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定繼承到底是什麼?
簡單的說:
財產>債務:繼承人取得剩餘財產
財產<債務:繼承人不必償還其餘債務
我國目前的繼承制度是概括繼承,限定主義,就是不管是財產或債務都要一併的繼承,但是如果債務大於財產的時候,繼承人不必拿自己的財產去償還。
所以父債不用子還,除非子「自願」還,或是子擔任保證人不得不還。
目前已經不用在繼承起三個月內去向法院主張限定繼承,都有限定繼承的效果。
但最好依法律上規定,三個月內向法院呈報遺產清冊,公告讓債權人的來申報債權,公告期滿,遺產清償債務後仍有剩餘,再分配遺產,才是合法安心之策。
#恩典來守護
#心安傳財富
#遺產
#限定繼承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6萬的網紅memehongko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昨晚講一部關於老婆指證老公的電影。其實我是從印象中去講,我一講完已經記得我是講錯了,但節目中也沒有時間去更正。我現在再跟大家講講這部電影,因為這部片已經很長時間了,是五十多年前我看過的,但這部片很少重播。所以很多人也沒有看過重播。這部電影叫做 "Witness for the Prosecutio...
自願不拿遺產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忘記歷史,悲劇就會重演!#千萬要記住!
許政維:環保組織一向都只關心自己想要的,不管文化、不管經濟、什麼都不管;指控別人自私自利之際,他們看不見自己也是眼中只有「自我」的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2819544748772&id=1580695095
脫北者冰狼:高度肯定這次環團不溝通的決定,看到藻礁仔扁就對了,公投就是同意跟不同意而已,不得不說環團還比進步人腦子清楚,挾連署書自重幹嘛跟你溝通?
他們本來就不是來解決問題的,很明白把時間用在搞連署書博聲量跟關注這樣才能持續有斗內進來啊,永續社運才是環團的核心理念好不。
但進步人的:「他們都是投蔡英文」「大家都是隊友好好溝通不要吵架」的說法是不是已經不攻自破了阿?
#有時間上中天沒時間跟政府溝通讚讚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69733514592770&id=107376217495168
Marco Chu:比起投票,我比較想呼籲不要再捐款給任何做「永續社運」的環保團體,尤其是訴求可能影響台灣能源安全的環保團體。
台灣正面臨非常重要的產業轉型期,由於全球晶片產能面臨短缺,而同時所有的半導體業者正在努力突破5奈米、3奈米的製程挑戰,可以說接下來的十年是台灣至關重要的時間點。
之所以說台灣有矽盾、在美國的非官方盟邦中佔有一席之地,晶圓代工正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要持續在技術上領先,又要不使用諸多爭議的核能,又不能使用燃媒,以天然氣作為穩定的電力供應方案是唯一的選擇。也是台灣能源安全的基礎。
半導體代工是台灣重要的籌碼,目前環團主推的護藻礁公投除了製造未來的電力不穩定,同時還可能影響台積電在台灣的佈局和規劃。
台灣的資源有限,我們不可能無限制的滿足環團一個又一個的訴求,讓台灣因為能源風險失去矽盾的領先優勢,一旦半導體業失去優勢,保護再多藻礁也沒有意義。在產業處於高風險狀態時,也不會有人去工業港讚嘆藻礁的生態保育。事實上,民進黨執政期間沒有放棄過藻礁保育,桃園市政府與環團達成協議而成立的觀新藻礁保護區,都仍然持續受經費支持並運作。但用盡全力滿足各種反覆訴求的台灣,其實已經沒有任憑環團索求的空間了。
想想是藻礁讓台灣受到國際重視和保護,或是半導體。你就該知道是要繼續浪漫的支持公投,或是停止捐款,將連署書全數撤回,並在公投日投下反對票。百分之九十九的環團辦公室在夏天也沒有放棄啓動冷氣,卻告訴你藻礁比發電重要。世界上沒有任何謊言比這個更浪漫了。
圖片來源:https://www.flickr.com/photos/jurvetson/39188583425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936918484380&id=543264379
Patato Hsieh:哇哩咧幹,所以當初三接環評就是你們「民間環評委員」自己搞出來的??官方代表只佔1/3,你們還可以投到輸,現在才在永續社運,死皮賴臉,賴到給韓粉核終搭順風車?
修改:我要收回搭順風車這句話,他們是自願給人騎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8973354592859&id=1473785203
Zohan Narciso:就永續社運,什麼方案都會反對,永遠都無法前進。
今天就是要找能源轉型替代方案才來蓋天然氣接收站的,少來藻礁跟核能無關,環團裝什麼無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9752884634869&id=634529868
沈倉毅:拜託,不要再永續社運
永續人權了
台權會有一堆人關心香港
卻挺拜登
都還會笑使用拜登曲線的人很low
所以,不要再暇挺某些環團
其實,我的文,一直沒有公開我要護藻礁或反藻礁
因為未來的某天,台灣沒有國民党
世界沒有中共,我寧願省一點苦一點快樂一點
但....
現在不行,台灣還沒有辦法
我對2018,2020有太大PTSD
政治的問題,我們政治解決
既然你是撈仔還想裝聖人,台派
林北就請你從台灣先消失
我先把會跟國民党合作團體清掉
(切記,我不說你側翼)
我就請你滾蛋
尤其是永續非核/廢核的團體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475175908564&id=746738563
【回顧】
方小頁:萬事問臉書:
環團的人最近又去跳舞又去受訪的,到底踩死了多少藻?不是都說幾千年才能長出一咪咪?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65842318340749&id=100047449492980
方小頁:觀新藻礁保育區300公頃,核心保育區禁止參觀;緩衝區每日限額200人進入,需預約;再外圍親水區需走木棧道。園區導覽強烈叮嚀藻礁脆弱,#嚴禁踩踏。
我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66609958263985&id=100047449492980
王浩宇:藻礁禁止踩踏。
你先是帶了一大群記者去踩踏藻礁礁體、在上面跳舞拍照說是表演藝術,然後發新聞稿質疑為什麼被禁止進入?
問你呀!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8904060356851&id=1775451270
Patato Hsieh:帶記者進去踩藻礁的人,不是本來就該滾嗎?還要怪別人擋你喔?有點分寸好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8993153127810&id=1473785203
Patato Hsieh:BTW,像我這種從小就被教育要注重生態保護的人,去到海邊是非常小心翼翼,什麼都怕踩到的,因為我自認不是很懂海岸生態,那起碼不要腳賤亂碰
結果潘忠政那樣領銜藻礁公投的人,竟然帶記者去踩,我根本不相信他有多在乎藻礁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8993170008232&id=1473785203
方小頁:要不是民進黨成立了300多公頃的觀新藻礁保育園區,你們這些護礁人士根本拿不出活藻礁的照片來衝連署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66954414896206&id=100047449492980
方小頁:大潭那裡的礁,上面如果還有藻,也會是全世界最耐踩的藻。
應該取名叫做膠頭牌腳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66908561567458&id=100047449492980
一「名家論壇》海人/護藻礁,別藉環保之名行政治動員 | 要聞 | NOWnews今日新聞」
一「黎時潮:藻礁與政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31846200288783&id=584986081641475
自願不拿遺產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想要拋棄繼承留房給母親養老?毋湯,原因是這3點
有則新聞,有一個家庭父親過世後留下土地跟幾百萬元遺產,4位孩子決定要把財產全部留給媽媽養老,所以想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心想如此一來媽媽就可以完整取得了爸爸的遺產!?
孝心100分。
但是被專家阻止,表示子女拋棄繼承後,未來繼承人就可能是媽媽跟孫子繼承,本來5個繼承人,可能變成更多的繼承人,所需的手續更麻煩。
其實,媽媽跟四位子女共同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就算是四位子女分得0元,媽媽拿全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所以不必拋棄繼承。
以下這3點因素在「孝心繼承」時要特別注意 :
1.拋棄繼承的效果就是拋棄後,遺產完全跟你無關。
你不能說,我拋棄後我的財產想要給媽媽繼承,因為你已經拋棄了你的權利,所以當然沒有給媽媽繼承的可能。
拋棄繼承通常是在長輩所遺留下來的負債大於資產時,才採用的策略,或因為繼承人(例如:子女)個人有巨大債務,如果繼承長輩遺產的時候,會被你(子女)債權人扣押走,才拋棄繼承。
想要用拋棄繼承讓其他順位的繼承人取得財產,或是有另外考量(例如直接傳承給孫輩),就要特別注意法律規定,或者詢問專家。
2.拋棄繼承後,如有後順位繼承人,就由其他人取得繼承。
上面新聞的案例中,如果爸爸的子女都沒有生小孩(沒有孫輩),而子女都拋棄繼承的狀況下,可能就由這個爸爸的兄弟姐妹繼承,那麼爸爸的遺產反而是落到親戚手中。
3.遺產的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下,不需要「平均分配」,就算其中一個人自願分配是0,遺產分割協議書仍然合法有效。用這個方法比較拋棄繼承好。
其實,繼承發生後,也可以不急著辦理分割遺產,先去辦理地繼承後,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同意由母親使用到百年,也不失為好的方法。
........
孝心可貴,無價!
法律策略,要想!
#遺產
#房地
#拋棄繼承
#養老
(照片非新聞中的財產。房子蓋得不錯)
自願不拿遺產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我昨晚講一部關於老婆指證老公的電影。其實我是從印象中去講,我一講完已經記得我是講錯了,但節目中也沒有時間去更正。我現在再跟大家講講這部電影,因為這部片已經很長時間了,是五十多年前我看過的,但這部片很少重播。所以很多人也沒有看過重播。這部電影叫做 "Witness for the Prosecution" 《雄才偉略》,當時所有人都話很勁的一部電影。我今早看回資料,就更加清楚。那是1957年出,是金像獎最佳電影、最佳導演、最佳男主角等。那男主角是一個大肥佬,是一個有心臟病的律師Charles Laughton。原著是Agatha Christie的推理小說。
我昨晚的講解是調轉了兩件事。其實這是講一個美國人謀殺了一個富婆,因為遺囑有他份的,所以要告那個美國人。這律師去為美國人辯護,發現他老婆很冷漠。怎知上庭的時候,他老婆走去做控方證人指證他。老婆可以走去做辯方證人,但沒有人會相信她。你不可以強迫老婆做控方證人,但她自願做控方證人指控老公,話他的不在場證據是假的。於是他去查這案件,有些人給了一些貼士,讓他在法庭上是揭穿了老婆是講大話。大家知道結果怎樣嗎。結果是老公沒有罪,然後那律師才恍然大悟,原來那老婆是串通來騙他的。因為她做辯方證人是沒有用,做控方證人而講大話,還在他手中揭穿。這反證了他的老公是沒有罪的。而證明他沒有罪的時候,他才講出自己是有罪的。因為英國法律中同一罪名是不能夠再告第二次,所以這是一個天衣無縫的計劃。這Agatha Christie的小說,結尾還來一個轉折。第一,是贏了官司才知道這樣給人玩弄了。而Agatha Christie的小說最後還再扭一扭。老公拿了遺產就立即和老婆反面,已經「吹佢唔脹」,因為他已經預備和第二個人遠走高飛。終於善惡到頭終有報,他老婆在法庭拿槍打死這個老公。這是一部名片,在五六十年代是非常出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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