊的人。
第四方面,如果我們真的視所做的為呼召,我們應該勇於作出新的嘗試,這包括在工作的內容上,以及在待人處世上,目的是讓自己能更好地實踐使命。
最後,讓我簡單回應一個經常被問到的問題:「如果我感覺到『被呼召』去做某件事,我怎麼知道那是出於神還是我個人的衝動?如果去做了而實際上那不是神的感動怎麼辦?」⋯⋯我認為,如果這個感動是關乎比較重大、需要做各種準備、或牽涉廣大的人與事的決定(如,舉家去國外宣教、開拓新的教會等),那確實要需要更多深入的考慮和印證。但如果有感動去做的事,是隨即可以做到的(如,向某人傳福音、或奉獻支持某個事工、或看見需要而想一行動幫助某人),那大可隨即感動去行動,說不定猶豫一下就錯過了服事的機會。神所要我們去做的事,絕不限於神秘的「感動」,祂早已在聖經清楚指示了。
依以上看,你所做的一切是一個普通的工作?還是神聖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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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節(Mother's Day),是一個感謝母親的節日。這個節日的傳統起源於古希臘,而現代的母親節起源於美國,是每年5月的第二個星期日。母親們在這一天通常會收到禮物。
在中國,很講究孝道,所以常被教導要孝順父母。而在西方文化中,受到《聖經》的影響比較大。《聖經》里說「要孝敬父母」,這裡「孝敬」是指,將敬重、美名、榮譽與價值感,厚厚地加在一個人身上。即用行動尊榮自己的父母。
孝敬需要智慧,養育孩童也需要智慧。《聖經》記錄了歷史,也記錄了家庭和人際關係里的智慧。本期特別整編《聖經》里記載的智慧母親們。
《聖經》里記載的
七位最偉大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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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ochebed
摩西的母親 / 約基別
信心的榜樣
《聖經》記載並稱讚,約基別是有信心的婦女。她三個兒女無一不被上帝重用。摩西是以色列民族最偉大領袖,亞倫以色列第一位大祭司,米利暗是以色列第一位女先知。這一切都與他們的母親約基別有密切關係。
摩西出生時,恰巧埃及法老吩咐,殺死以色列人一切男嬰。摩西父母在他三個月時,將孩子藏在河邊蘆荻中。恰巧被法老女兒發現,收養了他。後找約基別作摩西的奶媽。所以,他雖被稱為法老女兒之子,實際乳養他的是約基別。
約基別養育摩西,一定在小的時候,就教導、建立他對上帝的信仰。拒絕埃及假神和一切榮華富貴,並讓摩西認同自己以色列的民族身份。如今,一位好母親,除了給孩子最好的生活需要時,也需給予孩子信仰的需要。
2
Hannah
撒母耳的母親 / 哈拿
祈禱的榜樣
先知撒母耳被譽為舊約中最會禱告的人,從小就在聖殿中事奉上帝。他也有一位祈禱的母親哈拿。當哈拿無法生育時,雖心中愁苦,卻依然依靠上帝,祈禱耶和華。這給我們留下一個美好榜樣。
反觀舊約中,以色列人先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妻子,在面臨不能生育時,卻自行其是,不向上帝禱告,也不信靠。可見哈拿確實是一個祈禱的榜樣,因為她不隨從人的方法,只信靠上帝的能力。
3
Naomi
路得的婆婆 / 拿俄米
愛心的榜樣
《聖經》舊約記載,拿俄米是路得的婆婆,雖不是她的母親,卻讓兒媳婦路德死心塌地地跟隨,從此離開自己的家鄉和親族,這樣的婆婆可以說比母親還偉大。她身處囹圄,卻還不忘處處為人著想。
拿俄米寧可孤苦淒涼,也要兒媳離開自己。她敬畏上帝,懂得悔改,也引導路得歸向上帝,得著上帝賜予的福分。《聖經》中的路得記,是拿俄米和路得「婆媳一心」的傑作,因著她們相信同一位上帝。
4
Mary
耶穌的母親 / 馬利亞
順服的榜樣
馬利亞最突出的品格,就是對上帝無條件順服。當上帝旨意臨到她,要求還是處女的馬利亞懷孕生子的時候,馬利亞將面臨的是要被誤會、羞辱、遺棄,甚至死亡的威脅。但她願意順服和信靠上帝。
真正的順服,是在違背自己意志的情況下,依然無條件地遵行。而順服,並非就一帆風順。聖經從來沒有應許,順服上帝就事事順利。相反,可能是無盡的苦難。馬利亞順服上帝,就可能被未婚夫遺棄,可能會被當淫婦處置而被殺。
她甚至在馬槽里生產,生育耶穌之後又逃到埃及避難。最終,親眼看到耶穌慘死在十字架上。這就是馬利亞的順服,毫無怨言,愛主到底。《聖經》說「萬代要稱她為有福」,不僅因她是基督的母親,更因她是順服上帝的榜樣。
5
Mary
馬可的母親 / 馬利亞
愛主的榜樣
這裡的馬利亞,是指馬可的母親。在初期教會,她的家便是門徒們聚集禱告的地方。有人推測,她的家也是五旬節,門徒們聚集的地方。當彼得被天使救出監獄的時候,就往馬可的母親馬利亞家去。
可見,馬利亞是位愛主的母親。她把自己的兒子獻給主,隨從門徒彼得、保羅、巴拿巴去傳道,見證耶穌基督的作為。今天,若有人的家願意讓基督作一家之主,父母願意將兒女的一生交託給主,必定蒙受極大祝福。
6
Eunice
提摩太的母親 / 友尼基
敬虔的榜樣
《聖經》對提摩太的母親友尼基和外婆羅以敘述並不多,還是誇獎提摩太的間接描述。在當時猶太社會,女性沒有什麼地位。甚至只有男性才能進入聖殿深處。因此,女性學習上帝話語的唯一途徑透過丈夫或兒子。
因此,女性不太有機會在屬靈的事上有突破。而提摩太的母親友尼基,卻擁有著「純真的信心」,《聖經》說,保羅認為是提摩太的外婆影響他的母親,然後再影響到提摩太身上。
提摩太的父親是希臘人,也就是所謂的外邦人。猶太人看外邦人是不潔的、污穢的。希臘人看希臘人以外的民族是野蠻人、未開化的。提摩太生在這樣的家庭,卻有著純真的信心。保羅把這份功勞歸給他的母親與外婆。
7
Martha
馬利亞和拉撒路的姐姐 / 馬大
料理家務、待人有恩、樂於接待
在離耶路撒冷城不遠的伯大尼,有一家三口,姐姐馬大,妹妹馬利亞、弟弟拉撒路。能幹的馬大既做母親又做姐姐。她料理家務,飲食和穿戴從未叫弟妹缺乏。三姐弟都敬畏主,與一家之主馬大的無私付出分不開。
《馬太福音》記載,主耶穌在耶路撒冷潔凈聖殿、斥責假冒偽善的文士與法利賽人後,便回伯大尼的馬大家休息。雖步行很遠,但耶穌喜愛這個家庭。這裡有主耶穌需要的敬虔和愛,營造這家的就是「好母親」馬大。
《約翰福音》記載馬大是第一位真正認識耶穌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的女性。透過《聖經》了解,馬大做家事利索,也會累和抱怨,但顧家且樂意接待人,同時又是一位愛主並具有屬靈分辨力的人。
一位好母親,抵得上一百個教師
| 以弗所書 6: 3 |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
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母親節快樂
#母親們對自己好一點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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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綿羊 — 出得嚟行,遲早要還!
最近有一封信應該震盪了無數信徒的心靈,信中有一段這樣說:「我是一個傳道人,想你們知道耶穌很愛你們,我也很愛你們。要加油啊!我們都哭了。我便問她,為什麼今晚這麼混亂,家中又有幼子在家,都要出來義載。她沉默半晌,應道:『聖經說:有人餓了,要給他吃;渴了,要給他喝;無家可歸,要留他住;有人赤身,要給他穿;病了,要看顧他;有人在監裏,要探望他。」
這個媽媽不是上街影幅相呃LIKE呀,而是身體力行去幫助困苦的人,她不像懶鬼咁,只要一上街便會Selfie下、出個PO係FB或IG,慌死人唔知咁,然後去攞光環,仲大書特書自已的英勇行為。
從來大型運動和改革的成功(包括宗教改革,中國福音大爆炸),唔好以為最英雄就係鏡頭或書刊最大頭個個,無名無姓個班才是運動勝利的奠基者,你睇過電影《十月圍城》便會明白。
上年同一時間,如果你讀過下政治神學,咁你發達啦,開幾多班都爆哂,但這些課堂都係吹下,講可能好多人都天下無敵,但如文中那位媽媽,又有幾多人可以做到?
我們基督徒最令人詬病的其中之一就係口水多過浪花,開會開到夜一夜、講道講到過晒鐘、團契就淨係吃喝玩樂、查經的經文大多是內向多過外向,講到實際去幫助有需要的人,又有幾多個做過?做咗?做到?
《無間道II》 咪有句好經典的對白叫做「出得嚟行,遲早要還!」我們基督徒都係架!
大家有沒有留意馬太福音二十五章這一大段經文,文中三個比喻(十童女、五千、二千和一千的按才受託和山羊與綿羊)是環環緊扣,互為牽繫的。
再嚴格一點,二十四章的家主和賊人的比喻(主耶穌回來像賊)(42-43節)和善僕和惡僕的比喻(44-51節)都有關係,即係要好有條理去理解這一大段聖經,是五大比喻,缺一不可。
篇幅有限(其實懶鬼只是怕大家悶),想將重點放在山羊和綿羊這個最後的討論。
這一大段聖經是想問,係咪信了耶穌的人咩都唔駛做,一了百了,然後拿著天堂入場券,等天使搣飛尾?
米甸啦,如果信了主,蹺埋雙腳等運到,係要還架。過去數十年,甚至數百年,我們都在推銷廉價福音。經文不是這樣說嗎:「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
去到結尾,又再講一次:「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不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不做在我身上了。太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二十五45-46)
有釋經學者認為,45-46節是專指要作在信徒身上,因為「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明顯就是指向信徒群體。但懶鬼咁諗,釋經學者啱,我無得反對(也唔敢反對啦),但這個通則無理由唔係放諸四海皆準,因為幫助任何宗教和國族的人,係耶穌在世時的言教身教。
上年好多教會話,唔好講政治,政治令信徒分化,淨係講聖經和耶穌基督的愛就好了。好呀,就講聖經和耶穌的愛呀,教會怎樣去理解馬太福山羊和綿羊的比喻?教會有沒有好好去作出關懷弱勢者的行動?
還有,如果單去浸浴在耶穌的愛裡,而不說耶穌也會回來作王,並且有審判,這種心靈雞湯式的教導,會害死很多人架。
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最大的,且是第一條誡命。第二條也如此,就是要愛鄰如己。這兩條誡命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書的總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40)
愛鄰如己呀,我們有幾多人做過?做咗?睇完呢段經文,大家驚唔驚呀?做山羊和做綿羊,你自己揀!
祝大家明日之後,仍然勇敢去信,並踐信於行!
6月30日後,7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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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撒勒Nazareth是加利利省南方的一個小山城,耶穌在這裡住了三十年,也是他傳道的起點。天使報喜堂,建於1966年,是當今基督教世界最神聖的禮拜堂之一。該堂已是在同一地點上建立的第五座教堂。“同一地點”是指天使向聖母瑪利亞問安報信的地方,也稱為“聖母領報洞”。1955年進行考古挖掘時,發現了古時的第一座教堂。第二座教堂建於拜占庭時期,第三座建於西元二世紀初,第四座完成於1877年。走進大門。教堂前的空地有點小,只能仰面看著眼前的山牆。牆上有天使、瑪利亞及四福音書作者的雕像。四福音書是分別由耶穌基督的門徒馬太(瑪竇)、約翰(若望)以及彼得(伯多祿)的門徒馬可(馬爾穀)和保羅(保祿)的門徒路加寫的四部介紹耶穌生平事蹟的書,是新約聖經的第一部分。馬太、約翰、馬可、路加也因此被稱為四福音使徒。走進教堂,我們先去天使報喜洞。牆上有天使、瑪利亞及四福音書作者的雕像。大廳裏用欄杆圍著一個下沉式廳堂。參觀者必須沿著圍欄走到另一側才能下到廳堂,走到半圓形圍欄的頂部,可以看到天使報喜洞。以賽亞書十一章一節稱救世主彌賽亞為“枝子”,表徵基督是從大衛的父親耶西所發出的枝條,這枝條在寒微的環境中萌芽成長。希伯來文“枝子”和“拿撒勒”相似,故耶穌是拿撒勒人含有雙關的意思。說出他不是生於顯赫的王室,也不是長於耶路撒冷那樣的名城,而是生於一個貧寒之家,長於被藐視的城。他這位拿撒勒人(枝子),不是莊嚴大樹高聳的枝子,而是看來微不足道的枝條。因著他是如此的低微,他能貼近所有軟弱的人,體會所有遭患難之人的處境,憐恤一切在痛苦中之人的心情。因此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地面大堂是教堂的禮拜大廳,看起來很樸素。祭壇後面是大幅的壁畫,教堂入口處的彩色玻璃牆很漂亮。走出教堂的大門,右側的圍牆上掛滿了各個國家的教會贈送的畫像。畫像的主題是“聖母瑪利亞抱著剛出生的耶穌”。
拿撒勒通往提比利亞路上有個叫“迦拿”的小村莊,在拿撒勒東北約10餘公里,聖經《新約》中共有四次提到迦拿,都稱為加利利的迦拿。耶穌在加利利的迦拿行了第一個神跡。“神跡”,英文名是miracle或sign,指宗教聖經中提到的,由全能者上帝施行的奇事或不可思議的現象。神跡是只有神所特有的權柄,是高出自然律的現象。可以說,神跡是一個永恆的話題。耶穌的第一個“神跡”是把水變成酒。約翰福音中說耶穌和他的門徒一同參加在迦拿舉行的一場猶太婚禮。當主人的酒用盡時,耶穌的母親瑪利亞(在約翰福音中沒有提到名字)告訴耶穌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回答說,“婦人,這與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耶穌的母親對僕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約翰福音 2章3-5節)。耶穌命令僕人將空石缸都盛滿水,他們照此辦理,於是耶穌又告訴他們舀出一些水來,送給首席侍應。侍應品嘗時,水已經變成了酒,他並不知道耶穌所做的。然後他對新郎說,新郎違背了宴席上先上好酒的風俗,把好酒留到最後才上(約翰福音 2:6-10)。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個神跡,用以展示他的榮耀,並且他的門徒就信入了他(約翰福音 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