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忠顧漁民
昨天特地請漁業署長一起開會,爲漁民朋友發聲。
事情是這樣的,為改善漁船船員生活空間,漁業署要求自109年12月開始,新建造漁船要依國際2007年漁業工作公約的規定來建造。
但交通部航港局按此公約修訂【船舶設備規則】所訂出的新標準,不僅造價較高,最嚴重可能還造不出來。
因為屏東的漁船多為CT-4、CT-5這種噸數較小的漁船,若完全按造公約的標準來做,未來漁船汰建的時候,根本造不了新船,嚴重影響漁民生計。
其實規定能否放寬,公約裡就有但書,之所以要訂立規定,主要目的是在保障漁工的基本人權。
但是如何在人權和產業生存做到兼顧?這就需要主管機關漁業署和航港局去協調。
感謝漁業署和航港局也從善如流,同意檢討改善!
後續若有進度,阿忠會再向各位漁民朋友報告。
#忠於人民
船舶設備規則 在 蘇震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的晚安文有點長,但攸關鄉親的福祉,請大家要仔細看喔!
大家還記得📍11/30那天,我和水牛伯-游錫堃院長一起到東港華僑市場,當天直播尾聲,東港漁會陳瑞龍理事長現場提出陳情案件,需要解決👉🏻東港泊區鄰近東港溪部分的行水區範圍泥沙淤積問題。
我身為經濟委員會召委,今天特地邀請農委會主委 陳吉仲及經濟部水利署等官員,分別在新園農會和東港漁會召開座談會。
🖍為鄉親劃重點:
✅對於櫻花蝦漁船的航道因為淤積無法靠岸而得駛向遠處再由車輛接送,決定將由東港漁會做整體規劃後呈報漁業署爭取經費進行清淤工作。
✅對於東港客運碼頭改善問題,將請縣府交通旅遊局規劃後呈報交通部航港局爭取經費進行改善。
✅「台灣鮪延繩釣協會」建請漁業署修法,有關放寬未滿100噸漁船汰建資格應補足噸數部分,以及區分漁船船舶設備規則以24公尺定義標準,會中決定經由討論形成共識後再予公告。
📣再來要回覆11/27,有一位萬丹鄉親蔡先生的留言,提到「萬丹紅豆價格已經崩盤兩年了!」,這個問題阿忠已經關心很久,在此我也要作出回覆囉!
今天在新園農會的考察議題,包括「紅豆價格與行銷策略、初級農產品加工制度、農機具補助」
🖍座談會中決議:
✅提高進口紅豆關税以穩定國内紅豆價格。
✅對於農作物風災損失的認定研議放寬。
✅對於農水路的改善將儘量配合。
✅為避免同一作物生產過多影響價格而由農委會通盤檢討來因應。
你們的話,阿忠都有聽見、放在心裡。
📣總統認證第一戰將
📣屏南立委唯一支持蘇震清
來加阿忠的line👉🏻https://goo.gl/qDAq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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