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太陽光電躉購費率 擬取消階梯式優惠(12/01/2020 自由時報)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局上週預告明年度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因遴選的離岸風電風場多在進行中,太陽光電費率更受外界矚目。根據能源局預告版本太陽光電每度3.7234元到5.6281元,屋頂型二十kW以下降幅約1.5%,但攸關大容量發展的地面型降幅最高達5.7%,且太陽光電的躉購費率將不再享有前高後低的階梯式費率,各級距費率全年統一。
能源局近兩年都為鼓勵家戶在屋頂裝設太陽光電,20kW以下級距降幅最小約1.5%,其它屋頂型各級距降幅落在3.4%至5.4%不等,而地面型最新預告和去年第一期費率相比降幅達5.7%最大。
而太陽光電費率自2019年起分為上下年度兩期,能源局太陽光電組長林文信表示,過去祭出前高後低費率是考慮業者一年當中的建置成本有差異,也為了分散業者工期,但隨著太陽光電發展逐漸成熟,模組、支架、人工施工費用等每年降幅空間有限,因此朝向上下年度費率一致。
林文信表示,能源局仍秉持綠能朝複合式發展,去年起新增風雨球場後,今年將漁電共生與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等都加入一地兩用型態,可享6%加成費率,不過,露天停車場較一般4.5米高,要增加至5.1米高度需先符合高公局認可,而台東縣爭取已久盼成為第十個享有15%加成縣市,林文信表示,因審定會考量當地電力供應需求與缺電風險,加上台東縣地形狹長、日照數較不平均,因此預告版仍暫不納入。
另外有業者反應,今年突然有海岸管理法管制,影響七至九個月,造成工期延宕,無法享今年較高費率,對此,林文信也說明,業者有意見可於聽證會反應,能源局本周五與下周一將在高雄、台北舉辦聽證會,待召開第三次審定會才會正式拍板明年費率。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6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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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們,你知道嗎?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所公布的最新一期能源月報顯示:
「累計至2020年7月份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及預估年發電量」
截至2020年7月底,我國再生能源總裝置容量已達8,424 MW,其中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裝置容量分別達4,769 MW及852 MW(陸域724MW,離岸128MW)。預估光電與風電年發電量合計82.51億度,約可供應208.36萬戶家庭年用電量。
太陽光電裝置容量成長逾4倍:2016年5月裝置容量為0.94GW(942 MW),在2020年7月已成長至4.8 GW(4,769 MW),預估年發電量59.61億度,可供給相當150.54萬戶家庭年用電量。
風力發電裝置容量為852 MW(陸域724MW,離岸128MW),預估年發電量22.90億度,可供應57.83萬戶家庭年用電量。
註1:上述年發電量依據108年度第5次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審定會預估之滿發時數計算
註2:平均每月家庭用戶用電量以330度計算
編按:台灣的太陽能光電以及風力發電設備的裝置容量,在今年七月份之後,仍然持續增加之中,尤其是太陽能光電發電設備在今年下半年的增長速度會比上半年度來的快速,因此,若再加上2020下半年度的實際新增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裝置容量之後,2020年全年度的再生能源發電總量,還會比這份截至今年7月份為止的統計數據要來得高。
在這份能源月報的統計資料當中,另一個值得特別注意的部分是,從2015年開始,台灣再生能源發電的裝置容量開始有了明顯的提升,而且增加的幅度呈現先蹲後跳,越來越多的趨勢,特別是太陽能光電以及目前正在積極開發中的離岸風電。
舉例來說,在2019年度,台灣只有一座128MW規模的離岸風場,而從2020年第二季開始,目前台灣就同時有三座離岸風場正在進行海上施工作業,預計在2021年夏季用電高峰期之前,就可以完工併聯商轉發電,這這三座離岸風場的總裝置容量,一口氣就可以幫台灣增加高達848MW的規模,幾乎是讓目前台灣已經完工商轉的所有陸域風力和離岸諷力發電設備總裝置容量852MW翻倍增加!
此外,從2018年之後,台灣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的項目種類也開始更加的多元化,近兩年來,新增加的再生能源種類包括:離岸風電、地熱能發電、燃料電池等項目,目前還有正在開始進入示範推廣階段,尚未進入這份統計資料所包含統計數據當中的再生能源新項目,諸如小型川流式水力發電等新興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日後也會陸續出現在官方的統計資料當中。
資料來源: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網站
https://www.geipc.tw/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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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綠能躉購費率 聚焦太陽光電(10/04/2020 自由時報)
明年度綠能躉購費率訂定,能源局預計本週召開第二次審定會,十一月中預告初版費率,十二月底前正式公告明年適用費率。
未來4年 待開發目標量高達13.5GW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政府推動綠能,業界關注明年度躉購費率訂定,經濟部能源局預計本週召開「二○二一年費率第二次審定會」,將於今年十一月中預告初版費率,十二月底前正式公告明年適用費率;太陽光電未來四年還有高達十三.五GW目標量待開發,因此明年太陽光電類別費率,格外受到外界矚目。
一地兩用案場、台東區 擬納加成獎勵範圍
近年太陽光電設置型態走向多元,經濟部能源局去年新增風雨球場、原住民族或偏遠地區設置太陽光電鼓勵機制;能源局官員表示,過去討論過的漁電共生、農電共生等「一地兩用」案場與台東地區,都可能納入明年度的加成獎勵範圍。
官員說明,一地兩用的案場才剛推動,去年也曾討論,但當時國內沒有案場參考,目前已經有示範案場的相關成本可提供分組會議討論,因此有機會新增加成獎勵類別。
至於太陽光電費率部分,官員表示,去年起都在費率預告前就先召開專家座談,與業界加強費率審議會溝通,也因為費率計算模型成熟,回歸成本面估算,應不至於有太大爭議與變動。
離岸風電方面,能源局表示,因二○二五年以前的遴選風場中,只剩下達德的麗威風場尚未取得籌設許可,若年底確定備查失敗,將由備取第一的業者拿到開發權,而備取業者需在兩年內拿到籌設許可、二○二五年完工,因此明年度的離岸風電費率仍有訂定的必要。
而二○二五年以後的區塊開發案,將適用競價機制,官員指出,未來是否還要訂定離岸風電的躉購費率將有檢討空間。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140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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