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彥不論是過去或現在,擔任市民代表至縣議員,皆非常感謝所有市民朋友們,長期以來的支持與愛戴,此次花蓮市第二選區市民代表補選,嘉彥我誠心推薦由「中國國民黨唯一提名的候選人—1號 楊哲灃 」。
嘉彥與哲灃已熟識超過十年,哲灃的為人嘉彥非常的清楚,他非常的孝順長輩做人也相當耿直,在我們日常間的交談中,嘉彥可以從哲灃身上,發現時下年輕人少有的使命感及責任感,同時不論是在以往的日子或是此刻的競選過程中,嘉彥時常可以看見哲灃,非常認真的於選區內不辭辛勞的跑透透,從早到晚傾聽選民的心聲,並且協助處理相當多的事情。
而當我問起哲灃已經走過選區懇託選民幾次時,哲灃給我的回答是徒步走了近20遍,踏遍選區中的每一寸土地,這讓我想起了參加縣議員初選時的自己,嘉彥認為我與哲灃有非常多共同相似的地方,同時也都有非常多須共同為家鄉承擔的使命,因此當我們為了家鄉努力打拼時,不論是上刀山、下油鍋也都在所不辭,而哲灃同時還是前花蓮縣議會楊文值議長的兒子,因此嘉彥我認為哲灃不論是在做人處事以及為民服務上,都會與楊文值前議長一樣的親和、認真、負責,而問政的經驗一定也可承襲楊文值前議長。
4月27日是市民代表補選的日子,哲灃身為年輕人有熱情、肯努力,希望所有的朋友們能給哲灃一個為民服務的機會,嘉彥我看見哲灃就看像是看見十年前的自己,因此我願意誠心的向大家推薦哲灃,因為他不會讓我們失望的!
#民主里 #民有里 #民權里 #民生里 #民族里
#4月27號懇託大家支持1號楊哲灃🙏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的網紅楊華美,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上午是108年度花蓮縣議會第二次定期大會的預備會議與一讀會。早上一開議議員同仁們即熱烈討論「縣政總質詢」的時間:到底是要維持「6個全天」或是改回過去「12個半天」。🤔🧐 根據花蓮縣議會縣政質詢辦法第5條:「定期大會開會時,應排定縣政總質詢議程,其日數不得超過定期大會總日數(不含每年審議總預算...
花蓮 前議長 在 無限期支持陳水扁總統,台灣加油!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作者: 王伯仁
當前蔡英文總統民調低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司法改革不彰,而為何不彰?是法律制度出了問題,也就是憲法賦予法院「獨立審判」的精神,受到人為的歪曲,變成了「獨裁審判」的結果。在專制國家裡,司法審判沒有什麼獨不獨立的問題,但在民主國家,司法假獨立審判之名而行獨裁之實,這個政府(尤其是司法部門)的存在,也就沒有正當性。
長久以來,台灣的司法普遍存在「獨裁審判」,不管檢察官或法官都好,法律法理明白規定,但就是「只要我高興,沒有什麼不可以」?宋楚瑜興票案,背信揩了國民黨十億元的油,但只經一個主任檢察官以「屬政治獻金」行政簽結(不是不起訴)就了事;陳水扁的海角七億變成貪瀆,關得死去活來。台北市國民黨秦儷舫議員冒領助理費,犯貪污治罪條例七年以上本刑,結果判二年,緩刑五年;民進黨台南市陸美祈議員犯同條之罪,一審判三年八月;國民黨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收受業者二千三百萬元賄賂,關説胡志強市長發給獨二的電動玩具執照,依「法定職權說」判無罪定讞,民進黨新北市高志鵬立委關說公有土地出租案(有租沒有買成),收政治獻金五十萬元,被依「影響力說」,判四年八月定讞,發監執行⋯。
司法遇到錢、權就轉彎
台灣有太多太多的司法偵查審判,都帶濃濃的顏色觀,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現在的司法,在一般案件還好,但遇到了政治、政黨、金條、孫中山都會轉彎的,除非人贜俱獲,否則毫無究責辦法,那麼這樣的司法,豈不是一具以法吃人並不吐骨頭的機器麽?
台灣號稱法治國家,其實是人治(法官+檢察官)治國,法務部政次蔡碧仲説得好:對於司法瀆職濫權者「應該究責」,然事實擺在眼前,法官法的評鑑是利器,但評鑑條文但書規定「法律見解不同者」,不能評鑑,然所有司法案件之違法亂紀的法律面,那一案不可以用「法律見解不同」來掩飾?頂新黑油案在彰化地院一審時,審判長趾高氣昂,教訓記者,宣判無罪,到二審被大逆轉,然他不還是好官自我為之?花蓮地院審理想大地案,檢察官和法官明眼裝瞎子,誰能奈何?其次,「濫用自由心證」也是評鑑法官的利器之一,但在官官相護下,法官誰怕什麼「濫用自由心證」的申評?於是,「法官法」的評鑑變成沒牙齒的紙老虎,幫忙騙騙老百姓,老百姓被硬拗之餘,還要心存感念,這是什麼世道?
「應該究責!」,對於違法濫權者不究責,是台灣司法風氣敗壞根源,再換一百個司法院長或法務部長都沒有用,但不是不能究責,而是官官相護不為也,蔡總統讀法律出身,卻沒䠀過司法江湖,學究治國,讀死書,被小人包圍,為奸邪者笑,俟河之清,永無其日,還不愧然自退,還施施然以驕國人?
花蓮 前議長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作者: 王伯仁
當前蔡英文總統民調低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司法改革不彰,而為何不彰?是法律制度出了問題,也就是憲法賦予法院「獨立審判」的精神,受到人為的歪曲,變成了「獨裁審判」的結果。在專制國家裡,司法審判沒有什麼獨不獨立的問題,但在民主國家,司法假獨立審判之名而行獨裁之實,這個政府(尤其是司法部門)的存在,也就沒有正當性。
長久以來,台灣的司法普遍存在「獨裁審判」,不管檢察官或法官都好,法律法理明白規定,但就是「只要我高興,沒有什麼不可以」?宋楚瑜興票案,背信揩了國民黨十億元的油,但只經一個主任檢察官以「屬政治獻金」行政簽結(不是不起訴)就了事;陳水扁的海角七億變成貪瀆,關得死去活來。台北市國民黨秦儷舫議員冒領助理費,犯貪污治罪條例七年以上本刑,結果判二年,緩刑五年;民進黨台南市陸美祈議員犯同條之罪,一審判三年八月;國民黨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收受業者二千三百萬元賄賂,關説胡志強市長發給獨二的電動玩具執照,依「法定職權說」判無罪定讞,民進黨新北市高志鵬立委關說公有土地出租案(有租沒有買成),收政治獻金五十萬元,被依「影響力說」,判四年八月定讞,發監執行⋯。
司法遇到錢、權就轉彎
台灣有太多太多的司法偵查審判,都帶濃濃的顏色觀,司法是維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但現在的司法,在一般案件還好,但遇到了政治、政黨、金條、孫中山都會轉彎的,除非人贜俱獲,否則毫無究責辦法,那麼這樣的司法,豈不是一具以法吃人並不吐骨頭的機器麽?
台灣號稱法治國家,其實是人治(法官+檢察官)治國,法務部政次蔡碧仲説得好:對於司法瀆職濫權者「應該究責」,然事實擺在眼前,法官法的評鑑是利器,但評鑑條文但書規定「法律見解不同者」,不能評鑑,然所有司法案件之違法亂紀的法律面,那一案不可以用「法律見解不同」來掩飾?頂新黑油案在彰化地院一審時,審判長趾高氣昂,教訓記者,宣判無罪,到二審被大逆轉,然他不還是好官自我為之?花蓮地院審理想大地案,檢察官和法官明眼裝瞎子,誰能奈何?其次,「濫用自由心證」也是評鑑法官的利器之一,但在官官相護下,法官誰怕什麼「濫用自由心證」的申評?於是,「法官法」的評鑑變成沒牙齒的紙老虎,幫忙騙騙老百姓,老百姓被硬拗之餘,還要心存感念,這是什麼世道?
「應該究責!」,對於違法濫權者不究責,是台灣司法風氣敗壞根源,再換一百個司法院長或法務部長都沒有用,但不是不能究責,而是官官相護不為也,蔡總統讀法律出身,卻沒䠀過司法江湖,學究治國,讀死書,被小人包圍,為奸邪者笑,俟河之清,永無其日,還不愧然自退,還施施然以驕國人?
花蓮 前議長 在 楊華美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天上午是108年度花蓮縣議會第二次定期大會的預備會議與一讀會。早上一開議議員同仁們即熱烈討論「縣政總質詢」的時間:到底是要維持「6個全天」或是改回過去「12個半天」。🤔🧐
根據花蓮縣議會縣政質詢辦法第5條:「定期大會開會時,應排定縣政總質詢議程,其日數不得超過定期大會總日數(不含每年審議總預算延長之會期)五分之一。」以定期會30天的議期來計算,五分之一就是6天。然而,對於6天是「6個全天」或是「12個半天」,縣政質詢辦法並未進一步規範,因此兩者都是合法的。🤫🤓
那這兩者到底有什麼差別呢?有議員前輩提出,把總質詢密集安排在6天,速戰速決,官員們便可以回到崗位上工作。相對的,也有議員前輩回應,上午備詢,下午官員們也可以回府工作,不會有連續多日不在府內工作的狀況。我想兩個方案的支持者都各自有合情合理的考量。😳😛
我分享一下我的經驗,以及從中衍生出的立場:在第一次定期會的第一輪「縣政總質詢」議程中,我被安排在5月22日當天最後一位質詢議員,經過一整天議員們的質詢後,輪到我時,已經可以明顯感受到縣府官員們、甚至議員同儕們的疲憊。我想大家都有開會的經驗,冗長會議之下人容易疲鈍。而議員質詢縣政的過程中,官員們是否能夠理解我們的提問,並處在較清醒敏捷的狀態做溝通,是非常關鍵的。基於達到有效能的問政、促進府會優質的對話品質,我傾向「縣政總質詢」的期程能調整成12個半天。👍👌
目前全台22個縣市議會,有13個縣市議會總質詢時間是安排半天,9個縣市議會總質詢時間是安排全天。在思考半天還是全天的選擇時,我個人認為要從人在什麼樣的條件下比較有足夠的體力、比較能夠聚精會神進行深度討論,為主要考量。👁✍
📰媒體報導
🔴[中時]總質詢議程改回12日 花蓮縣議長張峻拍板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20191104002331-260407…
🔴[自由]議長硬起來!花蓮縣議會總質詢議程改回12天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66727
🔴[更生]花蓮縣議會今天上午再度針對縣政總質詢時間熱烈討論
http://www.ksnews.com.tw/…/n…/realtimenewsContent/000000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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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 前議長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凌子楚最清楚#一日議會#記者聯誼餐會巧遇美女議員#539
議長宴請記者尾牙餐會,記者朋友幾乎到齊。
大家好奇,我一個人,如何辦到,截至目前 ,500場以上的直播和文稿。
順便給他們側拍,我直播的畫面,當新春新聞花絮。
巧遇黃思婷議員,之前,她在嘉基是專業的護理師,老公又是名廚,從花蓮嫁到嘉義,有4年沒回家。
舊曆年期間,因為老公餐廳整修,才有可能擠出時間,一起回花蓮探望父母。
看得出她青春的笑容裡,多了一點想家,想念爸爸媽的甜蜜,讓人心疼。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9-9h9pizm9I/hqdefault.jpg)
花蓮 前議長 在 楊華美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社會處業務質詢
花蓮縣議會第19屆第一次定期會,於5月10日開始。在眾所矚目的縣長施政總報告之後,5月14日開始縣府各局處陸續向議會展開工作報告,議員們也針對局處職掌範圍提出問題與建議。
今天的貼文跟大家分享:昨天(5/15)我在會議中對社會處業務所提出的四個問題,以及兩項資料索取的影音紀錄。社會處回覆的部分,我們也現場做筆記,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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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⓵:身障館溫水游泳池何時能啟用?暫時和亞威合作的替代方案,進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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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現場答覆:身障館興建於民國86年,按照法規民國88年12月以前蓋的房子,必須通過耐震初評。耐震初評報告五月底會出來。五月底初評出來,屆時會召開說明會。
社會處四月份暫時與相關的身障團體辦理游泳訓練營,名額30,不過報名未額滿。開訓之後,處長有實地查看,理事長與會員對於亞威中正的設備是滿意的。
💰費用的部分:原本亞威對於身心障礙者就有百分之五十的減免,另外百分之五十,社會處編預算補助,所以基本上是免費。五月份試辦一期。五月下旬,請協會來開會議檢討,研議長期的辦法。
⁉楊華美詢問:請問處長報名為什麼沒有額滿?(處長請議員告知)因為資訊不夠公開。會使用溫水游泳池的,不單單是某一個肢障協會的人,是各種障別的人、老人都可能會使用。如何讓不在協會的人,公平使用這個資源,是社會處基本應該做到的。資訊公開,才能讓更多民眾感受到社會處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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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⓶:有四歲和七歲的孩子的家庭,去只能讓六歲以下的兒童進入的洄瀾親子館時,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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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現場答覆:洄瀾親子館設定只讓六歲以下兒童進入,是為了安全起見。為六歲以上的兒童,在入口區設有等候區,備有桌遊繪本等等,家長社福館內三樓花好學苑有木板區有提供兒童繪本閱讀,高年級鼓勵到青少年中心,有體育設施及閱讀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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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⓷:花蓮縣勞動檢察的狀況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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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現場答覆:勞檢分為專案檢查與一般檢查。凡是機構單位公司有違反勞動基準法、性別工作平等法、退休金條例等條例、勞資爭議需要處理時,或是勞工提起訴訟時,我們會派員去做專案檢查或一般檢查。108年1月到3月,檢查的案件數:43。一般申訴檢查案件:3,透過1955申訴案件:2 ,關於勞動條件的檢查裁處: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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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⓸:社會處委外辦理的方案,能否逐步預撥而不要讓承辦單位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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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現場回覆:有關於衛福部委辦的案子,現在每個月還不斷在增加中。去年的數據,在會後會再回覆。人事費的先撥,不要讓接受委辦的單位墊支,人事費畢竟是吃重負擔。但是因為六個科,不同的委辦案經費來源不同,掣據核銷不同。華美議員在社工節活動時跟我們反應,要求我們朝這個方向去努力。社工科目前有9個案子委辦出去,分四期撥付,先給委辦單位30%。我們會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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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索取㈠:請縣府提供兩份資料:身心障礙兒童和十八歲下青少年人數和障別清冊?
✏資料索取㈡:復康巴士使用率?反應為何?配置多少人力負責業務?從北到南如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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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現場回覆:多位議員(蔡依靜、張美慧等)關心的復康巴士,目前全縣總共21部,分北中南三區配置,北區14、中區2、南區5。長照巴士,也分北中南三區配置,其中門諾基金會於北區有7部,中區2部,一粒麥子於中區有5部,總共14部。總體而言,復康和長照巴士數量是不足夠,我們暫時的作法時提供愛心計程車,目前有17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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