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是世界水資源日,於聯合國的說明裡,清楚表示如果忽視水資源的整體價值,極有可能會對人類產生危機。
在台灣,全國水情持續吃緊。根據經濟部水利署於22日所公布的水情資料,全台21個主要供水水庫中,有6個水庫水位低於10%,限水危機仍是一觸即發。經濟部長王美花也表示,目前全台水情最嚴重3區,分別是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及彰化縣北部地區,未來旱象若未能紓解,將可能實施「供五休二」限水措施。
因應缺水衝擊,時代力量於日前所召開之記者會,從「徵收耗水費」、「輔導產業轉型」、「劃設與公告水源保護區」及「保護農業灌溉用水」等面向,呼籲政府重視水資源保護。
#耗水費開徵盡早上路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陳椒華指出,經濟部早在數年前就開始規劃徵收耗水費,至今卻仍未提出具體時程。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上週於院會表示,未來擬針對月用1萬度以上的「超級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但對照2015年政院版耗水費徵收辦法草案,當時規劃是為每月用水1000度以上用戶,即為耗水費開徵對象,相比之下發現 #行政院限縮了開徵戶數,#並將用水度數放寬了10倍之多。
陳椒華委員認為,#每月用水1000度以上的用水戶就要開徵耗水費,並透過級距費率,課以不同的用水負擔,及早公佈期程,讓業者有時間做好過度的準備,共同面對缺水課題,轉型往產業永續用水新思維的目標努力。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提到,面對氣候變化極端威脅,支持產業發展的同時也應儘速開徵耗水費,由高耗水、耗電產業先徵收。
#工業農業用水進行政策環評產業轉型
陳椒華委員接著提到,產業方面若缺水會導致產業競爭力下降及風險增加,故政府應加強輔導產業轉型,總體用水也應進行政策環評,勿再無限制擴充。針對保護水資源,陳椒華委員建議,包括湖山水庫清水溪上游集水區及抽取地下水之自來水井鄰近1公里範圍區域,皆應 #劃設及公告保護區,以保護水質安全。
#建立產業永續用水思維
此外,我國現行各類工業區或產業園區設有污水處理廠之比例不高,都市計畫工業區也多欠缺污水處理設施,陳椒華委員呼籲,新設產業園區及公民營工業區土地均應 #設置污水處理廠,並盤點未設置污水處理廠的產業園區,評估改善計畫,確保其他農業及民生用水品質。
#地球升溫台灣更嚴重政府不要再牛步卸責
時代力量秘書長 @白卿芬 指出,嚴重乾旱與缺水現象不只發生在台灣,也發生在地球上其他地方。3月歐洲科學家剛於《國家地球科學》所發布研究報告指出,歐洲面臨2000年來最嚴重的乾旱危機,氣候變遷極有可能是導致該現象的因素。
去年,我國降雨量創下56年來新低,以今天的水庫即時水情來看,桃竹以南絕大多數水庫有效蓄水量降到5成以下,鯉魚潭水庫、德基水庫與曾文水庫三座蓄水量超過千萬立方公尺的水庫,更是剩下2成不到,全台鬧水荒。
白卿芬秘書長強調,水資源調度和管理應是政府最重視的課題,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中央研究院預測台灣未來乾旱事件強度比現在嚴重至少12%,政府不能再推拖拉敷衍卸責、自絕於國際大門之外。
#保護農業用水 反對鄰近灌溉水源區設置掩埋場
反坤輿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會長陳清鑫表示,感謝時代力量三位委員及宋國鼎議員對於 #反坤輿掩埋場案 挺身而出,不畏威脅利誘,為可憐的鄉親仗義直言。保護好山好水應是環保單位的天職,但苗栗縣環保局竟利用行政職權,縱容包庇坤輿公司規避環評審查,在龍昇村的水源地最高位置設立廢棄物掩埋場,毀滅鄉親的生存環境。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文理事長及後龍灣寶農場洪箱女士,則分別提及供應大台北地區用水的陽明山草山水道與提供後龍造橋灌溉用水的大潭龍昇湖,重申保護乾淨水源的重要性。
時代力量重申,唯有政府積極作為,水資源才有可能被真正守護、永續發展。面對水資源嚴重短缺,開徵耗水費不能再拖,經濟部別再怠惰,必須加速期程並盡快公布具體規劃,有效達成節水目的。同時,也要妥善規劃汙水處理設備、劃設自來水保護區,保障農業及民生用水品質。
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公告 在 健行筆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聞】維護桶后溪流生態 落實無痕山林 只留回憶不留垃圾
為維護桶后溪生態環境,假日期間已增派巡護人力,配合警察單位加強現場巡查宣導,請遊客不要引火烤肉、丟棄垃圾、污染水源及任何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籲請遊客要落實「無痕山林」理念,將廢棄物自行攜回。
特別提醒遊客,於國有林地內「禁止引火或丟棄垃圾」,違反者可依森林法相關規定罰處,最高裁罰新台幣60萬元罰鍰。
➤12個山上垃圾處置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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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陳昱茹拍攝)
#健行筆記
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公告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基隆市國土功能分區及使用地劃設案規劃說明會】
還記得上次我參與「關心縣市國土計畫北部場」的說明嗎?國土計畫非常重要喔!沒有看的朋友請看這邊😎:https://npptw.org/WevAyA 以及💻基隆市國土計畫網:http://www.rayi.url.tw/klcg/NEWS.aspx
🌳 #國土計畫為什麼重要
國土計畫將成為指導都市計畫和非都市計畫土地的土地利用、保育等國土發展目標,而縣市國土計畫是各地縣市政府就各地狀況來制定,會更詳細地來制定都市發展計畫和土地保育、管制。
🗺 #基隆市國土計畫階段在哪裡 #國土功能分區要幹嘛
基隆市國土計畫和已經在2020年6月28日在內政部的國土審議會原則通過,將在2021年4月30日前開始實施。而接下來,國土保育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對土地進行功能分區──國土保育區、海洋保育區、城鄉發展區、農業發展區,國土功能分區和過去區域計畫土地使用分區不一樣!功能分區不可以以個案來變更分區!(只能在每五年通盤檢討時才能調整變更喔)
目前正在進行的是最後階段──基隆市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將在2025年4月30日前開始實施,全面取代舊的區域計畫,依照基隆市國土計畫來進行都市發展,並依照國土功能區來進行土地管制和保育。
以下就針對我們辦公室三場全到的說明會來跟大家分享我們關心的國土保育議題 !💪
#國土功能分區即使用地劃設規畫說明會討論重點
#我知道很長
#我有貼心在每大項後幫大家用白話文做一句話總結😏
一、劃設為城鄉發展區、但屬於都市計畫地區內的保護區如何受國土計畫指導?
國土計畫能夠「指導」都市計畫和管制非都土地,基隆國土分區劃設基本上依照都市計畫與非都土地的原則,然而,若是在都市計畫區內的保護區該怎麼辦呢?都計區保護區仍非常重要,能夠保留自然景觀與綠地,甚至也有洪災緩衝的功能,非常符合基隆市國土計畫的「韌性城市永續發展」的原則。針對這些保護區,有更嚴格的管制或是有劃設為國保4(都計區內位於特定保護水源、河川等非區且符合第一類劃設者)的可能嗎?
規劃公司回應,目前仍依據國土計畫的指導沿用都市計畫的分野將都市計畫區劃設為城鄉發展1,其中都計區內的保護區仍然會受都市計畫和目的事業主管法規的保護,維持既有管制。在基隆市國土計畫中也提到,未來若都計區內符合國保 1 劃設條件地區,應於下次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時檢討變更為相應功能分區。而都計區內符合國保 2 劃設條件地區及後續建議指導事項,其環境敏感地區多以開發時應注意使用行為或須依法進行相關評估作業為主,而市府應加強資訊披露讓民眾了解注意事項及權益。
👉總結:都市計畫區內的保護區國土計畫只能指導,真正的管制還是在都市計畫,大家一起來監督!
二、關於協和電廠填海造陸範圍劃設城鄉發展地區第2之3類範圍
城鄉發展地區第2類之3的劃設標準為「經核定重大建設計畫及其必要範圍或城鄉發展需求地區,且有具體規劃內容或可行財務計畫者」,目前協和電廠填海造陸範圍多數屬於都市計畫區內,唯有東西防波堤部分因屬於非都範圍,但因此案為中央核定的「重大建設」,所以國土計畫將部分位於非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填海造陸範圍劃設為城2-3。
若未來,協和電廠更新改建案的二階環評沒有通過(也意味著「重大建設」停止),那麼將會在下一次國土計畫通盤檢討時將為了此重大建設的2-3的劃設剔除掉。若二階環評通過、協和電廠更新改建也完成,那麼會將都市計畫範圍擴大,並將目前的城2-3劃設為城1。
👉總結:國家重大建設協和電廠的填海造陸案,目前正在二階環評最後階段,希望大家來關心和並要求台電提供更好方案!
三、國土復育促進地區之提報範圍,是否有限定在非都市計畫地區:
這次的國土計畫審議,基隆市國土計畫提出兩處(新山水庫、國道3號部分路段地區)的國土復育促進地區皆未獲同意(目前各縣市均無國土復育促進地區通過)。根據《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及復育計畫擬訂辦法》,機關(構)、人民或團體皆可針對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劃定的進行提報建議,並不限於非都市計劃地區。但若劃設為國土復育促進地區,相關的規定禁止事項,民眾也是需要遵守的呦!
👉總結:民眾可以來推動國土復育促進地區的劃設,歡迎大家一起來保護脆弱國土!
四、農業發展用地第5類(都市計畫內農業用地)的劃設提問:
有關心國土計畫的民眾針對本市「農5劃設面積為0」有所疑問,過去,都市農業區被視為都市計畫的儲備用地,而現在,國土計畫中被劃入農5的農地必須農用,也就是縣市政府必須將沒有迫切用途的都計農業區保留給農業使用。在詢問過國土科後,得到回覆為目前的都市計畫地區農業區在檢視後皆不符合農5的劃設標準。但為減輕民眾的疑慮,還是在現場請規劃單位再次說明,以七堵區為例,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基隆河沿岸是有農業區土地的,除了農業使用外,應也是能發揮滯洪效果的重要關鍵,是因為面積未達10公頃、不符合農一的劃設標準或是農業使用沒有達80%所以沒有劃設?
規劃單位回覆,目前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業區皆不到10公頃,因此未劃設為農5。但目前中央補助地方政府農業單位進行農業資源盤點,未來,國土計畫也將會參考其結果在市層級及中央層級的國審會說明、討論調整劃設。
👉總結:基隆市都計區內的農地因不到10公頃而無法劃設為農5,未來也會參考資源盤點來調整!
五、七堵姜子寮集村農舍問題:
位於姜子寮山的集村農舍開發案因位於重要的自然資源內,且開發範圍龐大引起市民和議會的關注。但由於此地屬於山坡地農業區,依農發條例第18條之規定可依相關規則興建集村農舍,再者,由於基隆市特有的法規😣——免受建築技術規則第262條第3項(名稱太長有興趣可以點進來:http://exlaw.klcg.gov.tw/LawContent.aspx?id=FL055275),讓建築物可以長在其他縣市不可以建築的平均坡度35%到55%之山坡地上。
以上,農業主管法規加上建築法規在姜子寮集村農舍案例上都合法,因此我和幾位議員花了非常多的時候,從檢討農業開發之於姜子寮山之必要,與如何保護山坡地生態,或檢討山坡地開發的規則等,還在持續監督中。因此在這次國土分區的討論中,我們也特別提到姜子寮集村農舍的問題。
國土計畫是否能針對現在姜子寮集村農舍的問題來進行管制?然而,由於國土計畫屬於土地管制法規,最晚會在2025年4月30日全面實施並生效。目前主管農地、建照、水保等法規都已經通過,姜子寮集村農舍的建照也已經核發,因此屆時會在土地管理機制中屬於「既有權利保障」的範疇,目前,中央也正在擬定「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若屆時的管制規則中,農舍的興建是在此分區不容許使用的範疇,便不能進行增建或翻新。
集村農舍所在位置土地劃設為國保2或農3?由於此處為自來水質水量保護區、山崩地滑的地質敏感區以及草濫溪上游集水區,先前六月在中央審查時,國審會認同將此處劃設為國保2,但仍需等待依法公告的法定圖層出來之後才能確定。雖然姜子寮集村農舍已成為既成的事實,基隆市政府都發處國土科也希望這個地方可以持續受到保護,我們也會持續關注和監督。
👉總結:姜子寮集村農舍案目前已拿到建照,雖主管單位希望將該地畫為國保2,在國土功能分區實施後、在土地管理機制中屬於「既有權利保障」的範疇,我們會持續監督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