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起無籍船不得泊港出海
#無籍船主勿再觀望
最近許多合法船主告訴我,他們遵守規定向航港局申請船舶證書,並繳交驗證費用,無任何抱怨,若政府容許無籍船存在,不就是將守法的人當傻瓜嗎?
船舶法第9條明定無船舶國籍證書、遊艇證書或小船執照,不得航行。但「徒法不能以自行」,澎湖當前有922艘無籍船,數量全國最高,這是多年來公權力不彰的結果。
公權力的不作為,造成「一個澎湖兩個世界」。合法船舶、漁船進出港要登記、受檢,無籍船卻能自由進出港,如入無人之境,進而衍生非法漁業、違法載客、走私毒品、佔用漁港船席等問題。
公部門長年放任無籍船,於是劣幣驅逐良幣,有些原本擁有合法船證的船主,發現無籍船既不用花錢驗證,也不受管制,因此故意不再驗船,讓合法船成為無籍船。
如今,縣府大力整頓無籍船,有些無籍船主卻以驗證費過高等理由反對。殊不知,依法持有船舶,就必須負擔驗證及相關費用。無籍船主已違法使用船舶多年,佔了許多便宜,理應按規定補辦。
部分人士還指稱驗證費用與縣府所說的不同,縣府想藉機撈錢。事實上,所有驗證費用均由航港局、驗證機構訂定及收取,縣府無任何收入。
前陣子,縣府要求燒烤業者符合空汙標準始能營業,燒烤業者一律自行請廠商裝設空汙設備,不曾要求縣府幫忙與設備廠商議價。此次,縣府考量「無籍船」數量龐大,為減輕船主負擔,因此與「高雄造船技師公會」協調提供優惠,其已同意減收跨縣市差旅費。
在此重申,明年1月起,所有無籍船一律不得泊港、出海,呼籲無籍船主勿再觀望,儘早在期限內完成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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