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問政,要有成績,就要長期督促,全力以赴!忙碌的一天,今天交通部各單位首長來報告並討論各項重大議題!
經過 賴瑞隆委員與我的努力,成功爭取 #航港局 補助高雄輪船公司旗津渡輪站設備改善的規劃費用一千萬元!並且我將持續追蹤旅運大樓的相關進度,要求 #港務公司 要定期向我回報進度!
我持續要求 #氣象局,加強地震監測及預警系統,颱風動向的相關預測要持續精進,確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針對 #中華電信公司,成功推動進駐高雄亞洲新灣區,我也要求應持續照顧偏鄉學子,避免數位城鄉落差,目前有關提供偏鄉學子免費上網的相關服務,應持續推廣精進。
因應疫情的衝擊,我要求 #公路總局 及 #觀光局 落實遊覽車、計程車及觀光產業的紓困措施,並持續滾動式檢討,以保障勞工的生計!
針對高雄的鐵路運輸,我明確跟 #台鐵局 表示高雄長期都只有跑舊型列車,這並不公平!台鐵局具體承諾年底前將會安排EMU900等新型行駛高雄!
為加強疫情的防護,我要求 #民航局 要持續檢討,將各系統間的防疫脆弱點找出來,落實改善,在未改善前應暫停相關的運作,改善後才能恢復運作,疫情的防護一刻都不能鬆懈!
新的會期我將會繼續努力,為高雄的建設打拼!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65的網紅I'mVicky薛太太,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法國 #巴黎 #自助旅游 在我還是施小姐的時候 在我準備前往澳洲的5年前 我們去了趟法國、並在杜拜跨了年 原諒當時的我壓根沒想到多年後會開頻道這一回事 所以影片中沒有為景點多做介紹 但畢竟我也不是旅遊達人 沒有太多資訊能提供給大家 只有單純的影像紀錄 影片是我當時用粗糙的軟體剪的 如今我也找不到...
船公司提單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澄清湖地區啟動全新智慧停車系統 AI影像辨識搭配資通訊技術提供市民有感服務
很高興向市民朋友報告,澄清湖風景區周邊的智慧停車系統,今天正式啟用。
由市府交通局所建置的這套全新智慧停車系統,以強大的AI影像辨識及資通訊技術為基礎,提供「即時格位資訊」、「停車導引」、「智慧開單」及「智慧支付」等功能,將為市民朋友們提供完善的智慧停車體驗及服務。
每逢假日,澄清湖地區總能迎來觀光車潮,且長庚醫院也有大量停車需求,建置智慧停車系統能即時提供用路人停車資訊,在最短時間內精準找到停車位,可減少繞駛的時間與油耗成本,同時有助於降低行車事故發生率,是既環保又安全的交通輔助方案。
除有長柱型以及短柱型的停車辨識柱以外,以崁入式布設的停車柱,鑲嵌在人行道上,完全不阻礙民眾通行,是全台灣目前最小的智慧停車設備,同時搭載監視系統,進行24小時全天候的區域治安監控,可謂是最佳城市守護者,確保城市的交通及治安無死角。
為追求智慧交通城市的「友善」、「即時」、「安全」等創新效能,市府交通局一直以來都走在最前端,早在107年,便曾與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合作,以高雄軟體園區內道路56格停車位,作為智慧停車服務試辦點,如今看來可謂是亞洲新灣區創新實證場域的先行者;繼而在鳥松區公園路、長庚路、正修路及大埤路等4個路段,及澄清湖西側P、觀湖P等2場路外停車場等,擴大推出510格的智慧停車場域,預估每年可節省約1,500萬的行政支出。未來市府交通局會陸續拓展至全高雄現有的4萬9000個收費停車格位,將迅捷便利的停車服務擴及全市大小角落。
以現行路邊停車格的停車計費方式—服務員以巡場方式開立實體繳費單,加以比較,智慧停車透過感測裝置、車牌辨識及計時計費系統自動記錄及計算停車費用,除落實環保無紙化,市民朋友未來還可透過「高雄好停車」APP下載應用,開啟欲到達區域地圖,即時顯示所在區域內路邊停車格位,有車、無車的格位資訊,鎖定停車地點後,即可透過停車導引前往目的地停車格,而智慧停車開單設備,將能自動感應,於車輛進入後啟動車牌辨識及計價,用車人在駛離前,除可利用現場繳費機繳納停車費,亦可於隔日至超商或利用行動支付APP查詢繳費。
過去仰賴人力完成的各項流程,隨著智慧停車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已經可以提供完整的智慧停車服務,除了省時,市府還要為市民省錢,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前,只要市民朋友在澄清湖智慧停車區域內,使用現場繳費機付費,或者使用「高雄好停車APP」在全市任何地方停車繳費,通通都有9折優惠!歡迎大家率先來體驗智慧停車結合數位支付的創新服務。
感謝林智鴻議員、邱俊憲議員、林岱樺立委團隊、許慧玉議員團隊、張勝富議員團隊、江瑞鴻議員團隊、鄭孟洳議員團隊、鳥松區蔡登山區長、鳥松區鳥松里謝唐欽里長、輪船公司黃淑美董事長等,出席今天的智慧路邊停車系統啟用儀式,一起來支持高雄的智慧城市發展,也感謝澄清湖地區的好厝邊:正修科技大學游步平副校長、長庚醫院游玉良處長、台灣電力公司張以諾處長、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管理處觀光課林頌富課長,以及此次建置單位阜爾運通股份有限公司楊文杰董事長等,給予市府支持與協助。
🅿️ 🚗~~~🚕~~~
# 澄清湖地區停車環境改善
# 智慧城市、智慧停車
#「高雄好停車」APP
船公司提單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渾水一片:還原香港海界爭議發展史】 (上篇) #都市化洋謀 #9月專研
過往在香港討論有關海洋邊界爭議,往往是香港以南的南海主權問題。事實上近年的焚船污染、明日大嶼、12人越洋、走私不斷等當下議題,都與海洋空間規劃、定界及海權問題有關,而香港早年殖民期的海界及海權作為各種海洋亂象之源,卻少有人深入探討。
翻查一系列關於香港水域爭議的英國解密檔案,整理過往殖民地時期有關香港「含糊」水域爭議的發展史,揭示牽涉複雜的海洋邊界政治,除了作為當時中英政治角力的前緣,亦有助我們了解現時香港水域範圍的歷史脈絡及源起。
一條海界 兩個表述
殖民地時期早年,香港的水域範圍一直未有公開確實的版本,亦引伸出有兩種不同的界線表述。
於20世紀初,根據《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的香港地圖顯示,香港水域呈「方型」界線(square boundary )。根據一份關於新界邊界及現況的英國解密檔案(1962 CO 1030/1334 Status and boundaries of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當時中方海關經常巡邏於以大嶼山以西大澳水域一帶(方型界線以外),似乎更視其為中方水域。然而,早在1901年英方已有向港督提及,按照國際上的海洋慣例,一般領海 (normal territorial waters)寬度應為3海里 (three nautical miles),因而,香港領海界線應呈現為「彎曲型」(sinuous),比起「方形」範圍雖然多了大嶼山以西水域,同時卻損失了東南方一大片水域,作為最早期的香港水域範圍的兩個表述。
後續1911年修訂《釋義條例》(Interpretation Ordinance) 時,由於港督的錯誤公告字眼(wording of an incorrect Proclamation),令到香港水域繼續被闡釋為方型。
而這個錯誤的公告去到1950年被修訂。英方於1950年重新檢視與領海相關的條例,表示若沿用1937年英方對於《釋義條例》的闡釋,地圖所顯示的「方形」界線,只是英方租用中方領土的一條分界線(merely a line of delimitation of the area within which all territory was leased) ,並不是租用香港3海里以外的水域範圍(this did not mean that there was a purported lease of any waters outside normal territorial waters),可見,內部確立「彎曲型」的領海範圍。
參考一份1950年關於香港水域的英國解密檔案 (1950 CO 537 6036 Territorial water) 中的英方外交部內閣大臣Jim Griffiths跟港督的電報來往中顯示,因當時中日關係惡劣,為了保持當時英方中立 (neutral) 的立場。英方亦想盡量避免中日雙方於香港水域範圍發生衝突 (Jørgensen N. H. B., 2019),早於1937年至1939年,英方曾經指示香港水域要跟隨國際慣例,將領海寬度收窄至3海里。無獨有偶,1950年修訂《釋義條例》,已有英方法律意見表示當時擔心如果國、共兩軍在新海界(彎曲型)及舊海界(方型)之間的位置發生衝突,將會造成英方外交上尷尬,要盡快修例避免尷尬事件。可見,英方變動水域邊界時明顯有其政治考量。
即使已修例,1952年當時國際法庭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有關英挪漁業案(Anglo Norwegian Fisheries case)的判決 (Jørgensen N. H. B., 2019),提及使用哪種基線方式來劃定領海的爭議,促使香港律政司重提「方型」領海是否合法地代表香港水域,但建議被英方否決。其後在1958年,即使英國外交部再次表示「方型」範圍只是表示港英領土的一條分界線 (all land within the line thus shown is Hong Kong territory),但同時亦保留方型界線,聲稱為免影響航空航線。
早年香港水域邊界一直未被確實,即使在法律層面上,英方內部確立「彎曲型」領海範圍的合法性。然而,其後英方一直未有公開與中國共產黨政權講述其水域範圍,或擔心會侵犯中國領海主權。可見,香港水域一直受到變動中的海緣政治影響,經常遊走在當時國際上認可海洋慣例(彎曲型)與中英簽訂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方型)之間。
中方圍堵香港水域的預言?
水域範圍、基線劃定的方法及國際航海權一直是國際外交上一個十分敏感的議題。香港作為英國殖民地,卻緊貼住中國的領海範圍,除了香港水域定界,船隻來往香港的航道亦一直是英方十分頭痛的問題,稍有不慎,就會有被冠上侵犯中國海權的「辱華」罪名。
中方於1958年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已經單方面將其領海範圍擴展至12海哩,英國宗主國當時內部表明會反對中方單方面的領海宣稱,擔心會發生圍堵香港水域的情況。
根據新界邊界及現況的英國解密檔案(1962 CO 1030/1334 Status and boundaries of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中的電報來往,當時港英內部評估,認為中方擴展領海將對香港造成「海陸空」影響,除了會收窄飛機的航道、需要重新佈線電纜和無線電纜、亦會限制海軍的演練空間,大大影響香港的船隻來往,來往公海的航道走廊更會收窄到1海里(corridor of international waters could be reduced to about one mile),形容「接近完全圍封香港」 (almost completely envelope Hong Kong)。
隨著國際共識的改變,在1972年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前夕,英方亦打算將國土領海範圍的3海里擴展至12海里。翻查另一份1972年關於香港水域爭議的英國解密檔案 (1972 FCO 21 1024 Territorial waters dispute between China and Hong Kong),當時英方內部考慮這次擴展海界,應否包括香港殖民地,並計劃在香港附近水域進行海道測量 (Hydrographic survey),明顯想放風測試中方反應。
然而,根據英國外交部及港英的內部電報來往,英方雖然一度打算在翌年與中方在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上提及香港殖民地水域擴展,但英方內部亦指出中方定會反對香港的水域擴展至12海里,除了因為香港擴展會跟中國水域重疊,中國亦一直視香港為固有領土,不可視香港為獨立的行政個體 (separate entity),應該維持現狀,限制今次香港擴海界。
呼應早期50年代有關中方圍堵香港水域的擔憂,英方擔心如果掀起討論,更有可能令香港航道問題惡化 (a risk that any such discussion would vitiate the present adequate though limited freedom of passage)。按英國外交部理解,中方只不過默許船隻在不進入擔桿列島5海哩範圍的前提下進入香港;如果中國「執正嚟做」嚴格實踐其12海里的主權宣稱,則連博寮海峽都不能通行 (a 12 mile limit strictly adhered to in this area would make normal surface access to Hong Kong through the Lemma Channel impossible)。最後,英方外交部為免觸動到中方神經,加上「信唔過」中方 (their good will… cannot be relied on a year ahead),建議的對策卻是避免「打草驚蛇」(let sleeping dogs lie),絕口不提香港擴海界。
直到1987年,英國正式將水域擴展到12海哩,但香港並沒有納入被擴展的範圍。在香港前途談判過程中,亦未有正式提及香港水域擴展12海里一事(Jørgensen N. H. B., 2019)。可見,面對中方進取的領海主權宣稱,英方在香港水域邊界問題上,尤其顯得無力。
香港「渾水」邊界的潛規則
面對中國擴海界後將會圍堵香港的擔憂,根據一份有關香港水域及其爭議的英國解密檔案(1968 FCO 21 547 Dispute with China about territorial waters),當中牽涉中英雙方就香港海界爭議鮮為人知的權宜之計(modus vivendi)。
事緣1968年一艘美國貨船於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Lema Channel in the estuary of the Pearl River)被中方海軍的警告已入侵中方水域,檔案中有一份美國國務院情報與研究局官員Thoms L. Hughes事後對中國共產黨於香港鄰近水域的主權宣稱(Communist assertions of sovereignty over waters in the vicinity of Hong Kong)進行一份內部評估報告,提到中方不時會「放生」來往香港的商船。
於50年代初,船隻可以經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接近香港水域,可謂當時的潛規則(local ground rule)。然而,在中方宣稱12海里領海後,於1959年曾發出達20次警告,外國商船透過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接近香港期間入侵中方水域,並禁止一切外國船隻通往萬山群島近珠江口一帶,評估報告中亦提及多次美國商船及軍艦通往香港遇上中國海軍的事件。
然而,中方不但少有採取實際軍事行動,多是「口頭」表示抗議及警告外國船隻侵犯中國水域,更沒有對外公開批評數次入侵事件。就以上例子,美方評估中國當時並不是新的「強硬路線」宣示領海主權(new harder line from Peking),只是由於過多船隻進入萬山群島內沿而作出的回應(is a reaction to an increasing number of passages through the interior Lema Channel)[萬山群島內沿被中國視為內海]。
而當時美方估計中方「放生」的動機,很可能取決於政經考量,其一為不想失去香港作為(kill the goose)來往外國商船主要來往中國的航道,以及香港為中國帶來的外匯,而另一原因則是避免發生中國海軍與美國軍艦於海上起衝突。
此外,除了英方一直未有公佈香港水域邊界,中方一直並未有公開宣稱香港以西南的珠江通道12海里的精準劃界(public silence regarding the exact limits of its claim)。中英雙方基於政治考量,對於香港水域劃界及航道,更被美方稱靈活的實用主義(flexible pragmatism)。
而美方認為英方亦知悉船隻來往香港的「後路」,根據一份英方未被公開的非正式文件( informal note)顯示,除了船隻背後的註冊國家將成為影響進入香港的政治因素,英方更提及最合適的接近香港水域的航道,是經萬山群島以南以及擔桿頭島五海里以外(keep to the south of the Lima Group and five miles or more off Tam kan Head),港英政府早於五十年代,已廣傳這份文件到商船公司及中方,有共識地默許外國船隻經香港東南方水域,作為當時來往香港的「後路」。
可見,比起香港陸上的邊界,早期香港水域由定界、擴界到圍堵,可謂「渾水一片」。而當中牽涉複雜的海緣政治,亦顯示香港水域並非一條確確實實的邊界範圍,反而是中英雙方的妥協空間。而後來香港水域邊界將如何落實為現時版本?當中牽涉多少談判?而所引伸的一系列有關領海執法權以至政府管轄權的問題,將揭示香港水域日後跨境執法以至逃犯移交的爭議。(下集待續)
參考資料
Jørgensen, N. H. B. (2019). The (Unequal) Relationship between Hong Kong’s Waters and China’s Baselines. Asia-Pacific Journal of Ocean Law and Policy, 4(1), 1–27.
1950 CO 537/6036 Territorial water
1962 CO 1030/1334 Status and boundaries of Hong Kong New Territories
1968 FCO 21/547 Dispute with China about territorial waters
1972 FCO 21/1024 Territorial waters dispute between China and Hong Kong
1974 FCO 18/154 Hong Kong territorial wa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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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公司提單 在 I'mVicky薛太太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法國 #巴黎 #自助旅游
在我還是施小姐的時候
在我準備前往澳洲的5年前
我們去了趟法國、並在杜拜跨了年
原諒當時的我壓根沒想到多年後會開頻道這一回事
所以影片中沒有為景點多做介紹
但畢竟我也不是旅遊達人
沒有太多資訊能提供給大家
只有單純的影像紀錄
影片是我當時用粗糙的軟體剪的
如今我也找不到片段重新剪輯
希望在畫質沒那麼好、手又抖得那麼厲害之下
你們還看下去
(沒有希望,是拜託你們看一下~Please~~~)
還記得當時我特別找了法國音樂當作背景
結果現在面臨版權問題
只好通!通!拉!掉~~~(奔哭)
以下是我翻了不曉得多少隻的USB才找到的旅遊筆記
加上看著影片和筆記拼拼湊湊的回憶
為大家盡可能的重現那趟旅途!以示我們的誠意!
但是千萬記得!
這可是5年前的資訊!你們參考就好!
不要跟著我走然後又來罵我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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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1
從機場坐RER B線轉地鐵到飯店的車票是10歐
之後的3天買了3天無限乘車券2人50歐
最後一天看要去哪幾個點買單程票+和第一天一樣的地鐵轉RER B線到機場(飯店櫃台有計乘車直達機場服務,但要50歐,最後決定省下來)
如果要登巴黎鐵塔記得事先買票喔~我們是沒有登上去,不知道實際感受如何!
晚上我們訂了bateaux parisiens遊船公司的晚餐
沿途會從艾菲爾鐵塔出發
經過榮軍院,國會,奧塞美術館,法蘭西學院,聖母院,國家圖書館,市政廳,巴黎監獄,羅浮宮,夏祐宮,自由女神像
時間: 6:00pm登船(全長1.5小時) 5:30先拿票比較保險
價錢: 170歐/2人含晚餐(窗邊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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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剛開
影片我努力生
等不了的人可以來FB+IG看看我們
這樣影片可能會多點動力擠出來!
來!追蹤和大拇哥先按下去
FB:【在澳洲的小小事】
IG: 【Vicky77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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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
使用相機
Iphone6 + SJCAM SJ5000X
剪輯軟體
Final Cut Pro X
音樂
Song: Ikson - Rays
Music promoted by Vlog No Copyright Music.
Video Link: https://youtu.be/iPo3F_1199o
船公司提單 在 [船務] 三角換單問題->船公司提單vs貨代提單- 看板intltrade 的推薦與評價
大家晚安 有關於BL換單的問題想請教版上前輩們 先謝謝撥空看完我問題的板友
我公司有票貨從菲律賓出口到印度 on board date是9/1 客戶要求發船公司提單
操作模式本來設定 =>
1. 菲律賓船公司APL issue OBL (SHIPPER是我們菲律賓廠, CONSIGNEE是台灣公司)
2. 之後surrendered 給台灣APL並授權台灣switch BL
3. 提供台灣APL 提單作法要求改CONSIGNEE/NOTIFY/SHIPPER符合信用狀
但今天進行到以上第三步時,台灣APL跟我說無法配合我做LC的提單作法!!!
(原因LC要求CONSIGNEE: TO ORDER, NOTIFY:銀行+客戶)
APL說這樣怎麼背書BLABLABLA所以不肯幫我換單
今天臨時想到的補救方案就是放棄船公司提單這條路 畢竟APL不肯幫我改提單
改發貨代提單了....所以目前在問菲律賓貨代這票可否改發FWD提單
目前尚在等回復
想請問板上各位經驗豐富的前輩們 在LOADING PORT發MBL, 船公司已經將提單電放給
台灣敝司了, 這種情形下可以改發貨代提單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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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le are strange when you are a stranger
https://www.wretch.cc/blog/mencea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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