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報稅月,提醒大家要報稅了唷!以下資訊相信對各位有幫助:
文自「大衛保險談:」
有許多朋友問到底24000保險費報稅時怎麼用呢?
首先每一個申報户都會有一個標準扣除額12萬
所以以單身來說,列舉項目必需要超過12萬,使用列舉才會划算,列舉項目就如表所示
1.部分捐贈
2.人身保費2.4萬
3.醫藥費及生育費
4.災害損失
5.自用住宅房貸利息額度30萬
6.房屋租金12萬
所以假設
單身扶養雙親
那麼自己的保費及雙親的保險您擔任要保人的保費總共24000*3=72000,房貸利息假設10萬,捐贈公益團體10000,總列舉就有來到18.2萬,因此保險費2.4萬即可以發揮報稅的扣除額。
如果已經成家
一家就必須列舉超過24萬才會划算。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70的網紅管碧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10511管碧玲質詢內政部長江宜樺有關社會住宅政策,管碧玲表示民主進步黨主張租屋補貼、廣設公共住宅、疏導外資禁炒作房地產,年輕人才能安新成家,馬政府的住宅政策將會導致所得逆分配。管碧玲指出,越來越多的案例顯示債務協商已經由卡債轉移至房貸,而這些只有唯一自用住宅但房貸繳不起,而遭法院拍賣的家庭,...
自用住宅 房貸利息 在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高雄國稅局表示,貸款買下相鄰的房產並打通隔間,在每年綜合所得稅申報時,卻不能二間都列舉扣除房貸借款利息,只能從二個門牌選擇其一,作為申報列舉扣除的標的。
官員表示,每年申報綜所稅時,每個申報戶可以列舉當年度30萬元以內的購屋借款利息,包括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購買的自用住宅,相關房貸利息都可以適用,但每戶以一屋為限。 」
自用住宅 房貸利息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筆記起來 #2屋打通自用,#房貸利息僅能擇一列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表示,民眾購置 #2個門牌號碼 之房屋打通供自用住宅使用並向金融機構辦理自用住宅購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如均符合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24條之3規定要件,僅能選擇其中一屋之 #借款利息,#申報列舉扣除。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自用住宅 房貸利息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10511管碧玲質詢內政部長江宜樺有關社會住宅政策,管碧玲表示民主進步黨主張租屋補貼、廣設公共住宅、疏導外資禁炒作房地產,年輕人才能安新成家,馬政府的住宅政策將會導致所得逆分配。管碧玲指出,越來越多的案例顯示債務協商已經由卡債轉移至房貸,而這些只有唯一自用住宅但房貸繳不起,而遭法院拍賣的家庭,馬政府的住宅政策完全忽略。管碧玲認為既然內政部可推兩年免利息且不排富的購屋補貼政策,就更應該補貼那些買不起房屋、只能租房,以及唯一自用住宅遭法拍而流離失所的弱勢族群,只要兩年的租屋補貼,就能挽救他們並讓人民安身立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