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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欠1200公頃土地?根本高估!】
條數咁大,謎底解開!
📌所謂的1,100公頃私樓土地需求,當中預了70%是中低密度!
📌難道要搞多幾個九肚山同半山區?
📌集中在中高密度發展土地建屋,就能減少自然郊野開發,預計供應已夠晒數!
📌還有骨灰龕、污水處理廠、康樂用地、商業用地等需求包含大量水份!
[全文]
建2,200公頃東大嶼人工島好不好?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處理三個層次的前設。前設未處理好,這問題就多餘。首先,香港到底尚欠多少土地?政府估算的1,200公頃短缺是否準確?二,即使需求估算難以準確,就當需要增加土地供應,但比較了所有可行方法下,填海是否必需?三,就算要考慮填海,這個選址及如此規模是否適合?
團結香港基金重金禮聘專業顧問做技術及生態評估,但顧問只是集中回應第三條問題中的一部分,而非第一二條。不如先搞清前設基礎好嗎?
#私營房屋土地逾半低密度
所謂的1,200公頃土地短缺,當中230公頃屬房屋土地,此數如何得來?政府《2030+》以當年《長遠房屋策略》估算基礎,估計至2046年要新增一百萬個單位,當中公私比六四。要建一百萬個單位,就要1,670公頃土地,減去預計供應1,440公頃,尚欠230公頃。但雖然公私房屋單位數目六四比,其公私房屋土地需求卻調轉,分別為560公頃(公)及1,110公頃(私),即34:66。
為何分別如此大?《2030+》只列出公私營單位假設平均單位面積分別是50及75平方米,但到底私營房屋土地假設地積比為多少?有市民幾經追問規劃署,終得回覆(見表一👇)。
規劃署提供了各類私營單位類別的假設單位比例及地積比,我再以其資料推算各類位類別所需土地面積,但加起來只是約1,000公頃,現暫且假設預多10%作內街或其他規劃上需要,以得出《2030+》預計的1,100公頃私樓土地需求。就上表所見,原來地積比1至3的單位類別,預計總單位供應只是35%(14萬個),但足佔私樓土地需求面積70%(775公頃)。
就此公私房屋土地需求分配不均,我曾屢次向土供組提出質疑,但主席黃遠輝只辯稱,因有些土地偏遠,如遠離市區或新市鎮,沒有鐵路接駁,難建高密度。這個當然明白,但問題是政府計了40萬私樓單位的需求,要填補此需求竟用到只能建低密度住宅的土地?如果能集中在適合發展中高密度的土地建屋,那就大大減少低密度住宅地需求,減低將自然郊區改造成住宅的威脅。即九肚山已建成不用拆,但我們不需要再建多幾個九肚山。如將平均單位面積80平方米一類的地積比定為4,而C至E歸納為單位面積120平方米、地積比2.5的一類,那私樓佔地需求只是約818公頃。其實已足夠讓目前住得逼的「住大啲」(見表二👇)。
連帶那公營住宅土地需求560公頃(地積比約6),住宅用地只需1,378公頃,政府預計可供應的1,440公頃住宅地已供過於求,甚至可將部分已規劃作住宅的土地撥作其他用途。
#不明不白的特別設施需求
除房屋土地需求含水份,1,200公頃中佔700公頃的其實是「政府、機構或社區、休憩用地及運輸設施」。當大家以為是一般交通基建及社區配套等,理應必須,但其實當中包含大量需求成疑的設施。如靈灰安置所75公頃、污水處理廠多過130公頃、石礦場及岩石加工設施90公頃等,所有加起來總需求約2,600公頃,減去約1,900公頃預測供應就尚欠約700公頃之多。
為何以上值得質疑?就以靈灰安置所為例,黃遠輝曾提及該75公頃需求包括25公頃作為沙嶺墳場擴建。按近幾年公營骨灰龕項目規模,每一公頃地盤面積可建約6萬個龕位,包括了地盤內骨灰龕大樓、車路、泊車位、花園、輔助設施等。目前香港一年死亡人口約4萬,至2035年也不過約一年6萬。如此推算,75公頃足建約4百萬個龕位,夠用到世紀末,何況近年大力鼓勵採用海葬和紀念花園呢。
再論污水處理廠,如目前沙田污水處理廠佔地約28公頃,屬二級,每日可處理34萬立方米,足以應付沙田約60萬人口所用。何以預計未來新增100萬人口要多近五個沙田污水處理廠的土地?何況政府現正計劃將幾個現有污水處理廠搬入岩洞以騰出土地作其他用途,為何倒過來要為污水處理廠覓更多土地?
#奇怪估算多不勝數
還有商業用地,有些人以商業核心區寫字樓租金不斷上升來合理化供不應求,但按政府數字,非商業核心區甲級寫字樓及一般商貿區的用地估算至2046年有盈餘約43公頃,即供過於求,但政府沒打算用以應付其他商業用地需求;工業村需求估計約157公頃,這大約是兩條現有工業村之規模,為何還要建多兩條工業村?康樂及消閒設施又要地多過250公頃,但聲稱能舉辦國際大賽的啟德體育園佔地只是28公頃,另一邊廂數百公頃私人會所土地若能全面開放予公眾已能滿足康樂需求,也無須破壞本有康樂意義的自然郊區或郊野公園以迎合所謂需求。資源錯配、政策偏袒少數、選擇性作估算,才會造成所謂「土地短缺」的表象。
若每項估多了點,加起來就估多數百公頃。估多了不是無所謂,留作土儲就算;而是意味著要從大自然掠奪更多「共有資源」,以改造成更多不必要、私有化資產或政府鎖住不讓公眾享用的土儲。連估算本身都透過數字遊戲進一步加劇土地分配的失衡,這並不是冠冕堂皇的「未雨綢繆」,而是巧立名目的「土豪掠奪」。
最後,若必要增加土地供應,新發展區外棕土730公頃、軍營土地(除青山靶場較難以發展外)約550公頃、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土地400公頃、低用量政府土地最少200公頃,以上多管齊下已夠填補短缺,東大嶼根本無需要。
林芷筠 影子長策會成員、本土研究社成員、城市規劃師
信報財經新聞 2018-09-17 A17 | 時事評論 | By 林芷筠 影子長策會
#你有公開我有真相 #估大咗唔緊要? #唔講唔知咁多低密度住宅地 #呢盤數相當有嫌疑 #有地起私樓無地起公屋居屋
----------------
🏝【民間土地公】第二波:個海咁大,填吓無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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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4的網紅桃園市議員簡智翔,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智翔的議會質詢-財政局、主計處、人事處(10/31)】 #土地閒置和被佔用 今天首先詢問財政局,根據資料統計,桃園市目前被佔用的公設用地有27筆,被佔用的房地有677筆,總面積8萬多平方公尺,這些資料的實際情況為何? 為何沒辦法依法來處理? 財政局長則回答,大多數的佔用是道路用地,另外則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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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2,200公頃東大嶼人工島好不好?要回答這個問題,先要處理三個層次的前設。前設未處理好,這問題就多餘。首先,香港到底尚欠多少土地?政府估算的1,200公頃短缺是否準確?二,即使需求估算難以準確,就當需要增加土地供應,但比較了所有可行方法下,填海是否必需?三,就算要考慮填海,這個選址及如此規模是否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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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分別如此大?《2030+》只列出公私營單位假設平均單位面積分別是50及75平方米,但到底私營房屋土地假設地積比為多少?有市民幾經追問規劃署,終得回覆(見表一👇)。
規劃署提供了各類私營單位類別的假設單位比例及地積比,我再以其資料推算各類位類別所需土地面積,但加起來只是約1,000公頃,現暫且假設預多10%作內街或其他規劃上需要,以得出《2030+》預計的1,100公頃私樓土地需求。就上表所見,原來地積比1至3的單位類別,預計總單位供應只是35%(14萬個),但足佔私樓土地需求面積70%(775公頃)。
就此公私房屋土地需求分配不均,我曾屢次向土供組提出質疑,但主席黃遠輝只辯稱,因有些土地偏遠,如遠離市區或新市鎮,沒有鐵路接駁,難建高密度。這個當然明白,但問題是政府計了40萬私樓單位的需求,要填補此需求竟用到只能建低密度住宅的土地?如果能集中在適合發展中高密度的土地建屋,那就大大減少低密度住宅地需求,減低將自然郊區改造成住宅的威脅。即九肚山已建成不用拆,但我們不需要再建多幾個九肚山。如將平均單位面積80平方米一類的地積比定為4,而C至E歸納為單位面積120平方米、地積比2.5的一類,那私樓佔地需求只是約818公頃。其實已足夠讓目前住得逼的「住大啲」(見表二👇)。
連帶那公營住宅土地需求560公頃(地積比約6),住宅用地只需1,378公頃,政府預計可供應的1,440公頃住宅地已供過於求,甚至可將部分已規劃作住宅的土地撥作其他用途。
#不明不白的特別設施需求
除房屋土地需求含水份,1,200公頃中佔700公頃的其實是「政府、機構或社區、休憩用地及運輸設施」。當大家以為是一般交通基建及社區配套等,理應必須,但其實當中包含大量需求成疑的設施。如靈灰安置所75公頃、污水處理廠多過130公頃、石礦場及岩石加工設施90公頃等,所有加起來總需求約2,600公頃,減去約1,900公頃預測供應就尚欠約700公頃之多。
為何以上值得質疑?就以靈灰安置所為例,黃遠輝曾提及該75公頃需求包括25公頃作為沙嶺墳場擴建。按近幾年公營骨灰龕項目規模,每一公頃地盤面積可建約6萬個龕位,包括了地盤內骨灰龕大樓、車路、泊車位、花園、輔助設施等。目前香港一年死亡人口約4萬,至2035年也不過約一年6萬。如此推算,75公頃足建約4百萬個龕位,夠用到世紀末,何況近年大力鼓勵採用海葬和紀念花園呢。
再論污水處理廠,如目前沙田污水處理廠佔地約28公頃,屬二級,每日可處理34萬立方米,足以應付沙田約60萬人口所用。何以預計未來新增100萬人口要多近五個沙田污水處理廠的土地?何況政府現正計劃將幾個現有污水處理廠搬入岩洞以騰出土地作其他用途,為何倒過來要為污水處理廠覓更多土地?
#奇怪估算多不勝數
還有商業用地,有些人以商業核心區寫字樓租金不斷上升來合理化供不應求,但按政府數字,非商業核心區甲級寫字樓及一般商貿區的用地估算至2046年有盈餘約43公頃,即供過於求,但政府沒打算用以應付其他商業用地需求;工業村需求估計約157公頃,這大約是兩條現有工業村之規模,為何還要建多兩條工業村?康樂及消閒設施又要地多過250公頃,但聲稱能舉辦國際大賽的啟德體育園佔地只是28公頃,另一邊廂數百公頃私人會所土地若能全面開放予公眾已能滿足康樂需求,也無須破壞本有康樂意義的自然郊區或郊野公園以迎合所謂需求。資源錯配、政策偏袒少數、選擇性作估算,才會造成所謂「土地短缺」的表象。
若每項估多了點,加起來就估多數百公頃。估多了不是無所謂,留作土儲就算;而是意味著要從大自然掠奪更多「共有資源」,以改造成更多不必要、私有化資產或政府鎖住不讓公眾享用的土儲。連估算本身都透過數字遊戲進一步加劇土地分配的失衡,這並不是冠冕堂皇的「未雨綢繆」,而是巧立名目的「土豪掠奪」。
最後,若必要增加土地供應,新發展區外棕土730公頃、軍營土地(除青山靶場較難以發展外)約550公頃、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土地400公頃、低用量政府土地最少200公頃,以上多管齊下已夠填補短缺,東大嶼根本無需要。
林芷筠 影子長策會成員、本土研究社成員、城市規劃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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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公開我有真相 #估大咗唔緊要? #唔講唔知咁多低密度住宅地 #呢盤數相當有嫌疑 #有地起私樓無地起公屋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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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辦 重 劃 土地分配 比例 在 桃園在地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揭開航空城發臭的蛋黃!
交通部愚民 全民來監督!
專家、學者、居民齊籲「聽證」應官民共辦、全區審議
新聞稿
揭開航空城發臭的蛋黃!
交通部愚民 全民來監督!
專家、學者、居民齊籲「聽證」應官民共辦、全區審議
時間:2015年4月14日(二)上午10點
地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3之1號)
主辦單位: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持:台灣人權促進會王寶萱副秘書長
發言者: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戴秀雄老師
元貞法律事務所蔡易廷律師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張宏林執行長
交通部已規劃在本週末(4/18、4/19)開始舉辦違反行政程序法且球員兼裁判的航空城預備聽證,為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安排交通部於4/15就「交通部開發機場園區(徵收1480.57公頃)的必要性」及「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聽證程序」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面對體制內協商的最後一次努力,航空城反迫遷聯盟邀請專家學者,先行召開記者會說明當前區段徵收制度的問題,及在廢除前應有更嚴謹的正當法律程序(如聽證)的重要性。
與會之學者專家、協力團體和在地居民皆同聲痛批交通部目前航空城聽證規劃荒腔走板,不但違法規避在非特農區舉辦聽證重新檢討徵收必要性之義務(蛋黃區徵收1480公頃,交通部卻將聽證舉辦限縮在216公頃),並且球員兼裁判不願引進民間公正第三方作仲裁,實為了遮掩航空城蛋黃區已然發臭的事實。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指出,航空城蛋黃區目前規劃涉及「國安」、「飛安」、「文資保存」、「產業發展」、「遠雄自貿港弊案」、「水資源利用」等重大爭議,在透過公正嚴謹之行政聽證重新檢討之前,應停止一切程序。記者會最後並呼籲全台灣人民一同關注明天(4/15)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之專案報告和相關決議。
航空城聽證應全區舉辦
雖然桃園市長鄭文燦已公開承諾蛋白全區辦理聽證重新檢討,並呼籲中央跟進,然而聽證主管機關交通部卻仍執意草率違法辦理聽證,限縮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地主才得以參加,剝奪1萬多名位在一般農業區和鄉村區之地主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
元貞法律事務所蔡易廷律師表示,桃園航空城依法應舉辦聽證所依據的法源為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3項:「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然此條文規範的是必須舉行聽證的發動條件,既非規定聽證應交由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舉行,更不得用以將徵收審議過程舉行聽證的利害關係人限縮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土地所有權人。
至於聽證舉辦對象,應回歸行政程序法第55條,通知本案所有已知利害關係人,至少包括航空城全區的所有居民。交通部與內政部堅持僅就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的地主舉行聽證,不僅違反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3項、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且涉有違背憲法第7條的國民平等原則和釋字第709號解釋理由書意旨。對於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地主以外其他被徵收人,未舉行聽證以踐行正當法律程序,已然違法、違憲。縱使日後徵收審議通過,可以預期,一旦被徵收人提起行政救濟,將難免遭到被撤銷命運。
應與民間共同籌辦,不得球員兼裁判
除了聽證違法限縮在特農區之外,目前交通部規劃的預備聽證,仍是各說各話的說明會形式,不符合預備聽證需互動討論以「釐清爭點」、「議定議程」的法定要求,由交通部自行兼任主持仲裁更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使聽證失去公正性。
聽證的重點在於多元意見的辯論舉證與決策機關的聆聽或聽審,目的是藉由聽證之舉行,釐清問題爭點,並透過交互辯論或廣徵各界意見,以獲得完整的資訊,作成正確的行政處分或擬訂出妥善、具社會高度共識的法令,現由交通部(即航空城計畫發動者和支持者)舉行聽證並兼任主持,豈可能達成程序中立公正公開的要求與決策前聆聽或聽審的功能、目的?為維持此次聽證之公正性,應循過去湖山水庫和中科三期第二次聽證的經驗,由支持、反對開發方各推舉一名、再搭配一位中立法律學者共同組成主持人團,前述經驗聽證結果一正一反,顯示依此法組成之主持人團確能維持聽證之公正性,止息爭議。反對方希望有值得信任之第三人擔任主持,與支持方要求官員主持之訴求並非對立,實可循前例取得雙贏。
區段徵收缺乏公益,聽證程序更形重要
政大地政系戴秀雄老師質疑,為何政府近年熱衷於以區段徵收的手段?根據學界研究,台灣現行的區段徵收制度,在土地取得方面,表面上宣稱依循強制性徵收的法定要件,如公益性、必要性、比例性等,但在土地分配的效果方面,因政府償還使用強度較的部份土地予人民,並透過標售配餘地挹注開發成本,故帶有聯合開發的性質。換言之,在程序上,它擷取「徵收」的強制性,卻迴避了「開發」中「全體同意」的要件,占盡一切土地取得的優勢;在土地利益的分配上,它以公益之名,卻隱藏官方、大地主、開發商勾結的巨大私益。這個制度已導致近年的徵收案愈來愈多爭議,人民被徵收的過程中遭受愈來愈沉痛,最後開發的結果也根本無法達到預期的發展目的。他認為長期來說,一定要廢除區段徵收這個四不像的威權產物,短期而言,應增加聽證這樣的「正當法律程序」。航空城計畫作為第一個適用聽證的土地徵收案,實有極重要的指標性意義,今交通部卻舉辦不及格的聽證,透露了官員仍然是以占盡程序便宜的態度面對人民,濫用徵收名義,更侮辱了聽證的程序。
航空城蛋黃已發臭、交通部不敢聽證
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質疑交通部堅持不肯全區辦理聽證,亦不肯循前例(中科三期和湖山水庫)與民間合辦,推薦組成公正主持人團,是因為交通部負責開發之機場園區(即蛋黃區)根本經不起檢驗。記者會現場民團公布「航空城發臭的蛋黃」圖,指出航空城蛋黃區將撤拆海軍桃園基地、退守海峽中線造成國防危機,第三跑道選擇離近油庫、溼地有飛安疑慮,填平埤塘使桃園水資源問題雪上加霜,消毀「飛輦轎、過金火」等輔信王公祖廟之重要無形文化資產,和摧毀當地農牧業、迫遷上萬戶之重大爭議。最根本問題在於當前機場效能不彰,目前僅用一條跑道在飛,根本看不出用地擴建和增設第三跑道的必要性,遠雄自貿港成效不佳再行擴建兩倍大更是疑雲叢叢。綜上所述,航空城蛋黃區不但稱不上是國家重大建設,根本已經發臭,成為炒地皮溫床,實有必要全面以聽證重新檢討。
反迫遷居民心聲
三塊厝居民游秀琴女士在女兒張雅惠的陪同下出席記者會,她表示自己靠著夫家留下來的這塊田養大四名兒女,好不容易兒女都長大成人了,想安享晚年的時候,卻遇到航空城徵收案,搞得全家人都要到處抗議,鄰居又各有各的盤算,關係已不似從前融洽,現在聊天都要到別的村去了。曾經有贊成徵收的張姓宗親問她為何反對航空城,她告訴對方:「我在幫你們張家顧土地啊!」她現在每天都非常煩惱,深怕她守不住丈夫留給她的這塊良田。
八股路的蔡梅芬女士和王德裕老先生指出,社區裡的老人家整天都為徵收的事煩惱,不解為何世代住在這裡,卻要遭逢徵收的劫數!外界普遍認為航空城蛋白區爭議最大,但現在看來,交通部不敢就蛋黃區的爭議舉辦聽證,反映航空城計劃真正有問題就在蛋黃區!現在地價、房價愈來愈高,她們認為根本就是政府及民代透過徵收案帶頭炒作的結果。她們希望社會大眾一起來關心航空城計畫,並認為如果連蛋黃區的徵收都問題重重,奠基於蛋黃區所規劃蛋白區根本不應該徵收。
記者會最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先生呼籲大家一起來關心4/15在立院交通委員會的專案報告,一同來關注立委的問政品質,監督台灣史上最大的徵收案桃園航空城,也檢驗馬政府所提出的「國家級旗艦計畫」是真的重大建設還是已發臭的蛋黃而已!
自 辦 重 劃 土地分配 比例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智翔的議會質詢-財政局、主計處、人事處(10/31)】
#土地閒置和被佔用
今天首先詢問財政局,根據資料統計,桃園市目前被佔用的公設用地有27筆,被佔用的房地有677筆,總面積8萬多平方公尺,這些資料的實際情況為何? 為何沒辦法依法來處理?
財政局長則回答,大多數的佔用是道路用地,另外則是學校用地等公共設施用地,因為各有其時代背景,難以單純以法規處理,而面對智翔的疑惑,2018年被佔用的筆數甚至還增加了,局長則說是因為每年都會新發現一些佔用地,的緣故。
但智翔認為,即使按目前的做法,將道路或是其他佔用地的目的交由其他主管機關協同處理,財政局也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例如非法的使用,就必須去索討使用補償金,希望財政局能繼續加油。
#歲入歲出短差
接著是主計處,根據去年底歲入與歲出餘絀的考核結果,桃園市在六都排名最後,達13%,全國僅次於金門縣,比以往大家所認為的苗栗與高雄,更像一個高度負債的城市,再加上近年的捷運工程,每年自籌款要多100億左右的額度,預計餘絀的狀況還會更加惡化,桃園該如何達成升格後的建設發展與財政平衡?
主計處長今天的回答甚至說,未來幾年還是有餘絀增加的可能,但同時也提及今年在預算編列的時候,會遵守幾項新原則,包含零基預算原則、開源、謹守工程進度等。
#議員款審議
地方議員建議事項的部分,由於議員建議款遭詬病許久,今天我們不贅述沉痾,直接來看法源的規範。
依照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於直轄市及縣(市)議員所提之地方建設建議事項,應規定其範圍與透明公開之審議程序及客觀之審議標準」。
依目前的桃園的狀況,議員的建議事項多著重在教育局與工程局的業務方面,那麼,智翔這邊就請教主計處,關於上述法規的規定,議員建議事項的「範圍、透明公開之審議程序、客觀之審議標準」,是否應由主計處或市府統整訂定?
另外,定額分配也違反審計規定,不知道桃園市在這邊能否比照台北市,取消教育局500萬、工務局500萬的定額上限,不要用額度把關,而是用上述的程序來把關,讓市議員善盡言責,該建議就建議,減少濫用建議款之嫌。
#年度預算自刪
最後要請教主計處的同樣是預算問題,雖然去年智翔還沒當選議員,但是同樣有留意當時審議的狀況,也發現到,去年市議會其實有決議請市政府統刪六億多的預算,但後來的結果,市府自行刪除的額度,超過當初被議會擱置的額度。
那是否代表,原本有經過市議會審議通過的預算,卻被市政府給「自刪」掉了?如果市政府可以「自行調整」那麼多預算,那當初為何要編?
這就好比,菜販發現客人不殺價,硬是降低了菜價的弔詭情況,希望今年的預算審議,市府與市議會可以來重視這樣的問題。
#市府員額該增加嗎
最後則是人事處,智翔則問到桃園市人口即將達到225萬人,依法可以增設員額從7200人到9000人,那麼人事處對於人力資源的規劃,哪些局處與業務需要增加人力?又是否增加新的局處,希望人事處可以擬定計畫出來。
比較令人擔憂的是,桃園市自升格後,人事支出佔桃園市的自籌財源比例逐年攀升,截至去年已達八成左右,未來可能將面臨資源不足的問題,也請人事處可以一併考量相關的做法。
自 辦 重 劃 土地分配 比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11)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財政委員會針對五都縣市合併財政議題提出質詢。直轄市卻面對財政負擔加重,財政收入顯然與爭取升格當時之預期有極大落差,林佳龍提出,設立自償性的「地方財政再生基金」,獲得財政部長張盛和的支持,並提案在財政委員會通過。
林佳龍表示,升格因承接大量中央移轉業務,加以本身組織整併、且員額擴編,人事經費增加,財政需求擴張,中央有甚麼解決方案,是否以特別預算或專款處理?張盛和回答若地方能成立償債基金,並採用自償性的土地或建設是可行的方向。林佳龍隨即提出由中央政府概括承受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設立「地方財政再生基金」,以基金預算承受債務,並搭配「強制還本」機制,積極處理地方政府債務。張盛和立即回答這是很好的建議。
林佳龍表示,中央政府概括承受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債務後,設立自償性的「地方財政再生基金」,每年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依稅課收入之一定比例編列預算強制還本,使基金確實俱有自償性,才能徹底解決地方政府債務累積龐大導致債務付息排擠其他預算的問題。
林佳龍表示,台中市長胡志強透過江啟臣等立委今日所提出公債法修法版本。公債法地方舉債上限由歲出的45%提高為250%,將台中市的舉借空間提高,但將舉債額度流量管制由15%放寬為25%。基本上,他有條件支持胡志強版本的公債法,他說,五都核定升格已經三年,面臨財劃法未修的五都,卻只能繼續轉大人穿小孩衣服,為讓台中市民不淪為二等國民,也解決燃眉之急,林佳龍贊成行政院上會期版,也是胡志強市長所提出的公債法修法,將公債法地方舉債上限。
但張盛和卻說,目前財政部不支持提高舉債上限,因為這樣債限會破表,那時還沒有歐債危機,現在我們知道債務危機會對國家的經濟影響非常大,財政部健全不然經濟不可能永續發展。林佳龍問:所以現在行政院立場改變了,「是今是昨非嗎?」,張部長回答: 「是情勢不同!」,不宜提高債限,應該鼓勵大家去努力去開源節流。
林佳龍也提,台中市擬將舉債額度流量管制由15%放寬為25%,並以五年為落日條款,張部長的看法如何? 張盛和回答,舉債是容易的,但放寬債務流量,一年裡面提高比率,很快就破表了,以稅出的15%調高到 25%,一年就把往後的額度都借完了。林佳龍接著說,這是他不支持的政策,這是一個財政大漏洞,等於寅吃卯糧、債留子孫,在這五年內把五年以後預借的債「一起借光」。
林佳龍提出,應反省檢討台中的財政紀律,除了探究到底把錢用到哪裡去了?台中市政府靠炒地皮所賺的錢,投入的大型建設,除了去的古根漢美術館、國家歌劇院之外,以及現在正夯的大宅門與高達80億元台灣塔都是不具開源節流的作為。張盛和回答,若是台中市政府能以招商或交由民間來做是比較好的做法。林佳龍也要求張盛和,如果政策方向清楚,應讓地方政府盡早確定。
林佳龍也提到教育委員會的編列 行政院版本教育經費編列管理的條例,500億 教育教育經費希望能專款專用,不要挪播至社福、基本設施,這樣對教育會有很大的缺口,財委會屆時在審查補助款分配的辦法時,務必要尊重教委會的意見。張盛和表示將會招集地方首長決定。
自 辦 重 劃 土地分配 比例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0607 鄭麗君質詢李鴻源:
1. 即便奢侈稅有墊高房價之虞,但民眾為了居住成家需要,需要買房或租屋,「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為何公告辦法時程一再跳票?
→5月初營建署長葉世文出面滅火,表示5月底公告不是問題,沒想到承諾又跳票,記者再次去電營建署詢問確切時間表,署長竟然表示自己正在午休。
2. 弱勢青年雖買不起房子,可申請租屋補貼,但申請過程困難重重,從98年中核定戶佔計畫戶數比例數據,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68%,租金補貼卻只有40%,部長知道原因為何嗎?即便房東願意提供證明,大多也會要求租屋族負擔多出來的稅金,這樣對租屋族真的有幫助嗎?兩年後,租屋族能繼續「安心持家」嗎?
※98年度辦理情形
3. 我知道營建署還有另一個「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但是100年度「青年安新成家方案」經費預算有24億7000萬,而「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卻只有13億,請問部長,難道剛成家的青年家庭戶數,有比其他種類的家庭戶數多嗎?為何經費分配會如此失衡?(花在青年家庭的經費遠遠高於他兒少婦老殘家庭)
4. 更何況兩個方案竟然都將40歲以下在外打拼的單身青年排除在外,請問部長,這是不是有單身歧視?
※據崔媽媽統計,有高達9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這些社會弱勢。
※未來是否還會繼續蓋合宜住宅? →3月29日委員在內政質詢,李鴻源部長表示政府蓋房子來賣,是不正確的做法。
※中央除了制定法規和初五塊地外,在社會住宅的腳色為何?
→目前規劃的住宅子法,缺少最源頭的「興辦誘因」。
5. 除了這些可以自己在住屋市場購屋、租屋的民眾可能有經濟壓力困難,需要政府協助外,部長,你知道社會上還有一群弱勢,是根本就無法自行在住屋市場租到房子的,你知道有幾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老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單親家庭等社會弱勢家庭嗎?
→據崔媽媽統計,有高達9成的房東不願意租房子給這些社會弱勢。
6. 在法人成立之前,現在的五處社會住宅,主責單位是誰?是誰負責規劃、管理?管理規劃丟給地方,中央只負責出地?
地方只想如何做出成果,方案內容可以妥協,像台北市郝市長主推青年公營住宅,有風聲說弱勢保障可能只有5%(35戶)(10%:70戶),甚至有可能沒有,完全違反住宅法第三條「應提供至少百分之十以上比例出租予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身為中央主關機關該不該處面進行糾正嗎?
從五都選舉到現在,已經快兩年了,除了這五處連動工都還沒動工的社會住宅基地外,根本就看不到你們有在規畫其他的社會住宅,大家心知肚明,這五處是首批社會住宅,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批社會住宅,你們根本沒有心要推動社會住宅,連弱勢保障比例都可以用「住宅法修正通過在五處規劃之前,所以不在規範內」,這種理由來規避保障弱勢10%。
所以李部長就是用這種推拖拉的態度在實踐馬英九總的「居住正義」!根本是內政部掛羊頭賣狗肉,社會住宅不正義,何來居住尊嚴?
→台北市:主力推青年公營住宅,弱勢僅保障5% (或沒有)
→新北市:以青年為主,透過BOT招標,妥協業者利潤需求,失去社會住宅精神。
7. 光是弱勢保障比例,地方都可以這樣規避妥協,難道中央推出一個新的政策都不用負全盤規劃之責任?像是制定如社會住宅的運作經費財源、興辦誘因、土地租金租期、融資等相關辦法?在年底住宅法施行前,內政部會部會來研議相關子法?
→目前都沒有看到,若有在研議,請本周內將研議進度送至本辦公室。
奢侈稅讓受薪階級,買房好奢侈!青年安心成家一跳再跳,青年好傷心!內政部掛羊頭賣狗肉,社會住宅不正義,何來居住尊嚴?
內政部缺乏擔當,政策失去保障弱勢居住權益的政策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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