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沉痾代價痛,工安改革何時動?
台鐵太魯閣號遭包商工程車滑落撞擊的意外,造成台鐵史上最嚴重、目前共51死178傷的火車事故慘劇。事發至今一天有餘,第一時間全國上下都以救災為先,共同為傷者與罹難者家屬祈禱,也為不幸身故的死者默哀。
但國人也要忍不住質問,這樣的悲劇是如何發生的、誰該負責?如何減少未來再次發生意外的風險?
一個包商工地主任的「無心疏失」,卻釀成如此大規模的傷亡事故,難道其中沒有任何管理問題與系統性風險該檢討?
檢視整起案件背後的問題以及各方提供的資訊,虹安發現這起火車事故背後實在有太多被忽略的結構性沉痾與原本可避免的問題:
1⃣️廠商紀錄不良、工安品質堪慮:
台鐵發包廠商「義祥工業社」的負責人李義祥過去已有諸多不良紀錄,包括2007年涉嫌圍標自強外役監鋪設琉璃鋼瓦標案、2008年違反政府採購法被花蓮地院判刑6個月易科罰金、2014年偽造承包工程當中用以維護工安的圍堰照片及施工日誌,今年2月才三審定讞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以及2014年其員工駕駛疑似故障的工程車而跌落山谷身亡。但這樣的公司負責人卻在5年來透過不同公司名稱(義程營造)拿了政府金額高達2億元的19個工程標案,義祥工業社5年來更有15筆違規開罰紀錄。
#為何這樣的問題廠商還可繼續承包政府工程?
#政府的稽核與評鑑機制是否已經失靈?
2⃣️鐵路局監督與品管責任勿逃避:
無論是以國家治理責任或企業管理QC品質控制的角度檢視,儘管今天出問題是承包商,包括監造都有責任,發包與管理稽核的鐵路局又怎可卸責?竟然還傳出台鐵內部有幕僚建議將責任推給承包商和監造商,以降低台鐵的責任與負評等訊息,人民絕對難以接受!
台鐵應該嚴正面對自己的管理疏漏並大刀闊斧改革。舉例來說,有曾擔任工程品管人員的網友在PTT撰文指出,由於政府評鑑流於形式、中小型維修工程案利潤低,業界管理能力和安全紀錄好的營造廠不太會投標這類小工程案,因此大量工程流標後,時常又會回頭放寬審核標準,導致承作廠商品質參差不齊。而勞安及安全衛生管理費用編列佔比也過低,更遑論進階安管設備的編列。
#台鐵是否有針對各個工程案件的工安品質做好把關?
此外,造成此次事故工程車所屬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該工程標牌顯示今年1月20日就該完工,卻產生延宕狀況施工至今,是否有廠商趕工鋌而走險造成風險管控失靈?台鐵指出是因水土保持問題申請展延,但就連展延申請程序都仍在進行中,為何仍可施工?難道台鐵都要推說這全是承包商的問題?
3⃣️台鐵局長無人敢當,徒增管理風險?
自從2018年普悠瑪號事故發生後,台鐵局長換人做,而前任局長張政源今年1月14日退休就由交通部次長祈文中代理至今,這一代就是三個月,至今懸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鐵因為事故危機不斷,局長人選不但沒人敢推薦,更沒人敢當!然而無人敢領導、推託怕事的態度,就能讓意外不再發生?還是反而造成風險的增加?台鐵人事任命的延宕與推諉不前,這個政治責任請問是誰要來扛?還敢說有政府會做事?政府到底在哪裡?
#沒政府敢扛責?
相關問題可能還有很多,有待大家共同討論與挖掘。虹安在這裡想就目前看到的情況提出簡要的建議與解方:
1⃣️ 落實廠商品管、工安品質重新檢視:
當政府體系保護自己、保護廠啇,都不得罪人就都不會真正面對問題。嘗試把問責推給法律,但司法是「無罪推論」,除了蒐證不易,官員更不會積極尋找罪證,以免牽連自己的責任。最後當法院無法判罪,厰商就可以號稱「還我清白」,繼續投標、承包政府的工程標案,也持續放任工安風險蔓延。
台鐵以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限期內提出過去十年內有有紀錄不良、工安問題或有訴訟爭議之政府工程得標廠商名單,甚至是換個名字就捲土重來投標、承作政府案件的不良廠商名單,都應該要逐一檢視並重新審核,並徹底稽查進行中工程之工安及工程品質,以維護國家公共工程品質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 職安與工安風險態度的檢討與落實:
我國已是發達經濟體,但多次的事故意外不斷發生,顯見台灣營造產業對於工安意識的輕率亟待改進,包括我國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當中稽核措施與罰責過輕、職安人員待遇不足且不受工地友善對待等問題都持續為人所詬病。
台灣的營造設計法規與安全要求,到了工地現場變成一份份需要簽名與打勾的文書表格,但究竟有多少真正落實?此次意外,無論是學者專家或相關從業人員都指出 #肇禍工地旁未設置安全圍籬 是一重大疏漏。即便台鐵指出在圍籬安全和防護設計合約都有規定要做,但承包廠商就是沒做,竟還曾是有圍籬造假前科的廠商,一再知法犯法、相關條文形同虛設,為何台鐵與廠商對於安全設施的落實與稽核如此漫不經心?
當年普悠瑪案提出的上百項改善計畫,今天又落實了多少?
一時貪圖方便的心態「車子停這裡一下沒關係」,在缺乏有效規劃的安全管控措施下,就輕易引發死傷如此巨大的災難。我們從工安意識的提升到相關法規的檢討落實,還有非常多要努力。
3⃣️ 安全措施的增加與落實:
此次意外後,許多人舉歐美或日本的工地安全及現場管理為例,認為台灣應可效仿,包括制度面的日本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有效降低了一半的事故死亡率、全員責任式管理機制與重度的事故罰則,到器物面嚴格規範的現場施工設計與工地周邊安全防護等。勞動部早在2018年就有相關研究報告指出仿效日本工程安全輔導做法,可有效改善我國營造業工程安全、降低職業災害。
回到此次意外當中的情景:
a. 台鐵對於鐵道周邊沿線的淨空以保障行車安全負有明確責任,那麼靠近鐵軌的工地及道路邊坡,是否有規範停放各類車輛、工程物資如何堆放及危險物品放置處的明確規範或禁令?
b. 台鐵對於鐵路周邊工地現場的實時監控顯有不足,未來包括台鐵與行控中心的聯絡,是否能運用大數據資料與AI管理,交叉比對各項即時數據與影像,掌握列車行進時周遭工地的動態並回報給行控中心與列車駕駛,增加風險管控程度與駕駛反應時間?
c. 對於學者建議台鐵應效仿日本鐵路及我國高鐵在特定路段設置異物入侵系統警示來車,政府是否願意採納並儘速編列預算?
d. 此次意外傷亡巨大,有意見指出可能為緩解疏運需求而增加販售站票有關,太魯閣號每節車廂至多15名站票,意外發生時站票乘客遭拋離受傷風險更大,未來是否重新檢討站票販售機制?
以上種種從注重工程安全意識的重新建立、工安稽核與廠商品管制度檢討到鐵路及工地安全措施的增強,其實有許多都是長年累積下來的積弊陳痾。一次次的慘痛傷亡不斷提醒國人,我們還有很多事沒做,或者沒有做好。
虹安誠摯希望,我們不該一次又一次經歷這樣慘痛的教訓、付出如此多珍貴的國人同胞性命,卻一次又一次在輕忽風險、疏於做出改變當中等待下一次悲劇降臨。
願罹難者安息,也持續為生者與家屬祈禱。但在祈禱以外,我們還可以做得更多、做得更好。
當救災告一段落,檢討與改進的腳步刻不容緩!
#文長因為語重心長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0的網紅李坤城議員服務處,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坤城在議會質詢勞工局長,有吹哨者檢舉康軒公司老闆應該居家檢疫,卻到處趴趴走,被衛生局裁罰100萬之後,卻下令揪出吹哨者,甚至霸凌疑似吹哨者,使該員工受到壓力之下不得不離職,請問勞工局有什麼方法懲罰康軒,保護該員工? 坤城認為,吹哨者是為公益,不是為了他自己,在公司受到壓力待不下去才離職,勞檢卻僅是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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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任職的單位/老闆有違法行為,你會站出來嗎?
康軒文教集團董事長李萬吉上個月因為在居家檢疫期間多次違規外出,遭罰新台幣100萬元。
現在又傳出公司內部追查當時的「爆料者」,有一名員工疑似因此受到字條批評、主管約談、電腦權限被鎖等手段霸凌,迫使其離職。而根據這名員工的說法,她其實也不是爆料者。
新北市勞工局雖然在10月6日進行勞檢,但局長陳嘉瑞表示,勞檢主要針對勞基法的勞動條件做稽查,霸凌部分和勞基法無關。這名員工因為霸凌而離職,目前勞動法規沒有明確罰則,只能循其它司法途徑處理。
▍碰到職場霸凌,可以怎麼自保?
如果勞工碰到職場霸凌的狀況,除了可以向勞動部職安署或地方政府勞工局申訴(或撥打1955專線),根據勞基法也可以不經預告逕提離職,並且 #還是可以向雇主要求資遣費;
但是,過程可能要採取法律程序,所以切記要 #蒐集證據,例如言語暴力的內容、不合理的工作要求,做好準備。
另外,對於職場霸凌,勞動部職安署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要求雇主制定相關規則預防「執行職務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避免員工受到持續的吹毛求疵、放大錯誤、孤立、排擠、羞辱或威脅等狀況。如果雇主遲遲沒有訂定,會被要求改善,不改善的話則可能被罰3到15萬元。
▍吹哨者保護法,才能補上現行法規的不足
但是像康軒集團的案例,當事員工已經離職,職場霸凌相關的法規就罰不到雇主了。姑且不論該名員工到底是不是當初的爆料者,這件事都顯示出我們在吹哨者保護上,能夠使用的法律工具非常有限。
很多對民眾生活造成重大影響的弊案,必須仰賴公司企業或公部門內,掌握資訊的員工才有辦法揭發。
但,如果我們無法確保揭弊者免於職場霸凌、被調職或停職、失去工作甚至被業界封殺,這些弊案或許就會繼續被掩蓋,影響更多人的權益甚至安全。
在市長選舉前,我就曾提出,新市長上任後應該加強 #落實勞檢、納入 #工會陪檢機制、建立 #吹哨者保護機制。我會持續關注、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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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地球公民基金會說成是國民黨側翼,真的是我這幾年來聽過最荒謬的事。
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共同走上過街頭的倡議者,對於『地球公民基金會』名字一定不會陌生,過往從反國光石化運動、歷年廢核大遊行都有他們的身影,甚至數年來的維護環境運動,並透過專業知識建立深厚的論述基礎,其中橫跨數年的雄厚成果,
包含:
2009年揭發高屏溪左岸露天焚燒八八風災時所帶來的漂流木,致生嚴重空氣污染事件。
2011年揭發中油高雄煉油廠利用雨天偷排放廢污水,基金會明卻表態中央主管單位環保署應當有更積極作為。
2011年控訴國民黨阻擋職業安全衛生法進度,當時修法內容涵蓋擴大適用工作者範圍、健全職業病預防體系以及建構機械與化學品源頭管理機制;和針對火災與爆炸等高風險工安事件增訂風險評估機制與相關罰則。
2012年揭發台灣電子業供應廠商長期排放廢水到新埔霄裡溪,毒害當地民眾,地球公民基金會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抗議當時最高主管機關環保署對其周遭居民所陷入的危害環境無作為。
2014年反爐渣侵害農地維護水質保護區,與守護雲林六輕周遭居民空氣品質運動,甚至還有318太陽花佔領立法院與反核佔領忠孝西等大型轟動社會的積極行動。
2015年呼籲空汙總量管制與反空汙救健康大遊行,不僅從2015年開始地球公民基金會早已於2012年開始關注台灣空汙議題。
諸多重大環境守護運動皆能看到地球公民基金會的活躍與存在,不斷召開記者會與各式行動,親身為反對服貿協議於高雄左營說明會現場開嗆當時閣揆江宜樺,在揭發國民黨執政時期施政不力的路途上貢獻良多,也同時針對立法程序和爭議提出炮火質疑,控訴國民黨立委杯葛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進度,火力全開,無役不與。
一路以來地球公民基金會更力求礦業法修法進度的訴求。自2017年礦業法開始審查後,歷經多次黨團協商一路走到今天,基金會為台灣環境社會付出許多,如今卻在第九屆立委即將停開院會前,面臨法案無法二三讀的窘境,並且依據台灣屆期不連續原則,等待第十屆立法委員上任之後,過去一切重歸於零,重新提案、修法進度重新來過,過去曾有的共識成為了歷史,不再是『共識』。
礦業法案進度歸零因為立法委員選舉換屆而重新歸零,這是台灣環境運動的一大挫傷,乃也是地球公民基金會如此發聲抗議的緣故,但從過去到現在的這些議題表現,我要強調他們絕對不會是任何政黨的側翼。
在這些台灣議題中,不僅只有地球公民基金會的身影,也包含是台灣許多充滿動能的倡議型社會團體NGOs一起推動的成績。
這些人們是台灣進步意識之所以能夠向前推進的重要骨幹,也是我過去在環境、勞動、冤獄的訴訟中,跟這些NGOs相互支援、共同努力過的夥伴,之所以他們對價值不容妥協,也是因為他們將一生走在為健全台灣社會制度的道路上。
多數的夥伴都共同走過馬江執政的挖山闢田環境破壞烽火連天時期,當然會希望有關台灣環境的議題除了在維護主權的階段外也不應忽略,讓政治選項絕非只能在主權跟進步議題當中是二擇一。
因此,我希望各位泛本土陣營的朋友們,地球公民基金會長年為台灣環境與主權共同的努力,應是我們效仿學習的對象。
這些NGOs或社會議題推廣倡議者夥伴在台灣民主社會當中,都無所畏懼過去威權檢警政治壓力下,為議題持續勇敢發聲,因此,我們應該積極維護其持續發聲的權益,也請重視其專業的訴求,一起讓台灣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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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城在議會質詢勞工局長,有吹哨者檢舉康軒公司老闆應該居家檢疫,卻到處趴趴走,被衛生局裁罰100萬之後,卻下令揪出吹哨者,甚至霸凌疑似吹哨者,使該員工受到壓力之下不得不離職,請問勞工局有什麼方法懲罰康軒,保護該員工?
坤城認為,吹哨者是為公益,不是為了他自己,在公司受到壓力待不下去才離職,勞檢卻僅是關心資遣費、獎勵金等問題,方向完全不對,應該關心吹哨者被迫離職,否則以後誰敢吹哨。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昨日勞檢主要針對資遣費、獎勵金等項目;霸凌部分涉及職業安全法第6條第2項,雇主要訂定防霸凌相關措施,若無,則限期改善,若無改善,才予以裁罰,近日會再進一步了解。如果已經發生霸凌,而發生被迫離職情事,目前勞動法規並無罰則,需循司法(民事、刑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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