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薇仲第五次市長施政總質詢|被迫改書面啦!!】
基隆市議會第五次定期會在5月4日開始,期間因應5月15日全國第三級警戒停會,後又於6月29日復會優先開始審追加減預算...,並且將議員對市長施政總質詢改為書面,要求市府於8月份臨時會前回覆。(明明也是第三級警戒硬是復會還把議員對市長總質詢改成書面= =...,平常發公文都不一定等到回覆了,而且有些議題等到回覆的時候時效早就過了...)
本日(7/14)是第五次定期會的最後一天,我們也將被迫改成書面的總質詢內容整理給大家,由於總共有八大項重要市政質詢,所以以下努力濃縮字數,留言處也會附上完整的書面內容,之後市府的回覆也會分享給大家,希望市民一起來關心!
第五次(被迫改書面)市長施政總質詢,薇仲說給你聽👉https://npptw.org/UoIsxK
一、本市防疫工作相關檢討與資訊統整💉
疫情爆發以來,不論是居家快篩後相關流程,以及針對防疫旅館與集中檢疫所的收治規劃都是市民非常關心的議題,我們請衛生局說明外,也強烈要求加強即時資訊工作(如無公共風險之疫調完成後也應加註以安人心)與基隆市Covid-19專區資訊整合,同時更要求將前十類公費疫苗施打對象之各類別造冊人數、中央撥補到基隆的疫苗數量,以及各類別已施打人數等資料公開上網。此外,針對不斷在媒體上發酵的首長疫調之爭,也應明確說明中央成立跨縣市資訊平台後針對區域聯防的協助,以及地方政府是否確實檢討區域聯防之困難並反映給中央。
二、溫室氣體管制與低碳永續城市🌏
城市是減碳排放和綠色永續的有效行動單位,但基隆過去僅是被動以中央撥補經費和相關規範來執行,甚至有把原本業務範圍作為減碳目標的投機作為,因此,我也不斷要求檢討,在這次書面質詢中,我要求市府儘速對「基隆市低碳永續家園建構推動計畫」、「基隆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計畫的執行狀況、達標情形進行盤點,並檢討各細項指標訂定合理性及說明減碳量化程度。
針對本市預計訂定的《基隆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草案》,我要求應訂有本市之明確中、長期減碳具體目標,並要求成立低碳永續及能源政策專責單位,更重要是在政策規劃過程中納入民間社會力、與市民一起行動,此外,更要配合中長期目標,有相應的評估預算、目標是否達成之機制,並依成果滾動調整。
三、樹木保護法規統整與將專業修剪納入工程契約規範的進度🌳
樹木的錯誤除了會使得樹木因傷口過大而慢性死亡外,更可能導致樹木肢體無法平衡與樹體弱化而在風災傾倒,除了造成公共安全問題,也非常浪費公帑。這次質詢我針對民眾詢問的麥金路與十全亭過度修剪議題請市府說明處置,同時也請市府回覆我已經詢問多次——《基隆市行道樹管理維護辦法》與《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修剪申請」到底要不要落實與明確執行,以及此兩項過時法規的檢討與去留。此外,針對公有樹木的保護、預防樹木不當修剪與強化工程納入專業修剪,林務局也正在擬定修法,我們也再次請市府相關單位說明建立基隆市詳盡樹木修剪規範的進度,以及是否依照林務局的建議,將修剪規範納入工程採購契約中,以修剪專業來落實公有樹木保護。
四、2021城市博覽會📈
有鑒於疫情發展難以完全掌握與預測,我先前發公文詢問基隆市即將於2021年10月舉辦、要花費本市3500萬經費的「2021城市博覽會」是否有足夠的應對措施,但觀銷處回覆的相關措施只是依照防疫指引來進行。當表演藝術界、全球及台灣各博物館和美術館在疫情期間發展出各種結合網路資源、影像技術、線上社群的新展演形式時,目前「基隆2021城市博覽會」卻未見任何結合新技術與思維的創新改變,與「2021城市博覽會」的初衷「在快速變動的全球化風潮與既有行政框框中,走出另類的城市治理典範」背道而馳,也無法回應市長在施政總報告中表示「面對 COVID-19 疫情與全球地緣政治再結構,台灣的城市治理需要再進化」,因此我們再次於書面總質詢提醒,並請市府提出面對疫情有創意的內容轉化,真正透過不同媒介將基隆的「過去400年與未來40年」作出創意呈現。
五、市有閒置空間資訊公開💻
除了在市議會不斷提案盤點市有閒置空間並資訊公開,我們也於2020年12月27日舉辦「『好市有閒置空間,不開放嗎?』的討論會、邀請參與「臺北市是有閒置空間綜合查詢平台」各段歷程的參與者與推動者來分享經驗並帶領討論,現場也有財政處、產發處以及約50位基隆藝文、新創等領域之青年工作者參與討論。目前財政處已積極進行盤點工作,但整個市府針對資訊公開和空間媒合卻想要以「標租」來進行,我們非常擔心公部門習慣的「標租」無法掌握需求、更無法媒合此類小型市有空間的需求者,因此我們再次建議整個市政府回覆目前閒置市有空間資訊公開規劃與進度,以及各局處空間活化計畫的整合進度,希望市府有更貼近需求者的創意空間活化方向,真正媒合市民與青年的需求。
六、本市轉型正義與文化資產保存工作執行狀況🖋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日前將基隆港、原基隆要塞司令部等列為審定公告第一批不義遺址。不義遺址的保存目的,是為透過空間取徑還原歷史真相、反省歷史記憶,並促進轉型正義的相關工作,以深化人權教育。本次我們也要求市府針對目前審定公告本市四處不義遺址相關歷史內容進行文獻與檔案爬梳、整理,且要規劃於現地進行歷史內容呈現或於正在進行工程設計中融入,供基隆市民深入了解相關歷史內容。同時,也請市政府說明威權象徵的清除工作。
此外,由於國門廣場基座以及近日惠明新村等未確定文資價值之文化資產提報標遭到「未審先拆」的爭議。在國門廣場基座上,更在僅有現勘紀錄(且參與委員都認同基座有其歷史價值、應登錄為歷史資產)、未經由文化資產評估審議就徑行將基座拆除移置異地的誇張處置,我們強烈要求市府檢討本市文化資產評估、審議及保存之作為是否失當。
七、交通設計與公車營運檢討🚐
台灣每年因交通而死亡的人數高於新冠疫情的死亡人數,其中多數肇因來自「車」本交通的設計基礎,目前,人本交通為基隆市府近年致力目標,然而,除了硬體設施改善外,我們更要求交通處針對目前智慧交通的狀況提供事故路口之交通數據與相應檢討,同時我也提供去年我以彭祖裝實測安樂區危險路口的影片(影片網址 https://npptw.org/LtBF30 ),請交通處說明行人穿越時相與路口設計之檢討與改善措施。
再來,由於基隆市公車虧損嚴重、已達13億,目前基隆市府與議會已組成「公車營運改革小組」,而我們也要求交通處和公車處說明目前「檢討重疊路線」、「跨區公車」、「社福卡使用調整規範」和「站牌間距」等改革項目之進度,同時,也請說明跨區公車規劃,以及社福卡使用規範〈基隆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優待辦法〉修改進度。同時,也詢問大家關心的506公車的營運檢討,並請公車處說明太陽能版智慧站牌於基隆設置的可行性評估。
最後則是基隆捷運,也就是「基隆南港間通勤軌道建設計畫」,已經在去年進入綜合規劃階段,先前我們煩請立法委員邱顯智辦公室與鐵道局討論,鐵道局表示「基隆-八堵」間技術層次定案約在年中,若綜合規劃順利完成,約在2021年底舉辦民眾公聽會,此次除了請交通處說明目前掌握進度外,更再次要求基隆市政府於各項討論會議代表基隆市民發聲、要求中央將掌握通勤族的通勤起訖與需求,才能將使用者的想法納入規劃中。
八、垃圾清運與限塑政策📸
住宅區或偏遠山區都常有民眾亂丟垃圾或是不肖廠商丟棄大量裝潢等廢棄物的問題,但棄置廢棄物難以舉證,偏遠山區更有清理上的困難,也因此,預防與稽查更為重要,我們在此次的書面質詢中詢問環保局搭配在稽查上與警察局合作的困難,以及搭配移動式電眼的規劃,此外,也請環保局說明「非法棄置聯合查緝計畫(下簡稱獵鷹計畫)」過去執行成效與本年度的規劃。針對獵鷹計畫之成效與執行規劃,請市府回覆
由於越來越多民眾關心一次性用品的大量使用造成對環境、海洋的危害,然而,從中央發布之限塑政策執行多年卻成效不彰,我也收到安樂高中的學生陳情,希望可以檢討基隆市限塑政策。因此,我也特別在此次請環保局提供近年基隆市一次性塑膠用品的用量統計,同時請環保局說明目前限塑政策的困難與檢討,並建議除宣傳外,更要參考不同縣市與企業合作之實例,在更多消費場域執行創意減塑方案。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年,政大校方礙於學校教學空間及學生活動空間長年不足,決定部份拆除化南新村無人居住之建物,興建法學院,且於2015年五月拆除外圍兩戶雙拼建物,引起附近居民、民意代表與校外人士異議。 2015年11月二日,化南新村被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物的列冊追蹤名單,校方計畫因此擱置。化南新村目前居民多是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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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審議未通過 ,
馬崗聚落的聲明!
「不具罕見性!」
要拆剩一間才罕見嗎?
#東北角石頭屋聚落剩馬崗和卯澳_有魄力兩村一起指定
【馬崗聚落建築文資審議結論聲明】
我們是在台灣極東馬崗漁村的22戶居民,對於此次新北市文化局文資審議未能通過馬崗聚落建築群,我們感到非常的遺憾與不解:
首先,審查意見反對登錄聚落建築群的理由的第一點是「馬崗漁村風貌與東北角各漁村雷同,缺乏獨特性之地方特色」。我們認為,要問的是「馬崗漁村的石頭厝能不能反映東北角的特色」,而非馬崗跟其他東北角漁村有沒有一樣;若第一點成立,反過來說,其他漁村跟馬崗也沒有不同,是不是表示東北角沒有一個漁村值得保存?更何況,在東北角生活的我們都清楚,東北角除了馬崗旁邊的卯澳漁村,#已經找不到如此完整的石頭聚落了,何來「雷同」之說?審議會的資料經常強調「石頭屋諸多改建」,但也與事實不符!多數石頭屋只是在外觀上塗抹水泥,以及因應人口增加而在石頭屋旁邊新增水泥房,為何政府看不見居民與石頭屋本體共存的努力,而要誤導委員的認知呢?在場的委員起碼有三位未曾到過馬崗,聽了市府的簡報,豈不是在錯誤的資訊上低估了馬崗的價值?
其次,新北市文化局發給媒體的新聞稿中,提到臺南大學文化與自然資源學系賴志彰老師在30年前臺大城鄉所博士生時代,曾參與夏鑄九老師主持的卯澳漁村保存計畫,還開過2次公聽會,跟村民溝通、協調,結果村長與村民都不同意,當年馬崗、卯澳漁村的石頭厝還保留一些,現今石頭厝風貌已變、多數已改建,所剩無幾。我們謝謝賴委員30年前就曾關心東北角的漁村,雖然30年前居民不同意保存,但30年後的居民開始有了文化滅失的危機意識,而主動申請保存,想反問,文資審議何以未能扮演「亡羊補牢」的功能,#反而不再認為石頭厝的保存是重要的呢?賴委員是否覺得剩下的石頭屋被拆掉也沒關係?
之前建議我們提報聚落建築群的也是委員,結果現在卻說我們沒有特色,這讓我們非常難過。即便如此,#我們仍會再接再勵,也希望文化部及新北市政府能提供相關資源,保存我們漁村完整聚落,保護屬於台灣極東的海洋文化、生態、予以傳承下去。
▌我們希望可以繼續住在馬崗
我們房子的土地被大財團買走了,這讓我們開始意識到 #漁村文化永續的重要性。
馬崗漁村有新舊住戶,舊的住戶家族可追溯一兩百年前,新的住戶也是喜歡馬崗這裡自然環境及恬靜和善的聚落氛圍而花上幾百萬元全部家當選擇在這裡久居。其實東北角鄉村關於土地所有權的交易習慣,並沒有跟上都市的法治化,也沒有很明確的土地所有概念,我們一直認為僅要跟之前一樣繼續繳納租金給舊地主就可以繼續居住下去。對於大財團看上馬崗聚落極東位置而有計畫並買走馬崗大部分土地之事,居民大多完全不知情。
我們在法律上有優先承購權,也很願意繳付租金,#並非大財團說的惡意非法占有土地。石頭屋有百年歷史先於財團買地,未來就算也許地政相關登記資料證據不足讓法院無法理解偏遠鄉村的交易習慣,給予我們不利的判決,但我們係屬於善意且希望保有家鄉馬崗漁村聚落。
希望財團能在我們申請聚落保存的過程中,重新喜歡馬崗漁村,與居民一起保護這裡的海洋文化與石頭屋樸實氛圍,永續帶給繼續想拜訪馬崗漁村的旅客。
▌海洋文化及生態是台灣的公共財產
東北角馬崗是台灣極東,面向太平洋,其地理位置跟海洋海流生態都是獨一無二無可取代,也是屬於大家的公共財。雖然現在文資審議結果未如預期,但海洋文化生態及百年石頭屋屬於公共文化財應該予以保存,我們後續是否提出訴願或是另行申請提報文化景觀來保存馬崗漁村,我們將討論後繼續努力走出下一步,#也請各位加入我們一起努力。
這段期間謝謝許多媒體朋友如壹電視、漂浪島嶼、公視我們的島、PNN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上下游、天下、典藏、華視、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環境資訊中心、焦點事件、農傳媒、聯合新聞網、中國時報、TVBS、中天等等進行採訪報導,讓我們的聲音有更多人聽見。#在此真的感謝熱愛這裡的朋友,請大家一起守護馬崗的文化聚落與海洋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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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恆春張家古厝古蹟含竹塹防禦系統之完整之歷史建築
可以文資法第34條公文 函請文化處副本給文化部請權責機關依法處理保存
這是特別法
第 34 條
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不得破壞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
築群之完整,亦不得遮蓋其外貌或阻塞其觀覽之通道。
有前項所列情形之虞者,於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前,應經主管機關召開古
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為之。
各位先進可提供更好的意見讓提報表更完整謝謝
救救約有104年張家古厝完整的竹塹因開發案將 面臨 被破壞的命運
屏東縣文化景觀提報表提報編號 *擬報日期 106年06月18日
*名稱 恆春張家古厝防禦型竹塹 其他別名 *種類 □神話傳說之場所 ※歷史文化路徑 □宗教景觀 □歷史名園 □歷史事件場所 □農林漁牧景觀 □工業地景 □交通地景 □水利設施 □軍事設施※其他人類與自然互動而形成之景觀 ※其他:恆春地區農村聚落防禦工事*所在位置 相對位置:
屏東縣恆春鎮僑勇段123地號、123-1、123-2地號、123-3地號、246地號、245地號、244地號外圍鄰近地標:屏東縣歷史建築恆春張家北門祖厝屏東縣恆春鎮網紗里恆北路1巷58號*發現日期*發現經過 屏東縣政府於民國106年6月22日公告恆春張家北門祖厝為歷史建築,以價值未定為理由未加以登錄,本人希望以更貼近竹塹價值的文化景觀來重新檢視這個珍貴的文化資產,作為一個防禦型的竹塹,除了歷史建築的附屬設施之外,是否也具備了「人類與自然環境經長時間相互影響所形成具有歷史、美學、民族學或人類學價值之場域」?全區保存是否是一個完整的環境教育場域?相信答案是肯定的。
*簡要描述 一、 恆春張家北門祖厝為屏東縣第一件強調「竹(圍)塹文化」的文化資產,且提報登錄指定之傳統防禦性民宅,具有文化代表性,也是恆春地區僅存一座尚保留的防禦性竹塹民宅,更是恆春地區唯一一件以民宅類別登錄歷史建築之傳統建築,該類文化資產產權分散,本來就保存不易,若能在官方與民間共同努力下,保存下來,實屬珍貴。
二、 在此次提報中特別強調竹塹之文化資產價值補充敘述,並提供文獻三篇佐證如下:
1. 王志文 廖倫光(20050800)。[客家聚落防禦體系與刺竹圍人文景觀研究]。《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4c/42/20.html(2017/06/10瀏覽)
2. 殷可馨(2005)「台灣漢人竹圍形制之研究」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http://ndltd.ncl.edu.tw/cgi-bin/gs32/gsweb.cgi/login…
3. 楊仁江,〈噶瑪蘭竹圍及其在防禦上的意義〉,載《宜蘭縣傑出傳統建築與竹圍座談會會議資料》(宜蘭縣立文化中心,民國八十三年二月)http://enews.lym.gov.tw/content.asp?pid=48&k=238
三、 竹塹價值闡述摘要:「竹圍」為傳統聚落邊界之圍籬實體,是漢民入台以來重要的防禦工事之一。
「委屬堅固,足茲捍衛」的台灣竹圍,兼具有防禦、防風、農用等不同的功能,從 入墾時期府、郡城「城四周遍植之」的植竹需求,乃至「民莊皆用竹圍」的座社應 用慣例。
經由人工刻意栽培而生的竹圍,長久以來,成為極富台灣風土特質與史地 脈絡的的人文地景之一。
例如新竹最早也是竹塹城,防禦性建築,自古植竹為牆,有「無竹心不安」的諺語。
高雄舊稱「打狗」,是因平埔族馬卡道人,在聚落周圍種莿竹,做為防禦工事,族人稱莿竹為「Takao」,後來才音譯成閩南語的「打狗」。同樣的漢人面對隨時有生番、盜匪的攻擊的居住環境,先民在運用植物做為防禦工具方面,充分顯出在地利用之精神。
如謝金鑾的<紀捷>詩:「昔日王巢賊,頻年赤嵌城。竹圍堅似鐵,壯士喜為兵。馬首唯予望,牛皮不戰平。至今楊大眼,南北有威名。」以及<臺灣竹枝詞>的「妹家門倚綠珊瑚,毒汁沾人合爛膚。」
《諸羅縣志》紀載:「諸羅地居臺灣南北之中,其縣城四面堆土種竹作圍。 」
論城池曰:「嘗就此地土物所宜為因利乘便之計,有不藉壁壘而堅者莿竹是也。其附根節密,其枝橫生,其莿堅利,若環植而外布渠荅,堅築敵樓于東南西北之衝,即矢石砲火可左右下,敵不得近。雖雲梯百丈無所用之雉堞,豈能相過哉。」
藍鼎元,《東征集》,東征集卷三,覆制軍臺疆經理書,康熙六十一年:武衙署、民兵房屋、沿海行舖,俱為包羅。種竹圍一周,護以荊棘。竹外留夾道,寬三、四丈,削莿桐插地,編為藩籬。逢春發生,立見蒼茂。桐外開鑿濠塹,苦臺地粉沙,無實土,淺則登時壅淤,深則遇雨崩陷,多費無益,止可略存其意,開濠廣深六、七尺,種山蘇木濠內,枝堅莿密,又當一層障蔽。沿海竹桐不周之處,築灰牆出地五尺,高可蔽肩,為雉堞便施鎗砲。
四、 本人委託張洧齊先生在恆春地區進行田野調查,據查清朝時代恆春地區曾經有四座竹塹,在地人稱之「竹城」,一般為三到五層寬度,為恆春龍水一座、頂頭溝一座、虎頭山一座、北門外一座,其中龍水的竹城規模最為龐大,防禦體系最為完整,直到日本時代,政府提出「部落改善政策」強制漢人與原民拆除防禦工事,並免武裝抗日,於是陸陸續續拆除了竹城,北門張家古厝是目前僅存的一座。
文化景觀特徵照片及說明 文化景觀圖面及說明
從空拍照看見,古厝旁的竹塹其實分為好幾層,竹塹內部有菜園、有水井、有牲畜,形成一個完整的生活圈,可以關起門來朝天過。
古厝前方尚未進行土地開發前的照片,古厝就是矗立在樹林之中。
文化景觀特徵照片及說明 文化景觀特徵照片及說明
百年前日本人繪製的台灣堡圖顯示,恆春古城北門外只有張家古厝為一間房子,極其珍貴。
竹塹近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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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政大校方礙於學校教學空間及學生活動空間長年不足,決定部份拆除化南新村無人居住之建物,興建法學院,且於2015年五月拆除外圍兩戶雙拼建物,引起附近居民、民意代表與校外人士異議。
2015年11月二日,化南新村被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物的列冊追蹤名單,校方計畫因此擱置。化南新村目前居民多是向政大租約短期之住戶,舊居已全數遷離。
法定聚落建築群登錄:於2018年一月二十三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第102次文資審議大會,文資委員無異議通過決議將政大化南新村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但是指定範圍與保存方式,則留待下次文資審議會再作討論。政大總務處表示尊重決議,且若全區保留或無法興建法學院,原址也會以教育目的作最有效利用。
臺北市文化局於2018年三月三十日召開第104次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暨文化景觀審議會,政大代表與當地里民代表各陳述意見,委員會最後則宣布化南新村全區保留。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去年登錄為聚落建築群,但政大不服,以行政程序瑕疵為由,向市府提出訴願並成功翻案,化南新村目前身分為暫定古蹟;不過,5/24上午重啟文資會勘,居民提出疑義,政大要求撤銷文資身份的理由之一竟引用到舊的文資法。
這已是文化局、政大、社區代表化南萬新願景團隊,第三度至化南新村會勘,受邀參加的文資委員也都是去年曾出席的老面孔,對化南新村的文資價值都有所了解。
室內討論過程氣氛和平,政大派總務處秘書和承辦人作代表,僅表示政大會提供書面意見給局裡頭,還是多聽聽社區代表的發言,一併帶回,強調只是來聆聽,其餘完全沒有提到政大的訴求。
化南萬新願景團隊則把握機會,針對訴願書整理出3項政大撤銷文資的理由一一作出回應。訴願書中,政大對文化局文資審議會議紀錄出席委員人數和表決程序有疑義,認為不應將乙區空地(現為化南新村停車場)劃入聚落建築群中,和文化局未在登錄前對化南新村具體提出維管措施和指定登陸範圍影響、財務規劃等。
化南團隊強調,政大的撤銷理由引用到錯誤的法條,文資法106年修法,修法前,登錄文資前需做財務規劃,修法後這項規定已被刪除,政大不慎引用到舊法。
他們也認為,關於停車場的空地,翻查地籍圖發現,此地和建築是同一筆地號,且經口述歷史調查,該處早期是農地,居民會種茭白筍、抓蟬,直到民國96至98年間才改為停車場,屬於居民共同記憶,是不可或缺的一塊,仍堅持要全區保留。
有文資委員在席間提到個人看法,指出政大確實引用條文不太正確,而過去的確有些資料不足,或發現引用條文錯誤卻沒適時糾正,因此要再重新審議程序。
文化局今日派文資科長王秉五作代表,他表示,委員閉門討論時,主要針對訴願意見釐清、討論、交換意見,有討論到停車場空地是否有必要登錄文資,會遵照當時的歷史紋理和社區關聯性作價值判斷,全案要等送進文資會大會上才作決議。(維基百科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