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工作很辛苦,小編實在實在不忍苛責,聽聽法官怎麼說好了。
法官重話批警察「跟著學長亂搞」、「用自願搜索同意書當違法搜索的遮羞布。」
判決書直批警方「肆無忌憚、恣意妄為」。
阿sir加油阿!不好的不要學內!
(搞笑阿肥)
#警察 #人權 #法治 #違法搜索 #違法盤查 #同意搜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那個戴瓜皮安全帽、騎車腳超開,或穿得像嘻哈男孩Bboy那種的啊,那一定都要攔,那個身上都有東西」... 嗎?這集我們就來聊聊超級刺激、0-100歲都得聽、只要活著都有可能(最好不要)會遇碰上的「臨檢」! 「大麻煩不煩」EP2 重點,三件事: 1) 「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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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轉型正義專題:戒嚴時的法律可以拿來指揮民主時代的警察嗎?】
公共政策網路平台在2017年4月7日提案了關於廢除《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的主張,也在2017年5月16日達成附議門檻,有關機關必須在2017年7月16日做出回應。
關於《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的存廢躍上討論舞台在近年來已經是第二次了,上一次是去年2月期間的「中華民國憲兵扣押戒嚴時期文獻案」。在那次的新聞風頭下,親民黨黨團不僅主張廢除該條例,更加碼廢除自願搜索同意權。到底這部法規規定了什麼?真的如此萬惡不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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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和弦吸食與持有大麻事件,檢舉人竟是「扣嫂」
新聞表面看起來很正常但是有幾個法律問題。
1.警方是否有搜索票?
從各大報導並沒有所謂警方持搜索票進入謝和弦家中的說明,所以有可能是無票搜索,也可能是有搜索票但無報導。
2.若是無搜索票為何可進謝和弦家中?
有可能是同意搜索,但因為實務上警方多半會以表示,配合一下做例行性調查等等,來說之以理,以本案來講,若是警方說我們有接到檢舉,所以請你們配合等等之類的,大多數人就會簽了自願搜索的同意書。另一個可能是檢舉人也就是他老婆同意開門,但這又涉及另個問題,開了門後能否打開上鎖的抽屜(若是屬於謝本人所有的話)。
3.持有大麻的數量?
若持有數量過多可能會以意圖販賣持有起訴。
4.若已經確實搜到大麻,檢警多半會問你做何使用,應該大部分的人都會說自己使用。但是假設在其他情況下若警方突然冒出一個通聯記錄或是照片,比如你在某某時點交付一包奇怪的東西(但其實可能只是衛生棉),這時候警方就會一一的列出上開證據,表示證據都在這裡了,這時你要做何表示呢?
Ans
務必考慮行使所謂緘默權。
有很多吸食者被抓的時候莫名其妙或是神智不清,很容易被引誘承認一些跟自己無關的事情,實務上也出現過類似情況。
5.檢察官複訊
若已經被上銬逮捕了,檢察官複訊一開始就會問你要不要承認。由於我們先討論吸食案件,像謝的情況都已經有持有了,所以否認吸食一點意義也沒,驗尿後若有陽性反應,一定要在檢察官裁定前為戒癮治療的聲請,才有可能不用送勒戒。
若以謝的情況其實檢察官複訊時可以一併表示希望可以聲請戒癮治療。或開庭後以書狀作聲請,否則勒戒裁定下來就要去關了。勒戒跟關其實沒兩樣。
6.若是認為自己被冤枉沒吸食,也沒持有被抓到,則想要拚驗尿結果。這時必須考慮一個個風險就是萬一驗尿結果出來為陽性可能檢察官就逕行勒戒裁定了,沒機會讓你聲請戒癮治療。所以一般若有吸毒還是會建議承認。
7.最好還是透過律師,關注自己的權益。很多人接到勒戒裁定才找律師,大部分都來不及了。
8.實務上對於大麻案件有逐漸寬容之處理,應是受到國際醫療大麻甚至娛樂大麻合法化之影響,持續觀察中。
#吸食大麻 #大麻案件 #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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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戴瓜皮安全帽、騎車腳超開,或穿得像嘻哈男孩Bboy那種的啊,那一定都要攔,那個身上都有東西」... 嗎?這集我們就來聊聊超級刺激、0-100歲都得聽、只要活著都有可能(最好不要)會遇碰上的「臨檢」!
「大麻煩不煩」EP2 重點,三件事:
1) 「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警察在路邊臨檢盤查的時候叫你「東西拿出來給他看一下」、「包包打開」、「口袋掏出來」、「下車給他看一下」之類的,你是有權利可以拒絕的歐。
3) 我們要募集各位的臨檢鬼故事(你可以錄音或寫信寄到web@ghostisland.media)
段落摘要:
00:48 麻煩都出現在「臨檢」時,聊聊臨檢
01:15 臨檢時到底可以「搜」什麼?(畫重點!)
01:50 警察的話術
02:40 跟警察硬碰硬沒好處
03:38 0-100歲都要知道的:臨檢異議單(畫重點!)
04:06 被帶回警局後的各種千萬注意
04:53 自願搜索同意書簽下去就GG
06:00 一開始這樣做就不用到地檢署一日遊啦
06:48 各種「不能」、「不要」
07:48 還有!鬼故事大募集
臨檢時,真的需要都拿出來給警察看嗎?答案是不用。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在路檢盤查的時候只能查驗身份,而沒有搜索你的權力。
然而警察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可以搜索你呢?刑事訴訟法128條規定,搜索,應用搜索票。也就是說,如果警察想要看你的包包、車子、口袋等地方,「原則上」需要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才行。然而,剛剛才知道你名字的警察,是不可能「事先」就聲請好搜索票的,這時警察就會努力的讓現場變成例外不用搜索票的情況,一個是讓你「自己同意被搜索」,一個是「逮補你後附帶搜索」。
所以警察很喜歡用話術要你「自己同意拿出來給他看」這樣就是「同意搜索」了,雖然你根本不知道可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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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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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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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煩不煩 #podcast #臨檢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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