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談台灣之風力發電--位居關節位置的”國內海工船公司”
海工船隻之引入,依規定要成立國輪的船公司.
在以往要成立船公司,就好像是考試應付考古題,一般來說看船隻大小,公司規模,總是有”標準答案”可供抄襲,所以問題不大.
海事工程的船公司,對台灣來說一如新冠肺炎,是一種全新的經驗,綜其大要遇到的困難計有:
(1)國內船舶法之適用性與國際接軌度,加上台灣修法之困難與延宕
(2)進入市場之時機,太早登陸的要防資金”被殲滅於灘頭”,太晚的商機已逝
(3)新式的船種對既有的航海輪機航管的從業人員都是一種全新的考驗
(4)新式船種的零配件供應鏈,維修工技,在COVID-19航空/技師支援之時效
(5)海工船之高昂造價與成本回收率
(6)與當地漁會漫長而多頭之折衝協調
(7)高價搶訂沿岸就近港口中有限的泊位與碼頭腹地
(8)台灣海峽特有的水文及海氣象,北上的黑潮支流與南下的潮汐流剛好在台中港附近週期性對遇所形成的潮差與湧浪以致限縮了施工期
(9)商業上的”先射箭再畫靶”,外籍開發商基於商業利益先依承包商之”箭”量身訂出”規格”(靶)再行招標,以排除市場上的競爭者.
船公司上有承包商的天花板時效合約;下有層層湧上的”待解問題”,以上問題總歸一句就是”與時間賽跑”,跑贏的就賺錢;跑輸的除了固定的成本之外,另外要加上鉅額的違約金(或是延滯費Demurrage)
傳統的船公司與海工船船公司之間的差距,就如”矸嘜店”與”無人商店”,在傳承與躍進之間直接承擔了”不可承受之重”,就像人的關節,上骨,下骨,軟骨之外,還有著千絲萬縷的筋與絡,肌肉與神經,一切的管理就要靠完善的電腦,與體系上的”接軌”,這個新行業的一步到位,跨距驚人,尤其是處在青黃不接”人力斷層”的時代.任重而道遠所以稱之為”關節”.
台灣發展海上風力發電,除了要解決綠色能源的問題之外,花了大把的錢,主要還是在於提升我國海事工程的自主能力.而此一政策之落實很大一部分就是要靠這些船公司的破冰與努力,而船公司的成功與否,又取決於資金,人才技術,與政府的”排障開路”.這條產業鍊真是環環相扣,需要幾代人的合作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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