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中華民國應該在台灣嗎?
延續前幾天的話題,我們出國比賽的時候叫做「Chinese Taipei」,平常習慣叫自己「台灣」,但身分證上面寫著「中華民國」,護照上面還寫著「China」。
這種混亂的名字認同,比神隱少女還厲害。我們今天來聊一個有一點關係的問題——「台灣地位未定論」。
但究竟什麼是「台灣地位未定論」(又稱「台灣主權未定論」)呢?台灣到底歸誰管?這一切要從第二次世界大戰開始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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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讓台灣還要還嗎
1895 年,中國(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敗給日本,雙方簽訂《馬關條約》,中國割讓台灣、澎湖、遼東半島給日本,也開啟台灣、澎湖地區往後 50 年的「日治時期」。
「割讓」用白話的比擬來說,就是中國放棄對台澎領土原有的所有權(主權)、完全的移轉給日本,台澎從此脫離中國。也就是說,如果日本日後也放棄對台澎的所有權,台澎並不會「理所當然」的歸還回原所有權人中國,因為中國已經在 1895 年放棄對台澎的所有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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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如何接收台灣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中、美、英三國的領導人在 1943 年發布《開羅宣言》,聲明台灣及澎湖應於戰後歸還給中國(當時的「中」,就是中華民國);三國並在 1945 年 7 月簽訂《波茨坦宣言》,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並在宣言中重申《開羅宣言》應在戰後實施。不過當時日本尚未投降,並未承認《波茨坦宣言》的內容。
1945 年 8 月,美國對日本投射兩顆原子彈,日本投降;同年 9 月,日本代表在停於東京灣的美國軍艦上簽署《降伏文書》,宣布接受《波茨坦宣言》,正式無條件投降。
接著,同盟國開始日本各地進行軍事佔領,並由各地域的日軍佔領向同盟國投降、放棄行政權,目的是為了消彌日本的軍事實力,而當時「台灣」就是由中國佔領。
因此,在當時即有不少見解表示,中國接收台灣只是代表盟軍進行軍事佔領,而非台灣領土的主權移轉;美國不少官員也曾於當時表示,之前日本簽署的《降伏文書》只是「停戰條約」,不是領土歸屬法律文件。
此外,不論是《開羅宣言》還是《波茨坦宣言》,對日本都沒有拘束力,也不是具有正式法律效力的條約。
因此台灣的領土主權,在對日合約簽訂之前,都還是屬於日本領土、僅是受到盟軍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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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放棄台灣主權後,要歸誰?
1951 年,日本與同盟國簽訂《對日和平條約》(簡稱《舊金山和約》),正式處理日本戰敗投降後所衍生的相關法律問題,而《舊金山和約》生效後,也正式結束同盟國對日本的軍事佔領。
而《舊金山和約》第 2 條 (b) 規定:「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日本正式放棄對台澎領土的主權。
不少論點因此指出,《舊金山和約》並沒有明確的表示日本要將台澎領土移轉給中國,僅只是「拋棄」而已,因此台澎地區變成主權「尚未確定」的狀態,也正是所謂的「台灣地位未定論」。
這樣的歷史脈絡,有沒有瞬間覺得主張台灣屬於美國軍政府控制的「台灣民政府」,其實沒有那麼奇怪了呢?(不過這個主張也不夠精確,盟軍並不直接等於美國政府。)
也有說法認為,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好像也是有點道理呢?
不過照此脈絡,流亡政府的意思是國際承認的「合法政權」在本國遭受非法政權侵占,因而逃亡到其他國家的領土,但中華民國目前並沒有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是中國的合法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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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究竟該主張什麼好呢?
台灣人民已經建立成熟且有效的民主制度,不論是總統直選、國會定期改選以及政黨多次輪替,都是國際社會所承認且讚賞的事實。因此不論採取何種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實際統治台灣,任何人都不可能視而不見,也是我們最強而有力的利基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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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18)日邀請外交部常務次長史亞平報告「我國參與國際組織情形與如何推動國際傳播工作」,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首先據媒體報導質疑史亞平若之前因得罪新加坡政府而自駐新加坡代表職務被調回,根本喪失領導與公信力,如何帶領外交工作團隊。對此,蕭美琴要求史亞平應該主動說清楚。 而就國際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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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48照片分享與製作後記
老實說,寫下面這些圖片說明真的蠻心虛的,因為其實就全部都是「海」啊XDD 但還是謝謝Brandy提供照片與聽眾分享!
圖1 渡嘉敷島上見到的慶良間藍
圖2 竟然連陰天都可以這麼藍!!
圖3 前往慶良間諸島都是從那霸的泊(Tomari)登船
圖4 座間味島見到的海洋
圖5 海
圖6 海
圖7 海
圖8 沖繩的網紅咖啡店FIFI PARLOR
圖9 美軍基地開放日
當然依照慣例,還是有幫大家把節目中提到的地點整理成Google MyMaps地圖,同一張圖還標上了其他Brandy's List上的地點,以及一般人都會去的沖繩重要景點,歡迎多加利用~
google.com/maps/d/u/0/viewer?mid=1xCpwfRtEBUtFDj7TReCf7a9Og8oSBUTf
通常在進入主題之前,我習慣在每一集開頭放一個「破冰型」的問題,一方面讓節目在進入較硬的部分之前先有個緩衝,另一方面也是讓聽眾對來賓的認識更加清晰。在這集開頭,我給Brandy的破冰問題是:「你住過這麼多地方,其中最喜歡的是哪裡?」
依我個人的經驗,大部分在米國搬過許多次家的人都講得出自己比較喜歡/不喜歡哪裡,以及背後的原因,包括我自己也是;但有聽這集的聽眾就知道,Brandy的答案非常酷——她住過的每一個地方都喜歡,而且一聽到搬家就覺得興奮!她的回答,把節目氣氛整個炒得很歡樂,也導致我後來選擇較明亮活潑的視覺與文案設計。
(是的,旅行熱炒店每一集的視覺與文案,都是根據內容與來賓去量身打造的!為的是更加突顯出來賓的特質,並且清楚預示該集的主軸/重點所在。)
後來剪輯的時候,發現這樣其實還蠻不錯的——一開始決定要製作這集時,我最有興趣的其實是二次大戰的歷史,以及今天美軍與沖繩在地人間存在的張力。如我所期待的,Brandy分享了很多關於戰爭與軍事、一般遊客不會看到的部分,但在慘烈的歷史與懸而未解的基地問題之外,她卻分享了更多沖繩的美好——不只是風景,還有人的部分,特別是她提到那個致力於打破美國與沖繩人隔閡的組織。聽完真的會覺得,世界上還是到處有著善良而且可愛的人啊!
非常開心「講到搬家就興奮」的Brandy能到熱炒店來分享,而且回答這些正常人可能不會有興趣(誤)的問題!期待看到越來越長的「不藍地清單」,以及你們在下一個地方的歡樂冒險故事!
【EP48 台裔夫妻外派沖繩美軍基地好吃驚:從二戰史跡一路玩到離島秘境! ft. 不藍地清單 Brandy's List 】
🎙️ 來賓簡介:
Brandy 不藍地清單 Brandy's List ,台南出身,先從台灣搬到美國舊金山灣區,再搬到把皮膚變金黃的聖地牙哥,之後又到紐約和美國海軍大本營維吉尼亞洲。現居日本沖繩,想天天當觀光客探索新城市。認為列清單是搬家時消除焦慮的最好方法,因而經營《Brandy’s List 不藍地清單》!
網站 brandyslist.co
FB 不藍地清單 Brandy's List
IG instagram.com/brandyslist
✅ 本集重點:
(00:01:12) 歡迎來賓Brandy出場!
(00:01:50) Brandy喜歡四處遷移、講到搬家就覺得超興奮?
(00:05:40) 外派沖繩的過程——去就對了,完全不用考慮?
(00:07:54) 為什麼沖繩會有拿~麼多的美軍基地?從1945年的沖繩島戰役開始講起
(00:12:30) 二次大戰在沖繩留下的各種歷史遺跡、電影《鋼鐵英雄》的真實歷史場景
(00:14:48) 住在美軍基地裡是什麼感覺?其實像是另一個平行世界?
(00:18:20) 放假就是要往外跑:潛水、旅遊、學習沖繩文化
(00:21:40) 美軍基地的尷尬存在,與每天定時到門口靜坐抗議的民眾
(00:24:39) 比沖繩本島的海還要更藍!慶良間諸島(渡嘉敷、座間味)旅行推薦
(00:29:00) 伊江島:城山、百合花季,以及和牛等級的伊江牛
(00:31:34) 印象深刻的經歷:小心攻擊性魚類與毒蛇!
(00:35:05) 推薦行程安排、《不藍地清單》簡介、結語
(節目總長 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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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03:中華民國1949年就滅亡了,沒資格在1952年的舊金山合約上簽字,日本確實可以不用屌中華民國。再舉一例,日本1972直接把台北合約直接作廢,中華民國屁都不敢放一個。事實上啊,台北合約被日本直接作廢後,所有台灣人都應該回復日籍沒錯。所有台灣人回復日籍後,台灣自然是回復成日本的領土。
A103:
中華民國這個中國流亡政權,沒有滅亡,世界上還有15個國家承認它可以代表中國主權國家的政府。
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另一個身份是盟軍授權的代管機構。
1945.9.2盟軍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佔領代管台澎的,是參與二戰的中華民國政權,依照這授權可以治理台澎的,是中華民國政權為了佔領代管台澎所成立的盟軍佔領代管機構「行政長官公署」。
代管文件佐證文獻: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051708887886/?type=3
只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一直堅持「台灣光復」的謊言,所以將在台澎的盟軍佔領機構變成像它內部的行政機關一樣:「『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盟軍授予中華民國政權治理台澎的權限至今仍然有效,可參考英國 1955 年內閣文件 CAB 129/73/38的翻譯說明,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347392191651/?type=3
英國這份文件非常有價值,原因在於英國1950年就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仍認為中華民國政權有繼續依據盟軍先前安排管理台澎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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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中日和約》在法律上並沒有廢止,只是實質停止,原因是當時適用對象是中華民國代表的中國。不存在恢復的人民國籍效力。
讓台澎人的日本國籍於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廢止失效的是日本發布「法務府民事甲438號通達」。
在國籍上,1897.5.8,依據《馬關條約》第5款的規定,台澎島上所有原本具有大清帝國(中國)國籍的人在國籍上就全部變成日本人,但還是有給人民兩年時間來決定國籍喔!
在日本因《舊金山和約》於1952.4.28生效喪失台澎主權之後,依據日本法務府民事甲438號通達的規定,原本有日本國籍的台澎住民就全部變成無國籍,然後依《中日和約》第十條「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接著又因為《中日和約》在1972.9.29隨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而實質廢止,使得「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台澎住民又恢復到無國籍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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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是主張台灣日屬哈哈!?完全就台灣民政府詐騙集團的邏輯啊!!
看這篇台澎小堅果🌰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逐一駁斥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最後,節錄一下1964.02.29日本政府對台澎主權歸屬的立場,內閣總理 池田勇人 表示:
○岡田委員:請問總理大臣。一直都在問條約有點無聊,想請問一下總理大臣。那麼,如果台灣主權未確定的話,想請問總理大臣的是,終戰之後,特別是舊金山和約生效以來,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正支配台灣這件事,在法律上要如何解釋。除了非法佔領之外沒有其他說法了吧。非法佔領,法律上。
○池田國務大臣:日本放棄且主權歸屬尚未確定。不過,在開羅宣言或波茲坦宣言中,台灣在將來應該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是當時初步的想法。只是,儘管有應歸還中華民國的想法,但法律上並未歸還,是這樣的狀態。所以,要說這是非法佔領嗎,我認為是(台灣歸屬)還不確定,所以姑且將該地交其(中華民國)支配。
○岡田委員:接下來。總理大臣對於台灣主權的歸屬也曾一再答覆。答覆內容是站在歸屬未確定的立場。舉例來說,在一月三十日答覆橫路議員的質詢時,閣下回答「雖然依據開羅宣言或波茲坦宣言,初步的說法是要交給中國。但實情是,在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中,日本只有放棄,至於歸屬於何處則尚未決定。」您的答覆是這樣的。依據以上的論點,這樣的見解雖是政府的見解,但沒有錯誤嗎?
○池田國務大臣:日本只有對同盟國放棄。從而,客觀上,因為同盟國還沒決定,所以說未確定。日本只有放棄,這是法律上日本的立場。
○岡田委員:那我就再進一步問。所以在國際的共通認知上,台灣並不被承認為是所謂中華民國的領土,依閣下的說法,那是必須在將來決定的,其意義要這樣解釋,這是政府的見解。這樣說可以嗎?
○池田國務大臣:這不是需要承認的問題。是過程是這樣。這是將來要交由同盟國決定的問題,只不過在過程中曾就台灣應歸屬於中國達成初步共識,但在之後的舊金山和約中並未如此決定。只是,就目前在中華民國施政之下這點,那不是法律上的行為,也不是領土主權問題,稱之為施政比較妥當,我們認為那只是暫時性的方便措施。
○岡田委員:對這點不太瞭解,但因為是重點所以想請教閣下。台灣的主權歸屬是由同盟國決定的嗎?日本政府的見解也是這樣嗎?請答覆。
○池田國務大臣:因為是日本放棄的領土,而放棄的對象是簽約的同盟國。
○岡田委員:但閣下之前答覆說這是要交由同盟國決定的事項。所以,是這樣嗎?這是重點。
○池田國務大臣:就是如此。是應由簽約的同盟國決定的事項。
○岡田委員:那麼,這是蔣介石也知道的,台灣的主權歸屬要由同盟國決定,其並非所謂的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日本政府的見解是這樣吧。
○池田國務大臣:法律上就是如此。只是在政治上,如先前所說,目前是由中華民國施政,這點請勿忘記。
○岡田委員:現實問題我知道。法律上的問題不搞清楚是不行的。法律上是這種解釋我覺得是很重要的問題。這會在中國內部成為熱議話題。這裡的中國在概念上代表包含中國大陸在內的地區。也有人稱之為 CHINA。這裡出現的問題是,在法律上台灣的問題不是由中國的人決定,而是由算是外國人的同盟國決定,會變成這樣的解釋。這是非常重大的問題,所以要再度確認。
○池田國務大臣: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舊金山和約是這麼決定的,您可能無法認同,但我們是認可舊金山和約的。我們是以日本國的身份認可。依據這個解釋,法律上台灣並非中華民國的,但就事實面,大家都認可中華民國對其施政,是這樣的狀況。
○池田國務大臣:北千島、中千島、樺太島也沒變成蘇聯的地方。跟同盟國沒將樺太島、中千島、北千島認定為蘇聯的領土一樣,法律上台灣也是應交由同盟國決定的地方。
○池田國務大臣:一如方才多次提及的,就舊金山和約的字面進行法律解釋的話,台灣並非中華民國的。但若從開羅宣言及承接開羅宣言的波茲坦宣言來思考的話,日本已放棄台灣,其歸屬是應由同盟國決定的問題,而台灣目前則是由中華民國統治。各國對於這樣的支配狀況也認為是過渡性的,依世界目前的現況來看,應解釋為過渡性的施政權。從而,當我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指的是中華民國具有施政權。若閣下基於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認為我的說法的意思是台灣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領土的話,那並非我的本意。如果要這樣解釋的話我會取消我的說法,因為我真正的意思並非如此。為遵守舊金山和約,關於台北和約,是因為中國擁有施政權所以才說台灣是中國的。
第46回国会衆議院予算委員会第17号昭和39年2月29日
👉🏻涵義:中華民國不具有台澎主權,僅具有過渡性質的施政權。台澎主權歸屬應由簽署舊金山和約的同盟國決定。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延伸閱讀❣️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法理建國派的目標:https://reurl.cc/ZQynqW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舊金山合約內容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18)日邀請外交部常務次長史亞平報告「我國參與國際組織情形與如何推動國際傳播工作」,民進黨立委蕭美琴首先據媒體報導質疑史亞平若之前因得罪新加坡政府而自駐新加坡代表職務被調回,根本喪失領導與公信力,如何帶領外交工作團隊。對此,蕭美琴要求史亞平應該主動說清楚。
而就國際宣傳部分,蕭美琴也據一份外交部在華府刊登的報紙廣告痛批,「外交部用納稅人的錢幫中國作釣魚台論述」,已經引起國際關切,讓人根本無法接受。她指出,我國針對釣魚台主權的國際宣傳論述竟與中國在華府刊登的報紙廣告,除了標題不同之外,包括引述釣魚台主權是從明清開始的歷史脈絡,內容幾乎雷同,根本是學中國的榜樣,難道我國現還在承繼明清朝的法統?
另蕭美琴指出,外交部整年的國際宣傳預算也不過3000多萬元,但這一波包括華盛頓郵報的廣告就耗掉1000多萬元,且全版費用估計就要10萬美金,也就是台幣300多萬元,預算使用完全不合理。此外,蕭美琴認為,為彰顯我國對釣魚台主權的堅持,外交部應以現代的國際法角度來論述,也就是包括舊金山合約及美國在託管釣魚台之後的處理作為,據此才站的住腳,但我國卻去模仿中國的論述,令人遺憾。
此外,蕭美琴也質疑外交部推動國際參與的成效,她指出台灣每年都必須仰賴邦交國在聯合國大會中為我們發聲,這是國際宣傳中很重要的一部份。但今年聯合國大會上,友邦國家對於台灣有意願加入國際組織的相關發言很少,許多中南美洲的邦交國幾乎沒有提到台灣,甚至我邦交國聖露西亞更直接在大會中發言提到,「樂見兩岸中國人走向統一之路。」對此,蕭美琴痛批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外交部應該謹慎看待。
聖露西亞關於台灣的發言提到,「The Government of Saint Lucia is well aware of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Chinese people, to unify their country, 即聖露西亞政府相當清楚地了解中國人們要統一的決心;結論甚至還說 "We look forward to a continued evolution of the ongoing peaceful rapprochement among the Chinese people as they search to unify their civilisation." 我們期待中國人民尋求統一過程中,持續和平與和解的關係,終將達到他們尋求的文明統一"」
對此,蕭美琴強烈質疑外交部是如何跟邦交國做溝通的,難道我國對邦交國的說法就是與中國尋求統一,她痛批這種講法根本背離台灣主流民意,章計平大使明顯失職!此外,蕭美琴認為這個說法也嚴重誤導國際社會與國際輿論,混淆對於台海現狀及對台灣民意的認知,這是非常嚴重的事情,對此她要求外交部必須於限期內對此進行調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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